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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男友一起穿越了[种田]-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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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此之后,她将在这个生她养她的地方,和她的亲人一起,踏踏实实地过活。
  ***
  袁秀才受了伤,并没有死。
  叶凡让墨青、墨白把他扔到了医馆——虽然这个人渣死不足惜,他却不想让叶二姐背上人命。
  更何况,这背后牵扯的不止一件事。
  这场风波就这样暂时压了下去。
  当然,只是暂时的。
  叶家和袁家的关系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只差一个临界点,就会彻底分崩离析。
  在此之前,彼此间要么按兵不动,要么另有所图。
  那日之后,袁秀才安安生生地在家里养起了伤,没再来韩家岭,也没提把叶二姐接回去的事。
  袁大娘和袁二娘也似乎被袁家遗忘了,继续留在叶家,这样一来,反而如了她们的意。
  变化最大的要属叶二姐。
  许是因为亲自报了仇,彻底克服了这些年的心理阴影,她的心境明显不同了。
  在此之前,她在这个家中行为举止都是把自己当成客,不会对家里的事指指点点,也不会做任何多余的事。
  此时,她依旧温柔和顺,却又多了些什么。
  她会微笑着给叶凡缝衣裳,会亲自下厨做他爱吃的菜,会花上一下午的时间剪上几朵纸花。
  偶尔也会对于叔于婶说这里该怎么收拾,那里该如何摆设。于家人无不积极去做,心里踏实又欣喜,就好像主母还在的那些年。
  说起彩织手艺,叶二姐更是侃侃而谈,整个人仿佛发着光。
  她虽然只有二十七岁,实际已经有了二十年的经验,出嫁后的十来年更是日夜不歇,恐怕比那些四五十岁的老师傅下得工夫都多。
  她还收了个徒弟,就是李府的唯一的嫡女——李二娘。
  李二娘性格柔顺、大度友善,同叶二姐一见如故,两个人接触得多了,更发觉彼此间志趣相投。
  虽然按照正常的收徒标准来说,她年龄有些大了,好在叶二姐也没往心里去,权当是相互交流,并不以师徒相称。
  李二娘却不这么想。
  她不仅正正经经磕了头、敬了茶,还叫李曜准备了丰厚的拜师礼,敲锣打鼓地送到叶家——敲锣打鼓的主意是李五娘出的,这个小娘子最爱热闹。
  叶二姐既无奈,又感动,不由拉住李二娘的手,笑言:“这样一来,我就是想不尽心都不成了。”
  李二娘屈了屈膝,“徒儿若有愚钝之处,还请师父多多包涵。”
  李五娘哈哈一笑,“什么师父、徒弟的,你们俩怎么跟说书似的?”
  原本温馨友爱的场面,被她这么一打叉,还真显得有点滑稽。
  大伙没忍住,一个个掩着嘴笑了起来。
  袁大娘看着眼前的情景,不由地想到了家里的娘亲和姐妹,有点想回去了。
  袁二娘却是一脸热切,自从接触到李二娘,发现她性子温和好说话之后,她又有了一项新的计划——
  先打入李家后院,再斩获长安侯的心。


第80章 
  【一天不见; 又帅了】
  十月十五,下元节。
  “十月半; 牵砻团子斋三官。”当地习俗; 往往在这一天祭祀祖先、供奉水官。
  一大清早,叶凡就从暖烘烘的被窝里钻出来; 亲手摆好酒肉果品; 冲着叶家的祖宗牌位磕了三个头。
  村民们也纷纷去到晋江两岸,燃起香烛; 带上糯米包成的小团子,祈求水官录奏天廷; 为百姓排忧解难。
  李家大灶。
  今日忌屠杀; 厨子们昨天就把猪宰好了。
  他们从前都是军中的伙夫; 即便解甲许久成了李家的私仆,依旧没有改掉从前的豪爽习气。
  叶凡去的时候,大师傅正架着火堆烧猪头。
  偌大一个柴禾堆; 一边架着三个肥厚的猪头,炙热的火舌蹿了两尺高; 燎得猪皮黝黑。
  叶凡凑过去,抽了抽鼻子,“范叔; 这味儿是不是糊了?”
