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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小书店[系统]-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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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能够理解你的想法。”乐景抿了一口茶,隔着氤氲的茶香安静地回视迷茫的半精灵,“要来听听我的过去吗?”
  凯恩斯放下茶杯,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愿闻其详。”
  乐景轻笑一声,开始缓缓讲诉他的曾经。
  ※
  乐景是一个普通人。
  或者说,他在尽可能的成为一个普通人。
  成绩永远维持在中等,为人处事也奉行中庸之道。明明有一副符合社会审美的好相貌,却一直把自己打扮的不起眼。
  任何出格的事情他都不会做,因为会引人注意。
  引人注意,就是他最讨厌的事情。一旦引人注意,被人探究到了他的内在的话,他作为【异类】的身份就彻底瞒不住了。
  虽然他无所谓被人孤立或者攻击,敢这样做的人他不介意让他付出代价。可是那样的话,他估计就要跟母亲一样被关进精神病院了。
  虽然他觉得母亲是一个正常人,但是医生和父亲都说母亲是天生的反社会人格,是潜在的犯罪分子。所以当警察的父亲义无反顾地把母亲关进了精神病院。
  在他看来,母亲太不小心了,而且也太过愚蠢。既然选择了警察作为伴侣,那就要小心隐藏自己的异常。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被父亲看出了异常,从而被关进精神病院,那是她咎由自取。
  如果是他的话,一定会足够小心,不会让任何人看出自己的异常的。
  所以一直以来他都扮演着一个平庸无聊的正常人。
  而且一直以来在父亲对他的监控下,他都表现的完美无缺,并且成功的从心理医生那里骗来了正常的评价。
  但是父亲身为警察的敏感和直觉并没有那么好糊弄,父亲一直没放松对他的监控。也许是他表现的太过完美了?
  还好他热爱阅读,每当他沉浸在书的世界中时,他才能从父亲严密的监视下获得喘息的空间。他靠书琢磨万物,从而完善自己对世界的认知。书,真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成就!
  借由书籍构造的理想世界慰藉,他才能在现实世界里苟延残喘,才能按部就班的上了一所不起眼的大学,选择了一个普通的专业,然后在父亲的安排下,成为了一名记者。
  多么可笑啊。他这个只能在阴影里生存的怪物,却偏偏成为了以揭露社会黑暗为宗旨的新闻记者。
  乐景原本以为他将来必须要成为匡扶正义的时代守夜人,也为此痛苦的做下了抛弃中庸之道的决定。然而很快他就发现了,他的很多同事比他所奉行的中庸之道还要息事宁人,明哲保身。于是他立刻就放弃了他之前的想法,变成了一个得过且过的社会老油子——因为这才是凡人的【日常】。
  如是这般工作了三年,乐景一直成功的扮演着自己的路人甲角色,兢兢业业,无人怀疑。然后因为他的“出色”表现,报社领导把他提拔成了编辑。
  本来是这样春风得意志得意满的剧情发展,命运却突然来了个急转弯——老家传来了消息,父母出了车祸,当场死亡。
  老实说,初听到这个消息时,他在寡淡的悲哀之下蕴藏的竟然是庞大的欣喜和如负释重。
  父母死了,没有人能束缚自己了。
  他自由了!
  有生第一次,他真正的感受到了自己是活着的。
  然而父母的去世颇有种罗生门的色彩。
  因为肇事者是他舅舅家的儿子,他的表弟。
  表弟跪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说他不是故意的,他因为惊惶误把油门当成了刹车,结果造成了这项惨案。
  舅舅舅妈一家也跪在他面前苦苦哀求,说表弟刚拿到驾照没几天,因为赶时间去医院看望生病的舅妈而闯了红灯,谁知却……他们希望他能原谅表弟。
  按照法律,表弟如果不是故意的话,那么他只是违反了道路交通法,只需要负民事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所以舅舅一家三口都咬定了表弟不是故意的。的确,在外人看来,舅舅一家和自家向来和睦,根本没有任何深仇大恨,表弟也犯不着故意撞死自己的姑父姑姑。
  于是他露出了微笑,轻声细语原谅了自己的表弟,换来表弟的感激和……得意。
  他眯起双眼,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也许是因为他一直以来奉行的中庸之道太完美了。所以才会被表弟小看。在表弟的认知里,他一直都是一个唯唯诺诺的“爸宝男”。
  虽然父母死了他确实松了口气,但是毫无疑问他对父母还是有感情的,虽然稀薄,但是足够他完成所谓的“复仇”。
  说到这里,乐景停了下来,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凯恩斯思考了一下,问:“你是请了杀手吗?”
