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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被酒色掏空身子,只能带着几个小厮在大街上张牙舞爪的纨绔子弟,碰到了一个让三年前就成为武者的赛亚,都无法看透深浅的人。这下场能好哪儿去?
轻点的,那个人渣肯定会跟女孩说的一样,只是“一群苍蝇”而已。
苍蝇碰到人,会有什么下场?分分钟被拍死的节奏啊!
后果严重点,谁也不保证这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盲女,会不会直接把那些家族从里到外全部给掀了!
碰到这种神秘而且行事低调的高手,最简单最安全的办法,当然是能不招惹不去招惹的好。
然而坑的是,赛亚发现,现在女孩好像已经对自己产生恶感了。
虽然赛亚未必会害怕什么,但是谁也不愿意莫名其妙地招惹一个看不透深浅的人吧?能解释清楚,当然还是解释一下的好。
否则的话,两个本来不会发生什么事情的人,因为一个小小的意外,就突然到一块儿干起来呸,打起来了。(赛亚:“小子,你故意写错的吧!”)
不管结果是谁吃亏,这是不是都有点冤?
能解释不解释,能好好说话非要毒舌,能够相安无事非要浪一顿,能动点脑子非要变成只会硬碰硬的傻子。
明明两个人就能解决的正常故事,最后一定要让一堆人围观,明明是烂大街的消息,一定要引起轩然大波。明明傻子都能看出来主角能赢的,一堆傻子却一直说主角垃圾。明明主角的消息都该烂大街了,当他公布时,最后一定要让那些傻子倒吸几口凉气或者震惊,敬畏,才能罢休这就是正常人“明明”和傻叉的区别。
当初欣赏过,观摩过,膜拜过,热爱过,还呕!编不下去了。
反正是看过那些故事的赛亚表示:“那些人都没带脑子吗?”
赛亚是带着脑子的,所以,遇到能避免的问题,直接避免一下就行了,反正多说两句话解释解释也不费太多力气。
“姑娘,至于在下今日所说之语的意思。我想你是误会了。”赛亚说道,“虽然姑娘貌美动人,但在下也有自知之明,所以在下对姑娘绝对没有半点非分之想。”
“在下刚开始只是担心姑娘一人赶夜路有危险而好意提醒罢了。”赛亚拱了拱手继续说道,“在下也只是路过此地歇歇脚而已,本不打算久留,今夜自然会连夜离开,根本不可能打扰姑娘,更没机会与姑娘同行。若是姑娘愿意,大可放心在此歇息一夜,明日上路也无不可。”
“若你真是好心,那我便对你说声谢谢。”说罢,女孩却依旧不为所动,转身便打算离开,“但我不需要”
“等等!”不知道为什么,就在女孩准备离开的时候,赛亚突然伸手制止了女孩,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敢问姑娘芳名?”
“没有半点非分之想?”女子不屑地冷笑一声说道,“看来你跟那些苍蝇没什么区别。”
“姑娘遇到想接近你的人,便会对他不冷不热,让他自己感到无趣,然后放弃。但遇到帮助自己的人,依旧会道谢。在下觉得,姑娘内心,跟这个世界之间似乎存在一层微妙的隔膜,你可以跟这个世界沟通交流,却不愿意让任何人接近自己。”赛亚猜测道,“有这种情况的人,大部分心里都是受过伤害的人,因为受过了伤,而害怕再痛所以,才会把心防护起来。”
“在下觉得你我二人有缘。所以”
“你以为本姑娘还会信你的鬼话?”女孩冷冷地说道,“既然你说我们有缘,那我也只能看在这缘分上,提醒你一句。”
“如果你不想死的话,最好离本姑娘远一点。因为靠近我的人,死,都没机会搞清楚自己是怎么死的。”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三十三章:魔兽,魔核(上)()
“你放心,我这个人胆小,不会主动找死的。”赛亚说道,“不过,我总不能一直称呼你姑娘吧?如果以后遇到了,不知道我该怎么称呼你?”
“你觉得我们以后还能遇到?”听到赛亚的疑问,女子微微一顿,并没有说痴心妄想那一类讽刺或者打击人的话,只是抬头稍微思考了一下,然后向赛亚问道,“我今天穿的衣服是什么颜色的?”
