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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小幸福-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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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那些同样做了亏心事的人,多数人对他都是持鄙夷态度的,尤其是女生,更是不肯拿正眼瞧他。
  往日里做惯了老好人老大哥受班级同学尊敬的李衢山,现在就是所有人避之不及的对象,巨大的落差让李衢山无法忍受。
  今天他正要独自一人去食堂打饭,就被一个身材高挑,容貌艳丽的女人拦下,对方笑靥盈盈,迷了李衢山的眼,心跳也忍不住快了几拍。
  “就是你打我男人。”
  万金枝的拳头捏得格格作响,要不是对方也是个哥儿,恐怕她现在就直接上手了。
  “你男人?”李衢山脸还红着呢,听了万金枝后头的那句话就愣住了。
  “哼。”万金枝看了看四周,一个八九十斤的长石凳就摆在附近,想也不想,她直接上前一把将长凳抱起,冲着李衢山站着的方向用力一抛。
  “嘭——”石凳在李衢山脚边砸成几段,一些碎片砸到李衢山身上,巨大的响声把不远处的人都吓了一大跳。
  李衢山更是吓的腿都软了,抱着头直接往地上一蹲,双腿战战。
  “凌国栋就是我男人,以后你要是再敢欺负他,这石凳就不是砸地上那么简单了。”万金枝拍了拍手掌,双手叉腰看着吓得一脸惨白的男人。
  这时候附近已经围了不少人,也有一些正好认识李衢山,也知道那天他们寝室发生的事,那些人就朝着边上还不知道的人讲解。
  看着吓得快昏过去的李衢山,以及他身边那一摊可疑的水迹,围观的人指指点点,没有一个有上去帮忙的意思。
  “这位同学。”
  自认出了气的万金枝拉住一旁站的最近的男生。
  “我不认识凌国栋,我没打你男人。”
  那男生差点要给眼前的万金枝跪下了,这可是徒手抱起石凳的女壮士。
  “我知道你没打我男人。”
  万金枝看着眼前直冒冷汗的男生,心里奇了怪了,她刚刚有说他打他男人了吗?
  “我就是想问问你,我不小心砸了你们学校的一条长凳,还有地上似乎也砸出了一个小坑,这钱我该去哪里赔。”
  万金枝是很讲道理的,刚刚虽然是为了教训李衢山,可是损坏了江师大的财务那也是事实,作为江师大的学妻(学生妻子),她不会给她夫郎抹黑哒。
  你那是不小心吗?
  那个男生吓得不敢反驳,只敢在心里嘀咕,但是不可否认的,万金枝刚刚的那番话放某些觉得她是不是做的太过的人一下子找不到抨击的理由。
  一群人看着那个高挑美艳,同时又力大无穷的女汉子离开,看着她脚步轻盈,心情愉悦的模样,真是头一次看到赔钱还那么高兴的女人。


第52章 开店
  凌家的卤味店最终还是顺利的开起来了,原本是想简单点就取做凌氏卤味店的,后来思来想去还是怕这名字惹麻烦,就给改成了一口香,朗朗上口还好记。
  卤味店选址就在家门口不远处的大街上,江浙算是沿海最发达的省市之一,他们现在所居住的白舟市算是交通枢纽之一,随着海上贸易的逐渐恢复,作为港口城市,白舟市算是最早接受新兴思想潮流冲击的那一批,自由贸易相较于其他还在观望阶段的内陆城市,也开放了许多。
  这里除了一片居民区,还紧邻市委办公楼,不远处就是小学初中,以及最近的江师大,每天早上和傍晚都有不少下班回家准备做饭的人,和接孩子回家的家长,对于卤味店来说,这些都是客源。
  经过家人的一致决定,将开店的日子定在了礼拜五,凌国栋当天早上正好没课,留在店里帮忙,至于凌娇和凌甜两姐妹也想请个假,可惜被父母无情的镇压了。
  “猪肉我都是去闫老屠那儿进的,他们家算养殖世家了,据说祖辈起就是养猪养牛的,公社那会儿闫老屠就负责在农场杀猪杀羊,前年政策宽松后他也是第一个有胆子下海吃螃蟹的,包了郊区一片地,养起了猪羊牛,现在市里供应的猪羊肉,很大一部分都是从他那儿来的。”
  万金枝心慌的时候就喜欢多说话,这样能帮她缓解压力。
