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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这女子姓沈,也是利用保送名额去的国外上了学,家境殷实,父母都是大商人。
她很喜欢这种刺激感觉,也喜欢丁栖这种追求刺激男孩子,但是她没想到二人约会的地方居然是图书馆,她以为应该去很浪漫的地方,或者很刺激的地方,枉费她还打扮的那么精致大方,身上都穿着名牌,实在是大煞风景,女子立刻嘟着嘴唇,冷声道:“丁栖,我们为什么到这种地方来?来这种地方是不是太无趣了?”
丁栖随意地笑道:“沈大美女,你不是说,只要和我在一起,什么地方都会很好。”
沈美女很喜欢出去疯玩,但唯独不喜欢学习,忍不住道:“可是今天,我不想看书。”
丁栖摇头,目光里流露出一丝不悦,“我在这里约了朋友,如果你不想待着,你就走好了。”
沈美女立刻吸了口气,在他的脸上狠狠剜了两下,心情也不美丽了,她知道如果这次自己走了,说不定明天站在他身边的女生就换人了,丁栖似乎更喜欢有内涵的女生。
她连忙道歉道:“好了,好了,我才不走,这样行了吧!这里环境其实也挺好,只是我刚刚回国感觉到不习惯,那里的图书馆就是图书馆,大家去图书馆就是学习,我还以为你要带我出去运动呢!既然我们已经做了男女朋友了,以后我们就可以常常在一起吧?你总不能把我一个人丢下吧。”
丁栖揉了揉她的脑袋,嘴角扬起漂亮的笑意,“对,会带着那你的,但是你乖点。”
“丁栖,你约的朋友是谁?”沈美女眨了眨眼睛,立刻装出一副乖巧的样子。
“邬熙玥,也是我们B大的高材生了,我和他关系很好。”
“什么?居然是邬熙玥?”
沈小姐一听邬熙玥的名字,也立刻瞪圆了眼睛,倒抽了一口冷气。
正说着,图书馆内已迎面走来了一个头发很柔软的美男子,身上穿着牛仔裤和白衬衣,衣着简洁大方,眼神幽静澄澈,就像最纯粹的黑色宝石,他五官精致,皮肤白皙,朗朗容颜如月,给人一种精致如玉器的感觉,侧容如刀锋雕刻出来的一般,三百六十度无死角,黑色的刘海遮住眉毛,显得男子面容清秀,给人一种很舒服感觉,他勾起嘴唇轻笑,“丁栖,又带着你的新女朋友在这里敷衍了事,难道不想上晚自习?”
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些少年的爽朗,也有青年人的低沉磁性,语气里又似淡淡讥讽,可是声音让人听上去觉着很舒服。
“是啊,不想上什么晚自习,她不喜欢这里。”丁栖耸了耸肩,“如果不是和你约好了,我不会在这里留着。”
“丁栖,你只管自己约会就好,给我说一声,我不会拦阻你的。”
“兄弟如手足,我怎么可能毁约。”丁栖就差说一句女人如衣服,沈小姐已经翻起来白眼,在她感觉中丁栖的确是把女人当衣服的风流人物。
“丁栖,以后你也多看看书。”邬熙玥语气淡淡的说道。
丁栖立刻点头,仿佛邬熙玥说的话就是圣旨,“好的,我以后会多看书。”
邬熙玥缓缓道:“让你看书的理由很简单,不要做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就是在赛车行业你也需要动脑子。”
丁栖笑了笑,“赛车只是玩玩,不过的确很刺激,也很想在这个行当多提升一二。”
沈小姐奇怪地看着二人,没想到丁栖对邬熙玥言听计从。
“丁栖,你的女朋友不喜欢看书啊!”邬熙玥的语气揶揄。
“是不喜欢。”
沈小姐的面容一红,仿佛在邬熙玥面前不喜欢图书馆就是不懂得知识一样,她连忙道:“谁说我不喜欢看书。”
丁栖立刻道:“以后你就陪我看书。”
邬熙玥把书册放在桌子上,微笑一下,十指纤长,就像是艺术家的手,值得人欣赏,“图书馆里安静,可以让一个人的心静下来,而且也只有我们这些有导师照顾的人才有资格在这里待着,寻常人来不到这里,既然是丁栖带你来这里,就是看得起你,你也陪着他多提高一些。”
沈小姐嘴唇一抿,“嗯,我尽力。”
她一双眼睛咕噜噜地转动着,不停地打量着邬熙玥。
