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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么长的时间,足够令小豹遇到无数的危险了。
这也是花豹幼崽成活率极低的原因。
她的小花豹那么可爱,她怎么能眼睁睁地看着悲剧发生呢?
果断把鸵鸟肉搬到了离母豹大约十米远的距离。
这些日子,她已经不止一次这么干了。虽然代价是,自母豹时时守住自己的小崽儿后,她已经很长时间没摸到、抱到小家伙了。
但和自己的开心比起来,当然是小家伙的命更重要。毕竟她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守着它。
放下肉,她就闪退闪进到了附近的一棵树上,看着它们吃东西。
母豹已经习惯于她为它们做的这一切,很快就带着小崽子一起过去吃东西去了。
它的嗅觉和视觉相当灵敏,很快就发现到躲在附近树上的红果儿。但它只是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就趴在地上开始啃咬起食物来。
自从上回她和它一起大战斑鬣狗家族后,那个狗家族损失惨重,再也不敢跑到这附近来。
这一带食物匮乏,自然没有别的食肉动物来抢地盘,反而安全性高了不少。母豹现在得到食物,也就没有像以前那样先藏后吃了。
看到女王比以前神经放松了许多,红果儿想了想,试探性地溜下树,然后往它和小豹走去。
当然,她是决不可能一下子逼近过去的。她走几步,就蹲一会儿。再走几步,再蹲一会儿。
母豹现在对她的接受度,确实高多了。但在她离它还有两米远的距离时,它噌地站起身来,双眼特别警惕地望着她。
红果儿赶紧举手投降。
你强。不敢惹你。
倒是专心致志吃肉肉的小豹崽,终于发现到她的存在,欢呼着蹦了过去。
母豹一提爪子,又想把它摁在地上。但爪子只是刚提起来,又慢慢放了下去。
哟,你娃子你都放它跟我玩啊?这是接受我了吧?红果儿心里一阵得瑟,一把抱起小毛孩儿又摸又蹭。
小毛孩许久没跟她亲热过了,欢喜得发出呼噜噜的声音,伸出舌头就想来舔她。
红果儿赶紧把它抱远点,把它嘴上吃生肉时沾到的血丝和油迹,用枯草擦擦干净。
要被它舔得满脸血,等会儿走夜路回去,被人看到的话……哈哈哈!人家肯定会以为撞鬼了!
非洲大草原上气温是相当高的。红果儿抱着它,只会热得很难受而已。但她感受着它小而强壮的心跳声,以及它身体的血液脉动和体温,却觉得有一种感动。
这是活生生的小豹啊。
这是它活着时才能保有的东西。一旦死去,这所有的美好将不复存在。而且,在它死之前,它会经历一场可怕的炼狱。
它太小了。
对于狮子、斑鬣狗等动物来说,它们甚至不会有耐心先杀死它——反正它那么小,根本逃不出它们的利牙和利爪。
它们很可能会活生生地,一口一口吃掉它。
她又想到过去世时,亲眼看到的那些被饥饿折磨得双眼无神,麻木到连眼泪都干涸了,只能被动地等待死亡降临的人们。
那其实也是挨饿者经历的一种炼狱。
感叹一声后,她也没心思跟小豹玩耍了,亲了它一口后,就赶紧自己退回到现实世界。
然后嘛,感伤归感伤,反正她已经把那么多大肉摆在那儿,等大家来捡了。于是她扛起那条鸵鸟腿,往山下走去。
付出摔了七、八个跟头的代价,她才把鸵鸟腿儿顺利扛回了家。
这会儿天色依然很黑,但她估摸着自己黑灯瞎火地上山下山,应该花了不少时间。估计也差不多是早上三、四点了。
赶紧开始处理起鸵鸟肉来。
等到天光渐亮,但伸手还看不清手上掌纹的时候,担心那堆大肉的她,又转出院门朝扔肉的那座山山脚而去。
那座山离她家不算近,但她放大肉的地方可是一块平地。没什么遮挡,再加上大象身形巨大,实在容易让人瞧见异样。
她正极目远眺,哪想从山上急匆匆地奔下来一个人。那人背有背篓,东张西望,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专挑平时就没什么人走的小道在走。
望着那人看上去颇为沉重的步伐,红果儿估摸着,对方背篓里背的东西该是挺重的。
最关键的是,这个人居然是她的前娘谢巧云!
呵,难道她发现大肉了?
