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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捂了捂嘴巴,肚子忽然又饿了,嘴里的鱼肉也鲜美了起来。
“不说伴伴,就算是你,也无时无刻不再思念着远方的人,好不容易有人可以带来他想要的消息,谁不会高兴期望。阿浅,将心比心,在地狱之中的日子已经足够辛苦,你就当,给这小子弄件遮身的衣裳吧,让他满足一会儿。”
他说完话,站起来就走了,一点儿都不管自己说完话的后续发展了。
我眨巴眨巴眼睛,这事儿被阿仁一说,还怪有趣的,伴伴那么可怜,连条裤子都没有,满足他一下也没事儿。我闲得无聊,而伴伴,又渴望得可怕。当初纸质书稿的故事都是我们一遍一遍看过去的,比起上了高中和大学之后看的网络小说,我还真的就之回想得起来那几本纸质书。
“我想想吧,伴伴别急,我先吃着饭捋捋。”苦中作乐,总比一直愁眉苦脸要好得多。
等我吃好饭以后,伴伴不知道就那么一会儿工夫上了哪儿去,他弄来了一件大人才穿得进去的长袍,盖在自己的屁股底下,昂着小脖子。
我看着看着就乐了,这和此地无银三百两有什么区别。看在伴伴那么用心的份儿上,我就仔细想想吧。
“伴伴,我记得《风留夏》的开头是这样的……”
这故事现在与以前穿插得来回尤其之多,我看的时候,还是很乱的,现在自己这么一捋,反倒清晰了不少。
故事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叫杨凌风,还有一个叫夏苕。
夏苕是一个当下最红的知名写手,住着豪宅,有昂贵的衣服和最好的食物,但是她依旧过得不算幸福。家人居住的地方离她太远,她现在长期失眠,连个谈话的人都没有。
第217章 风留夏(三)()
今夜还是睡不着觉。空调的运作带来呼呼的风声,风声很大,安静下来的只有她一个人的室内,这种微小的风声就变成了烦躁的噪音,她想了想,又翻了个身,捂住自己的耳朵。
一个小时以后,夏苕还是醒着的,她无奈地掀开被子,翻身下床,决定先去修改出一点稿子来。结果自己白天时分整理好的稿子,因为放在空调底下的缘故,被空调吹得漫天乱飞。
她烦躁地挠了挠头发,开始弯下腰捡东西。把桌子上乱糟糟的纸片全部清空,桌上摆着的唯一一支钢笔就凸显了出来,上面有着小孩子才喜欢的花里胡哨的廉价图案,这和那张昂贵的书桌还有桌上的摆件都完全不同。
夏苕的反应却很大,她手上的稿子再一次落地,而她本人的眼睛忽然就流出了眼泪。
这支钢笔就像是一把封存的钥匙,那个刻意被遗忘的角落忽然就波涛汹涌了起来。
夏苕的童年过得非常平淡,也可以说是不幸。脾气糟糕的父亲,只懂忍耐的母亲,她从来没有那么渴望过离开家,上学是个不错的途径。所以她非常努力地考上了只有住校才能上学的重点高中。
再然后,她遇见了一个男孩。
沉默寡言的夏苕的新同桌,是个出乎她意料的一看就知道非常开朗的男孩子。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个男孩子就非常绅士地帮她搬了书桌,还礼貌客气地介绍了自己。
“同桌你好,我叫杨凌风。从今天起,我们两个也要相互扶持哦!”他对着夏苕眨了眨眼睛,青春的气息开始蔓延,而夏苕身上更多的,则是一种行将就木般的死气。
夏苕低着头,抱紧了领到的新书,木然地点点头。人都是一样的,杨凌风只是没有表现出他的另一面吧。夏苕这么想着。
然而事实并没有向着她想象的方向发展。杨凌风真的是个挺善良热情的男孩子,一到下课,他这里必定是风起云涌之地,夏苕起初还不耐烦,却被杨凌风撒娇弄得没办法,最后也适应了这种喧闹。和同学们在一起,还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有一次上体育课,夏苕先离开了队伍,老师说的自由活动,她就去了学校的一棵百年大树底下的草坪上坐着发呆。昨天回去,夏苕听见的又是一顿打骂,她的心情已然不能再待在操场上了。
