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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余氏对他有些意见……但现在一见,余氏对自己也是和蔼温柔的,跟对待千金一样,心里就没有那么多的防备了。
其实,在之前,余氏对周梓木是有些隔阂,可是在那天听了千金的话后,她就接纳了周梓木。加上昨天周梓木拿了金簪给千金长脸,如今又会种地,她还有什么好挑剔的。这样的女婿,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
只不过,两个人的年龄差了好多,尤其是千金才十二岁,等千金成年,还有三年……也不知道他能不能耐得住。
千金若是知道余氏心里的担忧,就会手拍额头,表示自己无力了。都说古人内敛,可余氏说的话,想的事,哪里内敛了。
“这上千金的粮食,咱们留着也吃不完,就收拾一些今年刚收的粮食,把其余的都卖掉,然后拿卖掉粮食的银子把木儿之前在山上开垦出来的山地给买下来,免得到时候村里人话多,又让村长为难!”余氏慢悠悠的说着自己心里的想法,觉得自己的决定还是对的。
“娘,你真是厉害,我都没想过那么深远的,”千金听了余氏的话后,双眼一亮,想着有了周梓木开垦的这些地的话,那自己就可以少买些水田了。
“娘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粮都多,要再不想深远一些,就不如你了!”余氏伸手摸摸她的头,眼里满是温柔。
周梓木看着她们母女那温馨的样子,嘴角竟然微微的上扬,眼神里也满是温柔,是千金她们没有注意到的。
“可是……,”千金想起山洞里的浩大工程,就蔫了。“这么多的粮食,要整理出来,然后搬下山,就我跟木头两个人,要搬到猴年马月啊!?”不是她偷懒,而是工程真的浩大啊!
“请人帮忙,”周梓木心里不想千金去搬那些东西,出力多少不算,而是辛苦。以前,他不能正大光明的帮衬她,但现在,他绝对不会让她受这些苦了。
“是该请人帮忙,”余氏点点头,思索了一些后说道:“这十二月,出海的人也不多,大家都在家里歇息着……千金,你去找你顺叔,让他在村里找几个厚道信得过的人,帮咱们把粮食搬下来吧!”
“好!”千金点点头,但又想起了什么,突然歪着头看向周梓木道:“卖了你的粮,你不会生气吧!?”
“是咱们的粮,”周梓木有些咬牙的说道,很不知道她那略带调侃的语气。
“噢,咱们的粮,”千金像猫儿偷腥了似的,笑的那个贼,弄的余氏都哭笑不得,觉得木儿这辈子,只能栽在千金的手里了。
千金跟周梓木一起,去了周顺家里,把周梓木在山上的存粮说了一遍,让周顺一家人都大吃了一惊,想着周梓木有一根金簪已经让人恨惊讶了,没想到他还藏着一手,真是让人不敢小看。
由此看来,千金配了他,也不是太委屈。
“这是小事,月儿爹在家,加上你阿牛姐夫跟我,还有木儿,就差不多了,”周顺一会儿就安排好了所有的事,根本不容许千金多矫情。
面对人家这样的安排,千金也不好多说什么,连工钱都说不出来了。她怕自己一说工钱,周顺就跟自己翻脸。有时候,有些感情,谈钱,会伤人,伤情。
不谈钱,咱们就谈吃的。千金决定了,等他们搬了粮食,要好好的整一桌犒劳他们。
这十二月了,码头没有人了,但是周顺家的卤味生意却还在继续,因为段老板的量加大了,每天要四锅,再加上有些人慕名而来,生意比之前更加的火爆。有的人家量大,就提早派人来说,到时候来提,弄的家里的灶台都不够用。
从周春兰在千金家吵过后,余氏的身子就不大利索,后来因为忙千金的事,也不得空。今天,余氏才重新开始烧起来,又请了王婆婆跟玉兰来帮忙。
想到了玉兰,千金就想起了玉兰的父亲。这年关近了,也没多大的事,他来自家肯定是不方便的,就想着等开春了,自家买了水田,不如请他来打理,也好帮衬他一些。
原本是十二月十五搬粮的,但余氏心里有担忧,想着这么做,说不定引起旁人的眼红,会让山上的山地被人觊觎,就先提议千金去村长家,让村长帮忙,先把地契办下来。
对于余氏的未雨绸缪,千金自叹不如。老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或许说的就是老人所沉积下来的生活经验,那不是用银子能买到的。
