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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曼神色柔和地抚了抚女儿的鬓角,取过一柄蒲扇,轻轻地为她扇风,温言道:“睡吧,阿娘在这里。”
秦恪站在门口,见妻子为女儿打扇,女儿熟睡的温馨场景,对门口的七月点了点头,便轻轻后退,没再打扰。
七月见秦恪离去,这才轻手轻脚地走了进来,压低声音道:“娘子,大王离开了。”
沈曼凝视女儿的神色依旧温柔,话语之间却带了几分冷硬的味道:“那个赵九,究竟是什么来历?”
“他的祖父是北衙军的一个队正,儿孙众多,子嗣繁茂。他的父亲在军中混了十余年,连个副队正都没混到,便死于二十年前与柔然的战争,勉强追封了个火长,由他的兄长袭了这个位置。他的哥哥贪财好色,酗酒好赌,嫌养这个弟弟多口饭,早早就将他送到铁匠作坊做学徒。五年前,他的哥哥喝多了,失足落至河里,再也没有醒来。由于他哥哥没儿子,他就顶了他哥哥的位置,在北衙从军。只可惜他哥哥太过闹腾,得罪上峰,将官位给丢了,否则他也不至于是个兵。”
听见七月的说法,沈曼很是玩味地重复了一遍:“失足落入河里,再也没有醒来?”
七月低着头,不敢说话。
沈曼也不需要七月说什么,她的神色沉默片刻,方道:“赵九既在北衙从军,若能回去,帮他谋个官职也不是不可以。二十年前……大夏与柔然的那场仗,打了整整七年。”
“娘子——”七月抬起头,欲言又止。
大夏立国至今,已有五十一载、
细细算来,竟有大半时间在战争中度过。从一开始的割据秦川到一统北地,再到南征、北伐,直至天下归一。横扫八方六合的丰功伟绩,真正算起来,还是眼下这位圣人秦恒登基之后,才真正奠定的。
战争和动乱动摇了世家的绝对地位,一些有才的贫寒之士因此崛起,成为了新贵,沈曼的先祖便是如此。但他们也为这份来之不易的荣华富贵,付出了难以想象的惨烈代价。
第五章 釜底
沈曼的先祖,即第一代谯国公,原先只是个混迹于西北山川的马贼头子,率领一帮兄弟打家劫舍,敲诈商队,贩运马匹,干着将脑袋栓在裤腰带上的活儿。后逢天下大乱,这些本来就十分凶悍的马贼索性也抄起家伙,来了个揭竿而起。再后来,他们被夏太祖秦严收复,一直随他打天下。
这一打,就是整整四代,近五十年。
夏太祖秦严曾为膏粱之姓的家主嫡长子,阴差阳错沦落至布衣,独自打拼,又机缘巧合统一北地,建立夏朝,一生可谓十分传奇。因着过往的经历,秦严对世家的作风十分了解,他心中清楚,纵自己得了天下,也无法动摇世家根深蒂固的统治。关键时刻,这些门阀贵族非但靠不住,还会反咬你一口。正因为如此,他对诸多世家虽和颜悦色,以安抚为主,提拔重用的时候却多半用他那些出身寒微的臣属旧部,春风化雨般,一点点地削着世家的权利。
太祖病逝后,太宗继位,这位皇帝在战火中长大,八岁就挥舞大刀杀了人。这些年来,他东征西讨,几经生死磨难,方成就一番功业,也养出了一副草莽脾气,喜好与部将一起,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大声骂娘。在他看来,世家子弟涂脂抹粉,不阴不阳,没二两肉还穷讲究,看着就反胃。他不将对方打出去已是给面子,这些人还敢在他面前唧唧歪歪?
