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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妃-第1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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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厌学,逃课,叛逆的速度简直如春天的野草。我身材高挑,容貌出众,加上我的文笔很好,经常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引得许多男生对我心生爱慕,而我整日周旋于不同的男生中,看着他们为我争风吃醋,没有丝毫愧疚感,反而觉得很刺激,有种成就感与满足感,在家里得不到的重视放佛在这里能得到弥补。我一直渴望离开家,走的越远越好,而唯一的方式就是上大学。我虽然厌学,却天资聪敏,考上了外省的一所大学。陌生的学校,陌生的人群,但我依旧是那个我行我素的我。我是系花,我尽情挥霍着自己的美丽与青春,就像罂粟,谁惹上我轻则伤心,重则伤心又伤身。大学生的性观念都很开放,学校附近的旅馆一到周末就爆满,还有女生出去做小姐,但是我骨子里有些传统,有着琼瑶式的言情美梦。在我心目中,那是圣洁不可侵犯的,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干净而神秘的,如月影般迷离的子夜、烟雨的黄昏……他们可以亲我,摸我,但是绝对不可以超越那道底线。这是我唯一的骄傲。也碰到过霸王硬上弓的,但每次都化险为夷。还是有一次,我失策了,和男友去酒吧包间唱歌时,他趁我不注意在水里的加了药,我拼着最后的一点清醒,扑倒门上,想开门却手脚无力,头脑越发沉重。我用力咬在了自己的舌头上,口中血腥弥漫,人却清醒不少。我一边和男友垂死挣扎,一边用头撞门,门外终于有人敲门了。我已是满口的血,却再次咬破舌头,大喊救命。男友用的给了我一耳光,我再拼命也维持不了自己的清醒,在疼痛中晕了过去。醒来时,我发现自己躺在陌生的房间里,只着内衣。我以为我是完了,拿起桌上的水果刀就要割腕自杀。这时,一个男生从阳台冲了进来,夺过水果刀,说,你还是干净的,我找到服务员开门救了你,你的衣服被撕烂了,是我让服务员找了件工作服给你披着。我不知道你住哪里就把你带到我这里。因为工作服酒吧还得用,我就给你脱了下来,送了回去。这个男生就是阿蒙,晚上我穿着他的球衣回到宿舍。我把他的球衣洗净,用我喜爱的柠檬洗衣粉。我承认我第一眼看见他就有些喜欢他,他是邻校的学生,他说他认识我,他舍友是我以前的男友之一。我第一次感到了羞涩与难堪。以后才知道,爱一个人,要学会自爱。还他衣服时,叠着一丝不拘;请他吃饭吃火锅,我打听到他喜欢吃火锅,但是不吃海鲜;送他礼物答谢他,我知道他喜欢白领子的黑色衬衫。他教会我吃西餐,他带我去公园拍花卉交作业,约我去上自习。我感觉到他喜欢我,我问他不知道我名声狼藉吗?他说,认识了才发现自己以前是多么的愚蠢,道途听说,没有主见。但,我只能心里暗恋他,寂寞的心在寂寞的孤单,一个人的浪漫,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与其两个人痛苦,不如一个人孤单!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有点害怕,怕得到他,怕失掉他。爱上了他,我才领略到思念的滋味、分离的愁苦和妒忌的煎熬,还有那无休止的占有欲。他的一举一动都让我心潮起伏,总害怕时光飞逝而无法与他终生厮守。※※ ※ 大学最后一个情人节,本来与他约好去海边玩,他突然说他要去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不能陪我了。我哭的一塌糊涂,想到不久的将来,阿蒙不再属于我,甚至整个人都会偏离我的生活,就遏制不住悲痛。晚上,阿蒙打电话叫我下楼,给我看他未来的新娘,我犹豫很久才下楼,却看见只有阿蒙一人。他说,他还没有表白,待会让我做见证。我强颜欢笑,祝福他。他摸着我的长发说,“思遥,你知道吗?