  今天家里人都起得早,凌晨五点就吃完饭开始在店里忙活起来了,擦洗柜子,摆货品,忙活的团团转。
  “我也听说过。”
  凌国栋点点头,“长和街那边开的猪肉铺似乎就是闫家开的,咱们这一片很多人买肉都不去供销社了,因为没他那儿的新鲜。”
  他对那个闫老屠也算有点耳闻,其实闫老屠原名闫雷霆,老屠这个名字就是大伙叫惯了闫屠户之后的改称,他也是青岱县的人,只是前几年农场帮他提干才调来的市里,以前在县城的时候这个男人就很出名,除了他杀猪宰牛的家传本事,还有就是他这个人的性子。
  闫雷霆算是闫家的独子,长得高壮威武,力气也是出了名的大,庖丁解牛的故事很多人都听说过吧,据说他们家家传的那门技术,比起故事里的庖丁也不差,而且这闫家人世世代代都和猪牛羊为伴,对它们的习性了如指掌,当初公社里的猪牛羊有点小病痛大伙都不去兽医站,专门就去请闫家人帮忙看,什么病症都手到擒来。
  当初军队来县里头招兵,总负责人一眼就看中了闫雷霆的体格,觉得这是当兵王的苗子,可是闫雷霆他倔啊,人人求都求不到的当兵的名额他丝毫没有放在心上,照闫雷霆的说法,他爹妈就只有他这么一个儿子,他得留在身边给他们养老,二来他这辈子就离不开猪羊牛,就算去了部队,他估计也会申调去炊事班喂猪羊,人领导没办法,只能放弃他这个好苗子。
  后来闫雷霆继承了他爸在农场的活,青出于蓝胜于蓝,很快就从县里被调到了市区。
  他这一生算是顺风顺水,唯一的一点缺憾应该是在婚姻上的,闫雷霆的媳妇和他算是青梅竹马,两家人在孩子还小的时候就说好了要结娃娃亲,闫雷霆对他那媳妇十分喜欢,结婚后一个操持家务,一个就管着农场的猪牛羊,工资高,时常还能吃到荤腥,日子比一般双职工的家庭还滋润。
  只可惜闫雷霆的妻子运气不好,冬天挺着大肚子想着给农场干活的丈夫送一壶热粥,不小心滑了一跤,等被人发现送医院去的时候,大人已经不行了,倒是肚子里的孩子勉强保住了。
  闫雷霆壮年丧妻,打击不可谓不大,而且他心里头也愧疚,毕竟他媳妇也是关心他为了给他送粥喝才会出这个意外的,即便后来许多人为他说亲,想要他再续娶一个,他也没松口,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把独生儿子给拉扯大,至今还是个老鳏夫。
  前些年闫雷霆的爸妈也死了,父子俩的日子过得就更糙了些,好在闫雷霆有脑子有眼光,现在有了这样一个家业,以后也不用担心什么了。
  “咱们家的肉就是和长和街的那个肉铺定的,现在先试水,就像娇娇说的,定的量先不用太大,他们那家肉铺就应付的过来,要是生意好,肉的需求量大了,咱们可以签一个长期订货的合同,没准价格还便宜一些。”
  当了掌柜万金枝觉得自己就不能像以前那样马虎了,这些日子她时时刻刻注意着别的店铺的动静,就是想要把自己培养成一个合格的店主呢,因此现在说的话也头头是道,让人刮目相看。
  “那你见到过那个闫老屠没,听说他长得挺好的?”
  凌国栋心里的警报哔哔哔作响,要知道那闫雷霆据说长得很帅气,男人四十一枝花,闫雷霆今年正好三十九,还是个花骨朵呢。
  当初闫雷霆在农场工作的时候就有大姑娘愿意嫁给他当现成的后妈,不仅仅是因为他那份优越的工作,以及随时能吃到的猪角料,更大的原因是因为闫雷霆模样好,据说极其英俊,身高一米八,一身腱子肉,尤其是光着膀子杀猪的时候,光是看着就让那些大小媳妇面红心跳。
  他媳妇模样俏,身材好,尤其是那对大胸和大长腿,更是每天晚上馋的凌国栋欲罢不能,他觉得全天下的男人都觊觎他媳妇,虽说他知道她媳妇不稀罕闫雷霆那款的,可万一哪天口味变了呢。
  凌国栋心里的酸水咕噜咕噜的冒,说出来的话也酸溜溜的。
  “这话家里说就成了,你可千万别往外说。”万金枝叹了口气,“那闫老屠的五官其实也不差,只可惜被身材毁了大半,一身疙瘩肉,抱着都先膈手,还有那皮肤,关上灯我都担心找不着他。”
  万金枝有些惋惜,好好的哥儿居然把自己糟蹋成了那样:“他那儿子我也看见了好几次,跟他爸一样,哎……”
  她瞅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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