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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boss同归于尽[快穿]-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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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总感觉,好像缺少了一些关键的部分,”罗城沉吟一会儿,问他,“当年在班克斯岛,开枪击中我的人是谁?”

    司尘的声音里像淬了冰,咬牙切齿地说:“赫尔辛。”

    罗城并不意外,这个答案在他的猜测之内,“那把我拉上去的人又是谁?”

    “你连这都不记得了?”司尘微讶,“是艾尔维斯啊。”

    罗城结结实实吃了一惊:“艾尔?怎么可能?”

    司尘也意识到了不对劲,他顿了顿,说:“林柘,你不记得了么,当年艾尔维斯和我们一起去了班克斯岛。”

    罗城霍地坐了起来:“什么?”

    司尘跟着抱着被子坐起来,凑近了看他,“你真的都不记得了?”

    “不,不是不记得,我的记忆很可能被篡改了,”罗城头疼地捏了捏眉心,心里隐隐不安,“我把我记起来的内容讲一遍,我们对对看,行不行?”

    司尘紧张地点头。

    一夜时间过去,两人彻夜未眠,终于搞明白了他的记忆问题在哪儿。

    司尘能知道的也只是一部分,但和罗城的那一部分对上后,有出入的部分一下子凸显了出来。

    是艾尔维斯。

    罗城因为带司尘逃亡被抓入狱后,已经成为罗格里斯研究所法人的艾尔维斯并不像回忆里他自己说的那样,被完全排除在研究所之外,实际上,他和赫尔辛都经常出现在实验室里。

    并且多亏他阻止了赫尔辛诸如活体解剖之类太残忍的想法,司尘才能在那两年里少受些罪。

    帮助罗城越狱后,之所以能那么轻易地就从研究所里把司尘带出来,正是因为艾尔维斯在研究所里的权力。

    否则,已经有过一次前车之鉴,还有哪个研究员会顶着那么大的风险帮他?

    逃出实验室,艾尔维斯和他们一起登上了偷渡船。

    说到这里时,司尘幽幽地看了罗城一眼,说:“他知道你的计划。”

    ——那个把司尘带到北极,在海上杀了他的计划。

    罗城摸摸鼻子,哑口无言。

    他们出海那天,原本说的是三个人一起钓鱼,艾尔维斯借口身体不舒服没有来,实际上偷偷跟在了后面。

    之后的事都已经知道了。

    得到消息赶来的赫尔辛开枪将罗城击落海中,司尘为了救他跳海,最终被鲨鱼群拖进海底。

    重伤的罗城被艾尔维斯救起,用某种手段维持着生命,直到七十年后才苏醒,却失去了一切记忆。

    拨开一层迷雾之后,露出的却是底下更深不见底的黑暗。

    想来赫尔辛能从哪里得到消息,并及时赶到阻止了罗城?

    只有艾尔维斯。

    艾尔一向不喜欢司尘,会这样殚精竭虑保他性命的原因只能说明一点:有利可图。司尘的身上必然有什么他需要的东西。

    罗城越想越心惊,问:“那两年的实验研究出什么来了吗?”

    司尘茫然摇头:“我不知道。”

    艾尔维斯已经死了,除非能挖到罗格里斯研究所的机密文件,他们将永远不知道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临终前曾说了一句:“我们没有错,你没有错,相信你自己。”

    之所以把研究所交到罗城手里,是为了让他自己找出答案吗?

    窗外天已经亮了,罗城彻底没了睡意,他有种预感,那个答案很可能就是这个世界灭世的根源。毕竟现在这个司尘,不管是鱼形还是人形,都没有半点毁天灭地的大boss气质。

    他必须立刻、马上把罗格里斯研究所和一切核心资料都捏在手里。

    思路到了这儿,罗城又想起勒维斯那句石破天惊的“未婚夫”。

    妈的,原来在这儿等着他!

    这件事要是瞒着司尘只会造成误会,罗城于是干脆利落地全盘托出。

    司尘听完,眯起了眼睛,语气危险:“那个讨人厌的小子想和你结婚?”

    “不管他想不想,反正我是绝对不想的。”罗城立刻表明自己的坚定立场,顿了顿又无奈解释,“但现在罗格里斯家族的人都不同意我继承研究所,以他们的能量,对付区区一个我易如反掌。”

    司尘生气地说:“他们怎么敢!艾尔维斯都得叫你‘哥’呢!”