提到了这件事,周梓木也想起了一件事,跟千金说了之后,千金才知道:周梓木这么个大活人,竟然是黑户。
当初,他们搬到这里的时候,根本没有来得及开户籍证明,他爹就走了,等于说,他现在什么身份都没有。
几件事加一起,让千金也超前了一把,直接把周梓木的户籍落在了她家,成了真正的上门女婿。
没有原先的户籍材料,是不能落户的,但有银子,什么事都好办。每个村的村长跟衙门里多少有些交道的,毕竟他们都得为村里的村民办户籍证明,土地,房屋证之类的,所以不打好交道,塞多少银子都进不去的。
给办户籍的人塞了五两银子,又送了一些东西,在村长费尽口舌之下,不但把周梓木的户籍办下来,连山上的地也都办了下来,名字写的是千金的。
忘记提了,当初让周宏周泉搬家的时候,千金的要求就是他们买地盖新屋,户籍重新立过,所以如今千金的家里,加上周梓木,也就三个。
“哈哈……,”挥舞着手中的土地证,千金笑的那个猖狂,看着周梓木那呆呆的样子,得意的道:“这都是我的,地是我的,连你的人也逃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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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养我一辈子
周梓木看着她笑的双眼都眯成了一条缝,嘴角也微微上扬着,说出了一句让千金差点噎住的话。“都是你的,你得养我一辈子,嗯,这也不差!”
“额!”千金因为周梓木的话,傻眼了。
“呵呵……,”余氏在一旁看着千金难得傻眼的时候,忍不住笑了。自从周梓木来了之后,千金脸上的表情也没那么严谨了,嬉笑怒骂都露在脸上,看着更像十二岁的小姑娘。“千金,既然这些土地证都办好了,你让你顺叔带人去搬粮吧!”
“好,”千金把手中的土地证跟户籍证都教给了余氏,知道她不认识自己,只想让她感受那种快乐的氛围。“娘,我估摸着咱们给工钱,顺叔会生气,不如咱们整一桌酒菜,好好谢他们吧!?”
余氏一听,知道这是村里要好人家的习惯。这一村的人住着,有事也是相互帮忙的,今天不收了人家的工钱,明日也得还人家,所以一般都是白帮忙,做一些吃食弄点酒,就能还了的。
“行,这搬粮的事,明天就赶紧着吧,再过十来天就过年了,到时候天更冷,”余氏思索了一会儿后看着千金说:“如今,木儿户籍落在咱们家,就算咱们家的人了,你明天跟木儿一起去镇上,买些肉菜回来,要多买,知道吗?”
“我知道,”千金点点头,心里跃跃欲试。她在这里四年了,唯一去镇上的机会还是跟段老板借银子,那个时候,心情沉重,根本没有心思好好看看,如今有了机会,又能跟周梓木光明正大的一起出去,她心里就更乐呵了。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千金就跟周梓木赶着黑去了镇上。这周村别的没什么好的,就是因为有码头,来往有买鱼卖鱼的人,所以有牛车,马车等着赶车做生意,所以一大早的,千金就跟周梓木坐上了马车,往镇上去了。
牛车是两文一位,马车是五文一个,可时间快,他们是赶着回来做饭的,可不能坐在牛车上慢悠悠的磨时间。
“等有了银子,咱们也要买辆马车,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下了马车后,千金很有魄力的说道,其实是羡慕。
“会有的,”周梓木握了一下自己的拳头,轻声道。
“嗯,会有的,”千金点点头,她伸手抓住周梓木的手,不管他僵硬的身子,笑嘻嘻的拉着他往前走,没有一点身为姑娘家的矜持。
若是周梓木跟她谈矜持,她会纠结的皱起双眸,可怜兮兮的望着他问:“咱们不是夫妻吗?”你都落户我家了,还不算,那什么才是。
周梓木的回答也很纠结,点点头,算回答了。
“既然是,牵下手又不会少块肉,矫情什么!”得到答案后,可怜兮兮一扫不见,变成了理直气壮。
所以,被揩油习惯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