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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田种良缘-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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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文章这才注意到院里坐着的傅凉枭,顿时憨厚地笑了两声,走过去,“大兄弟,你就是我妹子带回来的人吧?听她说,你叫阿福?”

    傅凉枭点点头。

    丁文章不由得多看了他两眼,想着一个猎户竟然长得比他二弟文志还好看,这一对比,自己简直就是个糙汉子,不由得尴尬起来,抓着后脑勺支支吾吾地道:“那个,我妹子是个心肠好的,她既然带了你回来,说明你心眼儿也不坏,这段时间就先留在我们家养伤吧,等好了又再说。”

    傅凉枭比了个感激的手势。

    丁文章乐呵呵地道:“不必谢,谁都有走窄的时候,大家乡里乡亲的,往后说不准我们家就有求到大兄弟你的地方呢?”

    丁里正也走过来,知道阿福不会说话,便只简单地打了个招呼,然后又亲自看了看他包扎过的伤口,见伤得不重才松了口气。

    胡氏同样也笑着跟问候了傅凉枭一句,然后放下钉耙,“我去灶房帮着做饭。”

    傅凉枭扫了一眼这家人,心眼儿好,淳朴敦厚,想来在自己出现之前,他们家待筱筱都不错,那么,往后也算是他傅凉枭的半个恩人了,既然是恩人,便不会亏待了他们家。

    胡氏进了灶房,见到做饭的人是杜晓瑜,顿时满脸惊讶,“小鱼儿,你怎么来灶房了?”

    杜晓瑜道:“今天给伯母和嫂嫂炖鸡肉吃,是阿福哥哥从山上猎来的。”

    胡氏也闻到了香味,忍不住咽了咽口水,“没想到你个小丫头小小年纪竟然还会做饭。”

    杜晓瑜扯谎说,“在李家的时候学的。”

    毕竟在李家待了这么多年,什么家务没尝试过,她说是在李家学的,胡氏一点都不怀疑。

    单独盛了一碗肉多的放在旁边,杜晓瑜道:“伯母,你帮我拿个菜盆子过来。”

    “嗳。”胡氏洗了把手,帮忙把鸡肉盛起来端到外面去,丁文章已经支了桌子摆好板凳,所有人都围坐在桌前等开饭。

    杜晓瑜又揭开另一个灶上的锅盖把里面的菜团子拿出来,因为太烫,旁边放了碗水,拿一个蘸点水吹吹再拿。

    野菜不少,做出来的菜团子分量足,有二十多个。

    单独留下了三个,其余的都让胡氏端出去给他们吃。

    又搅了一锅玉米糊糊,杜晓瑜才把那碗鸡肉和三个菜团子送到廉氏的屋里,“嫂嫂,吃饭了。”

    廉氏端过鸡肉尝了一口,然后惊讶地望着她,“晓瑜妹子,这都是你自个做的?”

    “嗯。”

    “瞧你那小手巧的。”廉氏忍不住夸赞道:“嫂嫂我都自愧不如了。”

    杜晓瑜脸红了红,“其实都是鸡肉香,要说我做得有多好吃,也不见得。”

    “好吃啊,怎么不好吃。”廉氏道:“比镇上的厨子做的还好吃。”

    杜晓瑜嘿嘿笑了两声,“那嫂嫂你慢慢吃,我出去了。”

    来到外面的时候,他们早就开吃了,野鸡肉比家养的鸡肉香,再加上杜晓瑜厨艺不赖,大家都吃得很热闹。

    丁文章吃得最欢乐,连连说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鸡肉。

    杜晓瑜过去坐下的时候,发现阿福一块肉都没吃,把他自己的份全扒拉到她碗里来了,她惊讶地望着他,“阿福哥哥,你怎么不吃呢?”

    傅凉枭摇头,比划说自己不爱吃肉。

    “可是,这鸡肉是专门为你炖的啊!”杜晓瑜拿起筷子要把肉夹回他碗里,被他伸手一挡,拼命摇头,好像吃块肉真能要了他小命似的。

第023章 、从零开始,同甘共苦

    杜晓瑜无奈了,这锅山鸡肉,本来就是想着阿福受了伤,特地做给他补身子的,到头来他反而不吃,把自己的份都给扒拉到她碗里来,弄得她怪不好意思的。

    “哥哥,吃肉肉。”团子也夹了一块鸡肉给傅凉枭,傅凉枭夹回去,还是摇头。

    丁里正道,“小鱼儿,刚才我们就给他夹过肉了,但是他好像真不喜欢吃,倒是把玉米糊糊喝了不少。”