红果儿皱眉,竟然让她发现了……
第40章 争肉大战
自从李向阳当上公社干部后; 红果儿就没那么藏着掖着地做吃食了。
公社干部可是每个月都有粮票、肉票、副食券儿这些稀罕物的。她们家里弄点儿好吃的又怎么了?闻到味儿的人也只会艳羡地说上一句,“瞧人家李向阳就是有本事,家里经常都能吃上好东西。”
以前; 家里虽然肉食多; 但她一个月也就做个三、四回肉菜罢了。
她奶还特有头脑,每次做肉菜都做得特别多。然后弄几片肉切碎之后; 跟一大堆莲白、竹笋之类的一起炒; 弄一碗出来给邻居们尝。
人家还以为她家里做菜,也是这么个做法。一个个都还赞她奶奶为人大方呢。
现在嘛,当然是光明正大地做喽!
她烧了开水倒进盆里; 把鸵鸟腿斩成几段; 扔进去滚一遭。把它浸好了; 再提出来,顺着鸟毛的生长方向拔毛。再把它腿儿上没长毛的部分的皮儿; 也给剥了。
接着,再倒冷水到盆里。这时; 鸵鸟腿上的细毛会浮在水中,人手去拔,能拔得很轻松。
鸵鸟体型庞大; 就算只有一条腿儿; 也比两只鸡的肉多。她打算炖个“鸡汤”; 再做个“竹筒鸡”。
一“鸡”两吃,可不既滋补,又解馋吗?
她先把一半的鸵鸟肉剁成块; 和冷水一起倒入陶罐里面。再把陶罐放到灶上烧火。大火煮滚后,立马就把肉捞出来洗净沥干。这样,汤炖好后,就不会有既影响美观,又影响口感的血污出现。
再找来家里最大的那只大陶罐,倒入足量的水,和已经沥干的肉块,加姜加醋,以及少许料酒,再放进去两根大葱段。盖上盖子,大火熬煮。
汤一滚,就把火弄小,开始小火炖煮起来。
由于中途加水,会影响汤味的醇厚,她加水是加得比较多的。再说鸵鸟肉既然肉质紧实,那少不得得小火慢炖,炖个两、三小时才能炖出来的。
接着,就是做竹筒鸡了。但做这个,竹筒、竹叶和芭蕉叶是少不了的。本来她心里就挂心着那些大肉,有没有顺利被人发现。反正都要去山上砍竹子,干脆拿了砍柴刀,往扔肉的那座山走去。
这会儿,天刚蒙蒙亮,伸出手来,五指能清清晰晰地出现在眼前。但就是看不清掌上的掌纹。
她正往山脚而去,却遥遥望见从山下急匆匆跑下来一个妇人。
那妇人背着背篓,步履沉重,显然背上的竹篓子里放了重物。动作也鬼崇,东张西望的,专拣平时没什么人走的小道走。
红果儿甚至不需要动用脑子来想,就知道对方这是偷割了肉,想往自己家里搬。
最让她头疼的是,这个妇人正是她的前妈谢巧云。
她搞那些肉出来,是想分给大家的。结果居然被她前妈截糊了。
她皱了皱眉,安慰自己:算了,犯不着跟她这种人计较。那么多肉,她一趟能搬得了多少?
她俩离得远,谢巧云并没发现她的存在。她也没吱声,自顾自上山去找竹筒和夏笋。
本省多竹,几乎每片山头上都有竹林。她很容易就找到两支夏笋。又用砍柴刀砍了一根竹子,在它最粗的部位,砍下来几个竹筒,丢到竹篮里面,用草盖好。又去摘了几片芭蕉叶子和一些竹叶。
哪知,下山的时候居然又看到谢巧云在往山上跑。
背上依然背着个大竹篓。
呵,偷割了一回肉不够,还要偷割第二回 ?
红果儿对她的厚脸皮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远远地亮着嗓子喊了句:“这么早,这位婶儿跑山上去干嘛呢?不怕有麻老虎啊?”
现在离上工的时间还早,这会儿会起床的,大多是每一户里轮到做饭的小媳妇儿。小媳妇儿们,一个人要做全家的早饭,自己都忙不过来,哪儿有空出门往山上瞅啊?
这也是谢巧云为什么还敢再跑一趟的原因。
现在,冷不丁听到斜下里有人冲她问话,先就唬了一跳。她回头一看,居然是她的亲闺女白红果。
啊,不对,现在叫李红果了。
想到这里,她心里就没好气。这闺女可实在是个白眼狼,她养了她这么多年,现在她倒好,把李向阳当成了她的亲爹,侯秋云当成了她的亲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