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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已经驶出了好几里,一个十岁的小男孩载着一个小女孩远行,确实很吃力。尽管常乐体魄比普通孩子强健,此刻也是汗如雨下了。但常乐双脚依然卖力的蹬动,他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做放弃。
南宫熏衣无数次想下车不行,都被常乐坚定的眼神制止。她只能坐在后面不停的替常乐擦汗,那张雪白的小手帕早已经湿透了。
“前面就是下坡了,到时候风吹过来很凉快的,再过一小时我们就能到机场了。”常乐一边卖力的骑车一边兴奋地鼓励着南宫熏衣,或者说在鼓励自己。
南宫熏衣轻轻‘嗯’了一声,常乐说什么就是什么,她永远唯常乐马首是瞻。
微风轻吹,夕阳火红。不断前进自行车的撕碎了时间,少男少女脸上的笑容弯曲成幸福的弧线,这一切,渐渐定格成最美丽的画面。
趁时间没发觉让我载着你离开……也许这是世间最纯真也最浪漫的事情了。
6 煞星的理想
常乐今天有点小郁闷,于是乎他发了点小脾气,摔碎了东方老爷子的两件明代青花瓷器。
昨天那场私奔最后以失败告终,这个伟大计划搁浅的原因有些滑稽,两个小情侣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到机场,结果突然杀出几个黑衣帅哥将他们‘请’了回去。
这次出走虽然有保镖暗中跟踪,但也把两家的大人都吓坏了。指不定哪天一个不留神,这对小情侣就真的溜到天涯海角去了。因此,几位家长没有责怪常乐,反而好好哄了一阵,就算东方老爷子被砸碎了宝贝瓷器,照样笑哈哈的,生怕这位小祖宗突然想不开再次出走。
在常乐胡闹的同时,书房内的常老爷子正满怀期待的看着公孙氏。
“夫人,阿乐已10岁了,是不是该告诉我阿乐命格到底如何?”常老爷子眼巴巴的问道。
依旧一身简朴白衣的公孙氏额首微笑,显得出尘脱俗,反问道:“老头子,这些年有没有注意乐儿眼里偶然闪过的幽紫色光芒?”
常老爷子连连点头,表情凝重,他已经好多次留意到这点异常了,问:“这代表着什么?”
“紫色眸子,在异能界被称为‘魔瞳’。”
“魔瞳?”
“没错,我正统公孙血脉,千万年来,还从未出现过魔瞳后人……”
“那怎么会出现在阿乐身上?”
“问题出在他的外祖母身上,当初连我也没发觉,唉,一切都是定数……”
“他外祖母?已过世的爱丽丝?”常老爷子有些糊涂了。
“正是。”公孙氏脸色竟也有了几分凝重,思忖片刻,道:“飞利浦家族,并不仅仅是世人眼中的豪门贵族,他们这个家族还有一种世代遗传的神奇血脉……”
“照这么说,阿乐身上有着公孙与飞利浦两家的古老血脉,两者融合在一起便令阿乐拥有了魔瞳?”常老爷子举一反三的问道。
公孙氏微微点头。
“那这到底是福还是祸?”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一切自有天注定。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魔瞳传人必然天纵奇才,学任何东西都事半功倍。”公孙氏模棱两可的应了一句。
常老爷子心脏猛地抽搐了一下,急切地问道:“那阿乐今后命运如何?”
“这孩子出生的时间太奇怪了,是传说中千年虫泛滥之际,属灾年灾月灾时灾刻,大凶之兆…”公孙氏表情淡然,然后说:“在那段时间内,忌生、死、上梁、动土、出行、生火,一切都忌啊!”
“这么厉害?”常老爷子吓了一跳。
“当然!生则奸雄,死则厉鬼!”
常老爷子突然笑了:“奸雄?听上去还不错,自古光明磊落的英雄都没有好下场。”
公孙氏突然的补充了一句:“入诡道则为恶魔,登仙界则为瘟神!”
常老爷子心下一紧,问:“这孩子今后会不会多灾多难浩劫连连?”
“灾难倒可化解,唯有那挥之不去的桃花劫,只有他自己方可应对。万般因果都在此子一念之间,退一步,陷身红尘,一生为情所困;进一步,超然脱尘,三千佳丽,皆为红粉骷髅……”
长吁了一口气,常老爷子露出了如释重负的表情,只要常乐不一辈子多灾多难,他这做爷爷的就很满足了。
公孙氏慈眉微动,也不用征求常老爷子意见,自顾自的为常乐将来做好了安排:“乐儿跟络老学得也差不多了,不过络老所教的都是杀人的招数,以至乐儿小小年纪就煞气冲天。从明日开始,乐儿随我一起修炼内家练气之法!”
