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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话妖言录-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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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吃了两口,李邺就开口了:“你,把桌子搬过来,离我近点儿。”

    林涓喜瞅李邺一眼,心想,他到底要干什么?不过当然不能无动于衷,她照做了。

    刚坐稳,李邺就用象牙筷点着餐盘里的佳肴,筷上银链子发出细微而泠泠的响声。

    他说:“我不吃这个,这个,这个,这个——”

    林涓喜瞅了眼,都是怪值钱的东西,她冷眼看着,吃着自己的饭,并不打算接话。

    李邺说:“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这些东西我不吃,扔了可惜,你吃了吧?”

    林涓喜顿了顿,说:“是。”然后将自己的碗往他那边推了推。

    “我不喜欢吃的可以拣给你?”李邺询问她。

    林涓喜点了点头:“嗯。”

    李邺开始挑肥拣瘦了,这个不吃那个不吃,一会儿就把她的碗碟堆得高高的,然后,一双清妙的眼睛看着她:“你能吃完吗?”

    林涓喜摇了摇头。

    李邺放下筷子:“我可以从你碗里拣我喜欢吃的东西吗?”

    林涓喜点点头:“可以。”

    然后李邺就把筷子伸到了林涓喜的碗碟里。

    这么吃了几次饭,开始只是李邺挑来拣去的,后来林涓喜也渐渐放开了,把自己喜欢吃的从他碗里挖过来,不爱吃的丢给他。

    这里伙食太好了,隔几天就是燕窝鲍鱼的,就算普通素材、家常菜,厨师也做得好吃的不得了,再加上李邺把好的都给林涓喜拣,她很长了些肉,其实她属于干瘦型的,现在胖了些,瞧来珠圆玉润,倒比以前更好看了。

    有天正吃饭着,霜铖来了,向李邺汇报府里财务情况,他一边吃一边听,林涓喜很自然地将李邺碗中的蹄花夹了过来,把自己碟里的青菜捡给他。

    霜铖看了眼林涓喜,话语和动作都顿了一下,然后恢复常态。

第十四章() 
李邺吃完饭就去操练场了,林涓喜整理书房。

    吃晚饭的时候,两人还是挨着桌子坐着。

    李邺将稀饭中的莲子和红枣用瓷勺子舀进林涓喜碗中,然后把她稀饭里的桂圆舀过来,林涓喜说:“挑食不好。”

    李邺看她一眼:“我从来不挑食,而且我不爱吃的厨房根本不会做。”

    林涓喜愣住了。

    等等——对呀,第一次一起吃饭时,他是先让她把桌子搬近后,才扯出他挑食的话题的——林涓喜将手中碗放桌上,没留神力气有些大了,“刚当”一声,房子空旷,声音简直是巨响,吓了她一跳。

    林涓喜看了李邺一眼,他正在喝粥,她便也不说什么,低下头吃饭,他只是纯碎为了逗她吗?还是有什么别的目的?

    突然,李邺开口了,声音清清冷冷地:“我知道你怎么想得。”

    林涓喜神色一凛,手里筷子掉在了地上。

    李邺弯腰捡了起来,从旁边餐盘上另拿了双筷子递给她:“你想多了。快吃饭吧!”

    他没有生气,也没有再说什么,默默吃着饭,林涓喜看着他的侧脸——额前几根碎发随气流轻轻晃动着,平淡的神色,好像一个普通的男孩子,她也是一言不发吃完了饭,放下碗后,李邺展颜说:“咱们下围棋好不好?”

    “我不会。”

    李邺盈盈笑着:“我给你教,很简单的。”

    林涓喜欣然同意。

    李邺笑的时候,微露的贝齿整齐而洁白,看起来仿佛邻家男同学,林涓喜慢慢感到轻松,神清气爽。

    “为什么要把好东西都拣给我?”林涓喜问李邺。

    李邺清朗朗一笑,悠闲地将棋子捡棋盒里,说:“这么好的东西,你回家就吃不上了,还不趁现在多吃点?”

    林涓喜看着李邺,两个李邺的样子重合了,一个是吃人血肉的冷酷阴狠的摸样,一个是笑容淡淡、可以闲敲棋子消磨午后时光的温和摸样——到底哪个才是真的他?虽然岁月静好是所有人渴望的,但是为了自我保护,成熟的人都会放弃相信。

    她宁愿选择防备。

    这是一个悲哀的决定,林涓喜看着李邺的脸,长眉秀目,山明水净的感觉,这么年轻,好像一个同龄的男孩子——这样的人,是注定很难交到朋友的。

    林涓喜把黑子一个个捡到棋盒里,想着。

    李邺低头看棋盘,说:“下完棋我想洗澡。”

    “你也太爱洗澡了吧?”林涓喜说,然后又补充了句,“为什么?”

