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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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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氏恨铁不成钢的戳了下她的脑门:“女婿在京城做那个什么教授,年后肯定是要回去的,你呢?是跟他一起去,还是留在胡家伺候婆婆啊?”
  这个,冬秀还真忘记问了。
  不夸张的说,他们两人的颜值对于彼此来说都是个惊喜,这三天一多半的时间都是在床上探索这惊喜呢,连作息都是颠三倒四的,她到现在脑子还处于高度亢奋后的余韵里呢,哪里想得起来这事啊。
  “你个傻的,别是看女婿长得俊俏就被迷晕了头了。”吕氏也知道年轻人总是重颜色的,自己女儿格外如此,就连那菜,她都爱吃做得精致、摆得好看的,家里那些侄子侄女,她就只爱逗那长得好看的,现在女婿生得这般好模样,正对她胃口,女儿肯定就乐得什么都忘了。
  可这件事关系到女儿后半辈子的幸福,是一定要问的,吕氏郑重道:“我也不与你说别的,你俩现在正好得蜜里调油一般,估计也是听不进去大道理的,你只想一想你几个婶婶和那嫁人了的姐妹,看她们过得怎么样。”
  “那长久与丈夫两地分居的,哪个不是一肚子苦水,你在家里伺候一大家子,生生被磨成个黄脸婆,他在外面另娶妻生子,风流快活,好些的有个儿子傍身,也不至于老来无靠,那命不好的,给人当一辈子牛马,最后干不动了,还要被人嫌弃的一脚踢开。”
  “像你大婶和三婶,一个是丈夫娶了姨娘回来与她怄气,另一个无儿无女、心如死灰,干脆吃斋念佛去了,比你娘我这个当寡妇的还不如,这都是因为丈夫不在身边,久了,再浓的感情也淡了,比陌生人还不如,只有你二婶最明智,当初死活要跟着你二伯一块出去,的确也吃了不少苦,可现在怎样,二房的家她能当一多半,你二伯也敬重她,从不敢有二心,如今儿女孝顺、子孙绕膝,最快活不过。”
  “都说丈夫,丈夫,一丈之内才是夫,你可要放明白些,趁现在感情好,多跟女婿说些软乎话,叫他舍不得你,也要把你婆婆哄好了,嘴甜些、大方些,现在只管做低伏小,殷勤小意的服侍她,可别整天光顾着跟女婿腻腻歪歪,特别是你婆婆面前,千万规矩些。”
  吕氏说得郑重,冬秀也听得认真,别的不说,她是真不想在胡家做个听话的小媳妇的。
  如果胡竞之把她撇在家里替他尽孝,就她辈分高、年纪小这样一个尴尬的身份,同辈份的不会瞧得起她,小辈分的估计也难尊敬她,光是跟胡家那一大家子人打交道,就能把她为难死,何况做人媳妇不自由,以后再想买个书看、写写小说恐怕也难了,就是花钱买个零嘴,估计也要被那群孩子给盯上吧。
  想想那悲惨的生活,冬秀不由打了个哆嗦。
  为了那一点可怜的自由她也一定要跟着去京城。
  “太太、小姐,外面说姑爷喝醉了呢。”
  吕氏和冬秀赶紧出门去,果然见女婿双脚打滑的被两个侄子架在肩上,忙叫他们把他扶到冬秀房里去休息。
  “怎么喝了这么多,醉得这个样子,一会儿还怎么回去?”
  “这可不怪我们啊,都怪您拿的酒太香了,酒劲又大,不知不觉就多喝了几杯。”
  能不香嘛,这可是陈了足足二十八年的女儿红呢!
  “算了,既然这样,那你们就干脆在家住一晚,明儿用了早饭再回去。”吕氏拿定主意,又叫人去给胡家送信,免得家里人等着他们。
  又叫人把女婿送到女儿的房里去,虽说有回门不能在娘家同房的规矩,否则不吉利,会给娘家招灾,可到底女儿女婿的幸福更重要,这些死规矩便顾不得了。
  胡竞之晕倒在床上呼呼大睡,冬秀便叫人给她准备热水,她可要好好泡个热水澡,她在胡家也没有浴桶可用,更不好意思麻烦那两个忙得脚不沾地的帮佣给她烧水,这几天都是随便擦擦了事,若是平时倒也罢了,大冬天的一月洗一次澡也能忍,可偏偏这几天,倒是流了不少汗,身体也很是疲累,正该泡个澡放松一下。
  胡竞之一觉香甜,醒来时天已黑透了,屋内燃着几盏油灯,鼻端满是幽香,看周围陈设,定是冬秀姐出阁前住的闺房无疑。
  冬秀正擦拭湿漉漉的头发,听得身后动静,见果然是胡竞之醒了,忙叫带弟去端醒酒汤。
  “这一觉睡得可长,天都黑了,晚饭也错过了,厨房里还有吊着鸡架熬的高汤呢,一会儿给你下个细面吃?”
