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己大不敬。
吴老三就属于这种人。
准确说,他属于死猪型,因为——死猪不怕滚水烫。像吴老三这种人,只配丑角,不会看事也不会做人更不会察方观色的丑角。
这种丑角的命运一般都不会好。
一旁的张三狗在心中把他的祖宗八代都挨个的骂了个遍,把他起根根发脚脚的女货都拉出来强**了一回。
要不是当着冯子龙的面,张三狗早一脚揣他去爪瓜国了。
这个该死的混仗王蛋,他妈的长着双眼睛不知是拿来干什么的,连自己这个主人都在冯子龙面前俯首称臣了,你他妈的你还打肿脸充什么呆胖子啊?
坎巴在一旁没有说话。
对吴老三,他向来没有半点好感,他巴不得看到他被冯子龙教训修理一番。对于吴老三这种人渣,直接一脚踩死最好。
蓝球易坐在冯子青对面,眯着眼悄悄的看她。
她在他眼里,绝对是女神级存在。
要是冯子青答庆下嫁给他,不管冯子青叫他干什么,他绝对会像狗一样摇头摆尾的去干。
她的鼻子高高的,美得性感。她的脸蛋蛋儿笑的时候,就会开成一朵花儿。准胡说,她就是一朵花儿。世上,没有再比她好看的花儿了。
他暗中吞了一大口口水。
只是她的胸脯有些瘪,但她还会发育,因为他从她的身份证上看到,她今天才满十七岁,典型的花季少女,再要不了两年,她的胸脯就会变偈像柳岩。
柳岩是她的镜子。
他真想这面镜子就这样一辈子摆在他面前供他一个人欣赏。
而冯子青本人,却像没事的公主一样自顾自的品味着咖啡。
正宗的蓝山咖啡。
咖啡苦苦的,涩涩的,像是人生。
人的一生如果没有苦味,就不是真正的人生。
所以从小长到大,冯子青一直都不喜欢父母过我的庇护她。从读初中到卫校毕业,她在在家里呆的时音不超过三个月,其他时间都是她一个人在社会上打拼。
有几个暑假,她只身一人从这个城市北漂到BJ又从BJ漂到YN的丽江,在节山洱海逛了一圈后去了XC之后徒步穿藏西北进入XJ在TLF地区品尝了美味的葡萄之后,才坐上回乘的炎车,然后又会同学们走进教室,开始了枯燥的学习。
卫校毕业后,只要一有时间,她就会跑出去旅游一番,那怕是徒步走上一两天或是三四百公里,在她来说都是莫大的幸福。
276。一颗门牙(下)()
因为她始终觉得,人的一生不应当朝九晚五,应该平衡好自己的生活,只要机会适合,机缘适合,就应该到外面走一走看一看玩一玩。
在外面漂的那些时间,她也遇到过劫以的家伙,但那些家伙没有一个讨到一丝一毫的好,她现在都还清楚地记得,在玉龙雪山脚下,一个东北壮汉看上了小巧玲珑的她,以为她一个人好欺负,就上前勾引她,她开始的时候没有理他,他以为是她怕他,就拿手去拉她,她白了他一眼,叫他不要在光天化日之下**美女,他说他没有**她,他只想把她娶回家去,叫她给他生一大堆娃,她的眼睛落到他的眼瞳里,她问他说的是不是真的,他以为她真的怕他而屈从了他,就点头说他想先睡她一回再做决定,她对他嘿嘿一笑的同时就一大巴掌煽了过去。那个大汉用手来挡,冯子青把身子侧开了一些,然后对准他裤裆开了一脚,那个大汉只哎哟地痛叫了一声,就悲催的蹲到了地上。
周围迅速围起了一大圈看热闹的人。
有人叫冯子青揍他,——看他们说话的样子,肯定是事行受到他的欺负。
冯子青没有揍他,但她蹲到了他面前,问他还想不想娶她回去给他生娃了,他一愣一愣的看着她,不敢说想也不敢说不想。
这时,天上有只鹰飞过,冯子青看了那只鹰一眼,对那大汉说鹰之所以能在天上飞,是因为它有飞的本事,一个大男人如果没有大男人的本事,只会欺负一个小姑娘,而且挨了打还不敢还手,那就只能说明这个大男人其实不是男人,只是那鹰屙下的小砣屎。
是屎,都应该被拉掉。
