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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侯爷-第2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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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简单的例子,在曾经信德王的亲卫军团中,若是想看某一名兵甲是否已经心生颓废,就只要看一个动作就可以。

    穿鞋。

    这个军团中,穿鞋时为了避免尖刺刺中自己,便必须平躺在地上,大腿外翻,然后靠拢,弓起身小心的穿上鞋子。

    而陆茜这三百兵甲,已经十数年没有负甲,每日早晨梳洗穿戴时总在最后一刻,所有人都突然躺在床上,然后小心翼翼的将一双布鞋套在自己的脚上

    所以陆茜敢用他们。

    因为他们无时无刻不在‘战时’!

    正因为如此,他们有自己的一套行军方法,走了这么远的路,只有他们的铠甲是如此的闪亮,如同盛夏出行一般。

    另一群例外,就是一群‘乌合之众’。

    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曾经是大玉国必死或者永远被关起来的天牢囚徒,如今却是大玉国最奇葩的战士,但有一点,他们无人会逃。

    也许因为陆羽在天牢中的表现太过抢眼,也许是因为他们共同认识的只有这么一个人。反正所有从天牢中走出来的人,都自发的跟在了陆羽的身后。

    行军长官见到如此场面,便也懒得去管,索性提拔了陆羽的官,让他当了百夫长,正好可以带领这一百多天牢囚徒,皆大欢喜。

    反正陆羽曾经是从四品的官。

    而且行军长官也有深意,陆羽可不是普通的从四品官员,而是工部的官!而工部,在战时往往就是最难接触的衙门。有了这个‘内部人’在,那位长官也能放心很多,起码在军资配给上,他会占得一些便宜的。上好的铠甲,往往就代表了一条性命。

    至于一个刚刚进入军队的,还是一个‘罪臣’,还能得到这么大的地位,仿佛有些过分,但行军长官却不在乎,因为分给陆羽的,也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

    但真的是乌合之众吗?

    陆羽总觉得,罪犯必然会有一个优点,就是‘勇’。

    也许并非‘勇气’,但他们确实勇于做一些平常人根本不敢做的事。普通人的话其实杀个鸡,心里也会颤抖半天的。

    何况杀人?何况,杀很多人?犯下滔天之罪?

    但不管怎么说,即便那些人个人能力再强,放在军队的眼中,也是烂泥!军队要有军队的样子,要数十人数百人拧在一起,行成一股力量,那绝非是个人勇武能够比拟的。

    所以行军长官真的看着陆茜那三百兵甲,心中喜欢的要死。

    那是一支让他心悸的军队,虽然只有三百人,但他知道,其中任何一个人拿出来,怕是都要比他这个可以统领一万人的长官还要强。

    统领一万人,这给人的感觉,仿佛不怎么样。

    但实际上呐?

    万人长,那是一个没有根基的人,发展的极限。

    一万人,人一过万,便是漫山遍野!那种数量可不仅仅单纯是个数字,若是走到狭窄山路,每对只能两三人并排通过,那走过去的时间,就要耗费两个时辰。

    普通人接触人群,应该是学习时代的同窗,或者工作中的同僚,使劲用手指头摆弄,怕也不过就是百八十人。然后一百多个这样的团体,聚集在一起,并且只听一个人的指挥只能证明这个人真的会很厉害,很强大,他拥有可以控制一百个私塾,或者一百个作坊的能力!

    即便百万大军,有一百个这样的人,就足够控制。

    相传不日东来大帝手下便有一百零八人,可掌万人,算起来就是一百零八万,最为精锐的大军。其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殊能力,或者技能。有人善于军前冲锋,有人善于幕后策划,更有文武全能者,甚至有特殊技能,比如某人可以控火,一个人可烧掉万顷良田,所过之处便是哀鸿一片,还被人誉为是‘火神’,诸如此类,太多太多。

    而面前的这位行军长官,其实也并不像看起来那样,好像没什么本事。

    他也有一项很奇特的技能,更是十分适合这个押运粮草工作的技能,就是顺风耳!

    当然,没人这么说,这是陆羽给起的外号。因为他真的很像顺风耳,他只要侧耳一听,或者趴在地上认真的听,就能听到方圆百里范围内的所有异动!

