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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也是。”半晌后,汤雨澈忽然幽幽地开口,同时一只手悬在了呼叫护士的按钮上,“我们确实是不必浪费对方的时间了。如果你有这个本事,尽管找出证据,否则还请你暂时别来烦我了。怎么说我也是个病人,和你说话恐怕对康复不利。”
“证据的话,很快就会有了。”凌夙诚看着她,“这是他可以生还的最后机会,你要想好。”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在两个月前,你第一次作为闵舒的护士开始新的工作之后不久,突然迷上了那支叫做‘愚人歌’的地下乐队,甚至几次调班或者请假去参加他们的演唱会。”凌夙诚低声陈述,“稍微深究一下,就会发现这个乐队的运营模式和运作的资金来源都很奇怪。在同行连吃饭都成问题的时候,他们在前几周就向上面申请了外出巡演,一次性缴纳了高额的保证款警察方面,似乎有人早就注意到他们了。”
这些细节,还是不久前元岁那位担任警察队长的继父告诉韩越的。凌夙诚顿了顿,接着说到:“你知道他们可能会和什么样的人有牵扯,但是你还是执意促成了现在的局面。在生命安全都无法保证的前提下,恕我不太能理解你对‘还他自由’这件事的极端向往。”
“你是不会理解的。”汤雨澈紧咬着嘴唇,“说的这么冠冕堂皇,好像你这么积极,真的是为了救他似的!”
“以我的立场,确实是没有办法说出‘救他’这种大话。”凌夙诚很坦率地点了点头,“我可以理解你的想法,以他特殊的能力,只要他自己不愿意,确实未必会简单的受到其他人的约束和控制,加上你的前期打点,他平安的离开这里,确实很有可能。但是之后呢?离开了你的支援和庇护,他的能力,无论在任何一个地方暴露,他将会面临的,都远比他在我们这里经历的更加可怕。在这一点上,我这个前任亲历者的话还是很有说服力的。”
“前任亲历者”汤雨澈重复了一遍,眼神闪烁了一下,又尖锐地说到,“说起来,的确是呢。明明你才是最能够理解他,最能够和我同仇敌忾的人,现在却依然是一把听话的刀。”
所有的挑衅在这个眉目间一片安宁的年轻人面前都失效了。汤雨澈甚至看见他不为所动地仔细看了一会儿刚刚收到的讯息,才不紧不慢地回答:“如果不和我的本意相悖的话,做一把刀也无所谓。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事情比你我预料的可能都要复杂。”
“哦?是嘛。”汤雨澈紧盯着他。
“那个靠着做一点间谍工作糊口的乐队这次好像搭上了不一般的人物”凌夙诚这句话说的很慢,明明依旧是那样笔直在站在那里,周身散发的气场却突然沉郁下来,“我现在可以给你一个选择。”
“直说就好,别拖拖拉拉的。”汤雨澈好像有点不耐烦凌夙诚的说话方式。
“坚持你现在的做法,然后我会在一天内找到那个人,将他直接送回去,你怎么圆谎,我不管。”凌夙诚微微皱起眉头,似乎在思考什么,“或者,配合我接下来交代给你的事情,如果之后你能把握住机会我只给你一次机会,我可以视而不见一次。”
汤雨澈的眼睛渐渐瞪大了。凌夙诚看也没看她,接着说到:“冷静点。最后一个问题,那根头发是谁的?”
“我也不知道。我想出这个办法的时候,在港口那边特意找机会拔——捡到的。”
凌夙诚懒得问出“你怎么可能巧合的‘捡’到两根来自同一个人的头发”这种没营养的问题。他的手上不停地在屏幕上按了几下,最后长舒了一口气。
…
“那好歹也是万千少男少女的偶像,你怎么能去悄悄咪咪地尾随呢,也不怕万一被抓个正着,粉丝的唾沫淹死你。”韩越的声音从隔壁传来,凌夙诚往水杯里投下一个茶包,稍微晃了晃,倒去第一杯有灰尘味的茶水。
“我友情建议万千少男少女换一个偶像,毕竟以我们目前手里掌握的东西来看,他们可以直接被送到警察叔叔那里去了。”元岁很有个人风格地回答。
“别心急嘛,放长线才能钓大鱼。”韩越话锋一转,“我还以为你前几天那个疯狂的劲儿,是真的迷上这种打扮油腻的组合了呢。喏,快去好好瞧瞧隔壁那个。你明明天天能看到一个这么养眼的,要是突然审美掉进了那种坑里,我会很为小老大不值的。”
“不要随便说别人的偶像油腻,您才该被唾沫星子淹死。”元岁的声音听起来干劲满满,似乎心情很不错的样子,“不过有一点您说得对,我确实是更喜欢老大这样的。”
凌夙诚握着杯子的手突然抖了一下,滚烫的水颠出几滴落在了他的手腕上。
有点痛。不过他很及时收住了力道,没有晾成更大的烫伤事故。
隔壁的两个活宝很默契地都沉默了一会儿,随即整齐地发出一阵猖狂的笑声。
“你、你你”韩越笑得有点咳嗽,大概是向着隔壁指了指,“我可告诉你,小老大听力可好呢!小心他下次见到你,脸突然一红哈哈哈哈哈!”
