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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能就是一见钟情吧,非关风月,却也牵扯情肠。
hael嘴角微微一扬,眼神熠熠:“我知道了,我不放弃了。”
然后,林涓喜看到hael又是明丽一笑,简直容光照人,陋室似有晚霞氤氲起来,连窗口天光都被逼了出去,满目艳色中,他自信而坚定地说:“这个案子,会在我手里终结的!
林涓喜开心极了,心像被风吹得鼓起来的风帆,无数蝴蝶飞出来,她想抛开理性,跟着感觉走,和hael敞开心扉地谈天说地,将自己这么多年的恐惧和希冀和盘托出,可也只是想想而已。如果对方是李邺,林涓喜却没这个打算,她不想把自己的一切都暴露在李邺面前,她想在李邺的心中,她始终是最美好的样子。
hael锐利的目光瞥了林涓喜一眼,说:“你在想李先生?”
林涓喜暗暗吃惊。
“不用吃惊,你在想他的时候,眼神都柔和了,你喜欢他对不对?”
林涓喜脸上一红,说:“怎么会?”
hael望向她的眼神,说明是对她的心事了如指掌了。
林涓喜忙转移话题:“你和李公子怎么认识的?”
“他帮我调查过几个案子,也算我欠他人情了。”hael沉默了一会儿,接着说,“其实——其实他挺欣赏我的,应该是特别欣赏,有次和他喝茶,他告诉我,我是这世界上他最佩服的人,不过当时他笑嘻嘻的,我也就当他开玩笑。他好几次都暗示我,我的思维模式是错的,可是……唉,我是个惯性特别大的人,一条路走到黑,拒绝改变,他希望我帮他做事,花样百出地拉拢我,我全拒绝了,他也从来都不生气,还帮了我好多次,也许这是你们中国人说的‘惜才’吧!他总有一天会像今天这样做,我差不多料到了,他热衷于让我活得更明白,或者说热衷于提高我的职业素质,温良改、、革不顶用了就暴、、力革、、命。现在,我脑子里更清晰了,这都是拜他所赐,你听他临走时候说的话,所以我还是挺感激他的。不过,他也没安什么好心,他希望我想通之后感激他,他很清楚什么东西最能打动我,不过,他这次又白费功夫了,我是不可能做他下属的。”
沉默了一会,hael说:“林小姐,你没发现吗?他这次特别反常,暴怒地不受控制,要不是他那个聪明下属,我都不知道他该怎么收场。”
林涓喜垂下了头。
hael看她一眼:“你别不好意思,我还没说完呢!李先生喜欢你,这是一种可能,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想让你知道他喜欢你,因为这世界上有人格外会演戏。你肯定希望是第一种情况,但是也不排除第二种可能。”
林涓喜想到了纪白露,脸上红晕渐渐退下去。
“如果是第一种可能的话——恕我直言,你俩是世界上最不适合的恋人。”
“为什么?”
“因为——”hael看着林涓喜的眼睛,“他眼睛里有嗜血的污秽,你也是。”
这双通透的眼睛仿佛x光,林涓喜有种被发现是凶手的强烈不安感,心砰砰跳起来,维持着合适的表情,惊愕地说:“为什么这样说?”继而故作轻松地笑了声:“可能因为我不是个素食主义者。”
hael浅浅一笑:“你有美国人的幽默。”
林涓喜不服:“中国人也很诙谐的。”
hael不再说什么,林涓喜忍不住再次发问:“你为什么这样说?”
“因为,你俩都会不幸,这不是性格问题,而是——这么说吧,杀戮太重,不是你害死他,就是他害死你,你们彼此都活在愧疚、恐惧和危险里,对你们来说,适合的只有圣徒,只有圣徒才可以救赎罪孽——这都是我的感觉,你可以当闲聊,听听就行了。”
林涓喜心头大震,hael晶透的眸子如一潭静水,什么都琢磨不出来,可林涓喜就在这一刻暗下了决心:无论如何,都一定要远离这个侦探。
第十三章()
这场大雨连下了三天,也没有停的趋势,凤凰城被淋了个透,好像一切肮脏皆让洗刷掉了。
云消雨霁,碧落如洗,残墨盘腿坐于迦南湖公寓客厅的卡通棉垫上,拨通了刘逸宸的电话。
“喂,逸宸!”
“残墨。”
“你在干什么?”
