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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许嫣然笑容灿烂的脸盘儿,林涓喜心里思量着:她一定会问得,我得提前想好怎么说了。
不过,此刻,首要的是,她想对李邺表达一下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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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四起,寒气透骨,林涓喜冷得在原地走动着,她不时停下脚步看看四周,白白的月光透过落尽枯叶的树枝空隙洒在地上,碎银满身,枯草中盛开着不知名的紫色野花,小巧的花瓣,在寒风中袅娜而傲气。
林涓喜索性蹲下来,注视着这小野花,月光如水银,花瓣的脉络分外清晰,这也是一种缘分吧,世界上有数不清的野花,数不清的像她一样的少女,偏偏今天两个碰面了,在月下互相打量着——
“林小姐。”
林涓喜回过头,看到了黑暗与清辉中的李邺,他满头乌发束了起来,藏在端正的雪白方巾里,露出的脸庞俊朗清爽,雪白直身,白玉龙头玉带,足蹬云头履。
李邺全身上下除了白再无他色,林涓喜想,如果有人患白色恐惧症,可最好这辈子别见他;而且,白色方巾戴在头顶,恍如披麻戴孝,略略诡异。
她站起来。
“李公子,你来了。”
“我来了好一会儿了。”
“唔——”林涓喜语塞,不知道该怎么接话,盯着李邺的儒巾,“今天怎么舍得把头发束起来?”
李邺一笑说:“披头散发来见姑娘,也太失仪了。娜娜说你要见我,有事吗?”
林涓喜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手帕包着的方形东西。
展开层层手帕,将东西取了出来,是块鸡血石印章,她将印章托在掌中,呈给李邺。
鲜红的石块,在月光下瞧来,美得妖冶而张扬,少女的手像个白玉托盘,在一抹艳红的衬托下有种低调的夺目:皮肤细腻白皙,没有一丝瑕疵,娇嫩如一汪水,细巧的手指个个笋尖儿一般,粉色的掌心有四个可爱的小涡——李邺一直在看她的手,她有些羞赧,又不能把手收回,红着脸说:“这是我送你的。”
李邺接过,印章十分朴素,上面除了“李邺”两个字,再无其他雕琢,鸡血石却是上好的,整块鲜艳的红色石头,颜色丝毫不浮,从最深处透出来,触手温腻,让人忍不住摩挲。
林涓喜星眸闪着点点光辉:“你救了嫣然,我感激的很,想送你个礼物。你什么都不缺,我想亲手做的更有诚意,就刻了这个章子。废了十几斤石头才敢在鸡血石上下手。”
“现在这么好的鸡血石不容易搞到。”
“其实——”林涓喜一笑,“这是我外公的藏品,我好不容易从家里翻出来的,如果他知道,只怕会把我打个半死。”
李邺也笑了,然后,他仔细端详这个印章,盯着“李邺”两字良久,微眯着眼——美丽的眼睛像两只垂头的凤凰,他想到了一些遥远的事情——他说:“这是篆字。”
“是,是篆字。”
“真古雅。”李邺将印章握在手心,“费心了,谢谢,我特别喜欢。”
林涓喜淡淡一笑:“你喜欢就好。那没事我就走了,再见!”
李邺点了点头,林涓喜转过身,步子还没迈开,突然,他猛地扯住了她的胳膊。
“怎么了?”林涓喜惊讶地回头,撞上一张严肃的脸。
李邺低声说:“林小姐,有些东西过来了,所以——得罪了!”
话音没落就一把捂住了她的口鼻,她弄不明白是怎么了,但他显然不是在开玩笑。
两人保持着一拳的距离。
闪电一般迅速的,林涓喜右手边突然传来了虚浮的脚步声,她斜眼一看,差点尖叫出声。
从林涓喜的这个角度,可以看到两条腿——看不到全身,只有半个身子——穿着黑色裤子,裤腿用黑绳子扎着雪白的袜子,黑布鞋,鞋底一尘不染,也是雪白的,而且,这是双罕见的小脚。没有影子。
它走了过来——也许说飘更确切,它在挪步,像所有小脚老太太一样,步履蹒跚,颤颤巍巍,可是,她的脚始终和地面有着三寸的距离——此刻,林涓喜痛恨自己不是瞎子。
那个“人”移近了,林涓喜始终看不到它的脸,只能感到自己擂鼓一样的心跳,好像要把胸腔打个洞。
突然——天哪——她真痛悔她妈生她,早知道当时就喝羊水呛死——
林涓喜眼前现出一张布满皱纹的老太婆脸,是活人绝不会有的青灰色,沾着土粒,没有腐烂,但是像塑料一样没有生命力,挽了个髻儿,一双没有瞳孔的空洞眼睛死死盯着她。
它开始嗅起来,像狗那样,在她和李邺全身闻着。
林涓喜吓得花容失色。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它终于站直了身子,转身离去。
林涓喜额头一层冷汗。
“它不会来了吧?”