“别吧别吧,或许他恰好做别的去了没听见呢?”元岁正在自欺欺人,“老大脸红?这可能是个恐怖故事了。”
“还是先说正经的。”韩越好不容易才勉强控制住语调,“你快去隔壁问问,我们的提议,他老人家确实是同意了吧?”
很快,一串脚步声轻快的接近。元岁把门推开了一点,只伸进来一个头,飞快地眨着眼睛。
“就按那样做吧。”没等她开口,凌夙诚就直接回答到。
门瞬间不受控制的向里大开。元岁的手大概是突然松了劲儿,导致她差点直接栽倒在地。
“啊,那个,那个”元岁缩着脖子后退。
很快,隔壁剩下的那个再次大笑了起来。
第六十五章稚子()
将花里胡哨的墨镜暂时搁置在盥洗台上,难以分辨是真的年纪比较大还是长得有些显老的男人从抽屉里摸出一把电动剃须刀,另一手托着下巴在镜子里稍微端详了一下自己,随后叹了口气,忍不住在自己略显滑稽的头发上抓了一把。
他的头发像是传统认知里的黑人朋友那样,天生便是螺旋状的细卷,非常难以打理。
遗传真是一件让人无可奈何的事情。也不知道究竟是好是坏,就因为他这头看起来就很摇滚的卷发,让他在刚刚进入中学的时候就被一群立志于搞乐队的哥们一眼相中,在一群人的监督下磕磕巴巴地学会了贝斯。
又过了好几年,曾经一起逃课练歌打游戏的哥们渐渐都接受了现实,放下手中共同度过了整个少年时代的乐器,选择各奔前程。最初的那几个教他往啤酒里兑雪碧的师兄早已断了联系,据说其中动作最快的一个已经成为了孩子他爹。原本乐队辈分最低的“卷毛小弟”也成为了如今的“卷毛二哥”,可以两根手指拎着啤酒瓶蹲在学校的天台上,用过来人的语气跟着后辈们吹嘘“我当年也是”开头的句子了。
唉,说到这里,怎么直到现在,他也依旧摆脱不了“卷毛”两个字呢?
出于一种莫名的“身负重任”的心态,就算曾经一度需要一边瞒着家里,一边靠去朋友家蹭吃蹭喝活命,他终于成为了如今在粉丝面前光芒万丈,从前连袜子都要靠着耍赖丢给他洗的乐队主唱最称职的跟班。
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乐队的花费突然变得大手大脚起来,再也不用每一次租借演出场地都需要看人脸色。所有乐队成员终于实现了少年时代最奢侈的梦想,用最热爱的音乐养活自己。
——真的是用音乐在养活自己吗?
他自嘲地笑了笑,对着镜子一点点刮掉新长出的胡渣。
郝巧,二十三岁的当红乐队贝斯手,对人生迷茫的前卫青年,目前的最大爱好是像个七老八十的大爷一样一脸忧郁地追忆往昔。
这个朗朗上口又自带笑料的名字,来源于他与自己的父亲居然是同一天生日。他那位脑子里缺根筋的园丁老爹双手一拍,在医院大叫一声“好巧”,名字便这么定下了。
郝巧的思维正像是一个真正的音乐人那样浪漫的四处发散之时,卫生间的门被用力地敲响。
“二哥,大哥说,事情定下了,要你出来再一起商量一下。”新进的键盘手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既然已经定下了,干嘛还要浪费时间“商量”呢?
郝巧刚刚放下剃须刀,后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