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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夫人别太酷-第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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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千万不要深爱一个女子,孩子,千万不要深爱一个女子,因为无论你多么爱她,到最后,她还是会离开你,至死不回。”父皇的话在他脑子里回荡着,他喃喃地说:“父皇,太迟了,我已经爱上了。而她,也真的走了。”他就这样坐在床上,拥着一床的锦被,企图还能找出她的气息。
最后,他孩子气地笑了,至少,她已经是他的女人了。她终于是他寒歌的女人了!
他一整天没有接见臣工,所幸今天也并无大事。直到傍晚,素年进来禀报:“皇上,两位大夫来了。”
“今日不见任何人。”寒歌坐在椅子上,不断地擦拭着之前挂住墙上的宝剑,剑身锋芒闪过,倒影着他一脸的冷峻。
“这顾大小姐说,路阳有话要她对皇上说。”素年犹豫了一下说道,皇上的模样让他甚是担忧,往日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他会去禅房,但是今天,他没吃过任何东西,也没走出过房门半步。
寒歌闻言,猛地抬起头,“让这个顾大小姐进来。”
素年问:“只是顾大小姐吗?”
“只是她!”想起之前那位顾小蝶曾经多路阳出言不逊,便不自觉地对她产生了一种敌意,路阳走了,他的身体是否能痊愈,对他而言已经无所谓了。原来有时候我们珍惜自己的身体,是因为想让爱我们的人放心。当没有人爱了,便自暴自弃。
当素年把话转达门口的两人听时,顾小蝶气得七窍生烟,当场便转身走了。顾人枫道了声谢谢,便推门进去。
皇帝的寝室,其实并没有多么的富丽堂皇,甚至比不上容华宫的奢华。她转身把门关上,然后朝着那人影走过去,福福身子:“臣妾参见皇上。”
寒歌抬起头,定定地看了她一下,把手中的剑放置在梨花木太师椅上,眼神几乎有些阴狠,“这一句臣妾,从何而来?”
顾人枫微微笑了,“皇上是否记得,那日臣妾带着路阳的玉佩来找皇上,但皇上却误以为是良妃所送,最终皇上没有收了那玉佩。那时候臣妾认为皇上和路阳无缘,所以才造成这个误会。但是辗转之下,臣妾知道路阳亲手把玉佩送给了皇上,那时候臣妾便知道不是皇上和路阳无缘,而是你们的缘分天定,无论如何兜兜转转,都会聚在一起。”
寒歌眯着眼睛,眸底闪过一抹不可置信,“你,是皇后?”
顾人枫看着寒歌,“皇上是否 记得臣妾临死那晚,跟皇上说了什么吗?臣妾说,这辈子只爱过一个人,但是臣妾到死也不敢说出来。”她面容哀愁,却隐隐带着一丝欢愉,仿佛这样说出来,也是一种幸福和满足。大概这世界上真的有一种爱,可以不求回报的。
寒歌浑身一惊,上下看了顾人枫一眼,“你当真是皇后舒雅?〃
顾人枫点点头,“没错,是臣妾。在皇上和路阳南下的时候,臣妾已经死了,但是后来落尘救了臣妾,让臣妾延续多一个月的性命,得以跟路阳告别。本来这一辈子尘缘已尽,臣妾也该上路了。可就在臣妾走在黄泉路的时候,落尘来了,他问我愿不愿意回到阳间,那时候我心里并无放下路阳,有生的机会,谁愿意求死?臣妾自然是答应的。刚好这顾人枫在两年前病逝,落尘便把臣妾的灵魂放置在顾人枫身体内,而顾人枫这些年所学,在脑海中皆有影像,臣妾用了两年多的时间把这些知识融会贯通,并闻名于世,再想方设法让顾人枫的祖父拜访太皇太后这位昔日故友,让她把我们姐妹举荐入宫,接近路阳。”
寒歌震惊,本来他之前就觉得这个落尘非凡夫俗子,如今再听舒雅所说,更觉得他神人。落尘一直陪伴在路阳身边,路边的夕阳,一直有飞舞的落尘,他们才是天生一对。寒歌苦得一颗心都变成了青色。他没有舒雅这么大量,可以亲眼看着自己所爱的人和其他男人双宿双栖。可是,像舒雅这般,是否开心很多?
“路阳认出了你吗?”寒歌问道。
“没有,落尘的功夫,岂会让路阳看出端倪?臣妾并不打算和路阳相认,只要看着她过得高兴便可了。”
“她现在走了,你不跟着前往?”寒歌闭着眼睛说道。
“她会回来的。”舒雅笃定地说。
寒歌整个人都像焕发了精神,一双眼睛也有了焦距,“你说什么?她会回来?但是,朕有预感她是不会回来了。”
“那是皇上还不够了解路阳,她虽然硬心肠,但她心中对皇上的感情太深,而且这一次她离开也是因为皇上。”舒雅微微一笑说道。
“为了朕,此话怎讲?”寒歌连忙追问。
舒雅把寒歌的身世说出来,并把路阳此去是为了寻找他的生母一事也道明,寒歌不敢置信,“朕的生母,是另有其人?”
