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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骑士在斩杀袭击他们的敌人,大骑士并没有追出去,而是返身去看柳随风,而柳随风昏迷过去的表现让他大吃一惊,连忙将柳随风从元素守护壁障里面抱了出来,有些愤怒的看着另一个圣子候选人奥斯卡,在他看来,肯定是奥斯卡动的手脚,而阿姆斯特朗也有些吃惊,自己的孙子怎么就这么按捺不住,比自己还早动手对付柳随风。奥斯卡一个人郁闷到死,虽然想说自己一个指头都没有碰过柳随风,但是谁会相信他呢,他不傻,当然不会做那无谓的争辩。
小骑士缓缓的走了回来虽然嘴角的血渍已经擦掉,但是煞白的面庞和虚浮的脚步还是将他实力大损的事实显露了出来。阿姆斯特朗心中一喜,如今有一个圣骑士已经受了重伤,自己的机会又来了!只是他也不敢马上就把心思从对付敌人转到对付自己人上,毕竟敌人退去到底是怎么回事还不清楚,而且这来势急,去势更急的表现更是让他摸不着头脑。
一身血腥的骑士回到了宿营的地方,他一共斩杀了九百三十一人,实力最高的不过地阶三级,而这些人身上的装备都是一些相对比较精良的非军用装备,甚至连制式装备都不算。这让他很困惑,难道有人想要借用一群蝼蚁来屠杀圣阶高手吗?这与他本来认为的是没有被扫荡彻底的黑暗势力有些大相径庭,因为这些人不但没有足够的实力,就连个黑暗体质的人都没有,虽然黑暗势力惯于利用别人,但至少也会留下一些人来督军作战,像这样完全没有黑暗体质的人掺杂其中的情况从未发生过。
魔法大陆划分光明黑暗阵营完全靠的是人的体质属性,比如光明阵营的代表光明教廷,组成者虽然五花八门,但绝对不会有黑暗体质的人掺杂其中,而占据主导地位的也绝对是光明体质的人,黑暗阵营也是一样,只不过情况相反而已。而且光明阵营和黑暗阵营有一个最大的区别那便是光明阵营建立了一个名为光明教廷的宗教组织,这是一个巨大的优势,虽然这一点在光明教廷宗教组织出现之初没有被人重视,但是随着宗教的不断发展,本就打着导人向善幌子的光明教廷一下子就将大多数人拉拢到了自己的阵营之中,而反应过来的黑暗阵营多次建立黑暗教廷,却不是因为组织不严密,就是因为教义不适合普通人,全都落败。
骑士将自己的发现说了出来,另外两个圣骑士不擅思考,干脆不管,提议结束试炼回转,阿姆斯特朗这个试炼的发起人也是进退两难,虽然明知道这是借坡下驴的好机会,但他还是希望能够借机杀掉柳随风,这件事情已经成为了他的心魔所在。
关于对主角性格有疑问的请看
这本书的主角性格我原本自觉设定的不错,可是仍旧有很多人说不好,总结起来有如下三点: 1、主角有时候聪明,有时候愚蠢
2、主角武力不够却要在强者为尊的世界里追求平淡生活
3、伪善
虽然先入为主是用辩驳无法改变的,但我还是说一下好了,我这个人没别的缺点,就是喜欢和别人讨论问题,既然你说出来了,那我就回答。
1、有时聪明,有时愚蠢。纵观无数小说,多数主角都有这个毛病,为什么呢?难道是作者一发昏就把主角些白痴了?如果你这样认为,那么就当我发昏好了……
2、武力不够。在相对和平的环境里,我觉得还是做老实人比较安全,武力解决问题的结果是什么,相信你上幼儿园的时候和小朋友互殴的结果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另外,主角没有任何根基,不先去发展根基,却要发展武力,我认为是找死,你若是认为主角白痴,那就当我是白痴好了……
3、伪善。就是谦谦君子也会有伪善的时候,主角怎么不能有?主角又不是君子,当然也不是小人,伪善一下,有什么不可以?况且很多人都有伪善的一面和一些伪善的习惯,你平时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比如宁可穿皮草,也不肯吃肉……