当她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有人看见那大汉的身体翻腾了一下之后,就像鹰一样飞到了半空之中,然后又重重的摔到了厚实的大地之上,发出了砰的一声巨响。
他是怎么飞上天的没有人看见,但有人看见冯子青轻轻的踢了他一脚,他就像鹰一样飞了起来,只不怕他没有鹰飞得那么高飞得那么过而已。
他口里吐出了大团鲜血。
鲜血中还有一颗牙齿。
一颗门牙。
但他没敢骂她,因为他知道骂的代价并不是再掉一个颗门牙。
倒在地上的他,现在只有悔恨。
早些年干吗不好好的学点儿功夫,要是有功夫,眼前这个美女就是他的了,晚上和她一起滚床单那将是经对美妙的事情,可惜的是,自己不会功夫,只能挨她的揍。
躺在地上的他只希望她不要往死里打他就行了。
冯子青端了他一脚后就走了。
那大汉后来是怎么离开的,冯子青不知道,但她知道他至少躺在床上半年不能下床,因为她适才那一脚,踢断了他三根肋骨和一根腿骨。
虽然这事过去的好些年,但她现在仍然还会时不时的想起来。每当她想这事儿来的时候,只要蓝球易在旁边,她就会把蓝球易当成是那个猥琐男。
上前蓝球易挨她的打,就是被她当成了那个倒霉的猥琐男。
所以当蓝球易看到冯子青的眼神有些不对劲的时候,立刻假装站起来去上卫生间,——上次冯子青突然发飙打他的情景,他现在都还清晰地记得。
冯子青见他走了,冲他后背笑了一下,就又专心致志的喝起咖啡来。
这个时候,冯子龙的眼睛对上了吴老三的眼睛。
这个吴老三好像骨头痒痒了,需要冯子龙给他松动一下。一个人到了不识好歹的时候,就该挨揍的时候。
“你别看我,死人都喜欢这么看我。”
吴老三依然说着大言不惭的话。
冯子龙摇了摇头。看来,这个吴老三真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了,看样子他妈的不被揍扁是心有不甘了,不如且揍他一顿再说。
“你的意思是,你吃定我了?”
一种叫做杀气的东西,忽然爬出了冯子龙的眼角。
旁边的张三狗都感觉到了。
坎巴也感觉到了。
这种杀气,此前坎巴也曾领教过。要是当时冯子龙真想干掉他,他的尸骨只怕已经变成的了。冯子龙没有杀他,他很感激冯子龙,因为冯子龙要杀他,简单得就像一个人踩死一只蚂蚁一样。
他可不想当那只倒霉的蚂蚁。
他还想活下去,所以张三狗地一递点子给他,他就立刻收起了颜色,换之奴颜媚骨,才抽回来现在能自由的呼吸新鲜空气。
这个该死的吴老三,真他妈的是头该死猪,蠢猪。
277。花招(上)()
蠢猪都不应该活在这世上。
蠢猪都该死。
最好早一点死。
因为眼不见,心才不会烦。
看着吴老三这头蠢猪,不管是张三狗还是坎巴,都想上去踹他一个窝心脚。
只有窝心脚才能踢醒他。
但是他们又不能当着冯子龙的面踢他,因为他们一旦这样做了,就会引起冯子龙对他们的不满,冯子龙不满了,那他们的日子也不好过了,所以他们才不会当着冯子龙的面踢醒他,一切都是他自找的,就算冯子龙真要了他的命,也是他自找的。
对于这种不知悔改而又大言不惭的人,张三狗和坎巴向来的态度都很冷淡。
尽管冯子龙和他们不是同一个战线上的,但要叫他们选择是站在冯子龙或是吴老三一面,他们会毫不犹豫选择站到冯子龙一面,因为冯子龙虽然身份与他们不一样,但是他是个讲信用的人。一个讲信用的人是值得人去相信的。
而吴老三,却是个认死理的人。
张三狗都委婉的提醒他了,虽然他开了他钱,但他现在不想杀冯子龙了,他叫吴老三不要杀冯子龙了,但吴老三就是不听,一根的筋的认为拿人钱财就要与人消灾,不然心里就不会安宁。他的想法没错,但是人家张三狗都改变了主意,你吴老三还有什么不可改变的?
不改变,就是死脑筋。
死脑筋都转不弯,转不过弯的死脑筋都以该互。
吴老三是死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