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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吗?”雨时晴突然问道。
“千真万确。”常乐不容伊人有疑惑。接着道:“也就是说,她奉献她努力只为了看到你快乐。想想吧,这年头还有几个雷峰,而且还是只属于我自己地女雷峰。所以,有了你,我会很幸福。”
“哦。好像是哦!”雨时晴沉思片刻,又问道:“还有呢?”
“还有的,有点儿童不宜。”常乐表情有些迟疑。却很吊人胃口。
“你快说啦。”雨时晴摇动着常乐地肩膀道。
“天平女子在性爱感观上,有一点点调皮,有一点点风情,有一点点风骚,有一点点保守。”常乐说到这里,贼手趁机放在了叫人温滑翘挺的翘臀上,缓缓道:“一切都是一点点,一切却又那么恰如其分。她们不象川菜,让你汗流浃背,招架不住。也不象上海菜,让你慢慢觉得淡而无味,弃置可惜。也不象印度菜,香则香矣,但总是和自己的味蕾不和谐。更不象东北菜一样,只懂得傻给。但她们却综合了很多菜系的优点,有麻辣、有淡甜、有鲜香、有温润。”
“说的跟真的似的,有什么科学依据?”雨时晴调皮地笑道。
常乐很是牛叉地挠了挠头发,无比欠揍道:“还要科学依据?我说地话就是真理!”
这样的狂妄却给了雨时晴极大的安全感,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问道:“我看司徒姗姗现在似乎很怕你,你是不是欺负她了?”
不得不承认,女人的直觉总是很准。
常乐也没打算瞒着自己的女人,很是不好意思地道:“岂止是欺负。那。简直是虐待啊!”
“啊?真的?”雨时晴不知道这话地真假,虽然她平时也看不惯司徒姗姗,但此刻却突然同情弱者了,掐着常乐的脖子道:“没良心的,你就不会怜香惜玉吗?”
“良心?我地良心在瑞士银行存着,正慢慢涨利息呢,哈哈。”常乐有些冷酷地笑道。
雨时晴被常乐着突如其来的冷漠吓了一条,作为一个完全被他迷倒的女孩子,她知道自己不能管的太多。于是,她挤出了一个笑容,突然问道:“那是不是我有密码,就能从银行里取到你的良心?常乐一呆,没想到这MM问如此有趣的问题,不由笑道:“只要你有本事破解我的密码,那叫我以身相许也可以,哈哈。”
“才不要你这大色狼以身相许呢!”雨时晴娇嗔道,却掩饰不了脸上的甜蜜,要求地说道:“总有一天,我会破解你的密码的,哼哼!”
“那我就恭候那一天的到来。”常乐无所谓地笑了笑,突然用很是暧昧地目光着看怀中佳人,不怀好意道:“你看,如此良辰美景,不如我们对着月亮谈谈心再谈谈性?”
“去你的!流氓!”雨时晴惊呼道。
可是常乐已经堵住了她的嘴,一只手抚摸上了那对向往已久的高峰,另一只手向下三路攻去。
第一百四十四章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性
相见实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这首诗前一句意思是说:两个人想相见很难,想别离更难。不得不承认,这话很有道理,比如说眼下的常某人和雨时晴很是艰难地相见了,再一夜疯狂了7次,再想分离就真的很难。
而‘东风无力百花残,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两人天生就具备野战军的优良素质,在忘情的翻滚辗转中将好不容易布置好的花花草草全部摧残的不成样,并且两个当事人现在已经相当无力了。
不过最后无力的两人还是分开了,因为,天亮了。
很显然,两人还没有幕天席地在全校师生面前现场直播的勇气。
日子平淡的过去了半个月,有点像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
而我们地主人公的生活照旧,每天不是和男人一起做怪。就是和女人一起做爱。
对于常乐来说,没妞泡的日子里,生活像杯白开水;有妞泡的日子,生活像瓶敌敌畏。
似乎生活本身并没有多少值得期待的东西。
但这就是真实的生活,没有人的生活能永远的惊天动地或轰轰烈烈。
这样的生活没有让常乐抑郁,但有个人却抑郁了。不对,应该说某个动物最近抑郁了,它就是大奔!
因为当初大奔也石伞依的动作大片《雷霆娇娃》中扮演过重要角色,半个月前这部片子终于上映了。于是乎,詹姆士。邦德。奥古斯都。马勒戈。彼得。大奔一夜之间成为了家喻户晓地人物。哦不。不是人物,是犬物!
