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看美美今天的模样,这事儿大概也认了十之**了,那人应该是阿许吧,只是很奇怪,阿许当时受伤那么重,他到底是怎么活过来的?”
李怼怼推了下眼镜,沉默着听我接着说:“就是那个阿许现在身边好像有了另一个‘美美’。”
“哦?”
“要走之前看到阿许和一个名字叫‘美美宝宝’的人打电话呢。”我叹息,“所以美美这不才这么失魂落魄的回来吗。喜欢的少年终于活过来,却喜欢上了另一个人。”
李怼怼继续沉思了片刻:“或许不是那个少年呢。”
我一愣:“什么意思?”
李怼怼从茶几上的书本里抽出一张照片,照片好像是在晚上照的,光线昏暗,噪点多,所以让画面非常的模糊。照片里的场景好像是在江边,江边似乎有个人,在往江岸边的岩石上爬,他头顶有一束工程照明的光打过,正好将他下半身照亮,那是一条闪着光亮的鱼尾。
“重庆非人类委员会最近从路人手里买来的一张照片,疑似有美人鱼出现在重庆,这事儿刚压下来。调查员跟踪调查时,被这条美人鱼时被打伤,伤势不轻,这条美人鱼性情暴烈,下手狠辣,之后再没人见过他。委员会已经颁发通缉令了,b级。”
我愣愣的看着手中的照片,只觉这模糊的五官和日料店的那个厨师长十分的相像。
心情暴烈,下手狠辣……
“你的意思……”我拿着照片感觉震惊,“那个日料店的厨师还可能是阿季?”
李怼怼又喝了一口水:“所以问你们确认了吗?”他说,“如果真是美人鱼,他在我们委员会没有身份登记,可是得去重庆非委会坐坐的。如果他就是被通缉的美人鱼,还有笔保释费需要他上缴。”
“这事我得和美美说。”
李怼怼问我:“你确定?”
我想了想,点头:“说来有点残忍,但如果不是阿许,可能她就没有那么难过纠结,如果是阿许,不管是什么样,我觉得美美肯定都希望自己能帮阿许一把,去提醒他做个身份登记,还能再名正言顺的看他一眼呢。”
“嗯,那你去吧。”
“好。”我转身离开,拉开门的时候忽然顿了一下,我转头看还坐在沙发上的李怼怼,“你今天把我叫到你屋子里来,就是为了和我说这事儿?”
“嗯。”
“你为什么刚才不直接和美美说?”
李怼怼看了我一眼:“你问这么多,是想在我屋子里多待一会儿?”
“谁……谁想在你屋子里多呆啊!”我推门就出去了。关上李怼怼的门,我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觉得这个吸血鬼真是不要脸极了,说的好像……我对他有什么想法一样。
我气呼呼的往楼上走了两步,忽然想到刚才我没问出答案的话。
李怼怼避开美美,单独拎我出来说这事……他难道是觉得自己平时怼人怼惯了,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去对待受伤的人,所以在询问我的意见?
我回头往楼下看了一眼:“真是个别扭又傲娇的吸血鬼……”
不过,我好像隐隐约约感觉到了这个吸血鬼内心里,好像真的有一种叫做温柔的东西存在。
我敲响了美美的门,把江边美人鱼的事和美美说了,美美听了之后反应不是很大。
“那个被通缉的美人鱼,我不知道,但是日料店里的,肯定不会是阿季。”
我问美美:“你怎么肯定的?”
“第一次见的时候,那张脸足够让我震撼,而阿许已经死了的事情在我心里太根深蒂固了,所以会以为他是阿季。但是后来冷静下来,每天观察,那是不一样的。”
美美说:“阿季因为经常被虐打,会因为阿许的过错而被惩罚,所以他恨所有人,恨那对海盗夫妇,恨我,也很阿许,他不会因为店里有小孩摔倒而给小孩送糖,也不会对同事那么温和的微笑。而且……他的手腕被带了太多年的手铐,手腕的皮肤破损又结痂破损又结痂,那伤口印记会一直在他手腕上,像永远洗不掉的刺青。那个主厨手上没有……”
“那就是说……”
“嗯,我确定那是阿许。”美美说着这话的时候嘴角带着微笑,“他活过来了,小信你知道吗,他活过来了,只要知道这一件事,就足够让我开心了。好像多年来压在心里的石头终于被拿开了。虽然他喜欢上了别的女孩子,虽然站在他面前的我,他也不认识了,但这些不重要。”
我看着美美,看着她在说不重要这三个字的时候,眼泪啪嗒啪嗒的往地上掉。
“这些不重要,真的不重要。”
我抱了抱美美,拍拍她的背,刚想安慰她,她忽然推开了我,说:“我要减肥。”
“啊?”