    李邺淡淡一笑,转头在自己肩膀和胳膊上嗅了嗅,说:“你闻见我身上的味儿了吗?”

    林涓喜一怔,有些尴尬地点点头:“嗯,香的很!”

    “我不喜欢这个味道,它总是提醒我……一段不愉快的回忆,洗澡以后能淡一点。”

    林涓喜盯着黑白纵横的棋盘,听着李邺的话,鼻端的香气似有若无,她说:“这个味道很特别,并不显得女气,好像檀香,闻起来让人平静。”

    李邺大笑道:“不讨厌就好。”

    下完棋,李邺去洗澡,洗澡回来,他要练字。

    每当这个时候,林涓喜就开始磨墨铺纸,然后站在旁边,李邺笑言她是“佛前玉女”,林涓喜心想,是恶魔身边提着ak47(注:世界著名突击□□)的女杀手。

    李邺玉色的手持着乌黑的笔管,蘸饱墨汁,运笔写了起来。

    李邺的字很好看,但是——怎么说呢,还是偏于“二王”的娇媚风韵,甚至横竖撇捺间有股子妖媚气息,可他偏偏对硬朗劲健的瘦金体爱的不行,欣赏起来如饥似渴。

    林涓喜接受杀手培训时读过心理学,她就想:李邺的字虽然妖媚,也算好看,但是他不爱宣之于众,反而将赵佶的瘦金体挂得到处都是,他是偏爱这种字体吧?字如其人,按照心理分析,李邺长相艳丽,但作为一个男子,他应该希望自己是铁骨铮铮的英雄磊落形象的,所以才如此偏爱劲瘦硬朗的瘦金体,他存在一种自我厌弃的心理。

    林涓喜甚是无聊,胡思乱想了一会儿,就望着石砌墙壁上粗糙的纹理发呆。

    过了半晌,李邺放下了笔:“给我剃须。”

    林涓喜一怔。

    男人最少隔几天剃须一次,李邺当然也不例外,之前他剃须,都是由一个叫明子的小厮做的。

    “明子没在吗?”林涓喜问。

    “他媳妇生孩子,回家了。”

    卡尔曾经训练过林涓喜剃须水平,因为他认为,这时候的男人最没有防备,而女人可以利用美色接近,从而要了他的命,那么,李邺让林涓喜给他剃须,是否意味着,他有一点信任她,或者,他想让她知道他现在信任她,从而达到某种目的?

    林涓喜努力把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赶跑。

    李邺坐在藤椅上,靠着椅背,林涓喜手擎剃须刀——刀片样式的,她问:“为什么不用电动的?”

    “不喜欢。”简单,固执,无理,无语。

    不过这也难不倒林涓喜,她开玩笑:“如果割破了怎么办?”

    “我会杀了你。”李邺轻轻吐出一句话,眼神是认真的,林涓喜甚至都看到了自己出错、立刻命丧此人掌下的情景。

    李邺头枕着椅背,垂着眼帘,又长又密的睫毛是两道黑亮的宽边,眼角又吊梢,显得既妩媚又凌厉,睫毛掩映中的乌黑眸子星星点点,光彩细微而刺目,逼人的凛冽。

    林涓喜手微微发抖,叹了口气:“不要杀我。”

    他扬扬眉毛,不解。

    她轻轻地说:“你这么看着我,我迟早会割破你的。”

    他了然,闭上双目。

    林涓喜凑近他,睁大眼睛,开始小心、精心的剃须工作。

    他袒露着脖颈,而她手中拿着锋利的刀片,这么一个不设防的姿态,让她渐渐放松下来,剃须刀下有轻微的“嚓嚓”声,本来冒出一毫米胡茬的下巴呈现淡青色,她刀片过后,一派光洁。

    遥远而可怕的李邺公子,此刻,他的脸和她相距不过一尺,极近的距离,额头很好看,方正饱满,是古书上说得“螓首”;皮肤如月光般皎洁;眼睛的形状真像凤凰,长长密密的睫毛覆盖在颧骨之上;精致英挺的鼻梁,嘴唇显得有些柔软,嘴边一颗微小黑痣,略似梨漩……林涓喜恍惚,这样的一张脸,简直不似人间之物,距离越近,越是不真实,越是晃眼,他微敞的领口,隐隐露出精致锁骨,带着清香的温热气息从那里透出,淡淡萦绕于鼻端……她一阵眩晕,手上一抖,迅速将刀片远离他的下巴,他睁开了眼。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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