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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工科女之水穷云起-第2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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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明远道:“肯定有他人!”

    “那你且看,会是谁呢?”郑王嘲讽一样得问着他。

    崔明远道:“这个末将并不也妄言,或许有契丹人在后面操纵。瓦桥关之战后,契丹人大败而归,不得不与咱们大楚国讲和,但是他们是狼野心,很难不会卷土重来。或许这一次,他们看到我们朝中新皇继位,以为有机可乘,为了试探咱们的实力,所以鼓动了金刀寨的匪徒们出来搅闹!”

    郑王道:“你这番话仿佛是真的一样,可有确凿的证据?”

    崔明远有些脸红,摇着头,道:“此乃末将的猜测而已!”

    “只凭着个人的猜测,怎么就敢上书朝廷?”郑王愤然地道:“孤王看你是胆怕事,故而才畏惧不战的!”

    崔明远连忙辩解着:“元帅冤枉呀!末将真得是有些担忧,怕如同涿州丢城一般,故而未战!”

    涿州的丢失,的确是守将过于鲁莽,出城邀战这后,从而令潜入城中的间谍有机相乘。

    尉迟恭连忙起得身来,对着郑王道:“元帅,此时并非责问崔将军的时候,咱们这一次会议,讨论的还应该是如何击败城外之敌才是!”

    的确,在他看来,郑王在这个会议上追责崔明远,根本就是杀鸡给猴看。

    郑王点了点头,对着崔明远道:“崔将军先回位置!”着,又用目光扫视了一下在位的众位将军,把声音放得和缓下来,对着大家道:“在会议之前,孤王还有一件事要与大家周知。”

    所有的人都屏住了呼吸,听着郑王准备要些什么。

    稍一停顿,郑王才道:“孤王知道,你们的家眷都与你们在一起,这样虽然方便大家照料,但是此时保州已然成为了战乱之地,为了免除大家的后顾之忧,故而孤王在大名府城的南城处,购置了一些私宅,诸位明日便可将家眷迁往大名府居住,以避战祸!”

    听完了郑王的话,所有的将领都面面相觑,便是连尉迟恭也不由得皱起了眉头来。

    既然郑王并没有把这些金刀寨的匪徒放在眼里,那也就是,他有十足的把握击败城外的匪军。但是,他却借机要求所有的将官们,把他们的家眷迁往大名府,名义上是在保护大家的家眷不受战乱之苦,但是实际上却是以此作为人质,令这些独守边关的将军们有了投鼠忌器的担忧,不得不听从他的命令。

    看来,郑王果然还是有些策略的,他是想要用这样的方式,尽快地掌握住北地的军权。

    而保州之战,正好给了他一个借口。

正文 第273章保州(三)

    第273章保州(三)

    第一次升帐,郑王便令保州所有的将领十分得不快,只是碍于他元帅的威权,也无人敢于反对。

    此后,对于如何退敌之事,也无人愿意出面提出自己的建议,于是听凭着郑王一个人在上面高谈阔论。

    郑王也并没有拿出可行的方案来,到最后,也只是明天列阵出城,与那些匪军进行第一次的交锋,以查看金刀寨匪军的实力。

    对于此战的先锋,按理就算不是崔明远,也应该是其他的边将。

    但是,郑王显然有意要冷落这些边将,直接点名尉迟礼的捧日军打头阵。

    尉迟礼欣然令命,对于他来,这也是一个可以立军功的好机会,虽然他这个将军也当了一些时候,但是一直只是占着家族的荣誉,而从来没有真正得领过兵,打过仗,立过战功。

    从帅帐里出来,崔明远便一言不发,径直走回自己的家里,倒是他的身后,一堆看他的眼色行事的将军与校尉,互相间面面相觑着,不知道应该如何来与这位新任的元帅相处了。

    第二天一早,战鼓声便响彻了保州的城外,此时在营地里的正在和众人商议的颜毅,听到了探马的来报,已然知晓郑王带着十万大军赶到了保州。

    王伦还是十分得担心,毕竟对方人多势众,他们区区四万人马,在那些大楚国的十三万大军面前,也只是一个零头而已。

    颜毅却是一阵冷笑,道:“孙策只凭着五百轻骑便夺占江东六郡,成就三国一足;项籍起兵时不过三千之众,却能够覆灭强秦,自古以为,兵不在多,而在精!”

