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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叫声的正是那个站在他胸脯上的家伙。
“奶奶的,等老子站起来了,不灭你全家才怪!”
张三狗愤愤的在心里怒骂。
在他的怒骂声中,有人朝通道口奔过去了。
“哥,看样子一时半会儿是逃不出去了,依我看不如灭了他们!”
“唉,也只好如此了!”冯子龙叹息一声,整个人忽然一旋,向他奔来那几个人就像猛然遇到大力猛砸一般朝四周撤了出去。
——哎哟!
——我的腿!
——我的眼睛!
惊恐的喝叫声中,堵在通道口那几个人的身体,就像飓风中的物体一样,翻飞着砸向了四面的墙壁。
蓬!
蓬蓬!
蓬!
接连不断的闷吶声中,那几个人就摔在地上站不起来了。
那种钻心的疼痛,是他们这一生都不会忘记的。
开始那一刻并没有什么,但等身体落到了地上,整个身上的关节和韧带便开始疼痛起来,开始的时候痛得十分轻微,接下来就越来越痛,越来越痛,直到痛得整个人都散了架一般。
痛!
针刺一般的痛!
刀子剔骨一般的痛!
痛得要命!
痛得要死!
什么是生不如死?这就是生不如死!
大脑是清醒的,眼睛是睁着的,疼痛是钻心的。
一切,都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发生着变化。
264。殊途同归(上)()
痛!
在迅速扩散。
一个人在痛。
两个人在痛。
三个人在痛。
……很快,地上就躺倒了一大片。
他们都在痛。
没有一个人不痛。
没有一个人知道是谁把他们整成这样的。他们就那么躺在地上,任由痛像潮水一般洗涤他们的神经与骨骼,任由疼痛像锋刀的刀子一样穿过他们的痛感神经,直达生命中枢。
痛!
他妈的要命的痛!
有人痛得不行了,就拼命的嚎叫起来。
——哎哟!
——痛死我了!
——哎哟,我的脑袋都要炸了!
……剧烈的疼痛,瞬间像传染病一样,就让倒在地上的人都痛上了。
张三狗依然躺在地上,不能说也不能哼,就那么一个人孤独地躺着,任由身边的人发出声嘶力歇的嚎叫。
他恐怖的算了一下时间,从开始有人喊痛到现喊痛声响成一片,前前后后不过几个呼吸的时间,这种瘟疫般的传播速度,只有一个人能做到,那就是冯子龙。
但问题是——此前说他来了清凉山庄,却没有任何人看到他啊!
难道,他就隐藏在杀手当中?
想到这一层,张三狗的神经中枢也不禁惊起了一层密密的疙瘩。
这个冯子龙,他妈的就像一个无处不在的神魂一样,你怕他什么他偏来什么,总之一句话,要是你惹上了他,那你这一辈主就别想睡安稳觉了。
自打他知道有冯子龙这个名字以来,就没有睡过一晚上的安稳觉。
还是在去年的这几天,他第一次和冯子龙打照面,开始的时候,他以为冯子龙像其他人一样好对付,等他和冯子龙交上了手,才知道冯子龙是个极为难缠的人物。
他就像520胶水,一旦粘上了你,你就别想从他手里轻松摆脱了,即使侥幸能够成功,但那也得付出脱掉一层皮的代价。
上次他从冯子龙手里逃脱,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不说,还差点就死在了他的枪下。
他不但枪法快准狠,而且要命的是,凡是和他打过一次照面的人,你就别想从他的记忆里抹去。他的记忆,就好像高倍像素的摄影机一样,只要他扫过了你的声音与形象,那你这一辈子也别想从他记忆里抹去了。
他会时刻记着你。
老话说得好,不怕贼偷,不怕贼抢,只怕贼惦记。
被谁掂记都不怕,就怕冯子龙掂记。这是张三狗这一年来总结出的经验。
只要听到冯子龙这三个字,他就会在夜梦之中尿尿。
虽然这事不为外人知道,但他感觉自己自从碰到冯子龙后,就似变了一个人似的。
“妈的,是谁屙尿了,好臭!”
有人从疼痛中醒过来,一闻到尿的腥臊味,就忍不住大叫起来。
一闻到这尿味,有人顿时忘记了痛。
“妈的,是那个杂碎屙的啊,这么臭!”