她盯着我,目光灼灼:“小信,我要减肥,我要变回以前的我。我要瘦下去。”
虽然美美以前说过这句话一百遍,但是这一次,我选择相信她。
“好!”我一拍胸脯,“来!我们一起!”
第24章
第二天一大早,凌晨五点; 我醒了; 不是因为要减肥,而是因为李怼怼催租。
“不要质疑我的职业操守!明天稿费一到; 我立马就把欠的所有房租都还清!翻身做有尊严的租客!”
我的声音被做成了闹钟; 挂在了我卧室窗台的晾衣杆上,凌晨五点的时候准时响了起来。
“明天稿费一到; 我立马就把欠的所有房租都还清!翻身做有尊严的租客。”
我在被子里被这个声音喊得一个激灵,睁开眼睛,从被子里探出脑袋; 迷迷糊糊,无比挣扎的扭头一看; 李怼怼的手机套在手机套里,悬挂在晾衣杆上。屏幕闪着光,孜孜不倦兢兢业业的重复着我那晚的flag。
“翻身做有尊严的租客!”
“啊……”
你李怼怼还真敢这么玩啊!幼稚鬼!
我恨得咬牙切齿,任由闹钟响了一会儿,自己消停下来了; 我把脑袋埋到枕头里; 打算不管不顾的继续睡; 毕竟习惯性熬夜的我昨晚两点半才睡觉; 早上五点到九点是我睡眠的绝对黄金时间。
“不要质疑我的职业操守!……”
“妈的!”
我没有起床,也没有骂人,我只是被骂醒了,我从枕头里抬起头来; 迷迷糊糊的看见一个长手长腿的大美人穿着一条海绵宝宝的三角裤,套了个小吊带,用蜘蛛人一样可怕的姿势,从隔壁窗台爬到我这边的窗台上。
我:“李陪陪……”
李陪陪瞪了我一眼,挂在窗户外面,恶狠狠的把李怼怼的手机从我的晾衣杆上扯了下来,没搭理我,三下五除二的先关了闹钟,才没好气的把手机丢到我床上。
“自己的闹钟自己关啊!爸爸才上了班回来刚刚睡着,很累的好吗!”
“这不是我的闹钟……”我替自己辩解。顺带好心提醒,“爬得高的时候,你好歹穿个裤子……”
“内裤不是裤子吗。都是护裆的,你瞧不起它啊!”她反驳了我一句,显然根本不想再听我别的话,又自顾自的嘟嘟囔囔的从窗户外面爬了回去。
八层楼的高度,破破旧旧的老楼,松松旧旧的晾衣杆……她像闲庭散步一样爬窗来给我关了个闹钟又走了。
说实话,我真的很佩服他们非人类的身体特质,但是转念想了想,我也蛮佩服我现在这样淡定的气质的。
我在被窝里翻了个身,打算继续我的黄金睡眠,然而我刚躺好,“咚咚咚”的敲门声响起。
“小信小信,我们出去晨跑吧!”
我掀开被子,双目无神的看着天花板,光污染让整个城市几乎没有黑夜,即便是在待拆迁的老房子里。
我叹了口气,认命的爬起床来,打着哈欠给美美开了门。
门口的美美一身运动装扮,虽然衣服有点旧,但看起来十分的专业,她兴冲冲的问我:“怎么样?”好像生活忽然有了目标,美美的眼神都比先前要闪亮更多。
“很好,等我洗漱一下。”
我打开衣柜想和美美一样穿着运动装出去,然而我却悲哀的发现,我衣柜里居然是睡衣最多,挑挑拣拣了半天,最后选了件宽松的t恤和大学时候的运动裤,穿了双帆布鞋,就和美美出去跑步了。
我没有查路线,但美美的路线却很明确,一路奔着那时代天街的日料店而去。
我试图和她沟通:“美美……我们找空气好点的地方跑,这边全是大马路。”我说着,早班公交从我旁边呼呼开过,留下一路尾气。
“大马路?”美美视而不见,“这不是有绿化吗。”
“……”
我暗恨!早该想到,说着减肥,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