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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曾经战斗的地方,篝火早就成了点点灰烬,血迹也变干染成了黑土,尸体?遇到狼群哪有尸体,只有散落地上的破烂衣衫条子,还有几根触目惊心的带血骨头。
狼,凶残无比,哪怕生存不需求也会咬死大批猎物,每次掠食却没有浪费现象,九成以上的尸体都会被吃掉,留点骨头渣子就算好了。
不过,这可是人啊!他不免阵阵心寒,要不是自己见势不妙抢占有利地形,恐怕只能剩下几根骨头。
感慨是有的,却没有任何的迟疑,赶紧收拾凌乱的包裹,把能收拾的都收拾了。没办法,千里迢迢的路程,指不定什么时候用得上,赶紧背在身上快步离去,只是可惜里面的食物早就被有了。
第二天,他匆匆赶路来到一处山梁脚,早就远离了战场,却因为失去战马,充其量不过走了数十里。过了这道并不长的小山脉,就是一望无际的平原,能够顺利的南下。
忽然,他感觉一阵腥风,倏然警觉下停下抽出直刀,却见一只金钱豹,正卧伏在一棵大树下草丛中。
娘地,先遇到猛虎再来野狼,现在又是豹子,运气可真不错,简直可以说是爆棚了,躲不开那就战吧!
当他飞快抽刀时,两只眼睛露出凶光,那柔软的身子已经弓起,尖利无比的爪子伸出爪鞘,却见一道闪电猛扑过来,快的简直令人难以想象。
金钱豹就是丛林王者,力量不及猛虎,却胜在速度惊人,就算李易抽出了直刀,还是来不及出刀,就被扑倒在地,爪子切入他的衣袍,好在穿的颇厚,并没有伤到皮肉,这个时代别说动物的传染病,就是破伤风也能要人命。
豹子头一甩,血盆大口向李易脖子咬来,他单手持刀用刀柄顶住金钱豹脖子上挺,堪堪躲过这一口,赤红的豹眼,刺鼻的腥臭,几乎让他呕吐,要不是杀过人见过血,恐怕早就软瘫了。
人,往往在生死关头,最能爆发潜能,李易伸出左手掐住金钱豹的脖颈,用尽全身力气扭动腰身,竟然硬生生把豹子压在身下。
金钱豹是这片山丘的王者,岂能容小小蝼蚁侵犯威严,本能地扭动着身子,四肢利爪乱蹬,想要摆脱不利局面。
武松打虎固然戏说,其中却是人类对猛兽征服的欲望,更多的是深深地敬畏,虎扑豹跃的劲道,绝非人力所能抗衡,那是一尾巴能把人腰扫折的存在。
对此,李易有着深深地体会,干死猛虎纯属是侥幸,群狼就不用说了,对付这只豹子,要不是用了爆发的急劲,利用金钱豹身形不稳,恐怕真无法把它压在身下。
就是这种优势,在金钱豹的扑腾下不断丧失,要真被豹子腾出身子,恐怕他有直刀在手也只能自保。
危机中,眼看锋利地爪子抓向脸颊,他右手腾出,冒着被爪子伤的危险,狠狠地捅了下去。
金钱豹剧烈狂吼,血色大眼散发绝望的凶光,却还是一口咬下来,白森森地利齿伴随浓重的腥臭扑面而来。
李易几乎用尽全身力气,挣扎着强行移动上身,血盆大嘴从脸颊磨蹭过去,当再次抬起来时,明显没有太大的力气。
因为,李易用力向下切割,锋利的刀刃破开了豹子的腹部,内脏哗啦地流下来,最重要的是,直刀致命一击是心脏,然后向下割裂。
第三次咬下来,到了中途直接滚落地上,?渐渐停止了挣扎,血色大眼的光芒逐渐消逝,身子四肢不住抽缩,尾巴无力地摆了摆,最终不再动弹。
李易拔出直刀,慢慢地坐起身,浑身的血迹,整个人几乎要虚脱了,当看到死的不能再死的金钱豹,忽然咧嘴笑了。
金钱豹放在后世,绝对是一级保护动物,浑身上下都是宝贝,虽不能和大虫相提并论,肉却是可以吃的,豹骨可以下药泡酒,皮子能缝制上等的袍子,危险是大了点,收获却是很不错,还是自己凭真本事斩杀。
当然,这个时代可不叫金钱豹,而是人称花斑豹。相当凶猛的猛兽,非寻常人所能应付。
想象不如行动,他不顾身上的血污,很快就分割了豹子,动作相当的熟练,好在有那位将门世家子弟的奉献,百炼直刀割肉剔骨,那简直是杀机牛刀。不大功夫就处理完豹子,好在离洛水不远,水源是充足的。
