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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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嘛。
  冬秀对沪市的情况一无所知,按照列好的大纲,她十分顺畅的就写到了才子长成大姑娘的情节。
  长大成人后,前世,才子作为一个富家少爷,家里给他安排了教导人事的通房丫头。
  而这一世,作为一个深闺小姐,家里给她安排了教导月事的老妈妈。
  本以为变身女子,被锁深闺,还要裹脚已经够惨了,不想长大后还要迎来这更加惨烈的噩梦,从此以后的每个月,他都将有那么几天要忍受着胸口肿胀,肚子绞痛,浑身冰凉,甚至连床也下不得的凄惨下场。
  冬秀当然没有怎么描写葵水,这时候的人都认为这是一种污秽邪祟,是决不能提起的。
  她重点通过才子的身心感受,来描述女性为此所受的折磨,这样的事发生在女人身上那是习以为常、不值一提的,有谁会为女子痛经而产生重视和怜悯呢,可发生在男人身上就不一样了,每月一次的酷刑足以叫他对人生感到绝望,正是这种强烈的情绪才足以引起读者对这件事的正视。
  而且才子是留过洋的,知道很多卫生健康常识,冬秀便通过他的口,对女性如何保护自己做了详细描述,比如不能碰冷水、不能嗜辣、不能过夫妻生活、要勤换月事带等等,否则留下病根,损坏根基,生出来的孩子也不会健壮,这一点自然是针对男性读者的,要让男性读者们学会体谅女子的不易,那很困难,可一旦牵涉到子嗣后代,那就没有男人会不重视的。
  冬秀只希望男人们为后代计,也能顺便怜惜一把女性。
  这时候的才子虽然还是忘不了自己的一颗男儿心,可很多东西早已潜移默化的改变了。
  在家中兄弟可以去读书,而他只能被关起来学女工、厨艺、管家时;在兄弟们每年参加祭祖,而她只被允许在门外叩头时;在她一向柔弱温和的娘当着她的面惩罚姨娘、打骂丫头时;在她被庶出姐妹欺骗陷害,推入池塘时,在数不清的让他心灰意冷的时候,他胸中那些前世的意气风发、肆意盎然不知不觉间便消失殆尽了。
  他一直以为,就算自己变成女子,凭自己的才华,也能闯出一片天地,最不济也能成为巾帼才女,却不想,身为女子,本身就没有去争取和奋斗的资格。
  渐渐的,他也在这深深宅院中学会了另一种活法,争宠夺爱,三从四德;渐渐的,他不再开怀大笑,步行如风,而学会了低头浅笑,莲步轻款;渐渐的,他都快忘记他到底是谁了,反而越来越像记忆中原配的模糊形象。
  他身不由己的被礼教裹挟着、被家庭压制着,成了木讷寡言的淑女。
  他一直安慰自己,只要离开这个家,他就自由了,而目前来看,唯有嫁人这一途径了。
  冬秀对才子转变的描写,是很详尽的,力求自然而不突兀生涩,不会使男读者们产生在看脑残文的感想。
  至于本文的结局,冬秀也早已设定好了。
  后来,才子见到了前世的自己,那个真正的才子周谦,他今生的丈夫。
  事情果然如前世的记忆一般,他嫁给了周谦,却无法对他吐露实情,他深知自己是怎样高傲自我的人,怎会信这荒诞之语,话一出口,他只怕就要被当成疯子给锁起来,小时候那神婆道士给他留下的心理阴影实在太大了,他可不敢再贸然开口。
  所以他打算慢慢来,一点点从细微处透露出来。
  然而周谦根本不给他开口的机会,不仅无视他躲避他,即便见到了,也用一种鄙夷嫌弃的目光看着他,好似看着一坨什么脏东西。
  才子在那目光中恍惚了,他曾经是这样冷漠无情的人么,对一个刚嫁过来的女孩子,连丁点的礼貌都做不到,只顾发泄自己的不满,毫不留情的将一腔怨气撒到无辜的人身上。
  在他还没来得及与周谦说上一句话时,对方就把她撇在老家,只身回城了。
  再然后,不到两年的时间,他就接到了一封休书。
  婆家本来对他还有几分愧疚之情,待他也不错,可一听儿子新娶的媳妇是大官的千金,立马就把他打包送回娘家了,而娘家爹娘已经不在人世,哥嫂只嫌他晦气,质问他:为什么不在婆家一根绳吊死,也算全了自己的名节,他们也好借此打上门去讨公道,可他居然还厚着脸皮回来了。