一个人出名了很累。一条狗出名了照样很累。
如今的骄子学院常常有娱乐圈地够在出没,一碰到常乐就不断的骚扰:
“请问一下。常同学,对于动作巨星詹姆士。邦德。马勒戈。彼得。大奔,近期有传闻它服用禁药,您可不可以发表一点看法?”
“无可奉告!”
“请等一等,听说詹姆士。邦德。马勒戈。彼得。大奔最近失恋了,这是真地吗?”
“无可奉告,你们再不走我报警了!”
“。”
大奔带着墨镜。穿着范思哲,却没有了从前的风骚劲。
原因很简单,它真的失恋了!
英俊潇洒威猛无敌如大奔这样的狗,竟然杯花雅诗的那条黄金猎犬拒绝了!这对我们的大本来说,绝对是一个天大的打击!
你可以想象,作为一名狗中情圣。作为一条国际名狗,作为一个有强烈自尊地雄性生物。在如此被拒绝的情况下,是多么的受伤!
取下墨镜。从大奔那暗淡而悲伤的眼神中可以看出来,他是多么的悲伤和消沉!
常乐同样的郁闷,他自己被花雅诗拒绝过,如今自己地狗又被花雅诗的狗拒绝了,这简直是一个无情的打击。于是乎,这一人一狗看起来,简直同时天涯沦落者!301公寓,大奔面前摆着一个巨大地酒杯,里面盛满了伏特加,大奔低下头,狠狠地喝了一口,然后眼眶微微地红了,发出了一阵悠长的悲鸣声。从这声音可以听出来,这是《不让我的眼泪陪我过夜》的调子。
常乐也是很悲情地拿起了另一个稍小的酒杯,一人一狗在这借酒浇愁着。
好半晌,常乐终于开口了:“小子,要不你去腐败一下吧。”
和往常不同,大奔眼里并没流露出兴奋的光芒,而是悲伤地摇了摇头。
“马勒戈彼得,天涯何处无好狗,你振作一点行不行?”
大奔还是摇了摇头,突然一口灌下了整杯伏特加,然后突然跳到了键盘上,噼里啪啦的打起字来。
众所周知,李白斗酒诗百篇,而大奔竟然喝醉了也开始写诗了!
常乐傻眼了,看了看屏幕上的几个字,是这样的:
“黄昏,听一条流浪狗的爱情故事。”
然后大奔抬起头,酝酿了一下感情,键盘上流淌出了让常乐也颇为惊讶的悲情而优美的文字,这让常乐很怀疑这是不是真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只见大奔一字字的写道:
“太阳渐渐憔悴的时候;枯树消瘦成修长的影子;天空像曝光的底片;洗出泛黄的故事;失足堕落情网的流浪狗;却逃不出情人眼中的利箭;野书上金黄的精灵;却不曾收敛嘲讽的笑声;踮足走路的时间;在流浪狗的原始爱情中;难追难回;这段美好的姻缘;在岁月的考验中;变的越发疲惫;流浪狗拾起心灵班驳的伤痕;逃离,黑暗是最好地归宿。”
常乐反复的斟酌了几遍,这首诗充分表现出了一条失恋的狗的抑郁和悲伤。典型的意识流,别说去泡狗了,就算泡人多半也是一泡一个准!
“马勒戈彼得,你太有才了!”常乐竖起大拇指,很是崇拜地看着大奔。
大奔没有理会常乐,一个跳到窗台上,忧郁的身躯在夕阳的映照中留下长长的影子。然后,它轻轻地哼唱起来,虽然别人听不懂它在唱什么,但常乐却听的很明白:“也许我是将风溶解在雪中的男子。也许我是天生崇拜追逐。”
“日,你还风一样地男子。风一样的男子会失恋么?”常乐哭笑不得地看着大奔,彻底被它打败了!
大奔还是不理会常乐。一个人自娱自乐着。
“不管了,跟我出去溜溜,你再这样都要发霉了!”
常乐把大奔抱下来,踹了踹它的屁股,一起走出了寝室。
骄子学院地校庆晚会迫在眉睫了,很多人都在抓紧时间排练着。常乐倒是不急,因为他和高笑写的剧本早就通过了。排练的也差不多了,现在只差在众目睽睽下表演而已。
至于届时到底会造成什么样的轰动,请听下回分解。
校园里到处是忙碌的身影,却也有不忙碌的,在常乐和大奔在校园里扫荡了一圈之后,终于遇到了一个熟人。准确的说。是一个陌生地熟人。
“又是你?”苏媚儿看到常乐,那原本带着笑意的俏脸上突然挂上了一层寒霜。
而她那条威武的藏獒则是痴痴地看着大奔,眼里的柔情简直要泛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