“应该还会来的,夜长梦多,咱们还是赶紧撤吧!”李邺丝毫不给她宽心,声音像是从史前传来的。
两人刚转身,林涓喜就低呼一声。
在他们面前站着五个长相各异的老太太,刚才那个站在最前头。
李邺神色凝重。
“你……你肯定能打过它们对吗?”林涓喜企盼他说能打过。
但是李邺沉着脸,看着眼前五个老太太,说:“危险——上我背上来。”
“啊?”
李邺看她一眼:“这要和它们打起来,我肯定顾不上你,难保它们不会对你下手——快点,别磨蹭!”
林涓喜伸臂勾住了李邺的脖子,跳上他的背,双腿卡在他的腰上——这个动作太令人难为情了,林涓喜长这么大连男生的手都没碰过,现在这种情况,她窘得脸能滴出血来,身子也没有贴着对方的背。
不过下一秒她就为自己的想法羞惭,李邺在全神贯注地研究敌情,伺机应对,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出情况对他们很不利,他此刻看起来根本就没对背上的东西留一点儿心思,管是美娇娘还是一袋面粉,他都不会在意。
林涓喜小声说:“要不要我帮忙?”
“你别摔下来就行了。”李邺凝神注目于敌人。
林涓喜看着李邺美丽的侧脸,心里琢磨不透,他完全可以借自己分这怪物的神——林涓喜恶意地想着,她发现,在她的心里,面前这位年轻公子实在没给她留下好印象。
这时,一个老太太扑向李邺,他闪身一躲,林涓喜一晃差点摔下来,也就打断了她的思绪,她把李邺的脖子抱得更紧了些。
突然,五个老太太闪电般都朝李邺扑过来,李邺敏捷地纵身欲往树上跳,撕拉一声,一个老太太尖利的爪子抓住了他的衣摆,撕下一块丝绸。
李邺背着林涓喜站在树上,鸟瞰着五个劲敌,思索怎么处理。
一会儿功夫,他脑中已经列出了几种方案,但这几个家伙是行尸走肉,没有思想,只会执行命令,如果有头脑还可用计——
“李公子,金扳指我还戴着。”
“这是行尸走肉,不是妖怪或者鬼,那扳指根本没用!”李邺口气很冷硬,看起来心情十分不好。
说话间五个老太太已经跳上了树——看来只有硬拼了,李邺思付,心里盘算着打法。
容不得他细想,那五个老太太已经全部扑了上来。
第九章()
林涓喜今日见识到了“无影腿”,是的,他们搏斗速度快到无法看清,只有一团模糊的光影,林涓喜耳畔风声呼呼,还有因为速度太快连成一片的打斗声,她明显能感觉到李邺打得很吃力,几次险些中招。
冷不防,李邺跳出了那团光影,搏斗暂停了,他吃力地扶着树,指甲深深嵌进树身里,方巾早不见了,乌发散开,扑了一身一脸,目光阴冷,然后她吃惊地看到,鲜血慢慢从他的嘴角渗出来。
林涓喜惊呼:“李……李公子……”
话音还没落,五个老太太又攻了过来,又是一片模糊的光影——林涓喜心里恨自己无能,反而是个累赘,如果两人并肩作战,情况会好很多。
李邺的乌发扑到她的脸上,她从腕上取下皮筋,将他的头发绑了起来,然后趴在他背上,两个身子紧紧相贴,这样可以轻松些。
林涓喜将头靠在李邺肩头,她闻到了阵阵类似于昂贵木质的香味儿,心里越加烦躁。
蓦然,一切都静止了,好像地球停止了转动,时间也停止了走动,林涓喜睁开眼,精疲力竭的李邺立在当地,地上是五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