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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做忠犬[快穿]-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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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卫风一想也对,对妻子夸赞:“还是娘子想的周到,大哥大概玩个几天就受不了,咱们都不用担心。”
    ***
    出了城后,罗成仁就把车内的那些行李全收进了空间,驾着这辆全新的马车缓缓前行,前往下一坐城池临城。
    马车上挂的铃铛,随着车子的前行,叮叮的响起优美的旋律。詹卓易也终于能大摇大摆的坐在他的肩头,享受这清风拂面的温柔。
    前行了大约一个时辰,罗成仁看到前面远处的人影,突然停下马车:‘小易,前面那人好像是唐堂?’
    詹卓易从放风的兴奋中冷静下来,不高兴道:‘是他,我正准备到临城再告诉你。他被唐老爷抓回去打了一顿,已经被赶出家门。他现在在南城几乎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过不下去。唐灿念着兄妹一场,就让卫风帮忙,把他放出了城。’
    罗成仁有些无奈:‘他们两个虽然被唐堂几次设计,但都没被真正害到,不知道唐堂的狠决,对他还留有余地,也是正常。看来我还得再看牢他一段时间,以免他再生什么幺蛾子。’
    ‘那现在怎么做?’
    可恶,两人世界又要提早泡汤了!詹卓易忍不住冒酸泡。
    他现在不能见人,更不能经常在有外人的时候和阿仁说话,以免影响到阿仁,让别人以为阿仁不是傻了就是疯了。偏偏阿仁的周围,总有无数人围绕,跟他抢阿仁的注意力。为了维护阿仁的形象,他总是很安静的看着。
    罗成仁倒觉从来不觉得外人的存在会打扰到两人。两千年下来,他已经习惯了和小易的沉默。最初是小易的性格使然,不爱说话,后来是小易陷入了沉睡,罗成仁习惯了这种默默的陪伴。至于因任务认识的人,不过是生活的调剂,不然这无数的岁月岂不是太单调了。特别是唐堂,以前对方动不动就一副“爱你爱在心口难开”,让他听到对方名字就头疼。现在嘛,既然对方敢对自己弟弟弟妹下手,就要承担他的怒火,轮到他来让对方头疼了。
    ‘他身上有银子吧?’罗成仁摸着下巴眯着眼笑道,那模样犹如正准备偷吃小鱼的猫。
    ‘有五十两,唐老爷念着父子一场,给他留了一些。’
    ‘为了不因为他影响我们游玩的路线,就只能把他带上,顺便赚走他身上的钱。’
    ‘……’
    詹卓易突然觉得吃醋真没什么意义,他家阿仁只有使坏的时候,才特精神。
    ***
    既打算跟唐堂同行,又不想让对方认出自己,罗成仁躲进车内对自己从上到下进行了全身改造。
    首先,放下头发,重新用金线编织的发带绑好,在头顶戴上纯金的束发冠。再在额头绑上一根红色金镶玉的抹额,把眉毛加黑加粗。身上也换上一身红底金纹的锦袍,再拿上一把白玉骨扇。活脱脱一个富家纨绔子弟,爱好卖弄肚子里一点墨水。
    当然看那金玉其外的穿着,很难让人相信他肚子里真有墨水。
    装扮完成,对着镜子看了下,罗成仁觉得不太满意,这样虽然和楼卫宁气质完全不同,但太容易让人联想到。在任务没完成前,他必须一直以楼卫宁的这张脸见人,又不希望被认出,就需要再改造一下这张脸。
    ‘我来我来!’詹卓易最近老被罗成仁压着,在身上乱涂乱画,见自己可以公报私仇,马上拿出了小笔,跃跃欲试。
    罗成仁大方的坐下,任由他胡来:“行,你来。”
    詹卓易跳到罗成仁的掌上,由对方托高,拿出一盒金色的染料,对罗成仁贼笑:‘阿仁,张嘴,呲牙。’
    罗成仁配合的张开嘴,感到对方在牙齿牙齿上涂了两笔,又看他换了笔和颜料,在他脸上涂抹了一会,也不知道画成了什么样。
    等詹卓易停下笔,罗成仁对着镜子照了下,发现就是脸黄了一些,眼角多了几道细纹,但已经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就算是熟人,也只会觉得有点眼熟,很难联想到楼卫宁。不过等他张开嘴一看,好家伙,给他整了颗大金牙!
