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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穿耽美]清和-第4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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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高燧沿着缆绳下到小舟,登上前往寻宝的战船。
    郑和王景弘留在宝船上,侯显随行。
    十余战船,近二十艘马船,浩浩荡荡开往藏宝地点。
    指路的海盗缩着脖子,被提上战船,没有起半点反抗的念头。敢反抗的海盗都被丢进海里,唯一的下场就是葬身鱼腹。
    越是穷凶极恶,杀人无数,越是惜命怕死。
    剿灭十余股海盗,明军早有心得。
    海盗藏宝的地点算不上隐蔽,却难驶入大船。
    小舟再被放下,朱高燧同侯显一并上岸。
    岛上林木稀疏,多是被海水冲刷过的岩石和洞窟。
    海盗领众人来到一块形状奇异的岩石前,挖开半米厚的土层,掀起几块挡板,一处隐于地下的洞窟赫然展现在众人眼前。
    几十只木箱堆在一起,箱盖几乎合不拢,缝隙中隐约透出耀眼金光。
    打开箱盖,立刻有皮袋落出。
    捆绑袋子的皮绳崩断,浑圆的珍珠滚落在地,白黑两色,竟有龙眼大小。
    木箱一只只打开,惊叹一声连着一声。
    造型奇异的金像,三尺高的珊瑚,精美的金壶,镶嵌各色宝石的弯刀……各种形状的金币银币,很多没有装进箱子,直接散落在地,火把照过,满目金光。
    饶是见惯皇宫珍宝的朱高燧,也愣了两秒。
    弯腰捡起一柄弯刀,擦过刀柄上一块花纹,朱高燧目光微沉,这不是一般商人能有。这支海盗很可能抢劫了某个海岛上的“王室”,或者是朝贡的船队。
    不过,事到如今,已经没有追究的必要。
    收刀回鞘,朱高燧下令,将岩洞里的财宝全部抬走。随后走到瑟缩的海盗跟前,缓缓抽—出长刀,在海盗惊惧的目光中,手起刀落。
    鲜血喷涌,人头滚落在地。
    如此,也算是为弯刀的主人报了仇。
    离开海盗藏宝处,战船驶往预定海岛,同船队汇合。
    此座海岛是船队第二次下西洋时发现。
    岛的东面是天然深水良港,岛上有淡水,没有大型的食肉猛兽。除了海鸟,多是一些奇怪的石像。
    朱高燧对此毫不在意。
    天家贵胄,凤子龙孙。
    遇上他,管他哪路神仙,是鲛盘着,是虎蜷着。敢不从命,架上火炮全部轰掉。
    “殿下,照此速度,再有一月既可抵达新地。”
    “好。”朱高燧用匕首划开面饼,夹入烤过的干肉咸菜,一大口咬去小半个,“这些孤是外行,你安排即可。”
    “是。”
    庞大的船队继续前行,沿途遇上海盗,不管三七二十一,通通灭掉。不过,总有两三个漏网之鱼,见势不妙提前逃跑,侥幸活得一命。
    事后传出消息,航行在海上的大明船队,陡然间披上一层恐怖的外衣。
    “那是一群可怕的魔鬼。”
    “魔鬼穿着用鲜血染红的长袍,袍子上有金色的怪兽!”
    “被船上的魔鬼盯上,没有人能活着逃走。”
    “太可怕了,如果不是提前得到消息,我会和暴风号的船长一样葬身海底。”
    流言越传越广,发展到后来,单是听到“大明船队”四个字,就能让海盗们鸡飞狗跳,惶惶不安。无论多凶狠的海盗,听说大明船队要从自家门前经过,第一反应都是收拾行李搬家跑路。
    东西太多,搬不走?不要了!
    财宝没了可以再抢,命没了,死抱住金币有什么用!
    在大明船队下西洋期间,海商们惊奇发现,往日里肆虐逞凶的海盗突然不见了踪影。
    时常有海盗聚集的“黑市”也变得冷冷清清。摊主空闲得直打瞌睡。
    “海盗?没有海盗!”
    “对,我们这里没有海盗!”
    “快走!再问东问西,小心老子揍你!”
    海商们面面相觑,有门路的私下打听,才得知“真相”。
    自此,众多海商开始视大明船队为“保护神”。有倒霉商船遇上海盗,见躲不过去,船主硬着脖子吼一句“我在明朝有人!”
    海盗握刀的手当即就会哆嗦两下。
    本打算杀人劫货,最后也只抢劫两箱香料,硬着头皮也不敢杀人。可见“大明”两字威力之巨。
    大明船队行经之处,遇上海商船队,不用招呼,立刻有成船的货物送上。
    给钱?
