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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转纱窗晓-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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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

    我急欲挣脱,大力抽回胳膊,十三亦是死死攥住不肯放手,两下里一较劲儿,轻微的喀嚓一声,胳膊竟然脱臼了。钻心的疼痛立刻从胳膊传遍全身,我痛得几欲晕倒,死死咬住唇,才没有痛呼出声。

    十三慌忙放开我,又急又痛道:“你。。。你。。。”眸中不复愤恨之色,却是透着痛惜多少,无奈多少。

    我不禁微笑,这才是白衣十三,我的。

    我摇摇头,浅浅一笑,轻声说:“没什么!”又转身对十阿哥道:“十阿哥,才想起王公公差我去办事,一会儿点心让珊瑚给您送来。”十阿哥与八阿哥与我有一段距离,想来并未听到那咯嚓之声,我绝不愿此时节外生枝,再起波折。

    十阿哥点点头,道:“嗯,去吧!”八阿哥却是神色微变,震怒之色隐现。难道他看见或是听见了什么?我也顾不得理会,转身便走。

    抚着晃晃悠悠的胳膊,慢慢踱回自己的小屋。身体的疼痛让我暂时忘却了心中的伤痛。我也能冷静下来衡量情势,如果我没有猜错,康熙爷是在等十三的决定,今日十三的婚事尘埃落定,不出数日便会对雨枝册封。

    康熙爷得到孝顺儿子、中意儿媳,十三得到天成佳偶,雨枝得到生存机会,我得到心灵自由。各取所需,皆大欢喜,我真的应该高兴。为何不呢?

    可是心中却那么明显地,有一份冰凉的悲伤,想隐藏,却兀自生长不休。

    我蜷缩着身体,卷紧被子,困顿睡去。

    “啊!”我惨叫出声,痛切入骨。猛然翻身坐起,一张熟悉而略带歉意的脸出现在眼前,我诧然叫道:“胡太医!做什么?”胡太医笑道:“怕你吃痛挣扎,方才趁你睡梦中已然接上脱臼之处。现在,试一试胳膊能不能举高?”

    我又痛又不禁有几分好笑,这样也行?举高胳膊一试,果然已经接好。下榻施礼笑道:“多谢您,总是救我于水深火热之中。”胡太医摇摇头,笑道:“受人所托,不必客气!”又从随身药箱中取出一瓶药递给我,叮嘱我:“伤筋动骨一百天。内服之药倒不用,此药外敷,你好生养着。不可提重物,以免复发。”我笑谢过,他自出门而去。

    胡太医与四阿哥交情非浅,必是受他所托前来替我治伤,四阿哥对我并无怜惜之意,无非是瞧在十三面上。我这般想着,心中好过许多,女人总是能在独思中自我开解和安慰。放下拿不起的,抛却抱不紧的。这是女人独有的智慧,或者说是一种傻气。

    册封比我预想中来得更快。我去给雨枝送晚饭时,她已然不在屋内,问过李德全才知道,皇上册封她为常在,即日起迁往长春宫居住。同时下旨,将尚书马尔汉之女兆佳氏指婚给十三阿哥为嫡福晋,择日完婚。

    康熙爷如此高调行事,无非是示意于我:他是言必行,行必果。皇权神圣而不可撼动,“朕意”决断不可违抗。即便是他最心爱的儿子,也只能臣服。

    而这两件事同时进行,并不能证明它们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康熙爷册封一位常在乃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即便十三起疑,求证于我,我也断不会据实以告。只因,我投鼠忌器。忌惮于雨枝的安危,忌惮于十三的深情。顾忌十三会因此与康熙爷产生隔阂,更顾忌十三会因为我的理由对我更生恼恨。我知道,即使不羁如十三,亦是绝不能理解我因为雨枝的安危,而置他的深情于不顾。他毕竟是封建皇朝的皇子,一条奴才的人命于他而言,实在微不足道。

    康熙爷拿捏准我的心思,于是,一切尽在掌控。而我,心有旁鹜,牵牵绊绊,事已至此,所以,无力回天。惟有叹息认命?其实也好。

    择日,只用半个月。大婚,就在今日。

    十三是康熙爷最疼爱的儿子,宫里众人自然识得看康熙爷眼色,于是,大张旗鼓,大肆操办。遍地红灯笼,处处锣鼓声。好不喜庆,好不热闹,好不祥和。

    闭户,关窗,盖被,掩耳,依然声声侵耳。或许,不是侵耳,而是沁心。

    终于,放弃,出门,伫立,凝望,试图将自己融入这一片极至喧嚣之中。至少,这喜悦的人群,能不让我感觉到一人茕茕,形影相吊。

    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而今满月依旧,却是人独立。我的满腹伤心事,竟是唯有春风秋月知么?