    詹卓易的奇思妙想显然还没完,把罗成仁手上的白玉折扇抢过,摊开放平,抱着毛笔跟着笔走,写下四个大字“招财进宝”。不可避免的,他的小爪子踩到墨上,给扇子添上了几笔竹叶,倒让这份俗气多了几份生动。
    等正面干了,詹卓易又抱着笔在反面写上“财源广进”,大方的还给罗成仁:‘拿着,这样才招摇。’
    既然打扮都到这份上了,罗成仁无奈的耸肩接过,接受了自己的新形象。
    詹卓易总觉得还不够,把罗成仁上下打量了几遍,低头凝思。突然灵机一动,从空间拿出非常粗厚的戒指,两只小爪子捧着递给罗成仁,贼笑道:‘全套装备,齐全!’
    哈哈哈,终于也能享受到把阿仁随便摆弄,设定形象。这种感觉,太美妙了。
    罗成仁没有拒绝,满足了小家伙的恶趣味,在手上戴上,伸给他看:“够俗。”
    詹卓易非常满足的再次掏出了戒指,给罗成仁套上:‘所以要更俗,大俗乃是大雅,回头率一定高。’
    罗成仁无语的看着小易给他两只手上戴了六个戒指,一个红玉扳指,还有再往上套的架势,终于忍不住手痒,一把把詹卓易抓起来;露出那颗标志的大金牙:“我觉得,我不需要戒指,而是需要一个金蛋!”
    詹卓易都不用想,就知道罗成仁准备做什么,大惊失色:‘放开我,我不要!'
    ‘小易,你就乖乖的从了我吧!哈哈哈!’

☆、第43章 是有财不是有才

狼狈逃出南城,甩掉了那群一直追着他扔石子的小孩,唐堂在路边歇脚的亭子换了身衣服,把自己重新打理干净,才重新上路。
    他养尊处优惯了,走了大约一炷香,就觉得腿有些受不了。但路上过往的马车牛车,不是太过脏臭,就是高傲的理都不理他的呼喊,害他硬是磨磨蹭蹭走了两个时辰,也没搭上顺风车。
    从包裹里拿出硬邦邦无味的馒头,艰难的吃了半个,唐堂才感觉力气恢复了一些。不过肚子饱了,脚下的疼痛更明显了。走了这么远的路,脚底一定是磨出了血泡。
    这时,他恍然听到身后叮叮的铃铛声响起,清脆活泼的旋律让他精神一振,期盼的回身往身后望去,果然是一辆正缓缓接近。
    之前几次碰壁,唐堂本是歇了搭顺风车的念头,但现在脚疼得厉害,他的决心又产生了动摇。也许车主人好,他能搭个顺风车,让他饱受折磨的双腿休息一会。
    当然要唐堂再主动请求搭车,他又不愿意。所以从确定身后有马车后,他就开始一瘸一瘸拐着走路:如果车主心善,看到他这样,自然会主动喊他,搭载他。
    只听耳边的铃声由远到近,越来越近,唐堂的脚瘸得更厉害,突然一拐,摔倒在地。
    他挣扎着要爬起来,但腿似乎断了一般,疼得他无法站起,抱着腿坐在那一动不动。
    那马车果然如同唐堂预料般的在他身前停下,从车上跳下一个金红身影,快步走到唐堂跟前,关切道:“小兄弟腿怎么了,可还能走动?”
    唐堂低着头,咬着唇,苍白的脸上汗珠滚滚落下:“刚刚摔倒,伤到了筋,怕是走不了了。”
    这话唐堂没有撒谎,本来他只是脚底起泡,但为了装可怜,引起对方的同情,刚刚那一跤摔得有些狠。结果不但脚底的血泡踩破了,就连脚脖子也真扭伤。
    虽然低着头看不到对方的人,唐堂也敢肯定对方必定富贵之极。只凭眼角瞄到的那双用金线绣满云纹的靴子,他就敢打十二万分包票!出门远游赶路都穿的如此招摇,真是太不把金子当回事了。
    那有钱的热心车主似乎比唐堂还着急:“这荒山野岭的,小兄弟脚受伤,赶不了路,可如何是好!”
    唐堂憋了一口血在心头,真想对他怒吼:你不是有马车吗,让我搭上一段路不就好了!
    不过他只能想想,忍着憋屈扯着嘴角故作坚强:“有劳这位兄台挂心,在下坐会,说不定腿就好了,就能自己走了。”
    许是被唐堂的坚强感动,车主人的恻隐之心被牵动,关切道:“不妥不妥,这最近的城池怎么也还要再走上三个时辰,小兄弟就算能走,等走到临城也已经半夜。听人说这路上还有猛兽出没,小兄弟带着这一身血气,不正好羊入虎口吗!”
    唐堂似乎对方的说辞吓到了,抬起头真诚的向对方求助:“那兄台说如何是好?”
    这一看,吓了唐堂一跳,差点仰面摔倒。
    只见面前之人,穿得红红火火,浑身金光闪闪,头戴宝冠,腰环玉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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