两代帝王皆是这般有心思又有能力的主儿,世家的日子纵谈不上不好过,也与前朝的呼风唤雨相去甚远。心中失衡的世家免不得暗中谋划,总想着推翻秦氏皇族的统治,换个合心意,与自己利益一道的皇帝上来。正因为如此,南征之时,太宗为稳定京畿局势,非但无法御驾亲征,也不敢让太子涉险,只好让二儿子秦恒,亦是如今的圣人为三军统帅,南下伐陈。
那一年,秦恒二十六岁。
年轻的,才上过几次战场的皇子,纵身份尊贵,胆识谋略也不差。但那些出身世家的将领存心要抢这么个不世之功,又有太子一派的人各种打压挑拨,仗还没打,自己人的明枪暗箭却源源不断,实在让秦恒有种力不从心的感觉。好在两位出身草莽,简在帝心的不世名将——北衙禁军统领沈豹与吴州总管莫忱对秦恒全力支持,才让南征之事得以顺利进行,摧枯拉朽,一统天下。
莫忱的儿子虽不成器,嫡长孙却颇为出息,也算得上后继有人,而沈豹……统共四子七孙,个个能征善战,却在南征和讨伐柔然大举入侵的过程中,落了个满门成年男丁悉数战死,后继无人的结局。昔日上柱国大将军遗留在人间的骨血,除了幼子的独女沈曼外,便是襁褓中的玄孙沈淮。
谯国公府虽因赫赫战功和帝王信任,捞了个世袭罔替的从一品国公爵位,但大夏爵位制度一向严苛,皇室宗亲都叫苦不迭,何况勋贵?在这种情况下,谯国公府也不得不按照制度降了两等,沦为从二品的县公府,更别说按例削减的田产封邑数量了。若非穆皇后存心打压秦恪,不欲给他挑选名门贵女为妻增加势力,非要在勋贵中挑个不甚如意的。圣人不愿驳穆皇后的意思,却不欲长子找个太过糟心的妻子,他顾念老臣,存心拉一拉对方的后人。偏偏莫忱的嫡长孙女又早早地订了亲,这代王妃的位置,怎么也轮不到家族没落,瞧不见丝毫起复之势的沈曼来坐。
“现在的沈家,哪怕想提携赵九……”沈曼自嘲一笑,叹道,“队正这个位置,怕是满足不了他吧?就不知亲王府司马的位置,够不够格呢?”
七月闻言,悚然而惊。
秦恪一向不理俗物,做皇子的时候便是整日风花雪月,吟诗作对,买古董购字画,豢养清客,为妾室甚至歌姬舞伎买珠宝办衣物,旁的事情一概不管。成为亲王,拥有封邑和田产之后,他就更是大手大脚,花钱如流水。
见这位皇长子如此扶不上台,旁人也松了一口气,乐得他这般潇洒自在,谁都不去劝谏约束。还有些人揣摩上意,变着法子诱惑秦恪去玩,怎么败家怎么来,只要不将心思移到朝堂上就好。若非沈曼持家有方,代王府纵不至于只剩面上光鲜,也不会轻松到秦恪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怎么败家就怎么败家的地步。
沈曼精明干练,颇得秦恪信赖,代王府的内务,诸如代王购置的永业田,公中花销之类,的确由她说了算,她若想为王府买田买地做生意,对代王说一声就行。但这些并不是代王府收入的大头,因为秦恪的封邑和御赐的田产,乃是他自己捏着,由亲王府长史和家令负责打理的。也就是说,在外务问题上,若秦恪不答应,沈曼就一句话都插不上。
“娘子,您……”
“天色不早了,你先去歇息吧!这些事情,我自有打算。”沈曼搁下这么一句话,随即伸出右手,轻抚女儿的面颊。寂静的夜里,传来一声轻柔的叹息,“为了裹儿,我也得争下去,总不能被那些人活活整死,生生吃了吧?”
七月鼻头一酸,眼眶已是红了:“娘子千万莫说这般丧气的话,您身子已是大好,待孝期已过,与大王生个健健康康的小郎君,日子定是越来越好的。”
沈曼轻轻点头,似是同意了七月的看法,松了一口气的七月却没看见,背对着她的沈曼,眸光森冷无比。
生了个儿子,确实能继承秦恪的一切,无论他们一辈子留在这里还是回到长安,后半生都有了依靠,可她的大哥儿难道就白白死了么?她放弃繁华的长安,孤注一掷陪秦恪来此过清贫艰苦的日子,还差点丢了性命,可不是只想像从前那样,只做个贤惠大方却拘于内宅的妻子!
秦恪是个好人,这点不假,但他的耳根子太软,而骨肉血亲,又是没办法抹杀的事实……沈曼轻轻给秦琬盖好被子,轻手轻脚地走出去,合上门,来到隔间。
“裹儿睡了?”
“闹腾了一天,睡得很香甜。”提及女儿,沈曼的脸上有了些许笑意,却渐渐化作怅然,“今儿见着她,我忽然想起来,大娘子和二哥儿也到了快说亲的年纪。”
秦恪闻言,面上便露出几分尴尬之色,夹杂着几分关心,几分无奈,还有一分说不清道不明的神色。
沈曼见状,心中冷笑,面上却不露分毫,继续念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