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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康熙帝先后任命宗室贵族顺承郡主勒尔锦等六人为大将军,率八旗劲旅和大批绿营军奔赴前线,分别担任湖广、川陕、闽浙和两江方面的统帅。勒尔锦出兵最早,又直接面对吴三桂主力,是清军诸方面军中的核心力量。但勒尔锦是纨绔子弟,既无克敌的谋略,又无进攻的勇气。因此吴三桂主力与勒尔锦部在彝陵至今岳阳一线的长江两岸长期对峙,却基本上没有战斗。康熙十三年至十五年(1674年至1676年)间,清军与叛军的战斗主要发生在东南、西北和两广战线。
第255章 清朝(9)()
御用双筒火枪耿精忠于康熙十三年三月叛乱于福州,囚禁福建总督范承谟,自称总统兵马大将军,分兵三路向浙江和江西进攻。清廷数次招抚不成,于四月削耿精忠之爵以示绝裂。最初,在浙江、江西和广东等省响应耿精忠叛清的将领很多,潮州总兵刘进忠于四月以城叛应,温州总兵祖宏勋六月叛,广信等处又发生兵变和民暴,耿军乘势入浙南和赣东,一度甚至攻陷命县等皖南地区府县。清廷命康亲王杰书为奉命大将军,主持浙江方面军务;又以简亲王喇布为扬威大将军,率部保全江南;以安亲王岳乐为定远平冠大将军,赴江西剿灭叛军。由于清军毕集,皖南率先收复,康熙十四年(1675年),清军又围攻温州,双方战线稳定在浙南和赣东山区。
耿精忠叛乱之初,曾邀台湾郑经登陆支援。但郑经率军入闽后,与耿精忠不和,反而从背后攻袭耿部,连陷数府。耿精忠腹背受敌,难于支撑,于康熙十五年(1676年)六月撤回福建省外之师。杰书及所部将军傅喇塔、浙江总督李之芳乘机挥师入闽,十月抵延平。耿精忠无力抵抗,先杀范承谟而后降,杰书军进入福州。在以后的数年中,驻闽清军主要是对郑经军作战,虽受到牵制,却已无碍于平叛大局了。耿精忠降后,康熙帝命还其爵如故,但在三藩之乱平定后被凌迟处死。
在平定三藩之乱初期,清廷对绿营军很有疑虑,不肯重用,对出征的绿营在待遇方面也多有有歧视。康熙十三年末,参加进剿四川的平凉提督王辅臣部因缺粮饷而发生兵变,用炮击毙陕西经略莫洛。王辅臣原为吴三桂部将,此时叛清,率军返平凉。吴三桂抓住这个时机,封王辅臣为大将军,输饷银20万两。王辅臣于是连陷兰州、延安、绥德;吴三桂军也乘机攻占陕南全境。西北战况对清廷的安危关系很大,康熙帝闻王辅臣之叛几欲御驾亲征。后调集甘肃绿营军张勇、王进宝、孙思克等部与定西大将军贝勒董额军夹击王辅臣,形势才得缓解。康熙十五年六月,王辅臣困于平凉,再度降清。吴三桂军也相继退入川中,双方在陕南一带再次陷于对峙状态,一直到最后清军全面反攻的时候。王辅臣后自杀。
两广方面最先叛应吴三桂的是孙延龄。孙延龄是定南王孔有德之婿。孔有德于顺治九年(1652年)死于桂林,困无后嗣而被削了爵位,藩下之众后来由孙延龄管辖。由于孙部与三藩渊源甚深,清廷对他也非常不信任。康熙十三年二月,孙延龄诱杀都统王永年,自称安远大将军,配合吴三桂行动。不久,广西提督马雄亦叛,广西全陷,广东方面三面受敌,形势吃紧。平南王尚可喜始终忠于清廷,在吴三桂叛清后一直竭力支掌广东局面。但尚可喜老病,其长子尚之信昏暴狂妄,掌握着藩中实权。康熙十五年二月,吴三桂军在广东节节胜利,广东各路总兵纷纷反叛,尚之信遂降于广州,接受吴三桂封号为辅德亲王。尚可喜不能控制形势,郁愤而死。不久福建耿精忠部平定,清廷命莽依图为镇南将军入广东。康熙十六年(1677年)五月,尚之信率官军剃发降清,康熙帝命其袭父王爵。在平定三藩大局初定后,尚之信于康熙十九年被处死。孙延龄则在此之前被吴三桂杀死。
