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面刻着东方盘龙的图案,那龙腾云驾雾,栩栩如生,雕刻得十分精细,连龙鳞都精雕细琢。不用打开来,战戈也知道里面是什么,也不用猜价值有多少,必定是天价!
管家先生小心翼翼地把东西放在桌子上。用手细细地抚摸着盒子上刻着的盘龙。目光深邃而柔软。
“我与我的爱人同是军人,他喜欢收集兵器,即使他并不会使用。这把刀,本是要送给我爱人的生日礼物。当时同盟军与帝*之间正是战乱不断。他被派往前线指挥作战。我被指派在首都待命。我的心中总是惴惴不安,谁知就像应证我不安的内心,等来的不是他凯旋而归的消息,而是战死沙场的噩耗。这把刀陪伴了我很多年。自从我的爱人牺牲后,我就退伍来到霍马尔家。这是把好刀,不应该被封藏在暗格中。我也用不到了,送给你吧年轻人。”
管家先生是个军人,他多少猜的出来。第一次见面,见他行事作风一丝不苟,说话的时候虽温和,却带着不容人抗拒的威严。早上战戈在实施急救措施时,看见管家右手的虎口、掌心和食指处有一层薄茧,这是长期握枪造成的。 右手指根手掌处有还有一条浅浅的茧子,靠近虎口的地方更明显,可以推断是长时握刀造成的。左手大拇指和虎口隐隐有深浅不一的疤,是使刀的人在把刀收回刀鞘的时候,不小心割到左手的大拇指或者虎口留下的。同盟国对武器管制非常严厉,能经常使用这两样东西的,只有军人了。
“管家先生,这个我不能收。”战戈看管家对它如此珍视的样子,就知道这件东西一定意义非凡了。
管家叹了一口气,打开了盒子。一把古式太刀静静地躺在盒子里。盒子虽华丽,但是刀鞘却十分古朴。管家细细抚摸着刀身,拿在了手里,缓缓抽出了刀身。刀脱离鞘的那一刹那,寒光乍现。战戈觉得周围的光都仿佛被吸聚在刀刃之上,眼中只有刀刃反射的寒光。光芒直射进他的眼睛,却似有一只手在拨撩心中的*,那是一种纯粹的冲动——征服。
“此刀名为红雪,红雪不是用来形容刀刃的,而是形容敌人的鲜血犹如漫天飞舞如雪花洒下而命名。此刀锻铸精绝,杀敌致果,锋利异常 。”管家的手指沿着刀脊一路抚摸,直到刀尖处,尖刃划破了管家的手指,却未沾一丝血迹。
刀被重新收回到刀鞘。管家将它打横,双手奉上。
“不,我。。。。。。。”战戈想出口拒绝。
管家不言其他,只是保持着这个姿势,巍然不动,大有一副你不收我就站到你收为止的趋势。眼中的坚决之意表露无遗。
战戈伸出右手,快要碰到的时候,他几乎能够感觉到,刀鞘里面刀刃的嗡鸣震颤。握住了刀身,这把刀竟从手心传来像有生命般的脉动,狂躁,鼓动的震颤。战戈静静地感受着这奇妙的体验。。。。。。
“跟你很相称,看似质朴,出鞘必制敌。”管家大人笑着说。“刀你拿去吧,盒子我留着,做个念想。”他的手指轻轻地划过盒子右侧。战戈的眼睛不由自主地追随,那里刻了一排异国文字,他看不懂,但是其中他懂了一个名字,“威廉·霍马尔”。战戈立刻敛回视线,不是他有意想看,只是眼睛的视力太好。勒斯·霍马尔、威廉·霍马尔,该不会是。。。。。。
☆、第15章飙车的美大叔
从那天以后,日子又一天天平静地过去。家中的仆人们见到战戈后更加尊敬客气。肯定是因为救了管家的缘故吧,战戈心想着。
虽然过的是米虫的日子,非常滋润,但是战戈的心中一直有一件事放不下。
那就是祭拜自己死去的战友和妹妹素兰。
战戈独自坐在高塔之上,他看了看左边,那个一直陪着他,坐在他左侧,给他讲各种笑话的人已经不在了。10岁离家出走,23岁,我又要独自上路了。
谢谢你,凯希,谢谢你一直陪伴我。谢谢你,素兰,谢谢你给了我一个活下去的理由。既然是你给的命,我一定活下去,用你的眼睛,看遍尘世。
仰望着苍穹,战歌想着,要是能飞就好了,如果有一双翅膀,带他越飞越高,穿越层层云海,直上九天。九天之上,是不是真的建着华美的宫殿呢,死去的人们的灵魂居住的地方,叫做天堂。。。。。。
喂,你们在那边还好吗?那边的风景是不是也和这里的一样呢,应该更美吧,没有饥饿、没有贫穷、没有压迫、没有战争。
愿你们都安好!