  乐景惊讶的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凯恩斯诚实回答:“因为你看起来很弱。”
  乐景笑了起来,他冲凯恩斯摇了摇手指,语重心长的告诫道:“杀人的方法有很多,用刀子杀人只是其中最低端的一条。”
  凯恩斯不服气地问道:“那么你是怎么做的?”
  “很简单。”青年漫不经心的喝了一口茶,声音清冽平淡,没有任何感情波动,“我只是给他做了一盘没有熟的见手青而已。”
  注意到凯恩斯疑惑的目光,青年解释道:“这是一种菌类,如果没熟就吃的话,轻则呕吐腹泻出现幻觉,重则昏睡不醒。”
  “我告诉神志不清的他,你菌子中毒了,症状比较轻微,多喝水就好了……”青年微笑起来,若无其事地说道:“然后我喂他喝了一杯疯狗的唾液。”
  他耐心地对凯恩斯这个中世纪原住民进行科普:“你知道被疯狗咬了会得疯病而死吧?”
  凯恩斯迷惑的点了点头。
  “那是因为疯狗的体液里含有一种叫做狂犬病毒的东西,这种病毒如果进了人体,人就会得和疯狗一样的疯病。”
  “这种病毒,如果细心保存的话,可以在体外存活一周的时间。而且你知道最妙的是什么吗?”青年兴致勃勃地问半精灵,黑眸在灯光下呈现较浅的琥珀色,此时正闪闪发光,“狂犬病的潜伏周期很长,最高的可以达到20年。而我的表弟,小时候被家里的狗抓伤过。”
  “当时他没有打疫苗呢。”青年右手撑着下巴,双眼弯成好看的月牙,“所以两个月后,我表弟开始恶心,头晕,全身麻痒,然后几天后开始恐水,怕风,全身抽搐,最后他全身瘫痪,呼吸和血液循环系统功能出现了衰竭,迅速陷入昏迷。然后十几小时后,他无比凄惨的死去。整个过程只持续了短短的六天。”
  “这六天,我一直都陪在他身边的。”青年笑着说:“狂犬病患者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理智全无,另一种是全程理智清醒,而我那可怜的表弟,不巧是后一种呢。”
  维克多吞咽了下口水,小心翼翼地加入了谈话:“也就是说……?”
  “他全程清醒的目睹着自己的死亡哦。”青年笑着肯定了黑猫的想法,随后叹了口气,目光颇有些索然无味,“从那以后我就发现,杀人真是太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尽管理智告诉他不要再问下去,但是维克多还是忍不住好奇地问青年:“你认为你表弟故意杀了你父母?为什么?”
  “我也好奇过呀。然后我调查过后才发现。”乐景撇撇嘴,兴致缺缺的垂下眼睛:“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他想这么做罢了。”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为杀人而感到开心的愉悦犯罢了。”


第21章 女巫建国了解一下(1 2)
  注视着青年平静微笑的模样,维克多缓缓打了个哆嗦。
  他的表弟究竟是放出了什么样的怪物啊!就连他表弟的死,也不过是帮助这个怪物完成了自我觉醒。
  “那么你杀人有什么感觉吗?”凯恩斯追问。
  乐景托着下巴思索了一下:“好像,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他脸上挂着漫不经心的笑意:“就像你说的那样,我想杀人,而我恰有杀人的能力,那么我为什么不这么做呢?”
  看来父亲并不是完全错的,起码他果然是个天生的杀人犯。
  凯恩斯的脸上出现了微弱的笑意:“所以你跟我一样,我们是同类。”
  谁知乐景却摇头否认了凯恩斯的说法:“不,我们是不一样的。”
  “那里不一样?”
  “且不说如果没有必要,我并不喜欢用杀人来解决问题,我们之间最大的区别大概是,我有自我,而你没有吧?”
  凯恩斯眉头紧蹙,疑惑问道:“你一直在说的自我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说我没有?”
  “按照心理学的角度来解释,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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