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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沫沫哪里还是人啊!
先前还在为自己要杀人于心不忍,现在看来我简直是在替天行道。
那些从她身体上脱落下来的虫子全都一窝蜂蠕动着身体跟着肖咏泉攀到了窗边。
遮光的窗帘布被拉开,肖咏泉快速打开了窗户,他带着那些**的毒虫从窗户边跳了下去。
“夏晴,我不会放过你的
!下一次,我们不会再这样大意!”
临跳下窗户前,肖咏泉憎恨的瞪了我一眼,我看着他与肖潇相似的眉眼,没有勇气迈出脚步去阻拦他。
就这样,肖咏泉跳窗逃跑了,他逃跑的时候只穿着裤衩,被别人看到了,还以为是来医院偷情的混蛋。
姜沫沫没能被我彻底杀死,她只是受了很严重的伤。
也许她会重新找一具身体寄宿,再和肖咏泉卷土重来。
“女人,你有没有受伤?”
门外的金希冕跌跌撞撞走了进来,他随手关闭了病房的门将噪杂的人阻绝在了外面。
见我满脸污渍,衣服上也是被姜沫沫身上溅的恶心的黑色液体,金希冕关心的上前来询问,拿过一盒纸巾来擦拭我的脸。
他被我重重的打了一拳,此刻他的脖颈还在疼痛着,我看的出来他因疼痛而隐忍的表情。
挥掉金希冕的手,我自己拿了纸巾来处理脸上的污秽。
他最好不好在继续对我好,我回报不了他什么。
“这……这是怎么回事?”
一转头,金希冕就发现了床上可怖的人骨,还有那张附着在人头上面干瘪的人皮脸。
我开口告诉金希冕,这就是姜沫沫,但是姜沫沫却还留有一口气,她的蛊虫带着她的一口气随着肖咏泉逃走了。
金希冕看着床上一滩黑色的血水,还有那具被虫子啃咬的千疮百孔的骨架,恶心感上来,没有忍住的跑到洗手间去吐了。
“要把床上的尸骨处理掉,女人,我们现在就出院吧!”
马桶抽水的声音传来,金希冕捂着口鼻出了卫生间,他不肯再向前一步。
我看着床上那对残壳,握着匕首的手一直都没有松开,刀刃上还滴着姜沫沫黑色的巫血,其实从进来挥下刀子到现在,我的身体一直都是颤抖的。
姜沫沫跟我没有直接关系,杀她需要勇气。
“妈妈,你去地狱看看爸爸吧!坏女人只是受伤逃走了,不知道哥哥身上的蛊毒有没有解。”
腹内的小声音有传进了我的耳朵,我举起手摸了摸腹中的小生命。
几个小时前,知道肖咏泉与我的恩恩怨怨,我曾崩溃的想要死,可是现在我有了小生命,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我和龙烨的孩子着想,我不可以放弃自己,不可以放弃已经是我家人的龙烨还有我刚刚步入人世的儿子。
甩掉手中恶心的匕首,我推门走出病房。
“女人,你去哪?”
金希冕紧张的拽住了我,像是怕我一转眼就消失不见一样。
“我去找硫酸,要将床上的尸骸处理掉。”
看金希冕刚才的反应,让他去处理尸骸是不可能的了,自己杀的怪物,还是自己善后吧
只要花重金没什么搞不定的事情,我很轻松的从医院弄到了大量的硫酸将病床上姜沫沫的尸骸处理的干干净净。
恶臭味弥漫整件病房,那张床都被硫酸烧毁了。
我陪了医院好多钱才了事。
“女人,你去哪?等等我!”
临近傍晚,夕阳斜下,冬日的冷风吹在脸上特别刺骨。
我裹了裹身上的外套走在出医院的大路上。
金希冕一直跟在我身后“女人,这是要去哪?”
“回家,你跟我一路吧!”
