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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随后发生的新亚酒店的大案让周侨震惊之余,也产生了这是否与沈宸有关的疑惑。
但从内线的情报来看,沈宸与高手之间似乎还有着很大的差距。
无论是日本人,还是从不同渠道获得消息的各方组织,都把凶手定义为受过严格训练的特工。
当然,这种判断是正确的,没有什么问题。
但沈宸固然算是后世的顶级特工,可在这个时空却根本找不到他接受过训练的任何痕迹。
所以,周侨虽有些怀疑,也是怀疑沈宸可能与此事有关,却没有想到凶手就是他。
……………
夜色渐深。
日军宪兵队总部内,坐在自己办公室里的川口平合上了文件,轻轻揉着酸痛的眼睛。
今天的抓捕行动失败了,还是因为一个小巡捕,这让川口平既恼火,又感到些惊讶。
赏了河野几记大耳光,训斥了他和宋绩之一顿后,川口平便通过巡捕房的关系,很快搞来了有关沈宸的履历资料。
经过一番仔细研究,川口平也得出了与周侨相似的结论,认为从时间和经历上看,沈宸不可能是某个组织训练出来的特工。
但从刚当巡捕便拼命表现,差点没被打死;再是缉拿黄道会会员,解决绑匪,最后发展到与日本宪兵拔枪相向。
川口平也得出判断,认为沈宸有野心、有能力、有胆量,是个为了升迁敢拼命玩狠的家伙。
再次回想了一下河野和宋绩之所描述的情形,川口平抓住了几句关键的话,就是沈宸所强调这里是英国美国的地盘,日本人也不能越权。
在当时的中国人中,有亲日的,也有亲英美的。沈宸努力表现,并在平常的言谈中表现出对英美强大国力的羡慕。
这在川口平看来,与很多崇拜英美、仇日的中国人一样,沈宸自恃有西洋人作后台,瞧不起日本。所以,他才胆大妄为,觉得租界会给他提供安全的保护。
“哼,瞧不起大日本帝国,你可不要后悔呀!”
川口平得出了自以为正确的结论,心里骂着,恨恨地起身,关上台灯离开了办公室。
……………
路灯在一个个闪过,坐在出租车上,沈宸正在曹炳生送他回家的路上。
两人谈了很多,酒却没怎么喝,谁也不想露出丑态,更不想酒后吐真言,先泄了自己的底。
但关系确实亲近了不少,称兄道弟的好象莫逆之交。
突然一个急停,曹炳生猝不及防向前扑去,沈宸的手迅速推了一下前面的座椅,稳住了身体,同时,还用另一只手挡了曹炳生一下。
“怎么开的车?”曹炳生吓了一跳,流氓习气发作,斥骂着司机。
“好象撞到人了?”沈宸劝解了一句,打开车门,率先走了出来。
车前躺着一个血渍满身的大汉,旁边还有一个小女孩,趴着用小手在摇晃呼唤倒地的大汉。
“他突然从胡同里跑出来,刹车都来不及。”司机下车站在那里,有些手足无措。
曹炳生也下了车,皱眉看着,说道:“不关你的事,巡捕来了也不用怕。沈兄,咱们上车继续走吧!”
沈宸轻轻点了点头,走近过去,伸手去探大汉的颈动脉,却被一双小手一推。
他略带诧异地转头去看,正对上小女孩圆圆的大眼睛。然后,沈宸愣住了。
虽然是黑夜,但汽车的灯照着,他看见了那双严肃又有些悲凄的眼睛,瞳仁竟然是蓝色的,象天空,象海水,深得看不见底。
短暂的失神过后,沈宸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小女孩,和中国人一样的黑头发,皮肤颜色却要浅一些,应该是个混血儿。
“是个杂种?”曹炳生显然也看出了不同,用粗俗的语言说道。
蓝色一闪一灭,小女孩咬紧了嘴唇,脸上因为羞耻而发红,这种羞耻应该已经成了一种习惯,摆脱不了。
“是个混血儿,不是什么杂种。”沈宸纠正般地说着,向小女孩点了点头,温和地说道:“让我看看这个人,然后送他到医院,好不好?”