如果说丁栖是学校里的小红人,那么邬熙玥也是一位校园的名人,而且是大红人,他是B大里的校草,当年的新生中没有人不认得他,他的考试成绩也在全国名列前茅,更是全省的状元,又在多本杂志中发表过论文。
如果说丁栖是阳光美男子,那么邬熙玥就是古典美男。
邬熙玥这种男生身上有种书卷气息,温文尔雅,就像古书中描写到的翩翩贵公子。
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女子还听说邬熙玥的家庭背景隐藏的很深。
当年有一个贵女因为看上了邬熙玥,想要施加压力给对方,让邬熙玥做她的男友。
她的做法令人不耻,不过是以权势压人罢了。
怎知道她的做法已惹恼了邬熙玥,那贵女一夜之间,家里的产业都受到打击,后来她才知道自己踢到了铁板。
邬熙玥就是一个表面和善,一怒之下就能让你倾家荡产的人物,他的背景隐藏的很深,有人说他是顶级富豪的子嗣,有人说他军二代,又有人说是官二代。也正是因为如此,让很多喜欢邬熙玥的女孩子,一个个也理智了起来,虽然心中觊觎,但是绝对不敢造次。
------题外话------
我太惨了,大雪机场停飞,在机场呆了38个小时,大家都滞留了,没座位,飞机不停的延迟,等到了地方又没有酒店住,简直不能码字。
☆、第149章 遇到
丁栖却是知道邬熙玥的往事,这个外表如翩翩贵公子的俊美男子,居然也是江湖人物。
他有一些江湖背景,这都是不为人知的。
很多人都以为丁栖的家庭条件好,所以丁栖才会为所欲为。
实际上丁栖性子很叛逆,从来不会把家里的背景放出去告诉人,当初在外面混的时候,也曾经被人狠狠地打压过,甚至招惹到了江湖人。
有一次他在被人痛殴的时候,却是邬熙玥出面,把此事彻底解决掉了。
他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同班同学邬熙玥,表面上文质彬彬的,但是他居然是江湖人。
这还真是人不可貌相。
丁栖微笑开口道:“兄弟,这次我这个新女朋友是国外回来的,让你掌掌眼。”
女孩子一怔,眉头早已皱成了一个川字,没想到丁栖居然还要让对方掌眼。
沈小姐再一次抿起嘴唇,指尖掠过发丝,心里暗道,只要自己矜持一些,让邬熙玥认为自己还配得上丁栖,那么就能在丁栖身边多待一些日子,能够认识丁栖和邬熙玥这样两种人,实在很有意思,她喜欢扩展出更优秀的人脉。
邬熙玥翻看了一页书籍,鄙夷地看他一眼,“丁栖,你这个人真的很无聊。”
丁栖微笑,伸手拍了拍邬熙玥的肩膀,“我这个人一向是对你马首是瞻。”
“丁栖,能够过来图书馆这里的女孩子,都是有素养的,娶妻当娶贤,你自己看着办吧!”邬熙玥慢慢地翻看着手中的书册,语气平静,言外之意是让他找一个喜欢读书的女孩子。
沈小姐显然没想到邬熙玥会将话说得这样直白,不由愣了愣,接着气得拉住了丁栖的手,“我也是喜欢读书的,你们别随便乱开我玩笑好不好?”
丁栖呵呵一笑,“本公子才没有开玩笑,我的确是让邬熙玥掌掌眼,邬熙玥的眼光一直很好的,他说的事情都是对的,而且我和邬熙玥在高中的时候就已经认识的了,我们关系很好,是不是,邬熙玥你说说看?”他眼神期盼地看着邬熙玥。
邬熙玥弯起嘴角,“是啊!”
女子深吸一口气,她眨了眨眼睛,本来是为了找刺激才寻到丁栖的,也想与丁栖一起认得更多的朋友,没想到丁栖居然与邬熙玥这尊大佛关系密切。看样子丁栖的身份也不一般呐!B大里面也真的是卧虎藏龙。
总认为自己的圈子应该层次再高一些,沈小姐现在的态度也变得更认真,好奇地问道:“丁栖,你们两个在这里准备做什么?”
丁栖缓缓地道:“浪费生命是可耻的,邬熙玥做的事情都是有目的的,他不会做无聊的事情。”
邬熙玥卖无表情道:“我当然是写论文,而且还要查资料。”
沈小姐道:“是因为你们要毕业了,所以才需要写论文,才在这里查资料。”
邬熙玥慢慢地“嗯”了一声。
沈小姐有些无所事事,索性装出很好学的样子,在里面翻阅着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