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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收鬼男友-第2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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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看来被气得不轻。

    我拿回吸管,在手指上绕着玩:“你不想说也可以。要不我哪天替你揍他一顿?放心,到时候会套着黑色丝袜不让人认出来,然后打他个五体不全四肢残废,正好正一正他的三观。”

    明珠嗤笑一声:“得了,你别瞎参和。”

    她涂着艳红指甲油的手指搅拌着玻璃杯的液体,黑稠的液体和冰块搅和在一起,逐渐溶解分离,看着无法切割,入口却能清楚得辨别出这是一杯加了冰的黑咖啡。

    冷静下来后,明珠还是说明了情况。

    事情也挺简单。

    高敏君作为经纪人在明珠的摄影展和其他工作项目上越来越专权,有时候甚至不经过明珠同意私自签订了合同。明珠虽然重才,但眼睛里容不下沙,爱憎分明。高敏君的行事触及了她的底线,于是不管对方怎么示弱认错,最终还是被炒了鱿鱼。

    明珠说,当时炒了高敏君后她亲自告诉了高子彬,对方的态度十分开明,说是公私分明,他堂姐处事方法的确有些不妥,甚至还为堂姐道歉。

    “老娘当时也是脑筋被猪油蒙住了。居然有些感动,还以为真遇上了一个明事理又大度的男人呢。”明珠冷笑一声,吸管戳着冰块,一不小心太过用力,吸管折了。

    我默然不语,静静给她换了一根新的。

    高敏君的事情没有影响到两人的感情,反而令明珠对高子彬更多了几分欣赏和喜欢,没想到过了几天她接到了叶明朗的电话。

    “叶明朗找你干什么?”听到这里,我不由好奇。

    明珠脸色又臭又冷:“那臭小子看我笑话呢。发给我一堆照片,里面有扫描文件也有高子彬和高敏君背着我见面的录像。”

    背着她我不由瞪大了眼睛:“不会吧,难道他们是”压低声音靠过去,“那种关系?嗯?”

    明珠一个爆栗赏在我头顶:“嗯你个头,你个笨女人!这俩姐弟伪造了文件,企图转移我名下的著作权和商标,他娘的,老娘被叶明朗那臭小子笑死了都!”

    我捂着脑袋,眼睛睁得老大。

    哇塞,高子彬和高敏君还真是胆大包天。

    明珠作为一个知名的摄影师,不仅仅是在摄影师有所成就,她骨子里有叶家的经商基因遗传下来,天生就是做生意的头脑。这些年不靠家里关系,陆陆续续也弄了一些副业,据说比她的正业还要赚钱。

    她的性格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高敏君身为她的经纪人,想必也是知道她这些隐形的身家财产的,撕破脸后才会打起歪脑筋来。

    “叶明朗发现的?那还好,你不用人财两失。”我点头道,一向看重面子的明珠毫不意外又赏给我一个爆栗。

    “好个屁啊!老娘的长姐风范完全粉粹了啊!以后拿什么脸在那臭小子面前甩啊!”

    “”我默默摸着脑袋,得,看来失恋和背叛的影响都没有叶明朗的看法来得深。(。)

第237章 红色高跟鞋() 
阳光明媚,环境高雅的咖啡馆里明珠的神色懊恼,嘴角些许的咬牙切齿也只是因为无法忍受弟弟叶明朗的嘲讽。

    我看在眼里,心里放心不少。

    看来和高子彬分手没有造成什么颠覆人生三观的巨大冲击,转念一想,既然高家姐弟俩这么精明又龌龊,明珠借此机会看清楚他们也是好的。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

    我转着吸管,使劲吸了一口冰咖啡后,对她说:“没事,让他笑,下次找机会教训他。”

    明珠气愤未平,冷艳地哼了一声,忽然侧头用那双波光潋滟的美眸盯着我使劲瞧,瞧得我莫名紧张起来,坐着的沙发都有些发痒,挪动了几下屁股,忍不住问她:“你干嘛这样看我。”

    我脸上有脏东西?

    明珠伸出一根手指,敲打着桌面:“死丫头,你刚才是不是在可怜我?以为我会跟你当初失恋一样,颓废在家吗?”

    噗,我一口冰咖啡喷出来,自己被呛得直咳嗽,然而这些都没在我的注意范围之内,我第一时间里堆出满脸的笑容:“哪有我没有,真的,我发誓!”

