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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宸走得不快,眯着眼睛,适应着黑暗。他听到了地下室里约翰的喝斥,和畏缩的回答。
眼睛适应了黑暗,沈宸也走进了地下室。他看到约翰用枪指着一个角落,正在用蹩脚本的中文命令强盗出来。而在手电筒的光柱下,他看到一个瘦弱的家伙瑟瑟发抖,缓缓走了出来。
这就是强盗?沈宸心中怀疑,贴墙而立,并不敢放松警惕。
约翰的手电筒一闪,看见了沈宸,开口说道:“嗨,伙计,帮我看住这个家伙,只是一会儿。”
沈宸答应了一声,抓住那个瘦男人,迅速地搜了身,没有发现武器。
约翰打着电筒,在地下室搜了一下。除了发现了一个篮子,里面有一些衣服和奇怪的小饰物外,再没有别的什么赃物了。
带着些许的疑惑,两人押着罪犯出了地下室。那个老人立刻迎了过来,指着瘦男人骂着,又去拿约翰手中的篮子,嘴里还说着话。
沈宸有些好笑,对迷惑的约翰说道:“就是这个人抢了他的篮子,篮子里有些衣服,还有几件饰物。”
约翰看来也有些出乎意料,任由老人把篮子拿走,又打量瘦男人,似乎不太相信他就是“穷凶极恶”的劫匪。
发了会儿呆,在沈宸的提醒下,约翰才有些失望或者无奈地掏出手铐,将这个“强盗”铐上,无精打采地和沈宸说了几句话,便押着“强盗”走了。
小题大做?虚惊一场?沈宸摇了摇头,苦笑了一下,佩好枪,转身走了。
…………
静谧的夜色中,只能隐约听见窗外风吹草木的沙沙之声。
几张报纸放在桌子上,楚娇正在仔细地读着,偶尔停下来,微蹙眉头,思考片刻。
江湖杀手版,组织特工版,独行大侠版,楚娇都认真地读了。虽然报道不算真实,可夸大却是统一的特点。起码,杀日人的是个高手,这是无疑的事实。
但楚娇从中嗅到了一丝熟悉的味道,并不是她以前听过、见过,而是在她的脑海中,隐隐约约有那么一种感觉。
不留痕迹,不闻枪声,不见人影……难道——楚娇不禁开始猜测,是不是那个叫沈宸的家伙呢?
没有激烈的枪战,没有屠宰场似的血肉横飞,这与当时的杀人方式和方法完全不同。沈宸的杀戮技能确实与众不同,也有着自己的些许特点,这也就难怪楚娇会有所怀疑了。
只不过,怀疑和猜测都没有什么用,找不到人哪!可研究分析过一番之后,楚娇却也得到了些启发。
是啊,开枪无声,这虽然令很多人费解,但对楚娇来说,冥思苦想之下,办法还是有的,记忆中就有好几个呢!
枕头或厚布?哎,太扯了,谁去杀人还得抱着个枕头?装水的瓶子,一开枪全是玻璃碴子;拎上块肉,紧贴着肉向敌人开枪?或者,楚娇伸出手,比照着,肯定很疼啊!
放下手,拿过纸笔,楚娇边琢磨,边在纸上画着。
画画改改,改改画画,折腾了快两个小时,楚娇也没把消音器的图纸画好。再加上那不是很专业的画技,气得她把笔都摔了。
丫环在外面敲门,提醒楚娇该休息了。
楚娇答应了一声,把桌上的东西收拾好,脱衣上床,却一时胡思乱想,不能入睡。
……………
第二十八章 学生?女佣()
连着三天,沈宸都在规律地作息。
在报馆值班、回家吃饭睡觉,下班后再接待下来看房的租客。嗯,他还照例去巡捕房报告了一下,申领了一枝双管猎枪。
每个巡捕房都有猎枪,不是为了抓捕盗贼,而是为了驱散街上的疯狗。而且,很多人可能都不知道,当时的巡捕房还有防弹背心呢!
