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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咋不让男主上天呢-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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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去练武堂早练,一会儿见。”
    曲暮酒没有给她回击的机会,迅速结束了对话。
    因着他的离去,躲在裙底的人松了一口气,却听他在走前轻飘飘地补充了一句。
    “对了,你的裙子……”
    “我裙子?!怎么么了!”
    少女捂住屁股,不让他东瞧西瞧。
    “没有,我只是觉得今天的你看上去,特别能生。”
    青年似笑非笑地盯住她的眼睛,把她看得脸红后,才终于尽兴离去。
    ——妈呀,过气男主曲暮酒为什么变得有点流氓有点攻?难道是他感到了自己的过气,准备改变路线吸引粉丝?
    花知婉摸着下巴思考,她觉得主角们好像暗戳戳地发展了很多作者不知道的事呢。
    “丸大大,你可以出来了。”少女扭扭屁股,小声地提醒。
    球状的花知婉咕噜噜地滚了出来,望着宁柔羞红的脸,有点明白她离家出走的心理了。
    ——如果她不见后,曲暮酒会去找她,就说明对于这个死傲娇,自己是重要的。所以,宁柔是喜欢曲暮酒的吧?
    “唔,刚才那个,就是我的婚约对象,曲暮酒。”
    宁柔挠挠头,不解道:“大大,你看到他为什么要躲起来呀?”
    “哦,就是听到曲暮酒这个名字有点心虚。”
    没有对宁柔全盘托出自己的经历,花知婉也不知道怎么跟她解释。
    “啊,是的。这个名字,和丸大大新文男主角的名字一样呢。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我就想到了,我们穿越的世界,说不定就是大大的文呢……”
    不愧是铁杆粉丝,就算已经穿越了五年,少女对她文章仍旧记忆深刻:“但是,比起曲暮酒,我更喜欢兰戎!嘻嘻,要是能跟兰戎有婚约就好了!乖乖的小正太超可爱呀,长大肯定是温柔型忠犬,光想着都觉得心要萌化了。”
    “你、你喜欢兰戎啊?!”
    不知怎么地,听到她这句话,花知婉的心情瞬间有点难以言喻。大概是很高兴,自己的亲儿子被条件这么好的少女喜欢,又有点不高兴……唔,不高兴什么她也不懂。
    对于配对宁柔和曲暮酒的兴致勃勃被一下子冲淡了,之前作者菌还想着,如果宁柔喜欢,她就帮他们写一点浪漫的剧情呢。
    “哎呀……我那个疑问句,不是在不高兴你喜欢兰戎,嘿嘿。你刚才看到曲暮酒,那个害羞劲,我还以为你比较喜欢他。”
    意识到自己的惊讶太突兀,花知婉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解释了一句。
    “害羞?”宁柔低头一笑,此刻的脸也还是红的。
    “当然害羞了,大大你在我裙子里,不知道会不会被你看到我的小裤裤所以有点忐忑呢。”
    ——哦哦,小裤裤。
    ——什么?小裤裤?!忘记看了,现在可以回去再看一遍吗?!
    ……
    宁柔派出的人去了天下第一肉、水潭、密道,但是,他们并没有发现任何兰戎的踪迹。
    只带回了消息,说天下第一肉被整个烧毁——人去楼空,焦尸遍野。
    而花知婉顺便让他们找的“法器”,也没有找到。
    藏电脑的时候,花知婉有谨慎地加一句“旁人绝对无法发现的地方”,所以她认为是兰戎回去把它拿走了。
    但是,他是怎么通过火场,进到那里的呢?
    就算电脑不在了,也不能代表他是安全的。
    “焦尸遍野”这四个字让她坐立难安。
    虽然“天下第一肉”里作为食材的死尸无数,但是,店里的人也不会那么无聊,看见起火了还搬出尸体,来一场BBQ吧?
    难道是,兰戎把坏蛋全杀掉了?
    可这也不合理啊……
    兰戎所修炼的《兰花宝典》,分明是一部正派的心法秘籍。就算有了金手指的协助,他的武功也不会有这么残暴的威力。
    作者写的,她自己清楚,兰戎练的全是武侠里的“温和系”。学武过程虽慢,但基础打得扎扎实实,重在修身、不在杀人,她是绝对不会让他走上邪道的。
    “丸大大,你别再走来走去了好吗?!”
