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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不语诡异档案-第1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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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在龙盖寺门前捉蚱蜢,一个面色红润、身材高大的老僧,走到我面前问道:“阿弥陀佛。积公大师可在?”

    “阁下是谁?”我一直都受儒家教育,所以张口就说出了和身上的僧衣很不协调的话。

    果然那个老僧皱了皱眉头道:“你不是小僧吗?为什么口吐世言俗语!”

    我见他吓走了我的蚱蜢,没有好气的反问道:“难道我告诉过你,我是小僧吗?”

    老僧突然全身一震,呆呆的看着我,一动也不动了。

    我有些害怕的望着他,心想这个人恐怕是得了失心疯,是不是应该先通知寺里的人把他抬进去?

    不料,这老僧却又突然大笑起来,向我鞠礼道:“哈哈,贫僧总算明白了……施主,请告诉积公大师,我从谂输了。”说完,便头也不回的大步离去。

    以后我才知道,他是那时与我师父同名的唐代高僧从谂禅师。

    就在从谂禅师转身准备离去时,突然从我的身后传来了一个又严肃又苍老的声音:“问,如何是和尚家风?”

    禅师转过身,毫不犹豫的答道:“饭后三碗茶。”

    我师父积公点点头,鞠了个礼道:“那就请大师进小寺喝茶。”

    从谂禅师愣了一愣,面露喜色道:“那贫僧就叨扰了。”

    我不懂龙盖寺的粗茶有什么值得从谂禅师那么高兴的,听我身旁的小沙弥说,禅师曾来龙盖寺五次,而每次都要求积公喝茶,但积公却总是不许。

    我觉得那个小沙弥一定是在说谎。

    师父是个很大方的人,他可以毫不犹豫的把全身的家当送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又怎么会吝惜那一些不值钱的茶叶呢?

    师父把从谂禅师请进大厅里,寺院中所有人几乎都到齐呢,连平日总是待在厨房里很难见到的那些小头陀,也毫不例外的匆匆赶了过来。

    所有人都静静的坐在大厅外的空地上,屏住呼吸,生怕发出任何响动,而打扰到了什么。

    而师父和从谂禅师对坐着,身前只有一张旧桌,两盏冒着热气的绿茶。

    “新近曾到此间么?”师父先问道。

    “曾到。”从谂禅师答曰。

    “好。喝茶。”师父笑了笑。过了一会儿,师父又问:“新近曾到此间么?”

    从谂禅师思忖了半晌,摇摇头说:“不曾到。”

    “好。喝茶。”师父笑意更浓了。

    站在他们之间的我,忍不住好奇,插嘴道:“好奇怪啊,师父!为甚么曾到也说喝茶,不曾到也说喝茶?究竟是为了什么而喝茶啊?”

    此话一出,师父和从谂禅师猛然转头望着我,全身不断的因激动而颤抖。

    “对啊,什么是喝茶,为什么要喝茶呢?”从谂禅师喃喃的说道。

    而师父那双浑浊的眼睛,少有的精光大盛,他用颤抖的双手,紧紧的握住从谂禅师的手道:“我明白了,哈哈,我明白了!吃茶去!吃茶去!”

    “吃茶去。”从谂禅师脸上仅有的一丝疑惑,顿时烟消云散,他大笑道:“对,吃茶去!哈哈,明白了!我也明白了!”

    两双颤抖的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

    积公与从谂,这两个唐朝有名的高僧,就此在彼此的大笑声中得道仙去……

    那时我还小,并不理解有道的高僧,往往通过这些平常的语言,就能达到“悟道”的目的,从而飞仙而去,但当时的那一幕,却永永远远铭刻在了我幼小的心灵里,对我的一生都有很大的影响。

    而自此以后,“吃茶去”三字,便成了禅林的著名法语。

    积公仙去的那一晚,我离开了龙盖寺这个自己生活了多年的地方。

    那年,我正好十二岁。

    一阵急促的铃声响起,张克惊醒过来。

    看来又作古怪的梦了,为什么最近老是这样?

    摸了摸发痛的脑袋看向闹钟,不好!已经八点一刻了,天哪,如果今天再迟到,自己一定会被那个老不死给宰掉!

