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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说他油腔滑调吧,情话也只对自己说,他以前的生活是怎么过来的,什么样的家庭教养出来的这个闷葫芦,不是说是军人世家吗?不应该是豪爽不拘小节吗?
“你家人都是像你这样吗?”
“春节跟我回家吧。”
景云臻嘴角微微抽了一下,就不能期待他有什么本质上的变化,唉!算了,反正自己也不喜欢满嘴跑火车的花花公子,正好就他吧,别人也许觉得他很无趣,可是她觉得很适合,是时候考虑让家里人知道他的存在了,不然白糟蹋了他的那颗真挚的心,就春节吧,反正有爷爷挡着呢,她适当的出来灭灭火就好,春节嘛,热热闹闹才是正道。
“好,双方也该认识认识,你我的亲事早点定下来,你的心也能安定下来,不用总是患得患失的。”
金熠嘴角稍微向上挑了挑,算是一个微笑,眼神的笑意溢出来很多,浓烈而幸福,忍不住把头顶着景云臻的头,蹭了又蹭,仿佛这样就能够表达他的喜悦之情,她也任由他蹭来蹭去,唉!这个沉默寡言的面具男,怎么能不让她疼惜。
“行了,你们两个别看了,要不要在这里吃晚饭?”
两个吃货一直点头,跟吃食的小鸡仔一样,当初青桃离开的时候把整理的食谱,还有她的那些手艺一股脑的都给了青知四人,对于她们能不能做出可口的饭菜,一点都不担心,爹爹精挑细选的侍女哪里能不聪明。
刘枫看着青知,青宓把那个巨大的屏风拆成零星,装到一个淡黄色的木头盒子里,目瞪口呆,这,这,这长度怎么能轻易的放进去,莫非是什么高深莫测的魔术?青知觉得这个年轻很有意思,一脸愁苦看着盒子的样子十分的可爱。
“少爷,盒子经过机关术的改造,没什么大不了的。”
凡是使用上空间拓展的法术,景云臻一律让她们宣布是机关术,反正这个小世界很少有人真正了解机关术的内幕,省时省力省麻烦,这样的解释这里的人也能接受,没有一丝排斥行为,毕竟曾经的古人也有这方面的记载,虽然不是很详细,可是足够大家相信人类的才智,而不会联想什么鬼怪。
方天戟也是一脸好奇的看着,景妹妹的手下能人异士多啊,竟然连古代早已经失传的机关术都能会,抱大腿,妥妥的抱大腿啊,以后一定要经常过来蹭饭,脸皮什么的最好放家里吧,反正那个东西除了缚手缚脚,用处也不大。
“少爷不用惊讶,机关术自古都没有失传,只不过没有显露在人前罢了。”
“是不是机关术行军打仗,排兵布阵都能用得到。”
“嗯,住行也不可缺少,曾经有一位前辈可是为皇家建造过随着太阳光移动的琼楼玉宇呢,战场上的攻城机械,杀伤力很大,那个有名的木牛流马也不过是基础,复杂的机关术运用在大型的皇家陵墓的比较多,那些帝王那个不是刚登基就开始修建自己的寝宫,都是经过了多少人力物力的打造,固若金汤也不为过的。”
“里面可不光有这些,还有那些小生命,那可是最要人命的东西,我们家主人曾经遇到过一次,尸虫,尸蹩,尸菌,尸瘴是最常见的手段,当然还有不少,一招毙命,活下来的几乎没有也就不被外人了解。”
☆、第一百九十三章 抵达京都(五)
“那,那不是有很多人盗墓成功吗?看看外界那些冥器,都很贵重呢。”
“嗤!你们见识过什么珍奇异宝,那些不过就是普通权贵之家的玩意,帝王之家珍品枚不胜数,你们以为谁都可以见到吗?哪家皇帝可没有那么大方的,除非他无力自保,那些能人异士离心背弃,陵墓草草完成当然里面的陪葬品也不过是高级品,谈不上珍宝不珍宝的。”
刘枫弱弱的问一句,“什么样东西才是稀世珍品呢?”青知淡淡的扫了一眼,土包子,珍品都没有见过,姑奶奶见过的都快堆成仙界第一高山了,凡人就是凡人,眼界不高,算了,算了,站的高度不一样,本神也不跟你这个蝼蚁计较了。
方天戟,刘枫被青知那一记鄙夷的眼神深深的刺激到,我们不是土包子,我们也见过稀世珍品的,不要小看人好不好?青知仿佛知道他们怎么想的一般,随手拿出一个晶莹剔透的小碗,平稳的放在手心处,对着两个心有不甘的大男人说:
“看看,这是什么?”