    “你呀!”宁柔将花知婉拽回梳妆台,继续帮她编头发:“穿着漂亮衣服、洗了香喷喷的澡,脸蛋这么好看……还走得像一只丢失了幼崽的老母鸡。”
    “好几个小时没看到他了,会不会真的出事了?”
    随着时间推移,她这心里就越是焦急:“不行不行,我实在没法安心,还是自己出去找他比较好。”
    “哎,你就放心吧,”宁柔揪住她的辫子,不让她随便乱动:“我派出的人都是高手。现在没找到,等会儿也能给你找到。你又没武功,去了只会添乱。”
    花知婉瞅着镜子里被精心打扮过的自己,总觉得宁柔在把自己当装扮游戏玩,还玩得不亦乐乎。
    ——唉,不知道小兰戎现在在哪里,在干些什么呢?
    ——唉,他一定是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等待着她的救援呢!
    如果她有电脑的话,说不定就可以开启上帝视角,看一眼她心心念念的乖小孩了,唉。
    ↓↓~作者菌梦寐以求的上帝视角~↓↓
    '老司机安全驾驶手册'(第25个播放序列):正在播放中……
    “啊……嗯……”
    (水深火热)
    (冰火两重天)
    (马赛克)
    (Tokyo有点热)
    (马赛克)
    (水深火热)
    “啊……嗯……”
    作者有话要说:  请叫我的大名:里番大王。
    看到这一个三千字的更新,可能有同学会问:哎呀短小作者菌你不是说要两更吗。
    我:对呀,一更一千五!'被打死在学校门口,血液飞溅#@%*'
    (尽力地举起双手)不要打我,呜呜,那明天也两更嘛。
    #关爱短小患者人人有责# #天天欲♂求不满很容易失去本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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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1章 法器请藏在家里

直到天已亮透,兰戎仍旧音信全无。
    花知婉叹气的频率越来越高,脑中已经幻想出了三四百种兰戎的死法。
    按照“地图有限”定律,她心里还有一个地方,没有叫宁柔的手下去找。
    ——大娘之家的地窖。
    虽然对于花知婉来说,那里只是一个黑洞洞的、有九头蛇的地洞,但对于兰戎,那是他们一同居住了五年的地方。
    他很可能把它当成他们的家。
    ——他在这个世上唯一的家。
    遇到危险了、与家人走散了,人们下意识想到的就是“回家”。
    如果兰戎没处找花知婉了,他很可能会回家里等着她。
    然后,花知婉脑子里兰戎的死法又多了一种。
    ——回地窖时不慎被九头蛇咬死。
    鬼知道之前锁住蛇的锁链现在还管不管用,想到蛇身之下密密麻麻的人骨,她就一阵头皮发麻。
    不论怎么想,兰戎的情况都很紧急,可她偏偏又不能让宁柔的人去地窖看一看。
    一番交流,花知婉了解到,宁柔是看完她的最新更新穿越的。
    换言之,她知道大娘之家,知道花大娘,知道“法器”……根据未婚夫的名字,她已经猜测她穿越的世界是花知婉笔下的世界,要是被她看到地窖的原型,她知道的事就会更多。
    “改变世界”,这种力量实在是太可怕了。人心隔肚皮,花知婉不了解宁柔,所以没法完全相信她的友善。
    还有就是,不能让天辰派的人知道地窖里有人活着。
    当初的曲暮酒对兰戎起了杀意,现在的曲暮酒更不会放过他。
    论点充分,不能让别人发现地窖。
    花知婉只能自己去。
    趁宁柔被员外叫去喝早茶时,她赶紧推脱说,自己想在房间里休息。然后才终于得到遇到宁柔以后,唯一的一次独处机会。
    “咚。”
    房里的人刚走不久,她就听见屏风的一角被东西轻轻磕了一下。
    花知婉转头,朝那里看去。
    “婉婉姐姐!”
    一个缩着脖子的少年躲在屏风后,小声喊她。
    他的爪子扒拉着木框,望着她眼睛亮光四射,湿漉漉的神情仿佛一只看见肉骨头的小狗。
    “兰戎!!”
    没忍住喉咙惊呼,她半跑半跳地奔了过去,把他从屏风后揪了出来。
    “有没有被火烧?有没有被刀伤?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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