算了,就到这里吧,愿意说就说吧,不挨骂的小说太少了,我也没有这个想法,挨骂就挨骂吧,愿意骂就骂吧,大不了我可以不回复嘛……
……(本卷结束) ……
第一卷【赫氏门徒】
【95】巨蜥
“真是个好地方呀……”李赫看着连绵不绝的沙漠,苦笑不已,才进入梅西走廊沙漠不到一天,他们就连续遇到了两次流沙,走过了三个禁魔领域点,还好在禁魔领域点中他的精神力,哈恰和小黑的威势都不受影响,所以在面对那些力量超级恐怖的魔兽时,他们并未失去战斗力,总算是有惊无险。
火舞已经在李赫的怀中睡着了,但是睡梦中仍旧兀自挣扎不已,精神力已经远远不如姐姐炫舞的她仍旧不想回去,所以一直在努力的挣扎着,但是她的挣扎终究是无力的,所以只能沉沉睡去。
奥伦巴姆已经脱掉了身上的血战重甲,不久之前他便差点掉进流沙里被憋死,幸好李赫早就准备好了绳子,四匹独角鳞马一起出力才把他拖了出来,有了前车之鉴的他再也不敢在这种危险的地形上开着重力领域锻炼了。他也是整个队伍里面最苦闷的一个,因为只有他自己是纯粹修炼魔法元素力量的,一旦进入禁魔领域点中,别说战斗,就是压制着体内的斗气不暴走都很困难,原本当属队伍中第一战力的他却成了废物,这让他郁闷的不得了,好在禁魔领域点范围一般都不大,出来之后他还可以对着不开眼的魔兽发泄一番。
那五十名士兵在遇到第一次流沙的时候,李赫便将他们遣回了刚才的那个小镇,穿越梅西走廊沙漠人数要么少一点,三五成群的小队伍,要么人数多一点。千八百人的大部队伍,不多不少的百十人队伍是最不安全地,目标够大,却又未必有足够的实力保护自己,人数虽多却又经不起死伤,所以不想他们跟着丧命,更不想他们成为累赘的李赫便将他们遣了回去。
虽然第一天遇到的危险比较多,但是李赫他们的前进速度还是很快的,竟然走过了一百多里。一天便走过了三分之一,是个很好的兆头。但是李赫却不敢掉以轻心,沙漠里的危险还有野蛮的沙漠蜥蜴人和沙漠矮人没有遇到,而沙漠地沙暴大风天气也随时会出现,不走出沙漠,哪怕是距离沙漠的外面只有一里之遥,那也可能是十分危险地。
夜幕降临了。四人停了下来,燃起了篝火,烧烤着食物。
在沙漠里看夜空与在城市里看夜空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空旷,不管是你以什么样的姿势,位于什么样的高度,你看到的夜空都是一个倒扣下来地黑色巨碗,看的时间久了,你会发现自己的心灵中的杂质逐渐被清空了。进入了一种心旷神怡的状态。这也是为什么李赫喜欢跑到房顶上看星星的原因,因为在城市里,只有房顶上才能感觉到那种空旷的感觉。
“你在看什么?”火舞醒了过来,不,应该说是炫舞醒了过来,相比于火舞。炫舞的气质十分的清冷,更像是一朵冷艳玫瑰。
李赫慢慢从那种心旷神怡地状态里退了出来,看着身边的女孩,他笑着问道:“自从上次我见到火舞的时候我就想要问你,你的宿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与我有关的话。还有哪些?”
炫舞有些为难的看着李赫。但还是回答说道:“我们地母亲是一个占星家,她曾经对我们说过。在我们二十四岁的时候,我们遇到一个救我们一命的男人,而这个男人会成为我们的丈夫!本来我是不相信的,但妹妹却很相信,因为母亲在她开始修炼斗气的时候便说她会在十六岁进入十二级,而且还说出了那天她突破所在地位置,结果她真地说对了,所以妹妹对她的话深信不疑!她还告诉我,就算是你不要她,她也要跟在你地后面!”
李赫略带不屑的说道:“想不到这个忽悠了你们的神棍是你们的母亲……不过母亲是永远不会欺骗自己的孩子的,既然她这么说,就有她的道理。不过你不必非要履行她所说的话,宿命这个东西,即便是真的存在,那也是相信则有,不相信则无的!你完全可以按照你自己的想法去生活,把宿命当成是一种必须跨过的阻碍就好了,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