  然后他就直接被刻薄的哥嫂送去了尼姑庵,要他好自为之。
  等才子终于回过神来时,他已经被剃光头发、身披缁衣,强压着下地干活了。
  不堪忍受的才子,终于设法逃脱了,坐在顺路的憨厚老农的牛车上,他想:自己总算是自由身了,他可以出去找工作养活自己,想自己前世,随便写篇文章就能赚够几个月的花销呢……
  做着美梦,带着对未来无尽憧憬的时候,他被憨厚老农卖到了妓院里,换了十几块钱拿去抽大烟了。
  老鸨为了使他顺从,对他棍棒加身,大肆辱骂殴打,最后深知直接给他下了药,药性发作后,他渐渐的浑身无力、大脑晕沉起来……
  等他再次睁眼时,身边躺着他新娶的娇妻,他又回来了,那所有的一切,原来不过是一场怎么也醒不过来的噩梦。
  等他带着妻子回老家祭祖时,才听说他那个原配接到休书的当天晚上,便为保名节在那冷冰冰的新房里上吊死了。
  才子不由想起了梦中那个女人的一生,浑身一抖,末了,也只是叹了声可怜,做主把她葬在了祖坟里,也不至使她做个孤魂野鬼。
  晚上,才子拥着妻子说:咱们以后一定要生男孩。
  妻子笑他:如果生了女孩呢?
  才子沉思良久,坚定的说:那就不要给她裹脚,叫她自由自在,平安喜乐的长大,还要送她去上学读书,使她明理晓事,懂得一技之长……
  全文就在这样怅惘压抑的基调中结束了,可以说前面有多欢脱,后面就有多郁闷。
  其实冬秀完全可以写一篇才子的逆袭记,全程在搞笑和不断打脸中升级,绝对能保证是这时代人看过最舒爽的小说,读完让人酣畅淋漓、欲罢不能。
  可这样娱乐至上的快餐小说,并不是这个时代需要的。
  冬秀想通过这篇小说引起那些男人的反思和改变。
  这篇小说现在只有沪市的人才能看到,而沪市恰好就是除了北京以外最让人向往的天堂,那里的一切都能成为全国效仿的风潮,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以后未必就不能扩散到全国各地让更多人知晓。
  哪怕有一个女孩子因此而受到善待,改变境遇,冬秀也是欣慰的。
  远在乡村的冬秀,可没有诸葛卧龙的睿智和远见,不出屋门,便能知天下事。
  所以她还不知道这篇小说在沪市引起了怎样的轰动。


第41章 离开
  唐才常是个爽快人,即看好了这篇小说和支付宝本人的能力,做起宣传来自然是毫不吝啬的,本来他们《消闲报》也一直走的财大气粗的豪放派,白道黑道的都沾点边,一时沪市本地不仅各大报纸上,就连妓院酒馆茶楼内,也是各种小广告满天飞,可以说这部小说真正做到了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他又很懂得吸取经验教训,生怕再次出现跟《绣像小说》一样的烂尾情况,早早的就将报社进行了梳理,确保能顺利实现每日发刊。
  小说本身质量过硬,作者名气又正盛,前期宣传也给力,不火简直没天理嘛。
  倘若《提刑官宋慈》是一本极具新意,开人眼界的奇书,那这本兼具变身与重生元素的小说,则完全可以说是开先河的创新之作。
  以前的人即便有过这种想法,也没有具体的概念,更没人能实实在在的写出来。
  这简直就是打破了他们脑中的屏障,一时催生了无数的脑洞。
  现在追着这篇小说的人,不免一边爽歪歪,一边暗自YY。
  一时间沪市到处都是“假如我回到了某某年”、“若是我变成了某某”之类的畅想。
  唐才常只恨这本小说太短了,只够连载大半年的,根本不能叫他好好享受够被人吹捧敬羡的感觉。
  自连载之日起,江澄平涨了薪资,报社涨了销量,茶馆多了一本新的说书题材,而最让人欣喜的莫过于沪市又掀起了一波大规模的天足运动,很多新式学堂的男学生甚至直接喊出了“不娶小脚太太”这样直白的口号,这股热潮越演越烈,一些革新志士,进步青年,越发积极的在报纸上撰文呼吁放脚和废除裹脚,并鼓励兴办女学。
  胡竞之曾写过《敬告中国的女子》一文,其内容与这篇小说传递的宗旨如出一辙,读完全本的小说,便越发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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