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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弃妃不承欢:媚杀大王-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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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浑身都在暴涨,仿佛要变成一个大怪物。


    他满地打滚,痛不欲生。


    有朝一日,竟然会变成欲的奴。


    而她,是治奴的药。


    一定要抓住这个女人!


    这一辈子,从没上过这么大的当,失败得如此惨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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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身未明1

从黎明到日暮。


    夕阳挂在天上,南易水的野草已经全部泛黄。


    深秋,猎物也很罕见了。野果也罕见,纵然有,也被人吃光了。


    也没有人烟。


    多年的战乱,只剩下千里白骨。


    幸好,夕阳还是暖洋洋的。


    蓝玉致奔跑一天,精疲力竭,一下马就瘫软在地。


    身子在枯黄的草地上完全舒展,懒洋洋的,却没有事情可干。


    古时的穷人,尚能晒着太阳,敞开破棉袄,怡然自得地捉虱子玩,但是,她敞开夹克,连虱子也捉不到。


    现代人,常梳洗,已经没听说谁生虱子了。


    并不冷,但是觉得孤寂——很害怕的孤寂。


    自己需要伴侣,哪怕是一堆火,驱散野兽——真要有野兽,去猎一只来吃也是好的。


    蓝玉致受过野外生存训练,很熟练地生一堆火,真是腹中空空,算来,一日一夜没吃过任何食物了。


    夕阳,火光,一同寂寞着。


    幸好水是清澈的,尚未受过现代化污染的河水,带一点冰凉的甘甜。河边,野菊掩映,黄黄绿绿,煞是好看。


    只恨不得这野菊变成大白菜,还可以烤来吃。


    嗖的一声,她眼明手快,是一只田鼠。


    田鼠也是瘦弱不堪,但聊胜于无。一枚飞蝗过去,田鼠倒下。一堆骨头,肉很稀少,只吊着命不死罢了。


    饥寒的人,总是遇到瘦骨嶙峋的动物,大肥肉,永远是奢侈的事情。


    她再也耐不住,重新上马,飞奔。人,总要进入人群,进入人类社会,才不会孤独,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总要去找一个城市或者村落。


    融入人群,看到同类,吃饭穿衣,琐碎的,才是真实的。


    连续八九日,都在乡野里行走,偶尔见了村户,尚未寻过去,人家听着马蹄声便逃遁隐匿了。




妾身未明2

所幸,好几次,她能找到一点残羹冷炙,或者顺手牵羊,捉了一只鸡、鸭之类的,得以续命。


    这一日,终于到了一个小镇。


    小镇,名副其实。


    三两家破旧的店铺,唯一一家小饭馆里,稀稀拉拉几个人。


    秋阳,尘土,爪黄飞电的白色毛发已经染尘,如一匹羸弱不堪的劣马,完全遮挡了它的神骏秀丽;而蓝玉致自己的一身衣裳,也可以抓一把油污下来炒菜了。


    她的脸也是黑乎乎的,头发纷乱将脖子后背都遮了,嗓子也干、饿得沙哑了。


    店门口一盆喂牲口的水,她弯腰,吓一跳,自己好像张学友版本的洪七公。倒也好,免得一路招惹是非。


    小二看着这个不男不女的家伙,见怪不怪,懒洋洋的:“客官,刷马十文。


    “不刷。”


    开玩笑,若是洗干净了,觊觎的人就多了。这马如美人,也是招灾的主儿。


    小二见招揽不来生意,明白这是个穷汉,没啥油水,态度就更淡了,好在还有一匹马,不怕吃白食。


    “客官,来点什么?”


    眼睛盯着最好的,最管饱的。


    “半斤熟牛肉,两个小菜,一大碗白米饭。”


    “客官,我们这里只有馒头。”


    忘了当时是面食为主食。


    “那就来一大盘馒头。”


    饭菜上齐,她据案大嚼。


    酒足饭饱,起身,底气也有了。


    “客官,谢谢惠顾三百文。”


    三百文!