突然被人问这样一个怪问题,赛亚有点摸不清头脑,不过他没有犹豫,还是回答了一句:“衣服是紫色的,有问题吗?”
女孩听到赛亚的答案后,轻轻点了点头,随口对赛亚说了一句:“那以后叫我紫衣就行。”
“我靠!这名字编的也太任性了吧?”赛亚目光呆滞地望着女孩渐渐走远的背影,这一次最终还是没有再次开口喊住女子。
其实,认真说起来,赛亚跟这个女孩最多也只能是一面之缘而已,根本没什么交情。
刚开始赛亚只是觉得这个小姑娘是普通人,担心她走夜路危险才提醒一下而已。之后就是为了不让女孩误会自己,现在没什么事情了,女孩走就走呗,赛亚还叫住她干什么?
搭讪?虽然女孩挺漂亮,但是赛亚又不是那种一看到美女就走不动路的色狼。
有的人只是路人,见过一面,聊几句就是缘分,缘分到了分开,根本没什么值得在意的。
“我也该早点上路才行,如果在晚上城门关住之前我还没到乌坦诚里面,那这一宿怕又要睡树上了。”酒足饭饱便继续赶路,这就是赛亚平时的生活。
赛亚从皇宫出来以后,其实一路上根本就没有什么目标,他一直都是瞎逛的,走到哪里算哪里。看到哪个地方不错就多待几天,看到哪个地方不怎么样扭头继续赶路。有时候累了,赛亚就会找个差不多的落脚点休息几天,等自己恢复到最佳状态再出发。
所以,在赛亚这种跟游山玩水一样的三年里。他根本就没有目的地的。更别提什么行动路线了。停停走走地在偌大的无月帝国游历三年之多,花钱的地方肯定少不了,赛亚当初离开时又没带太多盘缠,三年的时间一过来,他当初带的那点盘缠,其实早就花完了。
也不能说全部花完。赛亚身上不是有颗价值不菲的夜明珠吗?其实如果赛亚愿意,他只要把那颗夜明珠当了,换来的钱绝对够赛亚挥霍十几年的!
可是赛亚就不可能有这种想法那是自己父亲送的礼物啊!即便再多珍宝,再多财富,跟家人的关心比起来,都是分文不值的。
赛亚把那颗夜明珠一直放在自己最保险的储物空间里,根本舍不得拿出来。
对于其他出门在外,到处游历的富贵公子哥来说,或许如果突然身无分文,会很懊恼,绝望,而且想方设法要回去了。
可这对三世为人的赛亚来说,根本不是事!钱没了可以赚啊!一些盘缠而已,随便干点活就能攒出来。
给客栈当跑堂,给茶馆当打杂的,跑铁匠铺子里学习打铁,各种力气活,各种富贵公子根本看不上的活,赛亚做起来都是得心应手。
也对,毕竟赛亚虽然做了十多年太子,但是他还做了无数年的战斗狂和二三十年的**丝啊!为了营生他什么活还没干过?
干的活多,做的事情多,接触的人也多,在各种形形色色不同阶级的人群里待的时间长了,赛亚的见识,可也在飞速增长的!
如果刚刚离开皇宫的赛亚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愣头青,那现在的赛亚,就是一个对各行各业都颇有了解的百事通。能有什么消息是他打听不到的?
当然,辛勤劳动那是底层普通人们的营生手段,如果赛亚只是靠着那些方法攒盘缠,那三年时间,他肯定不可能做到这种,随手抓出一把金币的阔绰少爷的地步。
作为战斗种族的赛亚人,赛亚自然还有更好的挣钱办法。而且,那是他最喜欢,而且来钱最快的办法。
魔兽。
玄幻大陆森林里最常见,也是最危险的生物。魔兽比野兽要恐怖很多,普通人类对他们避之不及,若是一群人不小心碰到一只,哪怕被一个最弱小的魔兽盯上也会很麻烦。伤亡肯定是无法避免的。
魔兽天生体质强悍,而且魔兽的实力也很恐怖,对普通人来说,这些就是死神一样的生物。所以,玄幻大陆上,很多森林都是普通人的禁区。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这种生物,虽然是普通人的噩梦,但是在很多武者和一些家族,一些大势力的眼中,魔兽几乎就是一只会移动的宝藏!
魔兽的尸骨,血液,皮肤甚至骨头,对于一些会打造灵器的武者来说,这些都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