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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神保佑,乔佛里或其他人没有跟上来。
由于他们是新婚夫妇,因此特别腾出首相塔高层一间大卧室供他们使用。进房后,提利昂一脚将门踢上。“珊莎,餐具柜里有一壶上好的青亭岛金色葡萄酒,请给我倒一杯,行么?”
“这样好吗,大人?”
“没有比这更好的了。你瞧,我其实没有醉,但我真的想喝醉。”
珊莎拿出两个杯子,一人倒满一杯。如果我也喝醉,会不会比较容易些?她坐在巨大的遮罩床边,狠狠吸了三口,喝掉半杯。酒是佳酿,但她紧张到品不出滋味,只觉头脑发晕。“您要我脱衣服吗,大人?”
“提利昂。”他抬起头。“我叫提利昂,珊莎。”
“提利昂。大人,您要我自己脱衣服,还是您帮我脱?”她又咽下一口酒。
小恶魔转头不看她,“我头一次结婚时,由一个喝醉酒的修士主持,一群猪作见证。我和我老婆就用我们的证人来操办婚宴。泰莎喂我骨头,我从她手上舔油脂,吃饱喝足后,我们笑闹着滚到床上……”
“您结过婚?抱歉,我……我忘了。”
“你什么也没忘,因为我从没给人讲过。”
“您夫人是谁,大人?”珊莎不由得好奇。
“我的泰莎夫人,”他嘴唇扭曲,“来自西维费斯家族(注:SILVERFIST,意为一把银币),他们家族的纹章是染血床单上的一百零一枚钱币——一百枚银币和一枚金币。我们的婚姻非常短暂……对一个侏儒而言,这大概就是报应吧。”
珊莎望着自己的手,什么也说不出来。
“你多大了,珊莎?”过了一会儿,提利昂问。
“十三岁,”她说,“还差半个月。”
“诸神慈悲,”侏儒又灌了一大口酒。“好吧,说话也不会让你长大。那么,夫人,我们可以继续么?你愿意么?”
“只要我丈夫开心,我什么都愿意。”
听到这话,他似乎很生气。“你把礼貌当城墙,将自己藏在后面。”
“礼貌是贵妇人的盔甲,”珊莎回答。这是茉丹修女经常的教诲。
“我是你的丈夫。你应该把盔甲脱掉。”
“您要我脱衣服吗?”
“没错,”他推开酒杯,“我的父亲大人明令我必须完成这桩婚事。”
她开始脱衣服,手不住颤抖,好象没有指头,只剩十根千疮百孔的木桩。最后她终于勉力解开扣子和衣带,任斗篷、裙服、腰带和衬裙滑到地上。接着脱内衣,手臂和大腿都起了鸡皮疙瘩。她望向地板,羞得不敢看丈夫,等脱光后才扫了一眼,发现他正目不转睛地瞪着她瞧。碧眼里闪动着饥渴,黑眼里则是怒火。珊莎说不准哪边更可怕。
“你还是个孩子,”丈夫道。
她用双手遮住乳房。“我有月事了。”
“你还是个孩子,”他重复,“但我想要你。你害怕吗,珊莎?”
“怕。”
“我也害怕。我知道我很丑——”
“不,我的夫君——”
他站起来,“不用说慌,珊莎,我明白自己是个畸形儿,长得可怕又丑陋,身材矮小得不成比例,可是……”她听见他吞了吞口水,“……可是,只要在床上,吹灭蜡烛,我就和其他男人一样强。吹灭蜡烛,我就是你的百花骑士。”他又灌下一口酒。“我很慷慨,对忠实于我的人,都会回报以忠实。你瞧,打起仗来我不是懦夫,用起脑子也不差——至少,这点小聪明应该得到肯定吧。再说,我这个人还算温柔,温柔可不是我们兰尼斯特家族的禀性呢,但我知道自己能做到。我可以……我可以当你的好丈夫。”
他和我一样害怕,珊莎终于明白。或许该对他好一点,但她实在做不到。在她心底,能感觉到的只有丝丝怜悯,而怜悯是欲望的毒药。他定定地望着她,期盼她说些什么,但她什么也说不出来。她只是浑身发抖地站着。
当他清楚她不会给他任何答案时,提利昂·兰尼斯特一口喝干了所有的酒。“我明白了,”他痛苦地说,“上床吧,珊莎。我们必须履行责任。”