    不要,坚决不要!若能随船队航行一段路程,熟悉几句大明官话。一船货物算什么,再送一船!
    沿途停靠岛屿,道出身份,热情款待,开展贸易不必说,有的岛上,国王一家早早收拾好包袱,只等随船启程,到大明朝贡。
    暂时不回大明?
    没关系。船队到哪里,咱们跟到哪里。
    总之一句话,一颗红心向大明!
    次数多了,朱高燧产生出和老爹一样的烦恼,国家强盛,人太出名,有时也愁人。
    大明船队在海上宣扬国威时,明朝迎来了番邦使臣朝贡的高峰期。
    自永乐九年五月,南京城门前,朝贡的使臣队伍便排成长列。
    北方的鞑靼,瓦剌,兀良哈,女真。
    南方的暹罗,占城,真腊,老挝。
    隔了一座喜马拉雅山的古里,锡兰,柯枝,小葛蓝,加异勒。
    乘船前来的旧港,南巫里,爪哇,满剌加,苏门答腊。
    一波又一波朝贡队伍抵达应天府,鸿胪寺和光禄寺忙得脚不沾地,会同馆再次爆满。
    随着朝贡队伍抵达,闻讯赶来的商人也是络绎不绝,客栈房间不够,许多掌柜都挤大通铺,伙计只能在客栈里打地铺。
    人一多,问题就多,治安问题频发,五城兵马司指挥和应天府府尹愁得嘴角起泡。
    没办法,朱棣下令北京会同馆提前“开张”。女真,朝鲜,白帐汗国,以及立陶宛和莫斯科大公国的使臣,不必进京,直接由北京会同馆接待安排。
    “敕汉王驰北京,设宴款待朝贡使节。”
    一道敕令,结束了朱高煦的屯田生涯。
    朱高煦打心里不想离开宣府,忙活两年,眼看要出成绩,丢开手不管?
    舍不得啊!
    无奈老爹有令,不走也得走。
    换上亲王常服,乘上象辂,望着渐远的玉米地和土豆田,满眼不舍。
    沈瑄忙着练兵,徐辉祖卧床养病,压根不理会朝贡的使节。北京行部官员找上门,一句“留待汉王殿下抵达”就被打发。
    孟清和也变得忙碌。
    永乐八年,皇庄和勋贵庄田播种的玉米土豆已有收获。产量不如想象中喜人,抗旱抗寒的特点却显露无疑。
    船队带回的几名“红人”都被留在大明,帮助解决番粮种植期间产生的问题。
    通过翻译,孟清和了解到,这些人来自“库斯科王国”。
    “库斯科?”
    孟伯爷敲敲脑袋,没一点印象。
    他对美洲历史并不了解,压根不知道,二十年后,这个还不起眼的国家将会征服整个南美洲西部,统治延续几个世纪,成为美洲三大文明之一,印加帝国。
    如果他知道……大概也不会改变什么。顶多露出个吃惊的表情,然后该做什么做什么。
    他想要的是美洲的农产品,对生活在那里的人并不感兴趣。至于土地,这是上位者该操心的事。
    自被国公爷开导之后,孟清和清楚知道,很多时候,该糊涂就不能聪明。操心太过,劳心劳力太多,未必是好事。
    他现在该想的,是自家一亩三分地的收成问题。从九哥送来的消息看,今年的收成应该相当不错。
    七月之后,孟清和留在军屯的时间越来越长。时常蹲守寻人的换成了定国公。
    进入秋收时节,田里的麦稻高粱陆续开始成熟,荒田中种植的玉米也结出手掌长的棒穗。
    孟清和试着掰下一穗,拨开,玉米粒算不上饱满,清香的味道却让他笑咧了嘴。
    “伯爷?!”
    见孟清和生吃玉米,亲卫来不及阻止,脸色骤变,差点上手去抢。
    番粮能吃,却也是煮熟下口。没听说可以生吃。
    万一吃出问题怎么办?
    “没事,我只是尝尝味道,没打算吃。”
    孟清和笑笑,将咬过一口的玉米递给亲卫,“我再掰两棒,回府煮了,大家都尝尝。”
    “谢伯爷。”
    这片荒田是孟清和的“军田”,上一年开垦,今年方才开始种植。他不愁粮食,干脆全部用来种植玉米。
    回城时,恰好遇上从宣府赶来的朱高煦。
    见到亲王象辂,孟清和当即下马,上前行礼。半天没声音,抬起头,只见朱高煦目光灼灼,盯着他身后,眼睛眨也不眨。
    回头看一眼,明白了。
    “高福。”
    “卑职在。”
    “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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