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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斯喀家倒是不觉得,只觉得敦郡王福晋实在是太心软操心完。
毕竟大家都觉得李四儿死了,隆科多那种头晕目眩类似疯癫的行为就会结束,他会重找一个女人,重新开始生活,就跟其它的男人一样。
就象谁都知道直郡王对大福晋有多宠爱,可是二年后的选秀,康熙会给他找个续福晋,他一定会接纳,并且跟续福晋一起,生儿育女,过着平常的夫妻生活。
平常的就象,大福晋从来不曾存在过一样。
这就是正常的男人的爱情。
但原文瑟不这样认为。
老十还笑话原文瑟:“你就是穷紧张,等过些日子,佟家给他再纳几个妾,也就没事了。他还能把别人怎么着?他是不要命,还是不想要自己的帽子了。”
原文瑟道:“他是把李四儿看成自己的正妻。唯一的女人的。您想,如果我不在了,您会不会很快再娶一个女人,把我忘了。特别是如果我……”
☆、1209。第1209章 老十的怀疑【月票+31】
老十的脸拉了下来了:“爷说你怎么着的就这么能折腾呢,这比方有什么好打的,你怎么着跟那么个货色比,不象话,三天不说道你,你就在那……”
原文瑟哼了一声:“我就是说,男人对最心爱的女人死,那是不会那么轻易的遗忘的,我真的很担心,他会出什么事呢。”
“他现在也跟着四哥了,虽然吧,跟爷隔着一层,但他应该是不会对爷动手吧。”老十有点犹豫了。
总之原文瑟的话在他的心里一直很有份量的。
如果原文瑟受了什么……他能这样轻易的忘掉吗。
那绝不可能。
敦郡王再看到隆科多就多了几分打量。
隆科多并不会跟老十套近乎,那不合他的个性,他对老十一直不冷不热的,但在不久之后,主动将欠银给老十补齐了。
四爷还特别请了一桌子酒,请了两个人,算是和解了。
喝酒的时候,四爷那边有个侍候的宫女长得跟四儿有六七分相似,隆科多眼睛看着都不会转,喝多了之后,隆科多问四爷要了这个宫女。
四爷给了。
这事大概就算是完了。
老十回来跟原文瑟道:“我觉得你说的有点道理。他收了那个女人,不对劲……”
如果是他,会这样吗?
应该不会。
女人长什么样子,虽然重要,但时间长了,最重要的,还是看性子吧。
那个女孩子长得象,但性子看着极温文尔雅,隆科多看着一脸忍耐不住的馋嘴相,有点……
原文瑟道:“是啊,如果感情这么简单,只要两张相同的脸就行,那世上,就没有那么多戏文了。”
老十忍不住跟邬思道商量。
邬思道也是提起了几分精神:“敦郡王顾忌的极是,对方越是这样,就得越是防着对方突然袭击。可是这整天防着别人也不是个事,不如主动出击,把这危险给……”
老十皱了皱眉:“四哥现在用得上他,爷动手,倒是……”
邬思道问道:“郡王爷,你是认准了四爷吗?”