她爬上羽床,觉察到他继续瞪着她。床边小桌上燃着一只加香料的蜂蜡烛,被单间撒了无数玫瑰花瓣。她牵起毯子,想盖住身体,只听丈夫道:“不。”
她觉得很冷,但还是顺从了,同时闭上眼睛,静静地等待。过了片刻,她听见丈夫脱下鞋子,随后是脱衣服的沙沙声。当他跳上床,将手放到她乳房上时,珊莎再次发起抖来。她紧紧闭上眼睛,每块肌肉都紧蹦,内心恐惧着即将发生的事。他会再摸她吗?会吻她么?我应该打开双腿吗?她不知该怎么做。
“珊莎,”丈夫的手放开了,“请你睁开眼睛。”
她必须顺从丈夫的,于是她睁开眼睛。只见对方裸着身子坐在她脚边,双腿交接的地方,又长又硬的男根从一丛粗厚的金毛丛中伸出来——那也是他全身上下惟一挺拔的地方。
“夫人,”提利昂开口,“别误会,你真的非常可爱,可我……我做不到。唉,我父亲真是个混蛋!没关系,我们可以等,一月,一年,一个季节,无论多久。等你了解我、相信我的时候再做吧。”他笑笑,似乎想让她安心,可没鼻子的脸却更可怕和古怪了。
看着他,珊莎告诉自己,看着自己的丈夫,好好了解他。茉丹修女说过,每个男人都有其可爱之处,去发现他的优点吧,努力观察。于是她瞧向丈夫矮短的双腿、浮胀的额头、一碧一黑的眼睛和满头满脸的金发金须。好丑哦,连他的男根也一样,又大又长,脉络突出,带一个涨成深紫色的头。不对,不对,他哪有一点美?我到底造了什么孽,上天要我嫁给他?
“以我身为兰尼斯特的荣誉,”小恶魔道,“我发誓,在你心甘情愿接受我之前,我决不碰你。”
她鼓起所有勇气,望向丈夫那对大小不一的眼睛,“大人,如果我说永远也不行呢?”
他嘴唇抽搐,好似她甩了他一巴掌。“永远也不行?”
她脖子僵硬,连自己也不明白到底点头了没有。
“原来如此,”他说,“原来如此,这就是诸神造妓女的原因罢。”他将粗短的指头握成拳,从床上爬了下去。
第二十九章 艾莉亚
石堂镇是艾莉亚离开君临之后见过最大的市镇,哈尔温说,她父亲曾在此取得一场著名的胜利。
“当年疯王的部队追赶劳勃,试图在他跟你父亲会合之前逮住他,”向城门骑去时,他告诉艾莉亚。“年轻的风息堡公爵受了伤,由当地一些朋友照料,而首相克林顿伯爵亲率大军攻取了这座市镇,开始挨家挨户搜查。在他们找到之前,艾德公爵和你外公及时赶到,攻破城防,与克林顿伯爵展开激烈巷战。双方在每条街道中战斗,甚至在房顶上战斗,所有圣堂都鸣响钟声,警告百姓们锁好门窗。当钟声响起时,劳勃从藏身之处冲出来参战,据说他那天杀了六个敌人,其中之一是著名的骑士米斯·慕顿,曾为雷加王子的侍从。他本想把首相也杀掉的,可惜混战当中两人没有交手的机会。然而克林顿重伤你徒利外公,杀死谷地的宠儿丹尼斯·艾林爵士,但当意识到战局终归无望,逃得跟自己纹章上的狮鹫一般快。后人称此战为‘鸣钟之役’。劳勃常说,这是你父亲的胜利,不是他的。”
依所见的景象推断,艾莉亚认为此处最近也发生过战斗。城门由新原木制成,墙外一堆焦黑的木板诉说着老城门的命运。
石堂镇守卫紧严,但当城门队长看清他们是谁,便打开突击口。“你们打哪儿弄吃的去?”进入时,汤姆好奇地问。
“我们这边情况还不算太糟。‘疯猎人’赶来一群羊,黑水河上有交易,而且万幸的是河南边的庄稼没被烧。妈的,许多不要脸的家伙来抢我们。狼仔来过,血戏班来过,要吃的、要财物、要小妞,还要找该死的弑君者。据说他从艾德慕公爵指缝间溜走了。”
“艾德慕公爵?”柠檬皱起眉头,“霍斯特公爵死了?”
“死了,快死了。你觉得兰尼斯特会不会朝黑水河跑?‘疯猎人’认定这是到君临最快的路。”队长没等他们答话。“他带狗到处去搜,如果詹姆爵士过来,一定会被找到。瞧,我亲眼见过这群狗撕碎熊的景象,不知它们喜不喜欢狮子的味道?”
“一具啃烂的尸体对谁都没用,”柠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