    飞快的翻身起床,一边刷牙漱口一边穿上衣裤,然后他以即使是奥林匹克的短跑冠军也难以比拟的速度,窜上了汽车,冲研究所飞驰而去。

第183章 日落格林兰(上)() 
当夕阳的最后一丝惨红,淡淡的染在格陵兰那一望无际的冰原时,杨俊飞正舒适的坐在雪人酒吧宽大温暖的毛毡椅上,打着桥牌。

    这个酒吧处在离号称最北极的城市─采金者市,约六十公里的地方,而距加拿大最北方的小镇伐特霍布,也有二百多公里。

    虽然说它是丹属地,但是因为这里实在太过贫瘠荒凉了,再加上前一阵子采金者市周边的金矿已经所剩无几,移民也开始大量的流散了。

    当然,相对的,这里的人气更加日渐清淡起来。

    雪人酒吧是在采金热潮时开业的,平时还兼营食宿业务,而女主人则是个微胖的丹麦人。

    杨俊飞三天前来时,就喜欢上了这里安逸恬静的气氛。

    自己可以独个儿一边手拿着高脚杯喝着杜松子酒,一边望着厚厚的玻璃窗外晶莹的纯洁大地,没有人再在自己的耳旁指手画脚,要求自己调查这个、监视那个。

    嘿,也可以抽空伸个懒腰了!

    “达克,你的牌!”他用手磕了磕楠木桌子,提醒身旁那个正用眼睛死死盯着玻璃窗上厚厚冰层的西方人。

    “天!”那个叫达克的西方人,夸张的用手捂着头叫道:“零下三十度!今天又回不了家了。”

    杨俊飞笑了笑道:“也不错嘛,你就勉为其难的陪我喝个通宵好了。”

    达克眼睛一亮,却满脸为难的样子,苦恼的说:“我妻子一向不喜欢我喝酒,而且我还参加了戒酒联谊会……”

    “没关系,贵夫人现在应该还留在家里平安的准备晚餐吧。况且大雪都把伐特霍布的街道封住了,相信戒酒联谊会这几天也会放假。

    “嘿,放着这么大好的机会,不痛快的喝上几杯的话,太对不起自己了!而且你不说我不说,又会有谁知道呢?”

    听着杨俊飞的诡辩,这个达克竟然像拣到宝一般边忠厚的笑,边不住的点头,最后终于忍不住说出了大实话。

    “可是……我还患有胃病!”

    “嗯、嘿,胃病算什么……”眼看就要找到酒伴了,杨俊飞当然不会让到嘴的肥羊溜掉,“我跟你说啊,胃病这种东西……”

    他卖力的替身旁的西方人,做进一步的洗脑工作。他的眼睛依旧犀利有韵,一副恨铁不成钢的可恨神情,可是却丝毫没有教唆某位患有胃病的老实人喝酒的惭愧。

    酒,是他的最爱,但总是一个人喝时,的确会让人寂寞的。于是碰巧在他感到寂寞的时候,遇到他的倒霉鬼就产生了。

    就在他手脚并用、大张旗鼓、口若悬河的从法国大革命,再次讲到酒对胃的好处时,达克明显动摇了。

    现在的他,几乎完全相信了酒这种东西─特别是珍藏了一百年以上的烈性科尼藩酒,是治疗胃病的唯一良药。

    也就在他正犹豫着是不是先来一杯潘趣鸡尾酒的时候,酒吧的门突然被打开了。

    杨俊飞不悦的转过头,看了一眼那个发出很大的噪音、打断自己伟大演讲的人。

    没想到的是,那个刚进门的人,也正打量着自己。

    来人也是个东方人,是女人。

    虽然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显得有些臃肿,不过还是遮盖不住高瘦的身材。

    取下帽子,瀑布般的乌黑头发,顿时洒了下来。

    由于开门时那声突然的巨响,酒吧里所有人的视线不由都聚集在了她身上,当她拉下头巾露出自己的脸时,整个喧闹的房间顿时安静了下来。

    惊艳!这是所有人的第一个感觉。

    这个东方女人大约只有二十多岁,却带着让人窒息的美。

    也许是看惯了男人们脸上的惊讶,她微微的冲所有人笑了笑,径自走到杨俊飞对面的椅子上,和他面对面坐了下来,一边用黑白分明的美目注视着他,一边在嘴角露出淡淡的笑意。

    “我认识吗?美丽的小姐。”

    虽然杨俊飞有一丝不好的预感,但还是礼貌的用商业语气问道。

    谁知道这句话,竟然惹得这位美女眼圈红起来,她以一种不可思议和悲痛欲绝相糅合的语气叫起来:“天哪!你!你竟然忘记了我!”

    “难道……我们在某个地方见过?”杨俊飞很镇定的挠挠脑袋,然后又很有把握的说道:“不可能,像这样的大美人,我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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