“好,这个当然由夫人你做主!”常老爷子推卸责任般连连点头,他比谁都更清楚公孙氏那匪夷所思的常人根本无法理解的手段。他也清楚,在整个家族中,石伞依只能算是常乐有所顾忌的人,而公孙氏这位祖母可以说是常乐又敬又怕的人!
时间从未停止前进的步伐。
◆◆◆
“苍天有眼啊!”
常乐发出一阵欢呼,眼里泪光闪动,声音也哽咽了。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洒落进来,照耀在常乐手里那条湿润的黑色小裤衩上……
2012年也是全球瞩目的一年,因为今年有伦敦奥运会。这对常乐来说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这年的这一天,十二岁的常乐终于……梦遗了!
常乐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找一个美女告别自己的处男身,这个‘初夜对象’不能太平凡,想来想去,南宫熏衣是最佳人选。目前这个崇高的计划不得不暂时搁浅,因为他和南宫熏衣正分隔两地。
常乐的大喊大叫闹出了不小的动静,很快传来了一阵轻微的敲门声。
迅速的藏好小裤衩,将身子裹紧被子里,常乐这才开口道:“进来!”
“阿乐,你怎么了?”门推开,一个身穿黑色中山装的男子走了进来,语气里有着毫不掩饰的关切。
这男子年近不惑,有着一头云雾一般飞扬的长发,面容俊美的可以用妖异来形容。那张堪称完美的脸上拥有沧桑成功的男人所具备的稳重可靠感觉,浑身散发出无人敢违背的气势,高大的身形无论身处何地,都有一种顶天立地的伟岸。
微微睁开的眼睛中,有着诡异的淡绿色的光芒闪动,偶尔还有一抹深深的哀愁沉淀着。这时候的他看起来就仿佛一位忧郁的诗人,或者是一名落魄的艺术家……很少有人能够想到,这人就是常乐一直以来追逐的偶像,北方黑道首领,国内三大黑道巨头之一,号称‘万人斩’的柳随风!
常乐很罕见地露出有些尴尬的表情,干笑道:“嘿嘿,干爹,我没事,刚做了个噩梦……”
“你小子也会做噩梦,怕是做春梦吧?”柳随风打趣道,这个世上也许只有常乐才有这样的资格,见识到柳随风不为人知的真实一面。
常乐一脸憋屈,没大没小地回道:“干爹您太淫荡了,不要破坏您在阿乐心目中的光辉形象哦……”
“小子皮又痒了是不是?不说了,吃过早餐来义父书房,有话跟你说。”
说完柳随风掩门而出,步伐有些沉重,他膝下无子,几乎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常乐身上。常柳两家有着极深的渊源,当初常老爷子和柳随风过世的父亲乃是战友,还是八拜之交。而柳随风是常老爷子的义子,只不过两家来往极为隐秘,外人很少知道两家一黑一白的关系。
这是一件古色古香的房间,典雅而大气,有一个的巨大的书柜,上面全部是线装古书,其中不乏珍贵传世孤本,其中几样商周青铜鼎器尤为引人注目,还有价值连城的明朝成化斗彩葡萄纹足杯和清雍正珐琅器,几幅山水真迹更是千金难买。
这样的布置绝非一般人可以拥有,而且无形中的气质更是常人难以企及,正中央的手书的斗大‘静’字,令人震撼,笔势毫无凝滞,铁划银勾,一股静谧之气透纸而出,堪称绝品。
常乐走进书房的时候,柳随风正在提笔练字,看到常乐后,微微抬起了头,炯炯有神仿佛能穿透心灵的眼神让人不敢正视。任何一个面对他的人都在他积累的威严和散发的庞大气势面前低头,恭敬而虔诚。
常乐在这积压的气势下也不得不有所收敛,心里又一次将赶超柳随风当作自己此生的最大理想。
“阿乐,你年纪也不小了。有些话义父想问你,两位老爷子也一直想问你,男儿不可无志,你的志向是什么?”柳随风的双眼一直停留在常乐身上,眸子里不经意间流露出的青色光华令人胆战心惊又敬又畏。
“我的志向?哈哈,当然是超越干爹您!”常乐毫无顾忌地答道,勇敢地迎上了柳随风那令人恐惧的目光。
“哈哈哈,好,好,好!”柳随风一连说了三个‘好’字,笑声震得书房内微不可见的尘埃都跳跃起来。
常乐额头冒出了汗珠,公孙氏传授的‘轩辕诀’他已练到了第一重第二层,勉强算是一个少年高手了,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