    这是个相当恐怖的技能了,方圆百里,光是用走的,就得走好几天,他却可以直接听到。尤其神奇的事,三里范围,是他的‘最佳势场’,他可以听到这范围内的任何风吹草动,不但可以轻易的知道某个位置有多少人,更能清楚的知道,那些人是男是女,年龄如何,修为如何

    便如同是先天境界的神识之能,不见,却洞悉一切。

第333章 一只猪的慵懒和霸气() 
“一个万人长,当起来其实还真是挺不容易的。”

    陆羽坐在小黑的身上,不,应该说是躺着,叼着一根草,随意的说着。

    他现在真的很滋润,偌大的队伍,拉着无数的军用物资,这其中有粮草,而粮草真的就不只是粮草。

    腊肉,适当的水果,精粮,还有其他有趣的东西,都算是粮草。粮草是啥?就是能喂人喂马,自然不会那么简单。

    而陆羽的手下又一个个都是混世魔王,他们自然知道要讨好自己的长官,而那些被他们押送的东西早就被他们当成是自己的东西了。既然是自己的东西,当然可以随便拿来用,也可以用来送给长官。

    但他们也有自持,那就是自己不吃。

    所以陆羽可谓是好吃好喝,唯一欠缺的可能就是美酒佳酿,不过也无所谓,反正陆羽不是很喜欢喝。

    他现在突然很喜欢喝露水,也许是受了花千树的影响。

    每天清晨,在大家都在收拢营帐的时候,小阮会跑到一旁,或山脚或池塘,选最干净的花草,最甘甜的露水,采集起来,又小心的沥出干净的水,煮开了,晾凉,然后给陆羽喝。

    所以陆羽会吃一口肉,油腻了,用这露水来解渴,然后躺在小阮的怀里,大睡一场,倒也不负他懒人的名声。

    同样很懒的,在极远的地方,还有另外一个人。

    那个‘白痴’。

    就在此时,白痴也同样叼着一根草叶,翘着二郎腿,却是躺在一头猪的身上。

    真的是猪!

    很大很壮的一头肥猪,看起来就很香。

    原本他被送到东晋皇宫之中,没有人觉得他能活着出来。

    但他就是被放了。

    不但被放了,还被送入了军队,不但是军队,还是东晋最成名的骑兵!

    东晋的骑兵为什么闻名天下?因为东晋没有马。

    本不应该出现骑兵这东西,却因为跟北疆的一次会战,被对方的骑兵大败。

    痛责思痛,东晋开始在整个大陆购买最优良的马匹,然后组建了一支一万人的骑兵队伍。这支队伍没有万人长,只直属于不日东来大帝。

    只有一万人,立于百万大军之中,不显山不显水,却如鹤立鸡群。

    它仅仅一万人,就能消耗掉这百万大军十分之一的军饷和物资,起奢华程度,比普通士兵高上十倍有余!

    所有他们有个名字,叫‘大帝铁骑’。

    白痴就被送到了这么一支队伍之中,堪称东晋荣耀的军队之中。

    而这个军队最有趣的一件事,就是它的一个奇特的规定。

    军队不提供马匹!

    骑兵,却不给士兵提供马,而东晋国又不产马所以在百姓的口中,这铁骑二字就会发生变化,叫做东晋富甲。

    能够来这里的,肯定是东晋中最有钱的家族子嗣,或者权贵。

    因为有这个规定,所以白痴就面临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他没有马,不但没有马,他身上甚至连一个大子儿都找不出来,当真算得上是穷困潦倒。

    所有人都觉得他一定不会找到马,一定没机会参加进这东晋富甲的,但他们又错了,错了一半。

    白痴没有找到马,但却找到了一头猪,而且凭借这只猪,就真的成为了大帝铁骑的一员。

    猪是个爱干净的动物,这看似荒谬,只因为它总是全身污泥,什么都吃。

    但事实上,猪生活的地方气味不好,但它身上却少有味道,也没什么寄生虫。淤泥在人看来,肮胀无比,但实际上却真的可以洗澡,还能反复使用。

    但可惜,猪生活的地方,气味都不会好。

    一只猪走进了东晋国最为强大的大帝铁骑,这是一件很搞笑的事,而猪身上躺着的人又极为慵懒,除了吃就是睡,跟整个部队都格格不入,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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