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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三爷为何一夕之间转变如此迅速,石榴不愿意深想,也许是王八看绿豆,忽然间对眼了吧。
吃个螃蟹而已,至于吗?毛不思无语,又不敢去反驳她,省的那小丫头再不停的从她耳边絮叨。
“石榴,我今年才十六。”这副身体,连发育都不健全,还是个孩子啊!毛不思反手握住石榴的双手,也期待的看着她,希望她能明白自己的意思。
“对啊。”石榴点头如捣蒜,“您都十六了。”
脑电波连接失败。
“三爷来了。”石榴耳朵动了两下,刚等她起身,马明义便推门而入。
“听说你晚饭没吃饱?”先声夺人,酒菜的香味嗅着就令人食指大动。
“嗯嗯嗯。”连续三个“嗯”字瞬间暴露了毛不思的期待。
她上前一把抱住了马明义的胳膊,探着头往食篮里看,“除了大闸蟹,你还给我带了什么好东西。”
这动作,看在石榴眼里,就是说不出的暧昧。
她脸颊发烧,屈身告退,关门时还刻意给毛不思握拳,嘴巴无声道:小姐,机会!
还顺便扯走了紧跟着三爷的两个小厮。
房门闭合,毛不思眼角被方才石榴的一席话说的直抽抽。
她如今的设定才十六岁啊,扔到现代妥妥的青春洋溢高中生,就算三爷是个禽兽,可马明义也不是啊。
胳膊松开,毛不思没了演戏的动力,所有的心思又从新回到了吃食上。
“毛毛,你可真是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呐。”马明义被她这一热一冷的态度弄的有些感慨“刘寻就这么恐怖么?”
恐怖到毛不思不得不做戏给外人看,这样一来,刘寻自然不能翻脸无情,毕竟上赶着过来的可是他,从外人的角度来看,她这个当夫人的可是无辜被动极了。
“你自己谈生意的时候什么样,自己没看过么?”毛不思端出食碟,以往探究算计的眼神,马明义从来不会用在她身上,那是一种窥探,这种窥探通过马明义的脸,马明义的眼,落在她身上,让她很不舒服,莫名的火大。可她又不敢做什么,只能小心的保护好自己,起码不能让自己在白天出什么问题。
马明义教过她的,叫什么来着?投鼠忌器。
“他那么讨厌我,我怎么着也得让自己显得特别,显得对他有用吧。”无法让别人敬你爱你,那就只能让别人忌惮你。
“谁说他讨厌你的。”马明义盯着面前的温酒,突然冒出这么一句,“他说的?”
“这还用说吗。”毛不思夹起一颗汤包,软糯的外皮被咬开小口,鲜美的汤汁瞬间涌入口腔,“他就差在脸上写下讨厌俩字了。”
强行逼着男人娶一个他不爱的女人,而且岳家频繁出漏子,女人本人的爱好还不太正常。这搁到谁身上,都会讨厌的吧。
“我听说刘三爷娶你的时候,并未给你难堪。”马明义把刘寻的事情,在这几日探的一清二楚。
“他毕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自然不会给我难堪,不然,我那个便宜爹也不敢这么死皮赖脸的缠上他。”她爹是认准了刘家三爷的品性,才敢这么铤而走险,搏一把。
“可我不会。”马明义开口。
嘴巴里含着半颗包子,毛不思没明白他的意思,好好的说着三爷,他怎么还扯到自个身上去了,“不会什么?”
“如果是我,被人这般算计,我决计不会对方有好果子吃。”杯盏中的酒水一饮而尽,马明义眼神落在一旁的糖醋花生上。
毛不思立刻心领神会,习惯性了夹了递到他嘴边,“然后呢?”
“还想进门做我夫人,简直痴人说梦。”
如果说刘寻是他的一部分,而且是十分契合的一部分,那么他的某些地方,一定与他极为相似,比如未雨绸缪,比如凡事都爱多想几步……
或许,连喜欢的人,都可能是相似的。
三爷这种人,哪怕嘴上说的再狠,只要不落到行动上来,那就是有回旋的余地。
在这个封建时代,一个男人,如果看不上一个女人,那他便有一万种不娶她的办法。
可是三爷娶了,无论原因是什么,结果都摆在眼前,毛不思成了他的夫人。
“哎呀,咱们不要说他了。”毛不思摆摆手,这么好的夜,这么美味的螃蟹,干嘛非要说些不开心的。
她拿出食盒里的另一双筷子,摆在马明义眼前,“吃宵夜啊!”