    我举起自己的爪子,笑得脸颊都发僵。

    明珠哼哼一声:“得了吧,我才不信你。作为惩罚,你等会儿陪我去逛街,我看中的东西全部你买单。”

    “啊?”我傻眼。

    明珠瞪眼:“怎么有意见?”

    我连忙摆手:“没有没有,我买单,我买单!”

    “哼。”

    市区的步行街,路上的人流不算拥挤,大概是午休时间过了。人们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街道显得有些宽敞。

    明大小姐发话要逛街,我不敢不从。

    陪着她从东门走到西门,路道边能入大小姐法眼的店铺都被逛了一遍,两小时后我们两手空空地站在街头,顶着头顶太阳,大眼瞪小眼。

    我拿眼睛瞟她:“喂。女人。你是不是怕我买不了单啊?我告诉你,你这是职业歧视,我们这一行收入还是可以的哈。”

    明珠一个白眼过来:“谁怕了。谁有空歧视你。去你丫的,本小姐是没看上好吗?”

    我伸出一双手,给她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掰:“十三家店,从这头走到那头。整整两条街四个拐弯口,十三家店不说多的几千件衣服总有了吧。大小姐你难道一件看上眼的都没有?”

    我不信。

    明珠比我还来气:“没有。这什么破地方。”

    我嘴角抽搐:“你什么破眼神。”

    明珠横我一眼。转身就走。我追在后头赶:“喂,你要去哪里啊。”

    “饿了,去喝下午茶。”

    “等等我”

    我走到她身边,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忽然明珠问我:“诶,对了,警察局那边发生的事情你知道了吧?”

    阳光耀眼。晒得我眼睛一片金灿灿,有些闪神。啊了一声,问:“什么?”

    明珠奇怪道:“就是你和宋理追的那个什么肉,哦,肉人。”

    肉人?我听明白了,点头:“肉人我知道,警察局那边抓走关了几天,当成研究品一样全局都浏览了个遍,都舍不得放手呢。后来由李凛亲自护送回它们的聚集地了呀。”

    明珠的眼神有些奇怪,声音很低:“你不知道?难道他们瞒着你那个韩武真是的,居然连李凛受伤昏迷都没跟你说”

    我听不清楚她在说什么,于是凑过去问:“什么?你在说什么?”

    明珠别过脸:“没什么,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

    我狐疑地看着她:“是么?”

    明珠回头瞪我:“是什么是,你这女人是在怀疑我吗?”

    我愣了愣:“没有啊。”

    明珠哼一声,加快步伐:“没有最好,快走啦。前面那家茶餐厅好像还不错,快点快点。”

    “诶,大小姐,小的知道了。”

    “死丫头。”

    “嘻嘻。”

    和好友在一起,无论是斗嘴还是嬉闹总是特别令人愉快。很快我们来到茶餐厅前,明珠先进去,我要跟过去时一个撑着碎花洋伞的女人迎面出来,我侧身躲避,低头时看见她脚上穿着一双特别显眼的红色高跟鞋。

    细高跟,鞋型美艳,脚背一片苍白,上面的青筋和血管异常明显。

    这样一双高跟鞋不知道穿它的是怎样的一个女人,我好奇地抬起头看去,却见到她一点点的侧颜,一看就惊呆了。

    红颜白骨,竟在一顺目的光阴里得以转变。

    “喂,这位小姐——”

    我叫了一声,那把洋伞微微停顿,女人转过头来,那张脸下巴尖尖,眼睛细长,论模样不算很美,但一身的独特气质就像脚上那双耀眼的红高跟鞋,让人无法忽视。

    奇怪,她的脸是正常的,哪里有什么白骨?

    女人存疑地看了我一眼:“有事?”她的声线低婉,如水般温温雅雅,十分动听。

    我眨眨眼,忙收回过分探询的目光,说道:“哦,不好意思,我认错人了。没事。”

    “嗯。”

    轻轻一声,再无他话。

    女人优雅转身,持着那把碎花洋伞逐渐走远。

    我盯着她的背影,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不知道站了多久,直到明珠的身影从楼梯上下来,抱着胳膊喊我:“喂,宁大姑奶奶,您准备站多久?想当望夫石吗?”

    望夫石?

    “你瞎说什么,我是”话语一下子打住,等等,望夫石,石头对了!我刚才看见的白骨,那眼眶的位置分明有一对红色的宝石嵌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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