“没错,皇上的生母叫温暖,和路阳来自同一个地方,所以路阳知道怎么寻找得到她,希望找回来为皇上治病。所以她一定会回来的。”
寒歌一时太过震惊,只是看舒雅的脸色不像是杜撰,他的生母,他的路阳,是否都会回来?
(下一章开始,会讲温暖和先帝的故事)



第一章 温暖的古代实习

她叫温暖,是名科学家!
理科生永远都是单细胞生物。她承认。暗恋多年的学长兼上司说,只要你完成时空数据收集的任务,我们可以尝试开始。
她觉得爱情不应该有条件,但是她答应了。不为其他,是因为她真的对这个任务有兴趣。
在一个云淡风轻的日子里,她骑着折叠自行车走进时光隧道。时光是一样很奇妙的东西,一瞬间可以是一秒,也可以是永恒。
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置身于一个鸟语花香的山野间了。薄雾霭霭,朝霞漫天。
阡陌纵横交错,每一条伸去不知名的远方。她把车子停在大树边,慢慢地攀爬着树木,树上,有一窝鸟巢估计是被昨夜的风雨打过,已经摇摇欲坠。雏鸟有倾覆落地的危险。
刚伸手去弄好鸟巢,便见一个蒙面男子扶着树喘息。他把身子斜斜地靠在树上右手按住胸膛,双眼紧闭。
他身穿黄色的锦袍,黑布蒙面,虽看不清面容,只从那一身打扮看便知道非富则贵,可手背上一道刺青暴露了他的身份。温暖知道,在现代,有刺青的都是黑社会。莫非他也劫匪?
她很少在社会上混,可她不是白痴。不会因为他有刺青便断定了他是黑社会。不过好人家总不会在手上刺着这么凶狠的飞鹰。
男子发现了有人,目光锐利的四处看了一下,温暖知道已经暴露了,便从树上滑下,站在男子对面,与他四目交投。
“你是谁?”夹着杀气卷席而来的寒气直逼温暖的脖子,等她反应过来,她的纤细的脖子已经被他狠狠地捏住,男子双眸如冰,寒冷阴翳。
温暖双眼翻白,举手投降。
男子发现她一点武功都不会,犹疑了一下放开她,温暖连忙深呼吸,男子冷冷道:“你到底是谁?在这里干什么?”他瞧了瞧温暖的打扮,不伦不类,一副戏子的模样。不怪她,这是温暖临时问电影公司的朋友借的。不知道是哪个朝代的衣服,确实不伦不类。
温暖无害地笑了,“我是附近人家的女儿,上山掏鸟窝。”
“附近人家的女儿?这附近哪里有人家?”男子的声音很好听,低哑中带着磁性,温暖可惜,若是好人家的男人,定然迷死了一堆女子。君本英俊,奈何做贼?
温暖双眼一转,对方已经看出她说谎,温暖暗叫不好,他的眸子杀机已动。电光火石间,只闻得身体掉在地上的声音,再看两人,倒下去的竟然是男子。温暖连忙把迷魂枪放进袋子里,用脚踢踢地上一动不动的男子,确定他已经被迷倒了,才连忙骑车逃跑。
一路骑车逃了几公里,她才敢停下来喘气。那男人应该会武功,那迷魂针顶多只能对付他几分钟的时间。
“你好大的胆子,居然敢对我用暗器?”一道冷冽的声音从温暖身后传来,温暖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逃是逃不掉的,只得推着自行车回头看着他。
男子显然对她的自行车有兴趣,“这是什么东西?”
“代步的,和马车差不多。”温暖知道这个时代还没有公交车出租车什么的,她又不会骑马,在古代出行没有现代方便,所以骑着自行车来古代,环保之余又能健身。
“你,骑两圈看看。”男子命令道。
温暖依言在骑着自行车兜了两圈,然后单脚停在地上,额头有几滴汗珠闪闪发亮,她是那种笑容十分明亮的女子,明眸皓齿。一看不是绝美,但越看越耐看。
男子竟有一秒钟的失神,但人对陌生的事物皆有好奇之心,他夺过自行车然后学温暖那样坐了上去。但还没开始骑,便感觉屁股传来一种麻痛,继而全身痉挛倒在地上,手脚并拢,颤抖不已。
温暖走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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