“和猪打电话呢!”
“你才是猪!”她听出了不对劲,“怎么没精神?”
“病了。”
“不要紧吧?”
“不要紧,有点儿发烧,刚挂了吊瓶,在家躺着呢,你要没事过来陪我。”
“好,我半个小时以后到。”
过了半个多小时,残墨到了刘逸宸家。
一开门,一股热气烘地扑面而来,刘逸宸裹着被子,把着门把手,开了门,勉强打了招呼,又躺回沙发。
残墨关上门,看了眼空调,三十度,她坐在刘逸宸身边,只见他紧裹棉被,虚弱地趴着,头发乱糟糟,脸蛋通红,一双俊丽的眼睛有气无力半眯着,平日里逼人的锐气不见了,此刻眸光迷离,倒平添了几分风流态度。
“现在感觉怎么样了?”
“就是有点儿头疼。”
其实他现在难受地都要死了,寒冷彻骨,仿佛骨头都冻成了冰,牙关不住打颤。
残墨提着一个白色袋子,放在茶几上,搬了小板凳坐沙发旁。
然后,她将手伸进他的被窝里,握住了他一只手。
这个姑娘偶尔的动作很容易让人误解,可她自己并没意识到,她脑中关于世俗礼法的概念有时很模糊,眼下,两人认识有一年多,接触也有半年之久,他习惯了一些,不像开始那么愕然了。
此刻,刘逸宸被疾病折磨得神智迷糊,她的手掌突然覆盖上来,真似世界上最妙不可言的东西,柔软温热到极致,他的手冷得刺骨,而她掌心的热气直透进来,让他舒服地眼泪几乎掉下来。
“手这么凉。”残墨柔声问道。
“刚才在诊所打吊瓶,药水太凉了。”
她松开了手,两指扣在他手腕上。
“你干什么?”刘逸宸很诧异。
“把脉。”
“你还会把脉?”刘逸宸更诧异。
“嗯,我和我家主人学的。”
残墨抽回手,从包里拿出两个暖水袋,去厨房烧了开水,接满了,一个塞刘逸宸脚下,一个让他抱在胸前,又给他倒了杯热水,放茶几上晾着。
刘逸宸碰到这滚烫的东西,整个身子就是一激灵,忙紧贴胸口,轻吐口气,如饥似渴贪婪地吸吮着热量,此刻,他只觉得该把那一年所有诺贝尔奖都奖给这个发明暖水袋的人。
“怎么病成这样子了?”残墨说着将头发束起来,“你这屋子里好热!”
刘逸宸歉然笑笑:“前几天下雨,着凉了。”
“还去钓鱼了?”
刘逸宸点点头,诧异地说:“你怎么知道?”
“你不光受了寒气,刚下过雨,湿气重,跑到水边去又受了湿气,所以特别容易生病。”残墨解释,看对方仍然疑惑,便笑着说,“我刚才给你把脉知道的。”
“你真会把脉?”刘逸宸很诧异,“我还以为你装模作样逗我呢!”
残墨垂头,从背包里取出个白色小瓷瓶,倒出两颗褐色药丸,递刘逸宸嘴边:“含嘴里慢慢化了,别咬。”
刘逸宸看了眼药丸:“这是什么?”
“这是治感冒的,你吃了就好了。”
刘逸宸便用嘴噙了。
“你现在在发冷,过一会儿肯定要发烧,而且看你冷的厉害,应该会发高烧。等烧起来了,我再给你吃一种药——别去打针了,副作用太大,抗生素用多了伤脾伤阳气。”
残墨一脸稚气,却一本正经地板着脸,做出严肃的医者神态,絮絮叨叨,看起来丝毫没有威慑力,反而有点逗人。
刘逸宸就微微笑了下。
残墨微微嘟嘴,瞪着双大眼睛说:“你笑什么?”
刘逸宸怕惹得她生气,便说:“听你说得这么专业,知道我遇上神医,病能好了,所以高兴。”
残墨明显不相信,她回身将茶几上的杯子拿过来,递到刘逸宸嘴边,说:“喝吧!”
刘逸宸并不觉得渴,只是嗓子干疼,如果有水滋润一下是最好不过,他随口说:“你不是才烧的水吗?”
“我给里面掺了凉开水。”
刘逸宸张嘴,就着残墨的手,喝了有少半杯水。
因为身子暖和起来,所以困意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