    她伸手摸牛仔裤口袋里的皮夹子。里面花花绿绿的,美钞,港币,人民币都有。还有一张信用卡。正是那张不设上限的卡,只是,此时她不知道,已经被销户了,禁止流通了,蓝玉致这个人,已经不存在了。


    没有金银,也没有铜钱,铁钱。


    这个时代的流通钱币,她一文也没有。




妾身未明3

小二狐疑地看着这个怪物摸出一张奇怪的纸币,警惕地:“我警告你,马上付钱”。


    “这就是钱。”


    “你骗鬼啊。”


    古代虽然也有“交子”纸币,但已经是宋朝的事情了,而且只在四川发行。


    这里不是宋朝,也不是四川,当然无人收纸币。


    小二甚至连冥币都不认为是;因为,那时的冥币也不是这样的。东汉才发明了纸张,其时,纸还是蛮贵的,否则,怎会动辄称——洛阳纸贵?


    蓝玉致当然幽默不起来。


    刷卡行不?


    这话在脑子里过一遍。


    蓝玉致的手僵住。真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小二冷笑一声:“原来是吃霸王餐的,不付钱也成,马留下!”


    她急了,就这点东西,就要一匹马?


    爪黄飞电这样的马,现代也要几百万吧。


    “喂,你得讲道理……”


    “道理?吃饭付钱才是王道!不给钱就抵马,天经地义。”


    两三个汉子围上来。


    “好说,好说……”


    蓝玉致只想溜走,不想打架。


    毕竟是理亏。


    但是,拳头已经落下,还有竹竿、板凳、菜刀……就地取材,什么都是武器。


    脑子里忽然乱嗡嗡的,想起自己小时候生活的小镇,狭长而仄的街,冬天的细雨连绵,老是看不到边,她没有鞋子,一双脚黝黑地踩在满


    是泥泞的碎石子路上,寒冷,饥饿,新鲜出炉的包子,她抢了就跑,老板在身后追,纵容着他的那一条恶狗,一人一狗:“死丫头……打死这个不知羞耻的死丫头……乞丐……不要脸的小乞丐……”头发被揪住,一耳光扇过来。


    长大后,她发誓,一辈子也不会被人追赶了。无论如何,要有钱,有很多很多的钱,所以,才不惜加入以生命为赌注的间谍组织。




摩登女郎的尴尬

纸醉金迷的摩登女郎,一力往上爬的卑微小人物。


    不料,再一次地昨日重现。


    也不知道还手,她的腰闪在门口,奔着爪黄飞电。


    那几个人完全看出了她的意图,抢先去堵马。


    “住手!”


    那是一种强大的气场,所有人仿佛都受他号令!


    一个人站在门口,也不知他是从屋里出来的,还是从外面进来的,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他。那是一个中年男人,眼珠子很大,看一眼爪黄飞


    电:“小二,这顿算我的。”


    气场来自于银子。


    一锭银子抛过去,小二的眼睛刹那直了,那是真正的银元宝,已经足矣买下这样的两间小饭馆了。


    “谢谢爷,谢谢”。


    一边的打躬作揖。


    果然是有钱的人比较受尊敬。


    蓝玉致停下脚步,看这个中年人,中等身材,一身普通人的打扮,看不出什么来头。只穿戴整齐,如一个富商。


    小二目光转向她时,兀自不肯罢休,恨恨的:“算你小子运气好,真是不知羞耻的家伙,年纪轻轻,游手好闲……”


    她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幸好灰尘多,看不出来。


    中年人的眼神很是温和:“小兄弟,不妨留步共饮一杯。”


    蓝玉致迎着他的目光,但见此人眼里没有丝毫的恶意。一拱手抱拳:“多谢援手。”


    “举手之劳,何足挂齿?!”


    蓝玉致忽然无端地暴躁了,冷笑一声:“你有钱,你当然可以这样说。”


    那人一愣,跟着她就往外走。


    小二不平了:“瞧瞧,这是什么白眼狼?得了人家好处,还这么凶。”


    她不听,脚步很快,想打马赶紧逃离这个可怕的地方。天涯海角地跑下去。但是他一直跟在她身边。


    跟她的速度完全一致。


    更显出她的狼狈。




金屋子1

满腹的怨气,没有喝下孟婆汤的记忆如潮水。自己时时刻刻都在被人追赶。


    她咬牙切齿,如看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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