张三狗没有说话,他也说不出话。
但他知道是谁屙的尿。
那尿有股特别熟悉的味道,就像是他身体的一个倍分一样。
想到这一层的时候,他感觉裤裆里热乎乎的,准备用手去摸,那手却怎么也抬不起来。但他知道,那是他尿尿了。
别说是其他时候,就是他没有受伤的时候只要听要听到冯子龙来了,都要忍不住尿尿。白天他就尿了一泡在裤裆里,只是当时所有人的心思都集中在冯子龙身上,没有人注意到他的窟相而已。
就像此刻一样,尽管有人发察有人尿尿了,但没有人知道是他尿尿了,他正自感到庆幸,猛觉胸口上一痛,又有一个人踩到了他的胸口上。
准确说,那个人不是踩到了他胸口上,而是甩到了他胸口上。
他想骂,但骂不出,只得任由那人不出声的压着。
四周,还有人在被打倒或摔飞。
整个舞厅,就像一个修罗场,只闻惨嚎声,不见摔人者。
摔人者,冯子龙也。
冯子龙也没有想到,他竟然一口气连摔了十三个人,加上他此前摞倒在地的那个,再加上冯子青先前踢飞的张三狗以及他的三个手下,张三狗的手下已经伤了十八个人。
那些没有遭到攻击的人虽说都是潜在的威胁,但相对来说,他们的威胁已经不足惧了,因为冯子龙发现,张三狗今天晚上带来这些人虽然厉害是厉害,但好像都被吓破了胆,一个个提起来扔下去,就爬不起来了。
他也没有怎么使力摔他们,要是他用了大力气,那他们就死定了。
他之所以手下留情,是因为他觉得他们都不应该死,这里真正必须死的,只有张三狗一个人,他才是祸害这个社会的元凶。
就是杀他一千次,剐他一万刀,也一点不惨忍。
因为他从来就不把别人的生命当生命。
264。殊途同归(下)()
为了他的个人利益,他可以强奸、杀人、纵火、抢劫……一句话,只有能把钱捞到他腰包里,他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他是魔鬼。
一个十恶不赦的魔鬼。
一个早就该被枪毙了的魔鬼。
冯子龙看准了他所在的位置,一步一步的朝他走了过去。
那些依然站在四击警戒但并没有出手的杀手,看见冯子龙朝他们的老大走过去了,但就是没有一个人敢去拦他,因为他们都看到了他杀人如吹瓜切菜一般锋利的杀着。
此时去找他的麻烦,无疑是自寻死路。
只有傻子才会自寻死路。
聪明人都会站在旁边观望,当他确定危险已经过去了,才会谨小慎微的重新审视杀人者。
杀人者冯子龙就站在他们的中间。
如果他们一窝蜂的群殴而上,就会让冯子龙双拳难敌四手。
但是没有一个人敢上。
虎威不倒,没有人敢上。
冯子龙就是虎。
一头威风凛凛的怒虎。
谁也不敢惹。
谁惹谁死。
他原本他并没有打算现在就杀死张三狗的,是他惹怒了冯子龙。若是张三狗不找冯子青的麻烦,冯子龙打算让他还多活几天,是他自短了活路,所以此时冯子龙走向他,是他的死期到了。
其他人都站在原地,没有一个出手。
谁出手谁死。
那些杀手都知道冯子龙,当他们知道刚才摔人的就是大名顶鼎鼎的冯子龙的时候,他们都傻眼了。
他们无时无刻都挂在嘴边要提防的人,却在他走入他们视野那一刻,一个个都傻了。
准确说不是他们傻了,是他们被骇呆了。
他们傻愣愣的看着冯子龙走向张三狗,没有一个敢上前阻止。谁阻止谁死,只有傻瓜才会阻止。有人的眼中闪过一丝不易捕捉的狠毒,但也仅是闪过而已,并没有在眼中停留多久。
虽然张三狗全身都痛麻木了,但他的神志仍然是清醒的,所以当他看到冯子龙走向他的时候,他骇得全身打了个寒噤,又不禁屙了泡热尿。
冯子龙把他地上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