    杜晓瑜有些惊讶,抬头望着傅凉枭,傅凉枭微微一笑,表示很喜欢她搅的玉米糊糊。

    杜晓瑜高兴地道:“阿福哥哥要是喜欢,以后我再给你做就是了。”

    傅凉枭没吃那些鸡肉,倒是便宜了杜晓瑜,她又匀了一部分给团子,姐弟俩吃得饱饱的。

    饭后,胡氏去给傅凉枭收拾屋子,原本是有多余的房间的,但是杜晓瑜和团子来了以后占满了,所以只能临时把丁文志的房间腾出来给傅凉枭住。丁文志一年也回不了几趟家,再说,明年就要下场了,他这阵子都在学院里温书,压根没空回来,那屋子空着也是空着。

    傅凉枭进去看了一下,到底是读书人的房间,相对干净些,挺合他意,他有洁癖,吃的住的怎么差都可以,但一定得干净。

    杜晓瑜带着团子从外面散步回来,手里捧了一大捧槐花,她快速地找了一个不用的瓦罐装水插起来端到傅凉枭的房间,“阿福哥哥,这个是我和团子给你摘的,很香哦。”

    傅凉枭凑近闻了闻,的确有一股清香味,他满意地笑了笑。

    杜晓瑜总觉得,这个人的笑容有一种说不出的感染力,就好像他原本是属于不经常笑的人,所以一旦笑起来就特别的好看,特别的能影响周围的人。

    果然颜值即正义,颜值高的人,别说笑,就连哭都是好看的。

    意识到自己老盯着他看,杜晓瑜忙收回目光,掩饰性地咳了两声,“前几天我在镇上买了伤膏药,这就去给阿福哥哥拿来抹上。”

    说完,蹬蹬蹬跑回自己那屋,大喘一口气平复心情之后把那次贺掌柜给的伤膏药拿出一瓶来,再给他送过去。

    只是伤在手臂,傅凉枭倒是可以自己抹,不过清洗就得杜晓瑜亲自来,她去灶房烧水,利用锅盖弄了一点简易的蒸馏水,小心而仔细地给他清洗。

    幸好白天敷药及时让血止住,否则要捱到了现在,还不定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清洗完以后,傅凉枭自己抹了药,她才再次帮他包扎好。

    包扎的布就是她之前买的那匹潮蓝布边料。

    “阿福哥哥记得不要让伤口碰水,不要大幅度地动作,过不了几天,这伤口一准痊愈。”

    傅凉枭点点头。

    “那你歇着吧,我回屋了。”杜晓瑜转身就跑。

    有个词儿叫什么来着?有毒!

    老待在他房间她就老想看他的颜。

    她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内敛的姑娘,在这种礼教森严的时代,就更得矜持了,哪怕没有父母长辈的管束,老这么盯着外男看那也是不对的。

    而被她数次盯着看过的傅凉枭,早就感觉到了,等她走后,愉悦地扬了扬唇,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这张脸还能有这么大的作用。

    他能说自己是想用实际行动打动她而不是用脸的吗?

    不过,脸能得她喜欢,那是脸的荣幸。

    ——

    第二天,杜晓瑜照常起得早,推开门准备先活动活动筋骨,就看到傅凉枭早起来了,不仅起来,还猎了一只野兔和另外一种杜晓瑜叫不上名儿的动物。

    她大吃一惊,忙走过去,“阿福哥哥,这都是你猎的?”

    傅凉枭点头示意。

    杜晓瑜急了,“那你是什么时辰起来的啊?”

    傅凉枭用眼神说起多早都没事。

    “我看看你的伤口。”杜晓瑜第一时间将他胳膊拉过来掀开衣袖,见到包扎着的潮蓝布已经被鲜血给染红了,她顿时又气又恼,“你怎么不听话呢,这伤口都还没好就去打猎,这下好了,更严重,要再这么下去,可就真好不了了。”

    傅凉枭其实很想听媳妇儿的话,可是她剩下的时间不多了,十多天的时间,她上哪找剩下的那几两银子?所以他必须赶早去打猎,虽然伤口再次裂开还出了血,可好歹猎了一只花脸獐,这个可比野兔野鸡来得值钱。

    十两银子,他动动手指头就能拿出来给她,可是那样一来,还有什么意思?

    他要的,是从艰苦的乡野生活中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踩长大的筱筱,而不是被金钱遮蔽双眼,被富足日子养歪没了本心的筱筱。

    前世遇到她,是在他登基以后,虽然她是他甘愿为她空置后宫的唯一之妻,可是对于她的过去,他知之甚少,换句话说,哪怕筱筱亲自告诉他,他也顶多是觉得心疼,而不会有什么感同身受。

    好在上天有眼,给了他重来的机会,那么这一世,他会把自己本身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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