战戈想着想着,竟靠在塔顶睡着了。初秋的风,像情人的手一样温柔,轻轻抚摸着少年的脸庞,拨弄着少年额前的碎发,风中传来阵阵呢喃之声。。。。。一定是天使在唱歌。
一觉醒来,夕阳西下,百鸟归巢。
战戈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像极了一只慵懒的小猫咪。这一觉睡得格外香甜,战戈觉得自己身轻如燕,全身充满了能量。
回到房间时,勒斯已经坐在沙发上,看起来像是在等自己。对于这位天才教授,战戈也感到无语,爱来就来,从不知会一声,也从来没有敲过门。谁让这是他家呢,自己暂时可是个吃白饭的。不过不管是不是他家,他都从来不敲门。
战戈曾经问过他,“你为什么总不敲门?”
勒斯想都没想,理所当然地回答到,“会弄脏我的手。”这就是他的回答。多么充分的理由啊,多么的理直气壮啊!这就是勒斯!只要是他所做的,就是理所当然的。
既然来了,肯定是有事了。战戈在等勒斯说话。
“入学的日子定下来了,在后天。你准备一下。”
“我也没什么东西要收拾的。我想明天出去一下,你能给我张地图吗?”
勒斯看了他一眼。“要去边境小城的烈士墓园区吧,我送你去好了,顺便的。你妹妹作为‘英雄’的家属,墓也建在那附近。”
战戈道了谢,心中又怅然起来。。。明天去见你们。
第二天,勒斯亲自驱车前往。
从军区总市到边境小城大概有1个多小时的路程,勒斯竟然用了半个小时就开到了。战戈真是深刻体验了一把,什么叫做速度与激情。一个美大叔开车怎么能这么霸道,简直就是在玩命啊。交通规则在他这里完全没用,红灯根本就是直通车。漂移什么的根本就是小菜一碟,方向盘转得跟陀螺似的。一路横冲直撞,战戈虽然表面平静,但是肾上腺素直线飙升,心肌收缩的速度都快要堪比运作的马达了。换个人坐的话估计已经吓晕或者干脆跳窗自尽了。什么,你说警察?警察他追得上这种变态级别的速度吗?
吱——随着一声刺耳的轮胎摩擦声,伴随着马达的轰鸣声,一个漂移,车尾一甩,完美到位。
“呼,太爽了,满分,Perfec!”勒斯就像打游戏通关的孩子,打了个呼哨,得意地挑了挑眉。
尼玛,这是拿命在玩啊,你当是玩卡丁车呢!战戈已经有些崩溃了,光看这飙车技术,这个美大叔也绝不是个能惹的人物。
同意勒斯送自己过来的这个决定,让战戈后悔不已,这趟半小时的车程,简直就是酷刑。想到回去还要体验一次,战戈真想直接晕过去算了,脸也不要了,毕竟命要紧。
战戈下车后,觉得脚步都有些虚浮,一摸背后,已经汗流浃背了。看到勒斯下车后,跟平时没啥两样,一副悠然自得。让战戈郁闷非常。战戈争气点,你怎么能比跟个娘们似的美大叔还要窝囊呢。战戈在心里给自己打气。明明自己在别人眼中,跟美大叔是一个类别的,吃顿的战戈却还完全不自知。
“喂,车子停在这里,我有事先走了,两个小时后,这里汇合。你妹妹的墓就在烈士墓园区外围附近,找个人问问就行,至于你和你战友的墓有片独立区域,很容易找到。如果你先回来了,就在车里等我,车把上你的指纹已经记录,没有钥匙也能打开车门。好了就这样。”勒斯看起来有些迫不及待,一口气说完就匆忙走了。
也许,他也是来看看重要的人吧。
☆、第16章我和你们
这是一个大型圆形墓园区。这里环境非常好,鲜花草地铺满地。墓区分为好几块,烈士墓园区,烈士家属墓园区,富人区。普通人是不能葬在这里的,据说一个墓碑就是天价。战戈不禁莞尔,自己还没死就已经有一个天价墓,也算得一处房产了。他在心里打趣。
既然素兰的墓在外围,就先去看看她吧。战戈在路上买了花又问了路,很快找到了素兰的墓地。令他惊诧的是,已经有一束鲜花摆放在墓前。战戈上前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