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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话妖言录-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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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邺不理会她的回答,说:“是为紫昙的事吗?”

    林涓喜眼皮一跳,抬头说:“没有。”

    李邺淡淡一笑,说:“我这么做,你也就安全了。”

    林涓喜明白他的意思,紫昙如果知道了父亲的死因,第一个报仇对象就是林涓喜,因为她实力最弱,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罪魁祸首。林涓喜现在不想说话,她已经被负罪感压得喘不过气来。

    李邺也不再理她,抽出本书看起来。

    这时,残墨清脆甜美的声音在帘外响起:“林小姐,你猜,咱们大白天飞这么高,会不会给卫星拍到呢?”

    林涓喜一怔,她还没考虑过这个问题,立刻有些担忧了,说:“我不知道,如果被拍到会怎么样,被导弹打下来吗?”

    残墨嗤得笑了:“怎么会——我是说,他们怎么会看到!这个马车驶上天了,别说人类,就是法力高强的魔王都看不到。哦,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我叫涓喜,林涓喜。”

    “好名字!”残墨赞道,“林下之泉,涓涓可喜,很可爱呢!”

    “我也就是个涓涓细流罢了,一辈子都成不了大江大河。”

    “为什么要成大江大河?女孩子嘛,太厉害了小心嫁不出去!”残墨笑道,语声清脆明快,“你有男朋友吗?”

    不料她会问这个问题,林涓喜说:“没有。”

    “你可得抓紧,要不然好得都叫人家挑走了——我给你介绍一个,霜铖怎么样?”残墨语声含笑,“他虽然不是那么帅,可本事大着呢,你跟了他一辈子什么都不发愁了!”

    林涓喜有点尴尬地说:“还没考虑过这个问题。”然后瞅了李邺一眼,意思是:你也不管管你这个口无遮拦或者童言无忌的属下?

    李邺捧着书,眼皮都不抬一下。

    残墨心思灵巧,觉察出林涓喜的不自在,就转了个话题,大骂中国自古以来的教育理念,这种话题正中林涓喜下怀,可是她现在毫无心思听残墨絮絮叨叨。

    林涓喜开口了:“李公子。”

    李邺依旧看着书:“怎么了?”

    林涓喜严肃地说:“我想请求你一件事。”

    李邺放下书,抬起头:“说。”

    林涓喜脸色不太好:“我想求你,别杀方索小姐。”

    “为什么,你不怕她回头找你报仇?”

    “我死有余辜,我不怕。”林涓喜凛然说。

    “如果她杀了你在乎的人泄愤呢?”

    林涓喜一怔,思索片刻,果断地说:“现在顾不了那么多,我只想要她活着,不然我这辈子不会安生。李公子,如果你不答应我,我会立刻死了。”

    少女的脸色苍白如纸,目光却是鉴定凛然。

    李邺一声冷笑:“如果她杀了我呢?”

    林涓喜一怔,明白自己是白费了口舌,李邺不可能放过维多利亚,因为她直接对他的生命财产构成了威胁。

    车内静得呼吸声都听得到。

    残墨忽然开口,打破了僵冷的气氛:“涓喜,其实剩下那八颗凤珠也在主人这儿。”

    “哦?”林涓喜很吃惊,“那我们是干什么去呀?”

    李邺说:“卡尔告诉我凤珠下落的时候,我就把伦科尔家的凤珠拿来了——”

    残墨笑着说:“是啊,我家主人做事从来都是雷厉风行的。”

    李邺轻责:“好好驾你的车!”

    残墨笑声收敛了些:“是,属下不插嘴了,主人请讲!”

    李邺和颜悦色地说:“既然这么想说话,你来给林小姐讲。”

    “是!林小姐,你听着哦!主人把凤珠从伦科尔家取来了——这叫完璧归赵,本来就是我家主人的,那伦科尔用诡计骗去了——没过多长时间,伦科尔就死了,杜路穆公子当家,主人给了他一箱子黄金,和他合演了这么一出戏。走漏凤珠在赫连家的消息,势必会有好多人来偷,杜路穆把假凤珠放在机关重重的禁地,不管谁偷走了,杜路穆公子都会让所有人知道,把这烫手芋头丢给那个偷假凤珠的人,以后人们都会去找偷假凤珠人的麻烦。但是,咱们也是一定要去昆仑山‘偷’凤珠的,而且还要让三界人士都知道,这么做了,别人想都想不到真正的凤珠其实在咱们这儿。”

    林涓喜说:“如果人们都不信,还认定了凤珠在杜路穆手里,赫连家不是永远麻烦不断了?”