    李强点着头,问道:“将军可有破敌之策?”

    颜毅点着头,道:“若是没有奇谋,我也不敢攻打保州!”

    “愿听端详!”王伦经不住地问道。

    颜毅道:“据我所知,郑王赵克新到河北,北地边将多有不服,在替尉迟义鸣冤。赵克这个人刚愎自用,又对尉迟义的边将很不放心,所以一定会把持军权,不肯轻易撒手。一会儿交战之时,若是面对北地边将的兵马之时,咱们便退避三舍,令他们旗开得胜;若是面对的非北地边将的兵马之时,一定要措其锋芒,令其折戟。”

    “为何在这样打呢?”王伦有些不解。

    颜毅笑道:“道理很简单,崔明远守备保州,采取的是最为保守的战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久不出战,这对于咱们来,却是最为不利的!如今若是他们出战,一战而胜,那么一定会引起赵克的猜忌,楚国的帅将之间本就不和,久之其内必乱!”

    “是呀!”李强也明白过来,笑道:“若是赵克派出其他的兵马来战,失败的话,那么那些边将也一定会对赵克看之不起,认为他到底还是要指望着他们来打,故而越发骄傲,而郑王赵克越发要打压,如此一来,自然会乱!”

    王伦也点着头,但是还是有些担心,道:“如今咱们到保州城下已然十日,我只怕久拖不决,于咱们不利呀!”

    颜毅点着头,道:“时间就是胜利,的确在保州城下拖得越久,于咱们便越是不利。不过,我猜测,多测一月,少则十天,他们就会内讧。”

    “但愿如你所!”王伦叹了一口气,却也知道,如今他们已然是骑虎难下,必须坚持到底。

    正在讨论之时,营门官进来报告,是有一队楚军人马在寨前挑战,唤主将出迎。

    “可知来者何人吗?”颜毅问道。

    营门官道:“他自称捧日军主将尉迟礼!”

    颜毅的眼睛不由得一亮,马上喜上了眉梢,对着营门官道:“你且去营前告诉来将,就我们这边的主将马上过战!”

    营门官接令离去。

    李强看到了颜毅脸上的笑意,不由得问道:“将军为何高兴呢?”

    颜毅道:“我当郑王头一仗会差崔明远或许其他的边将出来叫阵,哪知道他却派出一头猪来!”

    “一头猪?”众人更是不解。

    王伦道:“那尉迟礼可是尉迟义的四哥,我听闻他的武艺也是不错的。”

    颜毅点着头,道:“他的武艺还算是可以的,但是却是个没有头脑家伙,连一个女人都能够将他打败!”

    王伦和李强都不由得一愣,忽然会意一笑,他们也听了尉迟礼被许云起打昏,把衣服都扒光了,赤条条地丢在大路上的事情。

    …………

    尉迟礼威风凛凛地骑在马上,披着金盔,戴着金甲,手里紧握着一把亮银枪,腥红的战袍在风中猎猎飞舞着,便是站在城墙之上观望的郑王和诸边将,也不由得大为羡慕。

    尉迟家就是有钱,尉迟礼的这身盔甲,可是掺着真金打制的,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够穿得起。

    尉迟俭为尉迟家的三员武将打造了三身金甲,除了尉迟礼之外,尉迟良和尉迟义每人都有一件,只是尉迟义觉得这身盔甲太过显眼,真得在大军交战之时,很容易会成为敌人乱箭齐发的标靶,所以在上战场的时候,从来就没有穿过,也只有在检阅部队,或者参加什么仪式的时候,才穿了那么两三次。

    从保州的城墙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前面的一片平地上,两支军队正对峙着,除了尉迟礼之外,金刀寨的匪首也出现了,只是那个领兵之将却相比尉迟礼,要寒酸了许多,穿的还是皮甲,连铁甲都不是。

    在大楚军中,盔甲只有将军才会披挂,而且都是由自己出钱打造;倒是皮甲,是由军器司制作,下发到每一个位士兵的手中,校尉以上的人,也会披挂盔甲,但是很多人因为没钱打造,所以还是穿着制式的皮甲。

    只是,那位穿着皮甲的匪首,虽然穷酸,但是却一样威风,尤其是在气势上,更像是一个久经杀场的将军,反倒映衬着尉迟礼,像一个初出茅庐的。

    只是,由于距离过远,城上的人们根本看不清楚敌将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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