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烈焰红唇-第29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舛问奔湟恢倍加惺虑榉植豢恚虼巳盟幸?旎畹较衷凇�

    巴扎不知道张三狗也在心里不待见他,只道是他要为自己解围,当即笑逐颜开的道:“张爷,是有这么回事。”

    “那你偷看过几回啊?”

    张三狗问人的架势,就像一个慈祥的善人,一点也没有黑道大佬的派头。

    巴扎以为张三狗终于肯替他说话了,于是实话实说道:“也就偷看过三回……”

    “刚才你不是说你只偷看过一回么?怎么现在又变成了三回了?”李开山气得脖子上的筋都冒了出来,“那你说,你都看到些什么?”问完他就后悔了,要是巴扎如实回答,那他婆娘那点秘密,还不得要暴光完?

    “除了咪咪,还有就是看到了最神秘的部位……”

    “巴扎,我要毙了你!”

    李开山说着拨出了枪来。那架势,就像他被巴扎睡了一样。

    巴扎见李开山动了真格的,骇得急忙爬到冯子龙的后面,颤声哀求道:“冯,救救我!”冯子龙依然没有说话,对于巴扎这种变态的家伙,他也打心底里恨。

    “不准你救他!”

    这个时候插进话来的是赵敏。

    她依然坐在沙发上,一幅高高在上的女神模样。别说她不准冯子龙救巴扎,就是冯子龙自己,也不可能救巴扎,因为他最恨巴扎这种偷窥女人的男人。

    男人就要男人的样,想女人了,花点钱去嫖他个天昏地暗,然后该什么做什,不要又舍不得钱,又想占女人的便宜,这种男人其实他妈的根本就配做男人。

    对这种有色心却没色胆的男人,不但冯子龙恨,其他男人也恨。

    所以张三狗这时也退后了一步。

    坎巴虽然没有退,但他把上身侧了一下,刚好可以让李开山把枪抵到巴扎的太阳穴上。对巴扎这种小人,没有一个男人会同情他,因为他的心灵太肮脏太龌龊了。

    “把他下面那东西割下来喂狗算了。”

    “不,这样算是便宜他了,依我看,最好叫他看他妈或是他姐妹洗澡,然后叫他去给她们搓背或是擦洗身子,嘿嘿……”

    “与其叫他看得见却得不到,还不如叫他直推倒他妈或是他姐妹……”

    “不,你们他妈的都跟我一样,都是些变态狂!”

    巴扎捂着耳朵大吼起来。

    对于这种群攻,张三狗的手下最为拿手,一般人根本招架不住这种群攻。中国人喜欢群攻,外国人也喜欢群攻。但今天参加群攻的,却是两者兼而有之。

    巴扎的吼叫声,很快就大家的群吼淹没了。

    被群吼淹没的巴扎,就像一只可怜的鼻涕虫,只能睁着双眼恐惧的看着群攻的众人了。

    吼一吼倒也没什么,要命的是,他们似乎要开始群殴了。

    群殴,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爱好。

    巴扎对此早有体会。

    得罪什么都可以,千万不要得罪人。因为一旦得罪了人,遭到了大家的群殴,那你完了,彻底的完了。

    事实上,由于巴扎触及了大家讳莫如深的底线,所以大家围殴他是正常的。

    对于他这种变态者,不给他一点苦处尝一尝,他不知痛苦是怎么写的,只要叫他尝过一次了,下一次就是有女人当着他的面洗澡,他也不敢偷看了,因为他知道偷看最严重的时候是要付出生命为代价的。

    虽然他的命不值钱,但俗话说得好,好死不如赖活着。

    那怕就是像狗一样活着,毕竟那也是活着。死了,那怕死得再风光,倒底还是死了,不能再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了。只有活着,才能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其实说来说去,他都是不想死的。

    所以,当大家准备群殴他的时候,他可怜的跪下了。

    “大爷们,你们就饶了我这一回吧,我下次再也不偷看女人洗澡了。”

    “别听他的,揍他!”

