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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书曼知道儿子的老毛病又犯了,准是又对这门婚事有意见了,于是立刻打着哈哈,“别站着了,走走,快上车,咱们快回家。”
沈明漪欠了欠身,细声道:“姨母先请。”
赵书曼一手勾起侄女,一手勾起儿子,“跟姨母还客气什么,咱们一起走。”
身后的管家连忙上前接过沈明漪的行李,沈明漪对管家轻轻地道了声谢,管家受宠若惊地上前面开路。
一路上,赵书曼左右两边逗着两个孩子说话,她精神高涨,十足卖力,誓要在沈明漪和陈衍之间搭起一座桥来,两个孩子对她是一模一样的轻浅笑容,一个矜持,一个温柔,虽然车里是一团和气,不过她总觉得气氛好像不是那么融洽呀。
这样古怪的氛围一直持续到门口,一下车,赵书曼暗地里长舒了一口气,又觉得这样有些莫名的心虚,好在门口等候的佣人们缓解了她的尴尬。
以雨松和雨翠为首的丫头佣人们,乌泱泱地撑起伞来,在陈园门口用油布伞撑起了一片黄色的天空。
陈衍下车以后,绅士地接过其中一个丫头的雨伞,为母亲打伞,赵书曼却一个闪身进了别的佣人的伞,笑眯眯地冲着儿子吩咐:“多照看照看你表妹。”
雨松在后面踮着脚想看看这个表小姐,是不是有传说中的那样名门闺秀的样子,像她,长得也挺漂亮,她们弄堂的都说她看上去就像个大小姐。
陈衍听了母亲的吩咐,脸上笑容淡了些,但仍然把伞轻轻地往车门上一课靠,向里头招呼道:“表妹,请下车吧。”
出乎他的意料,车门里竟伸出一只瓷白细腻的软手,矜持地伸着,似乎是等待别人搀扶,紧接着是他听了一路的细细声音,“劳烦了。”
他心里一动,有点儿得意,又有点儿好笑,牵起她的手,柔声说道:“表妹小心。”
那双手一被牵到,便僵住了,是真的僵住了,一点反应也没了,玉雕般的手指直直地扎在他手心里,又痒又凉。
正在他不耐烦,想使劲把这个金贵的闺秀拉出来时,沈明漪下车了,她的动作很优雅,脸上也很淡然,看上去丝毫没有手上僵硬的感觉,甚至点了点头,轻声道了谢,“谢谢表哥。”说完,就迫不及待地抽走了被陈衍松松握着的手。
这架势,像他手上有什么脏东西似的,多握一秒都不行,嗤,大小姐。
赵书曼连忙牵起沈明漪,冲儿子挤挤眼睛,对沈明漪笑道:“快进去快进去,看看姨母给你布置的房间你喜不喜欢。”
沈明漪点点头,亲热地挽着姨母的手往里走去。
陈衍笑了笑,摇了摇头,感情现在自己成了外人了,正迈步跟上,突然看到他这个表妹的耳朵怎么红了。
那小巧的耳廓红透了,透明的能看清里面的血丝,在她瓷白的侧脸上,那绯红的耳朵显得那么突兀,她仿佛是感觉到他看她了,微微侧了侧头,看了跟在后面的陈衍一眼。
眼神一交汇,她镇定地回过头去,仍旧轻声细语地对姨母说话,只有陈衍看到,那双耳朵更红了,仿佛要滴出血一样的红。
原来,她不是在高高在上的故作姿态,她是在害羞吗?
第2章 闺秀2
雨松撑着油纸伞紧紧地跟在少爷后面,心里有了考量,这表小姐,真是奇了,那气度姿态,真是从未见过的出尘,仿佛是笔画玉雕的人儿,看夫人少爷护的这么紧,恐怕是板上钉钉的少奶奶了。
她一定要好好在这位未来少奶奶面前表现一番,好得个脸,以后哪怕分一杯羹也紧好。
雨翠眼珠滴溜溜地看了雨松一眼,心里快活极了,瞧她那脸色,活像煮熟的鸭子飞了,也不想想,这鸭子是你那烂牙口吃的下的吗?
也就阿良这个死瞎了眼的对这个贱蹄子另眼相看。
一群人簇拥着进了屋,赵书曼脚也不停地拉着沈明漪上楼看她的房间。
房间布置得极典雅,赵书曼也知道自己这个外甥女的性子,花足了功夫,照着山城的书香大气布置,红木雕花的大床上一床淡色的绸缎被子,精巧地绣了细密的花纹,梳妆台上各种胭脂水粉摆了一台子,赵书曼笑了笑,“不知道你爱什么粉,就捡时兴的都买了些,”又仿佛不经意地指了指跟在身后的陈衍,“你表哥也出了不少主意的。”
沈明漪听了,微微抬头,向陈衍点点头,“多谢表哥。”
对女人的胭脂水粉这么了解,怕不是个天天凑在温柔乡的公子哥。
她心里看得明白,原主当时可是又羞又悸,一个大男人,为她屈尊去捡买女儿用的胭脂水粉,不知怎么,又挑选得那样合她的心意,难道真有心有灵犀一说?