生命之美在于和谐,如果生命是一条长链的话,那么健康,爱情,智慧,梦想,才华,财富,责任和良心都是其中的一个链口,这条长链若有一个环节是薄弱的稀松的,那生命的状态都有可能是支离破碎的!”我不说话,只是看着他。他又说,“思遥,你来看我给自己挑选的新娘。”他递给我一个盒子,我接过,抑制着悲痛打开,竟是一面镜子,里面是紧紧抿着嘴唇的我。惊疑时,阿蒙握住我的手说,“我愿意巩固你的生命。”那晚,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很多人都喜欢说这台词,但我终于亲身体会到。校园每一处都留下我们的脚步,和甜蜜的回忆。我爱他,是一种很简单的爱,因为爱与被爱是幸福的事情,所以,我从来不觉得辛苦,不觉得担忧。我喜欢听见阿蒙全神灌注的对我说“我爱你”的时候,因为我感觉到,这是一种全身心的投入。我希望他经常对我说。可他很少说,我说他不够浪漫,他笑着摸摸我的头,不反驳。虽然他不经常说这三个字,可每一次想到毕业的时候,我把自己交给了他。当阿蒙看着床单上的一抹红色,他的眼里竟然有了泪水,他说,思遥,你是我今生唯一的爱。于是,我们开始同居。白天上班,下班一起买菜,做饭,互拥着看电视。看到儿童节目时,阿蒙说以后要生一个可爱的女儿像我。我说要生儿子像他,他说那就先生女儿再生儿子,我说,当我是母猪下崽呢,然后我们笑成一团。后来我怀孕了,我哭了,怕自己照顾不好这个孩子,让孩子不幸福。阿蒙摸着我隆起的肚子发誓说,他一定做个好男人,好丈夫,好爸爸。阿蒙父母知道后,也很高兴,说房子装修完就让我们结婚。两位老人亲自去市里最豪华的商场买了婴儿车,摇篮等婴儿用品。我怀孕两个月时,忽然有一天有点见红,去医院做b超说是胚胎不发育,听完我就傻眼了,心里慌慌的。阿蒙六神无主的问我怎么办。我一向在真正遇到问题时总能保持镇定,我想我唯一会让人觉得有魅力的时候大概就是我的临危不乱吧,我总能很快找出问题的症结,分析利与弊,找出较为妥善的处理方法。我说:“明天去大医院再查查看吧。”这时,我心里还是抱着一丝侥幸的,虽然希望是渺茫的。但结果是惨痛的,医生说我体质不好,胚胎已经陈旧,也就是说孩子死了,必须打掉。在我的再三要求下,医生同意阿蒙陪我进手术室。应了那句话,灾难是接连的。手术时,阿蒙握着我的手,神情越来越凝重,手指头变得冰凉。我浑身上下剧痛,那种撕裂的痛楚刹那充斥全心,一向自制的我,忍不住嚎叫起来。小护士对阿蒙低语了几句,他听完脸色惨白,不敢看我,只低着头极其缓慢地低了下头。我看不到他的眼睛,但他的脸色越来越白,额头的汗珠顺着鼻翼脸颊滑下,看上去彷佛泪滴。一滴滴落在我的脸上。我的血、他的血,我的汗、他的汗,混杂在一起,我的嘴里又是腥甜的味道,又是咸涩的味道。看着一团染红的卫生纸、棉花球,我知道自己大出血,最后我竟感觉不出疼痛,晕死过去。醒来时看到,阿蒙一脸狂喜坐在床边,眼中隐隐有泪。整个人说不出的憔悴,一向注重衣衫整洁的的他,衣服竟然皱巴巴地团在身上,看来一直没有换过。我问他,我没事吧?他说没事。我看着他躲闪的眼睛,半信半疑。阿蒙出去时,我问医生,医生无奈之下才说出我很难再怀孕。阿蒙嘴里说没什么,白天给我煲汤补身体,晚上等我睡下才睡。有一次逛街,忽然一个虎头虎脑的小孩跑进来,我无意间瞟见他呆呆的看着他,若有所思的样子。这在从前是不会有的,他不是一个会过多关注小孩的人,我心里一动:看来,失去了才知道他的宝贵,一个家庭如果没有孩子一定是不完整的,养孩子虽然辛苦,但也有很多乐趣。一个人还是应该按照一般意义上的人生轨迹走,否则,总会有这样那样的情感缺憾。婚期越来越近,我的愧疚感越来越重,我睡不着,吃不好,开始掉头发。整日对着摇篮车、婴儿车和衣服发呆。阿蒙的父母知道我很难再孕,对我的态度一落千丈,冷言冷语。这时,公司派我去出差,那几日我度日如年,却仍忍着不给阿蒙打电话也不接阿蒙的电话。我回去那天,没有告诉阿蒙,我想给他个惊喜。爱情也是一种发明,需要不断改良。只是,这种发明跟其他发明不一样,它没有专利权,随时会给人抢走。我打开家门,看见阿蒙和一个女人正有说有笑的做饭,我简直懵了。那女人看见我毫不闪躲,和我们一起吃过饭才姗姗离去,我气的头都大了,却不得不佩服她的定力。阿蒙告诉我,在我们筹备婚礼期间,他妈妈不住的为他安排相亲,他若不去,他妈妈就哭闹。阿蒙是孝顺的孩子,只好瞒着我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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