回龙烨给我的家,我有一串神奇的钥匙走到哪个城市都有一座属于我自己的家园,那是龙烨为我添置的人生礼物。
金希冕的手伤正在恢复,他的嗓子是完全没有能力转好了,没了偶像光环,他无依无靠,先让他跟着我好了,照顾他一阵当做是答谢他的帮忙。
“那你老公和儿子呢?你有什么打算?能用的我的地方,我绝对义不容辞。”
金希冕对我很热心,他是好人我知道,一同上了出租车,我与他没说几句话,我在刻意跟他拉开距离。
这一座城市也属于南方,与fj不同的是,它是发达的一线城市。
龙烨在此为我选置的房子依靠着一处很庞大的生态旅游区,它每个时间点都很热闹,人来人往,精致怡人。
想要出行去玩,出了家门口就到了。
房子被购置在大厦的最顶楼,阳台眺望的视线很好,可以观美景吹吹风,室内的采光也好的没话说。
家里的设施一应俱全,全部是崭新的。
“女人,你那只鬼老公还真了不起。”
进屋换了拖鞋,金希冕连连感叹。
而我则是直奔洗漱间,我要把身上被姜沫沫恶心的液体溅到的地方全部处理干净。
洗了个滚烫的热水澡,洗去身上所有的污渍跟疲惫,看着微微隆起的小肚子,我拧了拧眉毛。
肚子里的种子到底是龙烨什么时候播种下的呢?
会是金希冕还没有受伤时候,我跟儿子去金希冕住处做客的那一次吗?
好像就是那一次……
才几天啊!肚里的小东西就活蹦跳跳的会说话了,鬼胎真是个神奇的物种,是不是龙烨游荡了上千年,基因太古老,都变异了,才使得我怀的孩子都那么变态?
“妈妈,你在想什么?我已经在你肚子里成型有了灵魂,能与你沟通讲话不奇怪的。”
第322章 因祸得福()
肚子里的小家伙动了动,我真切的感觉到了体内有生命存在。
“妈妈,其实与你讲话也会损耗我的能力,要不是事关紧急,我才不会这样冒险,这样跟你说话,我可能生下来是个缺陷的。”
“那你别说话了。”
赶紧抚摸了几下肚子,我急急的讲道。
我可不想到时候生下个缺陷的娃,我要肚子里的宝宝健健康康。
“听妈妈的话好好在我身体内修养,汲取养分快快成熟落地,你爸跟你哥的事情,你妈我会处理的。”
轻拍了拍自己的肚皮,真不知道这次的小布丁还会不会像儿子那样的变态……
吹干头发,换上新衣服,我整个人都舒坦了许多。
一走出浴室的门,我就闻到一股香喷喷的菜香味。
客厅中摆放着一张圆桌子,系着草莓围裙的金希冕从厨房来来回回的端着饭菜,整理着桌子。
“你……会下厨?”
眉毛一高一低,我不可思议的问金希冕。
看着他在厨房忙碌的身影,真有点想龙烨呢!龙烨也曾这样为我下厨。
“我十六岁一个人出家门闯荡,在没有被星探发掘成为偶像歌手之前,我一直是自己下厨,自己养活自己。”
抬起五官俊朗的脸,金希冕微微一笑,也许能跟我单独相处的时间,是他认为幸福的时光吧
他的脸色很健康,笑容很阳光,帅气的脸让人忍不住想多看他几眼,那电力十足的桃花眸,高挺的鼻让五官更深邃俊朗,1米8多的身高,藏在围裙下的大长腿,怎么看怎么帅啊!
如果没有龙烨,我想我也会怦然心动吧!
金希冕的家室背景很简单又普通,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母亲是中学音乐教师,父亲是戏剧院工作的。
难怪金希冕会唱歌,原来是有遗传基因的。
外冷内热的他,这点还真跟龙烨有点相像。
“过来吃,趁热,尝尝我的手艺。”
金希冕端了两个饭碗过来,他用一只手将筷子摆放好,看他单只手行动不便,我赶紧走上去接下了他手中的碗筷,打开电饭煲,盛好了米饭放在他面前。
他的手伤没养足两三个月是不能动的,这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菜肴都是他一个人完成的,这个傻得冒泡的金希冕,干嘛对我那么好。
瞄了金希冕一眼,发现他正一眨不眨的盯着我,我赶紧把头埋的极低,挥起手,夹起了红烧鱼放在嘴里。
“哎呀!好酸!”
这红烧鱼看着美味,吃起来却像是经醋水里泡过一样,酸的人牙疼。
我张口就要吐出来。
“别吐,多吃点醋有益身体的,这是糖醋鱼。”
金希冕黯哑的声音不悦的喝止道,他说就看在他好不容易下厨的份上,要我行行好把饭菜吃进去。
他是伤病员,不能不给他面子,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