以后的日子里,原主每次用那些胭脂水粉时都想起那温柔细心的表哥,眼前似浮现起他细心挑拣的样子,心又陷了一分。
陈衍现在对这个表妹面上的冷淡已然不恼火了,他就爱盯着她那透露真正心思的耳朵。
啧,又红了,怕不是要烧起来了。
想到这,他脸上的笑容越发温柔了,“为表妹办事,衍心甘情愿,何足言谢。”
果然,这怕羞的表妹羞的脸也转过去了,这下不止耳朵,连露出来的那一截细细的脖子也染上了淡淡的粉色。
屋子里的人看到这表哥表妹的情形,都发出阵阵调笑声,赵书曼笑得最畅快,她就说,车子上那尴尬的气氛肯定是错觉。
这俩人,就是天生的一对,她就知道,只要见了明漪,这个臭小子哪有不喜欢的。
而这“天生一对”的两个主人公,一个心里轻佻地想着如何逗这个名门闺秀害羞丢丑,一个心里盘算着如何给这个花花公子一个永生难忘的教训。
某种意义上说,果然是“天生的一对”。
人散了之后,沈明漪关上门,开始收拾行李,把衣柜一打开,满衣柜的漂亮洋装和旗袍,真是光华璀璨美不胜收,轻轻一摸,触手绵软丝滑,仿佛要化开似的,都是顶尖的料子,拉出来一看,大眼看上去大约是合身的。
真体贴。
毫不留情地把满柜子的时髦衣服全部拿出来扔到沙发上,沈明漪再一件一件地仔细把自己带来的袄裙挂在衣柜里,理好衣服上的每一个褶皱。
她可是封建古板的大家闺秀,那些旗袍洋装她一件都不会穿。
这一柜子的衣服其实是陈衍给的下马威,他故意在母亲面前揽下了购置衣物的差事,让不知其然的母亲心花怒放地夸他上心,是,他是上心,不过他上心的是怎么让这个女人知难而退。
他到百货商店,买来最新潮时髦的旗袍和洋装,不是为了讨她的欢心,而是来提醒她,嘲笑她,你是个古板的封建女人,你与我根本不相配!
原主看到这一柜子从未穿过的旗袍洋装,感到无所适从之余,心里涌上一股从未有过的自卑。
在山城,她是全城女子的典范,个个夸她温雅大方,举止得宜,是一等一的顶尖人,可是这些旗袍洋装,是她只听过从没见过的衣裳,袖子这样短,裙子下摆还开了这么高的岔,她没那个勇气去穿。
环城与山城,怕是不同的吧?
说她保守也好,封建也罢,对这些十六年来从未尝试过的东西,她既惶恐又有些渴望。
就像对她这个未婚夫,她不傻,她何尝看不出他温情脉脉下隐藏的逗弄,只是,她渴望,渴望那逗弄调笑之下是一颗爱她的真心。
真傻,一个男人,怎么会对自己压根看不上的女人动真心呢?
既然你瞧不起我的古板封建,我就要让你看看我有多无坚不摧,任你如何温柔攻势,我也滴水不漏。
陈衍坐在楼下,第一次这么期待晚餐,他在想,那个害羞的表妹会不会换上他准备的旗袍洋装呢?估计是不敢的,恐怕一看到那些短袖短裙就吓得花容失色了吧,想想就好笑。
陈园少爷脸上浓郁的笑意感染了一圈的丫头佣人,搅乱了一池的春水,而他却不自知,或者知晓了,也毫不在意。
楼梯上传来哒哒哒的高跟鞋声音,陈衍马上回身,原来是母亲,心里不禁有些失望。
赵书曼款款下楼,冲陈衍挤眉弄眼地笑了一通,“那么着急,想见谁呀,”说完伸手遥遥一指楼上,“想就自己去叫。”
陈衍也不辩驳,拢拢衣襟,大方地一笑,“我去叫表妹下来吃晚餐。”他要第一个看到她窘迫不堪的样子。
她的房间在幽静的三楼,除了一间书房,其余都是客房,一上去,脚步都不由自主地放轻了。
陈衍站在门外,心里竟然有一丝紧张,怎么,在这个大小姐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