据说,这种防弹背心就是在金属丝网外面附上牢固的布料,能防住手枪子弹的射击。
样式嘛,是从头上套下来,架在肩膀上,遮盖一个人的前胸后背,长度是刚刚超过臀部。
还据说,有位西籍巡捕曾穿着防弹背心与武装劫匪交火过,事后发现自己的防弹背心上嵌进了两颗小口径手枪的子弹。
这名警官回忆了当时的情景,说被子弹打中防弹背心时的感觉就像被电击一样。
沈宸在巡捕房汇报时,根本没有提配备防弹背心的事情,他觉得这玩艺听起来不太靠谱,而且笨重,穿上后很不灵便。
猎枪的申请被顺利批准,西籍巡官詹姆斯听了沈宸陈述的理由,觉得很有道理。一方面新一期报纸马上就要发行,恐怖袭击很可能重演;另一方面,他觉得沈宸虽然佩着手枪,但枪法肯定不敢恭维,猎枪倒是挺合适。
除了批准沈宸携带猎枪外,詹姆斯还对沈宸进行了口头表扬,就是帮助约翰巡士抓“强盗”的事情。按他的话,沈宸对工作的热情是值得称赞的。
对此,沈宸倒是无所谓。可当他带着猎枪离开时,看到了王巡官。王巡官那似笑非笑的神情,令他很不舒服,就象是被毒蛇盯着的感觉。
对王巡官,沈宸并不是那么如临大敌般的重视。虽然算是坑了自己一把,但人家玩的是明的,这工作总得有人干吧?
要说危险,在大街上巡勤的就没有吗?沈宸可是记得,就在他当上巡捕的这几个月,已经参加了两次殉职巡捕的葬礼。
所以,沈宸知道王巡官不待见自己,可能是自己那次与金胖子的冲突,也可能是自己送的礼少了,但也就仅此而已。
可如果王巡官跟他玩阴的,他也就不客气。弄死他,算是最简单的反击手段吧!
带上猎枪,沈宸在报馆值了一天班,精神状态和行动方式比以前明显不同。这一点,连尹志洪和谢月兰都看出来了,连带着也有些紧张。
下班回家,沈宸在路上碰巧又遇上了约翰。这回,约翰叫出了他的名字,显然在巡捕房打听过了,对沈宸的态度也很热情。
“跟我学中文?”沈宸听到约翰的请求,有些意外,但也不算特别惊讶。
在巡捕房,西捕待遇高,也有着某些特权。
比如负责监督警力中的华捕、印捕、俄捕,当然是在一些华捕督察和巡长的协助之下。这就意味着,他们必须懂一点中文。
而且,在警队里,要升职、甚至是要保住饭碗都要靠这一点。
但中文向来以复杂著称,要想学好,实在是让很多洋鬼子力不从心。而这却是他们不得不去克服的困难。
甚至,他们不但要学习中文,还被要求要尽可能地了解中国人的风俗习惯。
“是的。”约翰挠了挠脸,又强调道:“不是洋泾浜,是标准华语。”
沈宸笑了,三根手指笔指竖起,说道:“你学会中文的三千字,也只是刚够看报。所以,要学华语,必须非常刻苦。”
“是,我一定刻苦。”约翰保证着,“因为,我喜欢上海。”
沈宸眨着眼睛重新审视了一下约翰,轻轻点了点头,说道:“我也许没有那么多时间,但可以给你找个好老师,如果你愿意的话。”
…………
沈宸回到了家里时,又有人在等着他,但却不是租房的,而是来应聘女佣的。
“你叫……”沈宸适时地收住了话,虽然认识这个女孩子,但却不应该是他,而是楚娇。
“侬叫大梅。”女佣低下了头,恭谨地说道:“侬做女佣已经有三年多了,什么都会做的。”
沈宸下意识地又把目光移到她的手上。
十个指关节还是肿胀的,那应该是在小纱厂做童工时留下的残疾吧?
水蒸汽可以防止蚕丝断裂,而这些可怜的女孩子被卖或是被拐骗到这种地方,被迫地从滚烫的开水锅里抽茧丝。
似乎觉察到了沈宸的目光,又担心不被雇佣,瘦骨嶙峋的大梅把手颤抖地缩了缩,眼睛胆怯地眨着,焦急地等待着。
“好吧,先留下试用几天。”沈宸想到世界上还存在这么丑恶的现象,不禁暗自叹了口气,继续说道:“你收拾一下后面的那个杂屋,以后就睡在那里。”
“谢谢先生。”大梅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喜色,犹豫了一下,怯怯地问道:“那饭钱怎么算?”
“我给你伙食费,由你到市场上买,做两个人的饭菜,你的和我的。”沈宸停顿了一下,说道:“工钿吗,试用合格的话,是四元钱。”
大梅用力点头,表示听懂了,也表示能够接受。又询问了一句,知道沈宸没有别的吩咐后,她提起随身带的东西,有些瘸拐地走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