    伴随“揍他”二字落地,拳头便像雨点般落到了巴扎身上。

269。死路(下)() 
冯子龙没有想到,眼前这些亡命徒,竟然也会痛恨变态者。

    拳头如同雨点般落下。

    巴扎则像被杀的猪一样嚎叫起来。

    “哎哟……”

    嚎叫声飞过窗户,穿过黑暗,一直融入到遥远的夜色之中。

    巴扎嚎够了。

    众人也群殴够了。

    于是,巴扎瘫软在地上,变成了一头死猪。

    众人则坐到地上,也变成了死猪。

    一群死猪。

    没有一头猪哼哼,真的就像死了一样。

    冯子龙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感觉怪异极了。

    而赵敏依然没事一般喝着咖啡。

    蓝山咖啡的味道真好。

    蓝球易站在冯子青后面,至始至终都没有说一句话。

    冯子青也是出奇的静。

    张三狗看着巴扎:“他好像没有气了。”

    一个人伸出手在巴扎鼻孔前面试探了一下:“还有气,没死。”

    张三狗松了一口气。

    李开山则一脚踢了过去。

    蓬!

    其后,便响起了一声嚎叫:“哎哟妈呀,我的脚!”

    嚎叫的不是巴扎,是李开山。

    踢人的李开山怎么会嚎叫呢?

    眼尖的人早看到了,是冯子龙替巴扎挡下了李开山那一脚。

    也就是说,李开山踢到了冯子龙的脚上。

    两只脚碰到一起,自然会发出蓬的一声。

    蓬的一声之后,自然会有人要嚎叫。

    嚎叫的人不会是冯子龙,那么最后剩下的就只有李开山了。

    李开山嚎叫的同时还软绵绵的坐到了地上。

    不是他假装,是他实在承受了那碰撞。

    他碰到冯子龙的脚那一刻,他感觉碰到的不是肌肉,也不是骨头,而是钢铁。

    鸡蛋碰石头,自然是鸡蛋碎裂。

    李开山碰冯子龙,自然是李开山倒霉。

    李开山嚎叫着坐到地上,有人看见他的小腿肿成了大腿。

    原本好端端的一只脚,就那么肿大了。

    肿得像牛腿。

    他抱着痛得钻心的肿腿,哎哟哎哟的哼个不停。

    冯子龙依然没事一般站着。

    “别装了,再装下去就没意思了。”

    说话的是张三狗。

    李开山抬起头看看张三狗,嘀咕道:“又不是你痛,你倒不知这痛有多痛啊!”

    他说的倒也是事实,如果这痛是在张三狗身上,他就不会这样说了。

    但他没有反驳。

    有绝对的暴力面前,唯有保持沉默才是最佳的选择,其他的抗争都属于自杀江阴畴。

    李开山知道,张三狗之所以坚定不移的站在冯子龙一边,是因为冯子龙现在就是绝对的暴力存在,——或者说得直接一些,他就是存在的真理。

    至少在这里,他是真理。

    如果有谁在拳头上打得过他,那么谁就是真理。

    因为只能用拳头说话的时候,如果你还想嘴巴狡辩,那你不但没有学会识时务,而且比猪还蠢。

    李开山在江湖黑道上摸爬滚打也不是一年两年了,他早就读懂了江湖这本大书,在这本大书当中,没有真正的赢家,也没有永输家,只有永过多的利益关系。

    就像现在的张三狗之所以在冯子龙面前要像狗一样摇尾乞怜,是因为冯子龙拥有足免够强大的暴力,而他张三狗只有挨打的份。

    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不能怪张三狗。

    张三狗和他一样,要想在江湖这一亩三分地上混得像个人,那么就得学会装狗。

    不会装狗的人,最会都只有死路一条。

270。大富大贵(上)() 
选择死路,张三狗不干。

    他李开山也不干。

    自打冯子龙在清凉山庄碰到他,他就知道冯子龙不待见自己。

    冯子龙是白道中人,他是黑道中人,白道中人瞧不起黑道中人,黑道中人要晓得自我缩脚,不然就会死得很惨。

    他可不想死得很惨。

    他还想风风光光的活下去。

    ——虽然人最终都会死去,但能活到终老,这样的人生才算得上是圆满的人生,他不求自己能活到八十岁或九十岁,他只求能活到终老就行了。

    但要实现这一步,就得学会看人的眼色行事。

    冯子龙不待见自己,肯定是自己某个方面得罪了他。

    再没有找到得罪他的理由之前,就得把自己藏起来,不然就会面昨死亡的威胁。

    当然也可以不用隐藏自己,那就是和冯子龙真刀真枪的对着干。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