    “可谁能相信我是爱德华•;罗格里斯?”罗城抽出一根烟点上,“一个人过了七十年容貌都没变,受了致死伤还能醒过来——”

    他的话音突然滞住,一种匪夷所思的猜测从脑海里冒了出来。

    司尘抬眼疑惑地看他:“怎么了?”

    “你说过吧,勒维斯和艾尔维斯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罗城背上的寒毛根根竖了起来,“他们到底,有多像?”

    ===

    ===

    罗城走进罗格里斯庄园的私人游泳馆时,勒维斯刚结束晨泳,从泳池里出来。

    年轻人的肉体白皙而有韧劲,在巨大落地窗透进来的阳光里,洋溢着新鲜生动的活力。他浓密的棕发淋淋漓漓往下掉着水珠,衬得那张深邃精致的脸越发动人,海蓝色的眼珠湿润而清明,神采奕奕。

    1946年,林柘29岁,艾尔维斯27岁。

    现在,他还是29岁,勒维斯也是27岁。

    勒维斯接过佣人手里的大浴巾围在腰上,对他扬起一个笑:“这么早就起来了?你的小人鱼呢?”

    罗城抱臂回以一笑,“你竟然不用乱七八糟的词汇称呼他,我还有点不习惯。”

    勒维斯无辜地眨了眨眼,“你不喜欢我那么叫它,我自然不会让你不舒服,”拿起小茶桌上的新鲜蔬果汁喝了一口,他对罗城举了举杯子,“来一口吗亲爱的?”

    罗城摇头拒绝:“我不喜欢芹菜,你知道的。”

    勒维斯耸了耸肩,边喝着蔬果汁边躺到沙滩椅上,“那么,这么早找我有什么事?”

    “你昨晚看到他似乎一点儿也不惊讶,”罗城挑了挑眉,“艾尔告诉你的还挺多。”

    “当然了爱德华,我可是看着你、听着你们的故事长大的,”勒维斯笑笑,朝他抛了个媚眼,“亲爱的,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才五岁,对你可是一见钟情。”

    罗城表情未变,暗地里却悄悄搓了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

    艾尔维斯第一次见到被领养回家的林柘时,也是五岁。

    他现在开始怀疑回忆里关于艾尔维斯的记忆是不是都是假的了。

    ——他认识的那个便宜弟弟,有这么骚吗?

    如果他没猜错,勒维斯就是艾尔维斯。

    之前一直没往这个方向上想过,是因为勒维斯和他记忆里的艾尔维斯并不全然相像。

    诚然他们长了一张非常相似的脸,但艾尔维斯身材高大健美,而勒维斯则纤瘦得多,身高也不到一米八,更不要说两个人南辕北辙的性格了。

    但罗城却掉入了一个思维误区,他没有想到,既然他的记忆被人为篡改过,那么记忆里人的模样,也很有可能是被人为灌输到他的潜意识里的形象。

    果然,根据司尘的描述,真实的艾尔维斯·罗格里斯,不论是外貌还是身形,都与勒维斯别无二致。

    艾尔维斯有办法让罗城可以七十年保持青春模样不变,没道理他自己不能。

    如果能永远停留在自己的青壮年时期,拥有健康的身体和迷人的外貌,谁会愿意变成一个垂垂老矣、行将朽木的老人呢?

    人鱼身上最让人类垂涎的东西,就是他们惊人的自愈能力和长达数百年的寿命。

    和妖精鬼怪这些或靠后天修炼,或没有肉体不老不死的种族不同,人鱼是天生长寿的自然种。在他们漫长的一生中,青春貌美的时期占据了三分之二的时间。

    罗城在地府的时候见过一名鲛人少女的亡魂,她因为接受不了自己将来会年华逝去,变成一个鸡皮鹤发的老太婆的事实,才刚成年不久就选择了自尽,投胎转世时,哭求着不要再转生为拥有漫长生命的种族。崔判官看她可怜,让她的下一世投生成蜉蝣,朝生暮死,不必再受此困扰。

    可以说这个种族对容貌的苛求已经刻在了基因里,而艾尔维斯毫无疑问已经破译了人鱼族最大的秘密。

    这整件事,不论是病床上的临终老人还是遗嘱,罗格里斯研究所还是那个令人蛋疼的“未婚夫”头衔,全都是彻头彻尾的一场骗局。

    当然,这一切的推测,都是建立在勒维斯就是艾尔维斯的基础上才能成立的。尽管罗城心里已经觉得八/九不离十,但还是不能轻易下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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