冰冷的河水阻止不了他的热情,索性采伐了干枯柴火,搭了个简易的烧烤架,割下腿子肉窜起来烧烤,
黄灿灿肥油滴在火堆上,“滋啦”燃起了一股股火焰,勾人食欲的香味,连就着河水洗漱,换上干净衣物的李易,也有些急不可耐了,连道袍也来不及浆洗,就赶紧撒上了盐,能让烤肉更加美味。
也是,虎豹肉是肉中绝品,那是滋补的上等膳食,寻常贵族还不能吃到,今个那么一大块肉,好在包裹里还有些盐巴,慢慢烤制好了,够他十几天享用了,就是可惜了骨头。
他是一阵海吃,足足有两斤烤肉下肚,那是心满意足啊!既然吃的满嘴流油,那就有力气干些别的事情,又攒齐了鲜肉烧烤,准备制作路上的美味,也要熬出点油晾干备用。
这个时代的远途,荤油加上盐是绝佳的补充体力食品,还是纯天然木炭烤制。
难料的是,远处一道尘烟而来,竟然是三个蒙古军骑兵,待他们靠近,李易站了起来打量对方,为首骑兵绝对是脸扁平、鼻子矮塌的蒙古人,还绝对是探马赤正军。
(本章完)
第33章 暴起()
三人策马把李易围了起来,其中一人厉声喝道:“兀那汉子,看到有南朝败军过来吗?”
李易眨了眨眼睛,果断地摇头道:“没有。”
“你是何人?”
“贫道神宵道真虚观道士,奉命在外历练。”李易赌了把,就赌几个骑兵的无知,昨夜把破烂的军服脱下扔了,带有蒙古军标志的弓箭也丢了,换上了灰色的粗布道袍,这是从蜀川带来的最后一套了,顺便虚构了个道观。
其实,真虚观也不是凭空虚构,他在路过华阴时目睹破败场景,还有人去观空的道观,破坏的牌匾上正是真虚,张口闭口贫道也是顺嘴,毕竟需要个新的身份。
而且,通过盒子里的文牒知道,真虚观是神宵道北方道统大派,当年传承自扶摇子陈传,真宗、仁宗时代那是颇为兴盛,到了大宋南迁时,陕西屡屡成为战场,也就败落了下来,到了全真道崛起,真虚观彻底遭受打击,残余不多的道士各奔东西而去,道观也废弃不用。
果然,听到是道门真虚观的道士,又见李易打的是道鬓,正在烘干的衣服是灰色道袍,几个骑兵脸色稍缓,目光转向了烤的香喷喷的豹子肉,眼中流露出饥渴的欲望。
李易是何等人,他具备两世记忆的宿慧,就算前世是芸芸众生中的寻常人,却也是深知人情世故,大凡征战哪有好的吃喝,他是深有体会。
再说,他也不想平白惹下事端,毕竟对方有三个人,笑眯眯地道:“几位善士鞍马劳顿,要是不闲烤肉粗鄙,就请下马歇息,多吃些豹子肉。”
三名骑兵满意地笑了,对方既然是道门真虚观道士,又那么有眼色,那就恭敬不如从命,纷纷下了马围上来。
蒙古人看着李易,感觉对方是知趣的人,伸出大拇指满意地笑道:“道士,你是长春真人门下?”
竟然是标准的官话,李易稍加错愕也就释然了,既然是游骑,会当地的官话是必然,要不你怎么打探军情。
至于长春真人门下,那就更好理解了,自长春子丘处机西行域外,那是得到成吉思汗认可,止杀令可不是闹着玩的,连蒙古大汗也要维持,道门地位的确大大提升,在那些普通蒙古人眼中,只要你是道士,无论是那个道观的,那就是全真道的真修,至少表面客气许多,戒备之心大大降低。
几个人围着火堆大块吃肉,战事紧张时期,尤其在人口几乎绝迹的中原,就算是蒙古军饮食也很困难,连李易也深有感触,一根肉肠就能引发争端。今个,难得能吃上上等的豹子肉,这玩意放在平时也是看稀罕物,自然是大吃特吃,不吃才怪。
李易看着一阵心疼,这可是他拼着命换回来的,要用在路上充饥的食粮,被三个蠢货狼吞虎咽,竟然吞了许多,完全超过他的食量。
想想,对方身上的皮甲齐整,腰间又有马刀,并不好对付,还是忍忍送走他们再说,他知道正军探马多为剽悍之徒,并不想节外生枝。
不过,忍耐不一定无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