老十犹豫了一下,摇头:“也不是,爷还是觉得吧,跟着皇阿玛最可靠,皇阿玛说谁是太子,爷就跟着谁,只要……”他不得疯病。
邬思道道:“居说皇上这半年,跟太子见了三次了。太子复立不远了。郡王爷应该在恰当的机会向皇上进言,复立太子。”
老十不干了:“不行,这话不能是爷说的。他害凤凰呢,爷这辈子不想原谅他的。”
“可是,他将是太子爷,这大清都是他的,爷要是跟他处不来,那现在,就要早点想折子了。”邬思道也是头疼,但他却是丝毫不后悔跟站在老十这边。
毕竟没有老十,他是谁啊,一个断腿的穷举人,能干点啥啊。
“再看看吧,皇阿玛金口玉言,总不能出而返而吧,这太子是他废的呢。”老十不肯相信。
这天下人一样,每个人都容易相信自己想要相信的东西,不愿意接受自已不想相信的东西。
☆、1210。第1210章 老十不想走【月票+32】
邬思道道:“这个不急。哪怕是太子复立,这天下也是皇上的天下,爷到那时候再想法子也完全来得及的。”
敦郡王不愿意思考,他现在就帮着想吧。
不管去南边占个大的岛屿什么的,或者去北方占据一大片冻土,又或者……总之,邬思道已经幻想到敦郡王自立为王,开辟盛世,走上人生巅峰的情景了。
……
老十可不想去别的地方,哪怕是盛世江南,他都不想去呢。
这会子北京城还没有现在的沙尘暴和雾霾,就是冷点,但这时候这里算是全世界最繁华的都市之一,住在这里还是很舒服的。
他生于斯长于斯,全世界的泥土也没有一处有此地的芳香。
他想着如果太子爷上位,那还不如四爷呢。
但他并没有做什么事情帮助推动这进程。
毕竟邬思道跟他说的清楚极了,一点点给他分析,这会子,他什么都不干,那就是最好的无为而治,越干得多,日后就越是麻烦。
而最最重要的就是,他信任的凤凰无意间透露,他家阿玛还有好多年的江山要坐呢,这些折腾来折腾去的都是在白玩。
所以他就算是看到什么,也是不敢乱来的。
随着隆科多的恢复,这一件事几乎就快要淡出人们的视线了。
毕竟不管是多么惊悚的消息,都不可能长期霸占别人的思想和五官的。
这时候已经是九月了,今年一直没怎么下雨,天气很干燥,所以几个产粮的地区,普遍产量不高。
那时候,并不象现在这样,一季粮食不好了顶多涨点价,普通人的生存不会受到很大影响。
那会子,几乎家家没有多少存粮跟银子的,所以一季的减产,就能让有些地方开始逃荒了。
逃荒这个词,现在的人是不太理解了。
从词面上的意思就是逃避灾荒;这是人们遇到灾荒而不得不背景离乡逃到外地谋生。
杜甫曾经专门写了一道逃荒行,第一句就是:十日卖一儿,五日卖一妇……
很多家庭都在这样的逃荒路上不得不解体,悲惨之况难以言表。
当然一季的逃荒,冲其量也只是小逃荒,跑到附近的城镇短时间的求生,等到来年,春雨时分,还是可以回家去继续种田的。
这对于清朝来说,真是司空见惯的平常事。主要也就是讨论下一,逃荒经过的城镇要怎么样安排这些灾民,别让他们别成了暴民,毕竟快要到冬天了,这个冬过了,到了春天,如果明年年景正常,这些人就会回归家乡做个顺民。
这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康熙就在朝上点兵点将的,问哪个人去总领这事。
这事呢,说不上是肥差,可也算是好差使,毕竟干好了,算是一件极大的功劳。
四爷就推荐了老十。
毕竟他现在自己不想离开权力中心,但又不愿意把这个功劳给别人,老十这会子,虽然没有对他说什么效忠的话,但平时也是跟四爷关系极为亲密无亲密的。
☆、1211。第1211章 小福瓜挑哈哈珠子
老十呢,现在是真心的不想走。
他不知道自己这情绪叫家乌龟,恋家恋的历害,哪都不想去,就想在家跟老婆孩子在一起厮混。
现在几个孩子长大了,都是能说会道聪明的可爱的,每天不知道能说出多少乐事来。
老十这一回来不把每个儿子抱一抱,举一举,亲热亲热的,这一天都过不去,就跟少了什么似的。
特别是小多肉,粘老十的很。
他不是那淘宝皮蛋那种赖皮式的,而是喜欢默默的拿大眼在角落里瞅着老十,就那么眼巴巴可怜完。
老十哪里能受得了这个,每回一看到多肉那模样,就将原先最爱的三元都弃在一边,一定要先抱着多肉玩一会儿才行。
三元那小子虽然是个沉默的,到现在还没有开口说话呢,但时间长了,谁都能看出来,这六个日里,就这小货最历害了,二个哥哥多不及他霸道,也就是小福瓜特别心疼他,到哪都搀着带着的。
可多肉的本性更呆萌,更真诚,所以喜欢多肉的人,好象渐渐的就越过了三元。
小孩子对别人的喜好特别敏感的,三元哪受得这个,就更会变本加利的欺负多肉。
可小多肉吧,虽然年纪小,可人家真不象是这么小个的人,根本不在乎三元,总拿无辜的眼神看着三元,迷之微笑。
三元也完全没有办法,他想欺负对方,也顶多就是掐一下,打几个,拿大眼睛瞪一瞪,毕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