康熙十六年以后,清军的作战对象主要是吴三桂军本部,战场主要在湖南和广西。驻荆州的勒尔锦和岳州外围的安远靖寇大将军贝勒尚善仍然怯懦不敢出战,岳乐,喇布之军围攻长沙等地也没取得什么进展。但吴三桂早已成强弩之末,同样不能有所突破,双方再次陷入僵局。为了鼓舞士气,吴三桂于康熙十七年(1678年)三月在衡州称帝,建元昭武。登极仪式极为草率,又值大风雨,吴三桂上下都十分狼狈。随后,吴军欲开辟向闽南的通道,与郑经相呼应,于是以大兵攻永兴。清军野战失利,都统宜理布等大将阵亡,永兴城被困,形势紧迫。但八月间,吴三桂病死,吴军阵营大乱。主攻永兴的马宝闻讯自焚其营垒撤军还衡州,各处吴军守将也人心瓦解,丧失斗志。
康熙十八年(1679年)初,清军向叛军发动总攻。勒尔锦终于渡江,收复今澧县;继任尚善的贝勒察尼取岳州、长沙;岳东、喇布部夺衡州;几路大军同时进军湘西。是年冬,西北绿营王进宝、赵良栋部分头入川,次年正月克保宁,王屏藩自尽。清廷及时调整军事部署,召各大将军回京,而以彰泰为定远平寇大将军,率军出湖南,攻贵州;赖塔为平南大将军自广西入云南;赵良栋为云贵总督,由四川进发。康熙二十年(1681年)初,清三路大军相继入云南,吴军溃败不能成阵,三月,遂围昆明,吴三桂之孙吴世与大将郭壮图等固守孤城十余月,终因粮尽无援而生内变。吴世自杀,其所部开城迎降。三藩之乱平定。
捐纳制度
康熙十三年(1674年),吴三桂、耿精忠等叛清,清军四处进剿,需要大批粮饷。为了解决财政上的燃眉之急,清廷决定大开捐纳之门。这年十月,有关部门定例:现任文武各官、乡绅捐银200两至500两或米400石至1000石,分别允许记录一次至三次或加一级;禀生、增生、附生、青衣及俊秀子弟捐银80两至200两不等,或米160石至400石不等,允许入监读书;商民捐银100两至250两或米200石至500石,给匾示旌或给九品、八品顶带荣身;以逃人盗案、钱粮拖欠及因公贻误革职的四品至九品官员,捐银150两至800两不等,给与原品顶带荣身。这个捐纳条例所规定朝廷对于捐纳的回报,大体都是属于荣誉性的,因而认捐者并不积极。
康熙帝朝服像第二年,军情更加紧迫,清廷的财政更加困难。这年十月,清廷为了进一步开拓财源,根据彭之凤的建议,又增设了新的捐纳项目。新增捐纳项目以授予实官为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凡因公诖误而革职的文武四品以下京官,道官、副将以下外官,江南等省抗粮案内革职官员人等,康熙十四年(1675年)以前之外官告病者,各捐银若干,准照原职复用;州县等候选官员捐银若干,准先用;进士捐银以中、行、评、博及内阁中书用;举人、教习、五贡、监生,各捐银若干,俱以知县用。大约在此前后,还开设了捐纳生员之例,捐银二百两就可进学成为文生。
康熙十四年的捐纳条款公然买卖实官,尽管在财政上小有补益,却大大混乱了清朝因袭明代而刚刚稳定下来的一整套官僚体系,因而受到许多人的反对和指责。康熙十五年(1676年),左副都御史田六善首先反对捐纳生员,上疏力际其弊。他认为“从前黉宫之士,皆是读书之人,忽以二百两侧其中,则人皆不以之齿矣。”所以是“无益军需,徒伤国体”。田六善所言很有道理,捐纳生员之例不久也就停止,未对后世造成影响。
但是捐纳实官的情况就要复杂得多。至康熙十六年(1677年),开例捐输的收入已达二百多万两,数目确实较为可观。捐纳最多的是知县,已有五百余人,原本是由于缺多易得,才会踊跃争趋。但捐纳一多必然壅塞,要等候多年才能选入。因此有意捐官者也开始徘徊观望,捐纳的势头锐减。一些本来不满于捐纳实官的官员乘机提出“请敕部限期停止,慎重名器”。康熙十七年(1678年),御史陆藩祚再请停止捐纳知县,他在疏中说:“知县一官,刑名钱谷,实有专司,抚字摧科,皆宜尽善。但事例既行,人皆以奔走于功名,不得鉴衡流品。或生长富贵,未识诗书,或年力未强,不娴民社,一旦膺百里之任,不免措置乖方,有伤吏道。更有虑者,捐重资以邀禄仕,非必尽出于有余,既拮据于一时,势必取偿于百姓。”实际上,陆藩祚所列举的弊端已经发展得非常严重。康熙帝也懂得捐纳实官的弊处,但为了战争的关系,却不得不继续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