  胡竞之上来搂着她,埋首在她脖颈处深吸一口气:“你洗澡了?好香。”
  “你要不要也泡个澡,热水都是现成的。”
  “好啊,我回来这么长时间,还是结婚前特地到县城里洗了个澡呢。”
  喝了醒酒汤,果然就去泡澡了,泡得筋酥骨软肚子饿,就有丫头适时端来一碗鸡汤面,胡竞之不由感叹,真是享受。
  胡竞之一边吃面,一边惊奇的问她:“你们家竟然还有专门的浴室!”
  那浴室还挺大,设计也巧妙,用两根空心竹管分别接热水和冷水,洗完后拔掉浴桶底部的软木塞,直接把水放掉,轻松省事还方便。
  其实这时候的人一年到头也洗不了几次澡,像冬秀前世在电视上看到的那种浴桶也不是家家户户都有的,非大户人家用不起,普通人家谁有闲心和闲钱去烧那么大一桶水只为泡个澡啊,一般都是拿个木盆擦洗一下了事,这样看来江家确实是殷实人家。
  “因为我特别喜欢洗澡,可洗一次澡就把人折腾个人仰马翻的,太费事了,正好家里地方也大,就干脆做个沐浴间,夏天可以每天冲澡,冬天的时候也可以三不五时的泡个热水澡。”
  “你这习惯倒跟那美国人一样,格外的爱干净。”
  “哦?美国人也爱泡澡吗?”冬秀故意逗他说话。
  “这倒不是,他们是喜欢淋浴,那里有一种长得像莲蓬一样的喷头,只要打开开关,里面就会自动喷出细细的水柱,也不用人烧水、上水、放水,方便得很。”
  “这么好,我真想试一试那个东西,咱们这儿有卖的吗?要不也买一个装起来,我看你也挺喜欢那个东西的。”
  “咱们这里只怕不行,这里连个自来水也没有呢,即使买到了,也用不了,你要喜欢,以后咱们看看能不能在京城的宅子里装一个。”
  冬秀闻言心里一动,赶紧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顺着他的话接下去:“你已经在京城买了房子么?”
  不会吧,即便这时候的文人是一个高收入群体,可他才回国半年呢,手上能有多少钱啊,那可是京城,自从有皇帝在这里定都后,那房价就没便宜过,他能买得起?
  果然,胡竞之笑道:“京城地价贵,买个好点的房子可不便宜,我想好了,以后咱们就租房住,同样的钱,咱们能找个更好的房子住。”
  冬秀很是赞同,这个时代动荡不安,租房子未必没有买房子好,至少自由无负担啊,万一有个风吹草动的,他们卷起包袱就能跑,不至于被房子给套死,况且租房的确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生活品质。
  “那你看好房子了吗?”这个问题才是重中之重,决定着她能否跟着一起过去。
  “那倒没有,那时候刚回国,工作也忙,还没来得及找呢,等我这次回去了再看。”
  冬秀闻言十分失望,这么说他一开始就没打算带她一起走吧。
  胡竞之的确没这个打算,他是想结完婚,完成母亲的心愿后就立马回去的,等回去了再租个房子把母亲并媳妇一起接过来住,如果母亲不愿意来,那就让家里几个侄子来,也好进学读书,至于冬秀,当然是要留在母亲身边服侍她的。
  胡竞之虽然是留洋博士,可在出国前早已长大成人,三观基本也定型了,骨子里还是很有些中国传统男人的思维的,会这么想可一点不奇怪,他身边的同事也多是这样做的,原配留在家中操持家务、奉养父母,自己再找个志同道合的红颜知己,虽然民国规定了一夫一妻制,可身边有姨太太的可不在少数,他自己至少可以保证不会再娶,这也很对得起她了。
  冬秀要是知道他的想法估计得憋屈死,对她来说这就是婚内冷暴力啊,可对这时候的女人来说,她不得不承认,胡竞之的确已经足够厚道了,人家一个堂堂大博士、大学者,能遵守诺言回来娶她这个村姑就足以让人称道了,还每月给生活费,还绝不休妻再娶,她难道还不知足、不感恩、还敢有什么怨言么。
  “真想带你一起走,可惜我现在也是与人合租,实在不便。”胡竞之见冬秀沉默不语,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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