“嗯,是玉器吧,看着那么通透。”刘枫回答,方天戟看了又看,一副犹豫的表情,拿不定主意,青知淡淡的笑了笑说:“这是我家主人随意丢弃在仓库里的玉瓷,还有不少纸瓷呢,琉璃瓷,五彩瓷等等,品种很多,告诉你们招待你们喝茶的那是唐代的白瓷,皇家贡品,主人喜欢它的干净才肯用呢。”
刘枫风风火火的回到座位上,拿起茶杯高高的举起来,看下面的落款,果然是皇家贡品,刚才竟然用唐代瓷器喝茶,我的个妈呀,一个得多少钱啊,又看看青知手里的那只碗,觉得今天深受打击,玉瓷那真真是瓷器中的王者啊,不服气不行啊。
青知把玉瓷放到盒子上,转身拿过一个酒壶,轻轻的沿着边缘倾倒,经过酒的晕染,玉瓷越发变得剔透,散发出一阵淡淡的桂花香,随着酒越来越多,颜色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犹如悬挂在天边的七彩虹,方天戟眼睛瞪的铜铃那么大,呆呆的看着眼前的七彩虹。
青知又把里面的酒倒回壶中,青瑶递过来一壶清水,青知又重复沿着杯子边缘,慢慢的倾倒,不一会又是一阵香气,但不是桂花香,而是玫瑰香,方天戟看着玉瓷碗里呈现出一幅田园耕牛图,就跟看三维立体电影一般,耕牛不辞劳苦的在中年农夫驱使下,辛勤的耕耘着土地。
“这个不同的酒类会产生不同的效果,不同的水也会产生不同的画面,当年则天皇帝手下能人异士辛苦十年方得不足十个器皿,爱若珍宝,当年大明宫走水被人顺出宫外,得以流传下来。”
“啧啧,这才是稀世珍品,确实是我孤陋寡闻了,青知姐姐,谢谢你让我长见识,唉!此后再无瓷器能入我眼啊。”
青知淡淡的扫了他一眼,嗯,这个凡人的胸襟不错,是个能成大器的人,有很多人明知道自己错了,死都不认错,坚持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成就反而不大,接受不了别人的长处,故步自封只有逐渐没落。
刘枫想起刚才青知说景云臻遇到过尸虫,心里压不住的好奇,无视自家头儿的眼神,八卦之心把那个很小的胆子催的肥大,不怕死的问了问,景云臻笑了笑说:
“那是跟着水家的老夫人,戴奶奶一起去古玩市场淘宝,谁知道遇到盗墓贼,那明器上竟然带着沉睡的尸虫,听办案的警察华子峰说,喊叫了不长时间就没气息了,我也不知道他们下的是哪家的墓地,估计权势不小,否则也不能有尸虫这种不好培养的墓室护卫。
尸虫培育起来比较麻烦,耗时耗力还浪费不少金钱,一般的权贵人家可消耗不起的,必须用阴年阴月阴日出生之人,放入体中养育,尸虫长成之日就是那人殒命之日,那个母体必须每日食用人参燕窝,人参非百年不用,燕窝不是极品不行,否则前功尽弃养育出来的也成活不来。
母体不能见阳光,就在一黑暗的屋子里直到死亡,少则三年,多则五年,用药物密封在墓穴之中,随着里面尸体的腐化,会产生出大量的阴气,时间越久阴气越重,也就是说阴气越精纯,那个时候尸虫就会苏醒,吸食那些阴气增强双方的和谐度。
尸虫很嫉恨打扰它宁静的东西,无论是什么,不问青红皂白直接就是杀招,所以能活着出来的人少之又少,大部分都成为了尸虫繁衍的温床,像我遇到的那个,估计财力不够,培养的不精细,所以才不够凶狠,没有当场要了盗墓贼的性命,这些都是前辈们的见闻录里记载的。”
“小嫂子,这也太糟践人命了吧,那个母体竟然这么悲惨,就为了那个死去的安宁吗?”
“过去人的思想现代人无法理解的,他们并不认为自己死了,而是换个方式享受荣华富贵而已,陪葬的东西当然是以后自己用的,怎么允许别人私自拿走呢,那个时候等级森严,什么人穿什么衣服,出入什么场合,都有明文规定的。
那些人命在皇家贵族眼里,不过是猫狗一般,死了就死了,不值得放心上的,尤其那是一个可以光明正大买卖人口的世代,人权是什么,没人会在意的,我们家族现在还有很多家生子,他们世代都为我们景家服务的。”
刘枫心里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