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什么……”羽落泉目光一滞,身形未动。现在他相信夙渊的话,他们立下了血誓,夙渊没必要拿这种事来开玩笑。
良久,“蝉翼”溃散,一股力量一分为二涌向“幽”“源”。
他们面前分别出现了一个静立凝眸的“隋意”,可是隋意明明就立在原处。“她”未出声,口型中仅仅是“再见”二字,不知是再见,还是永别。
“言”罢,身影散,人形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n次的唠叨:咳咳,大大们注意啦!大大们注意啦!
谢谢大大们一直对展颜不弃的支持和隔三差五的支持哈!
那话怎么说来得?哦!对了“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大大送我情”。
嘻嘻,正如——v擎穹大大所言,故事是该有一丢丢转折了,再次拜谢大大的长评。
第二十二章 童言有忌(一)
打从某人以为自己终于可以回家了,和两位帅哥告别以后,她便追悔莫及。这次她后悔的由衷万分不情愿的离开他们,有如与亲人生离死别一般。没办法,从小落下的毛病,只要身边没有熟悉的人就会很没有安全感。所以,总是泪汪汪的。
投胎后的第十五个春秋,小小的身材,老成的心态。
春扫冬影,铺满新绿的大地上点缀着许多娇嫩的花。她才领会到,“南国”的春天才是真的春天。
坐在秋千上冷观已经望了十五载的小院,想着某些人真是不厚道,心里骂上一千次一万遍。
‘该死的!怎么就让那个纨绔子弟学会了轻功,独独我就得闷死在这个破院墙里做个小家碧玉呢?’指甲上的浅紫蔻丹因她压着指腹充了血而显得更紫了些,望着墙头上大她五岁的某君,正趁着艳阳高照一跃而入了院墙。
“小诗,把獒拉来,咬他!”豪迈的一声低吼,小丫鬟引一只巨大的犬冲向方落地着翠绿衣袍的人身边。那身影先是惊诧地倚了一下身后的院墙,随即站定。
“悟空,坐下!”一眨眼的功夫,刚才还气势汹汹冲那“翻墙小贼”汪汪直叫的大狗像中了邪术一样,屁股立时定在了地上。这刻,它与他的距离只有一个成人手掌那么宽而已。
“叛徒,从哪儿来滚哪儿去!”她为那狗取名叫“獒”就是希望它能狠辣些,可是这不争气的东西,关键时候总出这种“事故”。如果不是为了对付眼前这个混蛋,她还养它来做什么?‘悟空?还八戒呢!’愤愤地别过脸对自己的丫鬟小诗使了个眼色,让她去请她的“爹娘”来。她早就厌倦了与这个男子纠缠不清,古代耶?他不月黑风高而来,尽捡着青天白日的来“偷窥”她。
男子也不开口,就只是静立在墙边上,一副“幸福满足”地凝视着秋千上的人。她是动物园里的“兽”么?她是珍宝馆里的“美人图”么?一样也不搭边,他究竟在看什么?
他们的相遇,还要从一年前说起……
小诗极其兴奋地冲到她的房门前,兴许是太着急了,竟一头撞在了门板上。“哎呦”的叫着连带捂着自己的头进门,对上那面无表情、一点点儿也不惊讶的她家小姐似要咬人的目光。
“小姐,有…有好消息!”小丫头比她略小一些,是她央求双亲若是非要配个丫鬟给她,这个小丫头就好。谁让这丫头命好,她没有完全忘记“投胎”之前的事。每每做梦都有“两极”,一个明媚祥和的幽谷,一片黑暗阴冷的深潭。所见到的景物都是很清晰的,独那所有人的样貌都是模糊不清的。由于十年如一日的,那些情景都在梦中“回放”,就像是以前没有电子产品时大家都听收音机一样。这小丫头的性子,像极了里面一个被唤作“冒诗”的小丫头,所以小丫头的名字也是因此得来的。
“最好是好消息,不然你就惨了!”这丫头的主子声调不高,提着毛笔正在写着什么。似有一种好兴致被破坏了的情绪,不悦地拢齐身畔的一摞些好的东西,望向她这边。
“老爷夫人让奴婢告诉小姐。小姐满十四了,今日是犀巧节,小姐可以出府观灯!”小诗只比她家小姐小上半载,跟了小姐四年也未见性子沉稳些。因为她家小姐不似别家的小姐脾性骄纵,更不是柔情似水那一种。但是不论哪一种,放纵本不该有些待遇的她却是不争的事实。所以,她知道小姐疼她,她却又不能触犯的“地界”。今日之所以敢打扰小姐的“雅兴”,纯是因为她认定小姐听到这个消息会高兴。
可惜,效果并不如她所料想的一般……
“犀巧?男女相亲的盛会???”她是想出去玩玩儿看看,可是她并不想去凑什么“相亲”的热闹。她憎恨自己的命运,怎的就不能遇见个“大侠”什么的,教自己点儿武功。她的要求一点儿也不高,她根本就不想学什么“杀人于无形”。就学些“轻功”不用困在这个小院里,她这想法很过分么?