只不过,毛不思不留痕迹的打量着马明义,不知为什么,他现在看上去,心情,似乎有些不太好。
明明刚来的时候是开怀的啊。
“放心吧,我一定帮你把这条魂给逮回去,牢牢的镶嵌在你身体里。”毛不思只当他是在为着生魂的事犯愁,十分体贴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不喜欢这条生魂。”马明义筷子夹上花生米,语气淡淡。
“真巧。”在这方面,毛不思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和马明义达成共识,“我也不喜欢他。”
她现在简直可以百分之一百的确定,马明义这辈子身上的坏毛病,多半是由刘寻带来的。
太气人了。
“这可是你说的。”马明义抓住毛不思的话头,眼神微闪,不由得伸手摸了下自己的这副皮囊,“长相我仔细瞧过,倒是不错,搁到现代,怎么也能成个三流小明星什么的。”
“得了吧,就他这气死人不偿命的脾气,还不得一出道就被人diss到退圈啊。”毛不思不以为然,“更何况,我又看不见他的长相,他生的再好看,我看到的也是你的脸。”
这么一想,居然还有点亏。
说完,毛不思也不再多言,专心致志的与手头的大闸蟹做搏斗。
这样最好。
马明义到了杯酒给自己,毛不思吃的欢快,看的人心情也好了许多。
对于刘寻,马明义着实称不上喜欢,他们太像了,这个像令他十分不安。
刘寻是他的一部分,哪怕如今不明了,时间久了,他喜欢上毛不思也是迟早的事情。
这个突如其来的认知,让他不得不疑惑,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毛不思才会忘记那段历史,又到底因为什么,这条生魂非要逃离他的身体不可。
阴阳道里的那人真的那么好心,为他补魂而无其它考量吗?
这一个个,一件件,皆是谜团。
☆、惯会撒谎
酒过三巡; 伴随着毛不思吞下最后一口蟹黄汤包,月亮也已经挂在了头顶。
“你可以走了。”毛不思下了逐客令; 她心里琢磨着; 三爷在她房里呆了那么久,足够了。等明早他本尊反应过来; 自然会差人来寻她,甚至亲自过来; 也不是没可能的。
马明义无语凝噎的瞧着毛不思抱着吃的圆滚滚的肚子; 拖鞋随意一丢,人就借力滚倒了大床上,打着哈欠冲他摆摆手; “出去的时候把灯灭了。”
过河拆桥; 真是个没良心的小东西。
她想借着此事,加重自己在三爷心中的砝码; 令三爷对她产生忌惮。人在不安的时候; 只会做出两种选择; 一是快刀斩乱麻,二是顺势搭船。
马明义觉得毛不思虽然想法可取; 但做的远远不够; 他要是刘家三爷; 处在这种混乱的环境中; 前者作为一个选项,也不是没可能的。三爷对自己的夜晚无从得知,未知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猜想; 一旦这个猜想越了位,后果极有可能不可控,而在所有的猜测中,唯有感情,是最令人安心的,它不会立即威胁到三爷的权位。
“睡里边去。”马明义抬腿踢了踢裹在被子里的毛不思。
“干嘛。”毛不思扭扭屁股,不满道,“你房间里的床可比我这个柔软多了。”
“你以为我想啊。”马明义好不容易才推得毛不思移出一块空地给他,他盘着腿,一手托腮,一手捋着毛不思落在枕头上的秀发,“从别人口中听说的,远不及自己亲身经历要来的直接粗暴。”
这句话当场捅了马蜂窝,只见方才还瞌睡的睁不开眼的人,突然间,一个鲤鱼打挺,人就从被子里翻了出来。
“禽兽!”毛不思指着马明义的鼻子尖,说的痛心疾首,“这副身体还是个孩子啊!”
搁到他们现代,那就是个青春期的高中少女,虽然住着的是她这个二十五岁的成年人。
“拉倒吧。”毛不思翘着的手指被马明义一巴掌打开,“你这脑子里一天到晚都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上下扫视了一番,才扯了她身上的半条被子盖上,双手交扣放在腰部,阖着眼道,“就你现在跟个豆芽菜似的,分不清前后左右,我懒得。”
“谁说你了!”毛不思抬着小脚丫对准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