    身后传来脚步声,我不敢置信,会是他么?延禧宫,此刻会有谁来?想见却不敢见,欲走还留,不敢回头,僵直站着。

    
 


梦转纱窗晓 正文 第47章 暂凭杯酒长精神
章节字数:4303 更新时间:07…08…24 18:42
    “是我。”我想此刻的我一定满脸不由自主的失望。转过身去,看向来人。

    十四一脸惫懒笑意,问道:“失望?”

    我一脸笑不由衷,反问道:“看戏?”我记起十四曾说过的话,“日后十三哥大婚,可别我被瞅见你哭天抹泪儿的。”

    十四不语,不笑。眸中丝丝探究,尚有几分令我恼恨的同情。我不是弃妇。虽然在他们眼中我是。我福下身去,中规中矩,“十四阿哥吉祥,奴婢告退。”

    十四一把拉回我,真要命,我的左胳膊。痛吟出声,十四立即松手,问:“还没好?”他那日并不场,居然知道?我有些惊疑。只淡淡道:“好了。只是不能再由人随意扯来扯去!”

    十四轻笑一声,说:“想喝酒么?奇货居百年女儿红,上回你做东,今日我请你,如何?”他的神情是平素少见的真诚和坦然。

    喝酒,不失为排遣寂郁的好方法,又曾经领教过十四上佳酒品,暂凭杯酒长精神也罢了。我想也不想答道:“好。”又问:“你不参加婚宴么?要不要紧?”

    十四晒然道:“那种场合,多我一人不多,少我一人不少,实在是可有可无。我向来如此轻狂,何曾有谁去理会?”我禁不住哑然失笑,十四,他的确放浪形赅如是。

    一路无言,默默跟随。原以为是潜出宫去饮酒,不曾想却是来到阿哥所,十四旧居。“傲逸阁”为其名,“傲然歌一曲,一醉濯缨人”为其联。

    十四亦微仰头看着匾额,轻轻叹息,道:“许久不来,本不觉什么,今日重游,才知心中其实想念得紧。”

    我看着题词,笑道:“这傲字与你再匹配不过,你又爱饮酒,真是居如其人。”

    十四对我会然一笑,解释道:“阿哥所每间院落的名字皆由主人自取,于是,阿哥们便各显神通,立意自己心中所喜所想。如此这般当然居如其人了。”原来如此。十四笑问:“你猜猜十哥的屋子叫什么?”

    我静思片刻,心念一动,笑问:“可是极难写的那两字?”十四莞然而笑,点头道:“不错,饕餮居。”想到十阿哥饕餮美食的妙样儿,我与十四相顾大笑。

    进得屋内,一张水曲柳木几上摆着几样小菜,其中一道是“肉珠脍豌豆”,两大坛女儿红,确确实实出自于奇货居。我看向十四,感激道:“有心了!多谢!”十四微微一笑,说:“坐!”

    除去十四那一段莫名的少年愁,我本就与他无甚交集,自从去年我生日与他斗酒后,更少往来。偶尔遇见更是带着几许尴尬,几许不自在。此时,亦然。

    屋内气氛一片寂静沉闷,十四不语,我亦不言。惟有清脆筷箸声,杯盏声。我只是低着头一杯接一杯的喝酒,有几分醺然,却不肯醉。

    十四放下酒杯,叹一口气,道:“酒入愁肠。。。。。。”

    我笑着打断:“放心,不会化做相思泪!”

    十四的嘴角漾开一丝轻笑,半眯着眸瞅视着我,黑眸中透出一片深幽。我斜睨着他,学着他惫懒的腔调:“怎么?喝不过我?怕了么?”

    十四薄讽道:“你竟真以为酒量好得足以喝倒我?”我点点头,毫不客气地说:“不是较量过一回么?你输了。忘了?”

    十四手指一嗒一嗒敲击着桌子,慢慢地道:“上回喝至三十杯你已然不济,三十五杯强弩之末,四十杯是你的极限。不是么?”我静心回想了一下,的确如此。他居然计算得如此精确,以他当时的状态根本不可能做到。我心中一凛,除非他是故意输了给我,有心放水?

    我讶然道:“你。。。。。。”十四颔首道:“是。”停顿一下,嘲弄道:“你那么拼了命的喝,为的只是不愿嫁我。我若是和你真枪真刀硬拼赢过你,只怕你也要自寻短见。岂不无趣?更何况,我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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