“呃……”小诗无语,她们家小姐真是聪明,仅凭两个字就知道这个节日的本质!她完了,因为看上去,她们家小姐并不怎么想去的样子。
“你做什么?”见门口的小丫头“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那麻利劲儿不知道的人肯定会以为这是小丫头的“家常便饭”。可是,天地良心,她相信除了自己再也找不到一个向她这样平等对待下人的主子了。所以,她不解的问小诗。
“小姐方才不是……”小诗垂着头,一脸心甘情愿受罚的样子。话没说完,就见眼前经过一双小巧却不是因为缠足,穿着绣鞋的脚。还有那她再熟悉不过,绣有一种她叫不出名字的绣花样式的衣摆。
“我又没说我不去,走!”不逛白不逛,都十四年了!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容易么?真不知道,这和“坐牢”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好不容易逮到个机会,她才不会错过!
“可…现在是大白天呀!”小诗一脸茫然,忙爬起身向门外跑,追寻她家小姐的踪迹。
“爹娘讲明了今天可以出门,除了观灯不能干别的么?”门外的楼阁下楼楼梯口,正向下走的小姐偏过脸,给了小诗一个“你很不会变通”的目光。俏丽的容颜让人愈看愈喜欢,即便是她在生气。
“那倒是没有。”小丫头抓了抓头,仿佛头上的髻不在一样,她佩服小姐佩服的紧呢!
“那还不快走!”她可不想等到晚上去和一大堆人凑热闹,现在才午后!等她逛够了回府天应该还没黑,正好错开“交通拥挤”时间段,两全其美!
“哦。”小丫头很识相地悄悄随小姐出门,要说她们家小姐特别贴心,从来不拿她当“全职丫鬟”使唤。例如,上街就是小姐自己提着钱袋付钱,她只需要陪同。
两人在大街上一直走,用她家小姐的话就是“这样不会走丢”,找不到家的时候,只要反向走回去就行了。
其实,小诗是很认路的。她想告诉她们家小姐,小姐却不等她开口就否决掉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诸多事宜还不了解,大家多多支持哈!
第二十三章 童言有忌(二)
小诗总是觉得她家的小姐比别人家的小姐都特别。好不容易出一次门,不买发饰、不看脂粉,就只是散步一样漫无目的地逛。终于,在她累得不行了的时候,小姐下了“赦令”。
“走!前头那家酒楼挺有意思的,去歇会儿!”二人的前方有一座富丽堂皇、装饰考究的两层式酒楼,而那酒楼正成了她家小姐“休息”的目标,小诗一看那酒楼的名字,马上上前拉住她家小姐。被拉住的人,不悦的回头望着她就只有简练的两个字,“何事?”
“小姐饿了?”她家小姐素来食量“不小”(对于古代女子的一丁丁饭量来讲,她却是多吃了几口),这要是让人家看见她们家小姐“毫不顾忌”的吃相,小诗还真是害怕以后没人敢娶她家小姐。更何况,这里可是都城中有名的头等酒楼“朝凤楼”。小姐家就只是小门小户,哪里去吃得起这么贵的地方的“小菜”呀!
“不饿!”小姐二字一从口出,小诗就大大的松了口气。‘不饿就好,还有转圜的余地。’小诗对于这次能劝服小姐,相当有信心。
“小姐!既是不饿进去干嘛?”但她似乎忘记了,她家这位小姐是不同于寻常人家的小姐的。她们家大小姐,从来就没按常理行事过。再次上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