电视剧里的主角们坐在草坪上,漂亮的人和碧绿碧绿的草坪,画面构图都很好看,充满一种诗意的美感。但是当夏苕自己坐下来的时候,草皮的尖锐的草尖儿愣是扎在了裤子上,甚至是如坐针毡的错觉。
这种美感也是普通人欣赏不来的。
夏苕叹了口气,拍拍身上的泥土和草屑,站起来,她还有几张卷子没有做完,趁着体育课赶一道题,时间还是相当充裕的。但是当她转到教学楼的那片时,楼上杨凌风正抱着一只相机,兴奋地朝着她挥手。
——
“很久以前,我从来不会这样感概夏天这个季节。它总是充满了暴躁的味道。升学意味着考试,毕业意味着工作,暑假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不过是一场梦境。很多珍贵到以为永远不会忘记的回忆,被夏天的火热,灼烧到一点灰烬也不残余。回忆的余温,现世的压力,内心无处不在的灼痛感。
有人说,这个世界残酷。然而,我却认为,最最残酷的只有夏这个季节……”
这是《风留夏》再版的时候,作者莫夏写在书上第一页的话。
她曾经在采访中说过,夏天有一种破败的美,一想起夏天,记忆就会不由自主地晦涩起来,直至无法下笔。
我当然只是简单地复述,因为我小时候,看电视才是主流活动,这段采访被电视翻来覆去地在喜欢的电视台播放,我再怎么无所谓也就随便记住了点。
伴伴却不像我这么随便。我在说着八卦的时候,他有很用心地听着,甚至小手都把自己抓出了伤痕。
“然后呢?我不是说莫夏,我是说《风留夏》。”伴伴很认真地看着我,仿佛我不讲完,他就不会放我离开。中途阿仁过来了一趟,把我的碗筷都收走了,他摸着我的脑袋,像个师长一样安慰开导着我。
“阿浅,加油。”
我应了一声,继续绞尽脑计地想着故事里的那对男女。
杨凌风有相机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了。班级有什么活动,统统都是杨凌风担当摄影师,他的相机放在自己身边,不受到老师的管束。
“夏苕,我……”杨凌风抱着相机,小心地盯着一路上楼不带停顿的夏苕,一个大男孩,在夏苕面前乖得就像个孩子。
“我知道了,你不要传出去就是了。”夏苕知道这家伙就是这种毛病,你现在拦着他了,他以后拍照只会更加小心,还不如一开始就说明白了,你好我好大家都好。她不在意被杨凌风照相,却不愿意自己的形象被到处乱用。
杨凌风随口应了,开心得很。体育课下课后,杨凌风就把自己的相机交给了班主任保管。这几天没有活动,相机不需要使用,放在班主任那里,周末的时候带回家,相机里的东西统统就保存进了别的地方,下一个周一,谁都不知道这里头曾经有过什么。
这种感觉很奇妙,但是夏苕没有在意。上学的压力在高中开始骤然增加,题目的灵活性,思维的广阔性,在这里就开始出现萌芽。她的时间不多,想要摆脱自己的家庭,这是唯一的出路。
但是她每次做出的努力都会被杨凌风神乎其技地打断。
就拿今天来说吧,难得体育课上偷懒几分钟,夏苕就被杨凌风抓了个正着,最后一节自修课,她还准备多做几道题目,杨凌风就已经挤过来可怜巴巴地扯夏苕衣角。
“夏苕,好同桌,美女,好姑娘,你就帮帮我吧。”阳光肆意的大男孩又一次展现出了他装可怜的这种可耻的行为。
偏偏夏苕对他的这种行为招架不住。夏苕不懂得拒绝,冷漠是她唯一的保护色,当有人不顾她的保护色,执意要闯进来的时候,她无可奈何之下接受得也相当痛快。
第218章 风留夏(四)()
杨凌风挠了挠脑袋,递出了自己的钱包。这就是普通男生的钱包,不花里胡哨,上面还印着一个最近当红的超级英雄作为唯一色调。
夏苕:这是要干什么?她疑惑地看向杨凌风的钱包。
杨凌风很不好意思一样地小心解释,“好同桌,我今天忘记带饭卡了,今天的晚饭我和你搭伙吧。”
男生和女生的界限在中学时代已经划分得相当清楚,很少有男生像杨凌峰这样,在男生女生之间都吃得开。毕竟这是一个讲究学习的年代,男女生走到了一起,万一处了对象,就会被教务处抓住开始可怕的洗脑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