    “这就是败家子啊!”残墨清清脆脆地说,“主人会经常给他金子,让他继续享受这种麻烦,反正这浑人只要有钱吃喝嫖赌就行了。”

    看来教育后代真的很重要啊!林涓喜喟然叹息。

    林涓喜假意恭敬实则戏谑地说:“李公子真是活诸葛,我太佩服了!”

    李邺只是看着书,眼皮都不抬一下,说:“任何假话都不适合从你嘴里说出来。”

    林涓喜愣了,这算是抬举她吗?

    李邺已经将一本书翻完了,放回去,又抽出一本来,林涓喜瞥了眼,是本俄语书,她曾经有段时间十分迷恋维塔斯(注:俄罗斯男歌手),所以虽然不知所云,却能看出来那是俄语,左右没事,便盯着李邺的书看。

    李邺抬眼看她,眸子清凌凌的,映出她刘海低垂的身影,她唬了一跳,他神色平和地说:“你能看懂俄语?”

    林涓喜摇摇头:“看不懂。”

    “那为什么一直盯着看?”

    林涓喜垂头说:“看不懂就不能看了吗?”继而抬头朝书努了努嘴:“什么书?”

    “《叶浦盖尼·奥涅金》。”

    “哦,普希金的——我听我哥说过,普希金的婚姻很失败。”

    李邺澹然而笑道:“他娶了俄罗斯最美的女人,所以成了俄罗斯最不幸的男人。”

    林涓喜忍俊不禁,李邺也微笑着,这样的笑容,好像惠风和日,高贵中带着让人舒心的儒雅。

    林涓喜想,在他下属的心中,他或许是一位很有魅力的领导。

第二十四章() 
赫连杜路穆的领地,是一座中型城市,名明镜镇,听残墨介绍,这里全民皆妖,杜路穆是领主。

    小镇的一切都是四百年前的样子,无论建筑,还是衣着,所以,在入境之前,他们都换上了汉服。

    林涓喜灰头土脸,身上还有血,残墨引她去洗了澡,清清爽爽的,才换了衣服。

    李邺一身雪白道袍,迈步时可以看到内藏的衣摆,蕴藉风流,好看极了,头发一部分挽起,一部分披垂,他乌发十分丰厚,当真是云鬓如雾,香腮胜雪——虽然林涓喜并不想把形容美女的词用在他身上,但偏偏想不起来更恰当的了;残墨着一身火红戎装,足蹬鹿皮小靴,头发盘成双螺髻,梳几根小辫子垂在肩头,分外可爱;林涓喜穿袄裙,袄衣浅紫底色,绣米分红夹竹桃,白色满天星下裙,浅米分腰带,翠绿宫绦,由于林涓喜头发过短,残墨就将她的头发全披垂于肩,头顶两股再结成双鬟,自然垂下,别了跟小巧银簪,素雅清新。

    林涓喜第一次穿汉服,新鲜地不得了,李邺瞅了眼,说:“什么稀罕的,现在的人真是不可思议。”

    林涓喜本以为明镜镇住的都是妖精,肯定方圆几百里都能看到冲天的妖气,却不料是这个样子。

    这完全是一座古镇,让她有“穿越了”的错觉。

    到明镜镇时,是上午十点多,许多人还在赖床,但早有勤快的货郎于路边卖炊饼雪梨,赚了大把铜钱了;店铺次第开张,小二哥和伙计们卸去门口的木板,咔咔声清晰而宁静;装饰俗艳的秦楼楚馆还是香锁朱门,偶尔一户绮窗半推,探出云鬓半偏、花冠不整的米分面,脂米分香艳气息呼之欲出,不知道会不会掉下竹竿,打着谁人的脑袋,从而引起一段风流韵事;路上行人稀少,无论是垂髫小儿,黄发老者,红颜少女,还是绿鬓青年,皆神色安详;走过古旧的石拱桥,踏着青石板路,路边人家门口栽种的茉莉,被细巧翠叶托起一簇簇洁白花朵,带着晨露,整条街都是郁郁的甜香。

    他们三人戴着宽边帽,免得别人一眼认出来——当然李邺的意思是两眼认出来是可以的——投身于一家叫做“沉香”的客栈。林涓喜又兴奋又开心,有种仗剑天涯快意恩仇的错觉,其实只是来偷东西的。

    要了两间房,林涓喜和残墨一间,李邺独自一间。

    订好房间就上楼回房休息了,要求店小二把饭端上来——林涓喜见到了传说中的店小二,不多看几眼,怎么对得起您的盛名和巨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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