小女孩大约有六七岁,有些病怏怏的样子,在沈宸的温言抚慰下,她慢慢挪动了下身体,也不再阻拦他伸过来的手。
说实话,车撞并不是主要的。这大汉身上有好几道旧伤,胡乱包扎着,有的已经化脓,散发出臭味。
“曹兄,我要送他去医院。”沈宸站起身,招呼着司机,“你把他弄上车,这件事情我替你作证,不会牵连到你。”
曹炳生见沈宸要送这个脏臭得象乞丐的汉子去医院,嘴张成O形。半晌才点头道:“好,我陪沈兄走一遭。”
沈宸感谢地笑了笑,转头看着小女孩,脸上闪过一丝复杂的神情,弯下腰,将小女孩抱了起来,转身上车。
温暖舒适的怀抱,伴着轻轻的颠簸,入鼻是淡淡的味道,汗水、衣服、酒味……疲惫不断袭上来,薇薇的眼睛越睁越小,最后的一抹蓝色终于被长长的睫毛盖住,她睡着了。
在当时的社会中,西人瞧不起中国人,中国人对西人、西物也是排斥的。
顺带着,混血儿便成了最可怜的一群人,处在夹缝中,备受歧视,被篾称为“杂种”。
来到医院,入院、医治都很顺利。根据医生的诊治,这大汉现在虽然危险,但还有得治。
“沈兄,这个杂——”曹炳生不明白沈宸是个什么意思,指了指小女孩,用询问的目光看着他。
第七十四章 礼物,日捕=特务()
“混血儿。”沈宸又强调了一遍,沉吟了一下,说道:“先看看那大汉能不能救过来。至于她——”他垂头看了一眼,眼神中闪现出一抹温柔,“先养着吧!”
虽然相貌不同,但年纪,特别是那蓝色的眼睛,,让沈宸想起了梦洁。
那个用无暇的天真善良,以及对所有事物一视同仁的信心感化了他的那个女孩。
虽然因此而被组织追杀到死,但沈宸却不怪她,而是把她当成照亮他新的人生道路的永恒的光。
曹炳生有些惊讶,但也没多说什么,他猜不透沈宸的心思。
…………
养孩子,照顾孩子,这对沈宸来说是个难题,比杀几个坏蛋还要难。
幸好有大梅,还有暂时没有去上班的陆双,沈宸把小女孩交给她俩,便正常去工作,并没有耽误什么事情。
只不过,当沈宸第三天下班,第二次顺道去医院看那汉子时,昨天还躺在病床上的汉子却已经不辞而别,连医生护士也感到惊讶。
“那是你爸爸吗?”沈宸回到家里,把事情告诉了薇薇,并开口询问。
“是,也不是。”薇薇看了沈宸一眼,轻轻摇了摇头,说道:“他捡了我,给我饭吃。我想叫他爸爸,他不许,只许叫他叔叔。”
“那他是被谁打伤的?原来住在哪里?你知道吗?”沈宸继续问道。
“不知道,换了很多地方,也不记得了。”薇薇低下头,怯怯地低声说道:“他走了,你也不要我了,是吗?”
“怎么会?”沈宸觉得不要再问下去了,追根究底很象是在往孩子心上的伤口撒盐。
沈宸笑着把买来的布娃娃递给薇薇,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只为看她那眼眸闪动间的一抹明蓝。
薇薇立刻被那有着圆圆眼睛、黑黑长睫毛的可爱娃娃吸引了。
在四处飘泊、流浪的日子里,她曾在一家商店的橱窗里看见过类似的娃娃玩具。
她实实在在的喜欢,也实实在在地只敢偷偷望一两眼。作为混血儿,她是那样忧郁,那样颓丧,甚至不敢走到近处去望那非凡的娃娃。
对她来说,那商店就象是座宫殿,那娃娃也不是玩偶,而是一种幻象。
可怜的小姑娘,一直深深沉陷在那种悲惨冷酷且充满嘲笑歧视的贫寒生活里。
而且,从薇薇出世以来从不曾有过一个娃娃,照每个孩子都懂得的说法,那就是她从来都不曾有过“一个真的娃娃。”
而娃娃是女孩童年时代一种最迫切的需要,同时也是一种最动人的本能。
一个没有娃娃的女孩和一个没有孩子的妇女几乎是同样痛苦的,而且也是完全不可能的。
“拿着呀,这是送给你的礼物。”沈宸笑着向前递了递。
“这是送给你的礼物。”薇薇听见了从来不曾听见过的话,她望望沈宸,又望望那娃娃,随即慢慢往后退,直退到床边。
她怀着恐惧的心情望着那美妙的玩偶。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