  “不碍事,就得可着劲儿烧,猪毛烧没了才干净!”大师傅姓范,是个黑黑胖胖的中年汉子; 笑起来的时候下巴上的肉一颤一颤,十分可亲。
  他的力气很大,手臂一转,三颗猪头齐齐换了个面,黑洞洞的猪鼻子刚好对着叶凡。
  叶凡拿棍戳了戳,一脸坏笑,“待会儿就吃了你。”
  “小郎爱吃猪鼻子?”大师傅擦了把汗,把横木交到帮厨手里,“侯爷先前吩咐下来,三对耳朵给你留着。”
  叶凡听到这话,不由地怔了怔。
  他确实喜欢吃猪耳朵,从小就喜欢,用他的原话说就是“脆生生的,不油又不腻”。没想到李曜会记得,还特意吩咐厨房给他留着。
  叶凡心里甜甜的,美滋滋地去找前男友了。
  今日,北山校场恰逢大操,兵士们精神抖擞,喊声震天。
  不用叶凡带着,胖团、白鹿、小鹅仔们自己早就跑来看热闹了。
  兵士们一喊,它们也跟着凑热闹,几个月下来汉子们都练出来了,既能抗住李曜的冷脸,又能抵挡住萌物们捣乱。
  也是不容易。
  小家伙们看到叶凡过来,纷纷围拢到他跟前。
  小鹅仔们这时候已经是大白鹅了,不知道是不是学了叶凡光长心眼不长个,愣是比同龄鹅小了一大圈。
  明明没喂过几回,它们却最喜欢叶凡,每次见了都张着翅膀往他身上扑。
  “嘿,大仔二仔,打住!”
  叶凡跳着脚躲闪,他刚换的衣裳,特意穿给李曜看的,可不能弄脏了。
  胖团“听”到他的小心思,捂着嘴咻咻地笑。
  它把这个消息悄悄分享给白鹿,驴子模样的白鹿抖了抖耳朵,眼睛里闪过金色光。
  李曜看到心上人,严肃的脸不自觉缓和下来,眼神也变得柔和。
  他自己都没有发现,李三郎却是看得清清楚楚。他惊奇地捅了捅身边的人,“你有没有觉得,叶小郎才是兄长的亲弟弟?”
  旁边站着的是李四郎,比李三郎还要小一岁,却比他要高上半个头,生得浓眉大眼,一脸正气。
  他扶着腰间的佩剑,面容端肃,“底下的将士都在看着,三兄当为表率。”
  李三郎翻了个白眼,辛辛苦苦把这家伙从晋州带回来,原指望着他替自己挨点揍,没成想这家伙比兄长还古板。
  唉!
  李曜越过李三郎,目光放在李四郎身上,“好生看着,鸣钟之时便可歇下。”
  “遵命!”李四郎抱拳,恭敬地应下。
  “今日灶上做了杀猪菜,你也去用些。”
  李四郎顿了顿,“谢大兄。”
  李曜拍拍他的肩,语气更为和缓,“你刚回来,慢慢适应,不必心急。”
  “……是。”
  李四郎眼中带着明显的惊讶,还有好奇,大兄似乎变得不像从前那样可怕了。
  李三郎卜愣着脑袋,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一颗心拔凉拔凉的——自己这是被嫌弃了吧?一定是吧?
  然而,无论是李曜还是李四郎,都没有照顾他敏感的小心灵。
  李曜脚步轻快,直奔叶凡而去。
  李四郎好奇地偏了下头,看向那个清清瘦瘦的少年郎。
  ——这就是阿娘说的那个人吗?
  ——看上去小小的,不像很厉害的样子,大兄为何这般重视他?
  李曜走向叶凡,双腿修长,步伐稳健。
  叶凡歪了歪头,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家伙又变帅了——其实只有一宿没见而已。
  唔……
  没事儿穿什么黑衣裳,不知道你穿黑的显着格外高大俊郎、英武不凡吗?
  亏他还特意打扮了一下,这样一比,显然是输了。
  叶凡酸溜溜地揪了揪李曜的衣领,又拽了拽腰带,亮闪闪的束袖也没放过——能看不能吃什么的,最讨厌了!
  殊不知,此时此刻,李曜的心情也不平静。
  叶凡今日穿的这身正是那天在帐篷里他准备的。红色的衣衫衬得少年肌肤白嫩、眉眼精致,看在他的眼中,即便是鼓着脸气乎乎的样子也是那般可人。
  这是他的少年。
  是他的人。
  李曜心中满是疼宠,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牵住叶凡的手,大步离去。
  叶凡小跑着才能跟上,偶尔跑得急了就会撞到他身上。
  少年的身子清瘦柔软,贴在他硬梆梆的肌肉上,引得人心旌颤动。
  李曜就像故意似的,快两步慢一步,由着他撞。
  “搞什么?”
  “鼻子都撞疼了。”
  “魂淡,慢点!”
  “唔……”
  叶凡嘴上抱怨,身体却诚实极了。
  诚实地贴到人家身上,黏糊糊的,不肯分开。
  这一日,北山校场新来的指挥官格外严格,士兵们也热情高涨。
  一声高过一声的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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