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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就是为了接这根骨笛才摔下深坑穿越的,对这东西他的感情很复杂。
这根笛子是用鹤类涉禽的腿骨磨制的,可以肯定是诞生自新石器时代,不过让他诧异的是,这根笛子居然有七个孔,也就是说,可以发出完整的七声调,和后世的乐器一样。
难以想象,在远古时代,先民们就可以吹奏出真正的乐曲,只可惜,笛子被自己带来了这里,否则完好出土的话,必然会引起轰动。
正自感伤,河边传来一阵嘈杂,转头看,原来是云晓也来了。
这个仪式部落里凡是单身男女都能参加,哪怕是鳏夫寡妇,云晓今年十六岁,还没有男人,来参加顺理成章。
小姑娘今天洗的很干净,头发还有点湿,穿着一身合体的兽皮长裙,腰间用麻绳扎着,脚下还穿着她自己做的兽皮运动鞋,容貌清丽又带着野性,格外出众。
和别的女人一样,她也抓着一个茅草头环,大步走到了东岸边。
西岸边的男人们全都瞪大了眼,尤其是石牙,他赶紧挺了挺壮硕的胸膛,把手里的野花束又捧得高了些。
下一刻,人群传来骚动,云晓并没有按照规矩站在东岸边对情歌,而是直接踏上独木桥,大步走向了对岸。
正常情况,今天这个桥是男人走的,她怎么
众人不解的目光中,云晓嘴里衔着一根草茎,轻轻哼着歌,目不斜视,竟然把那个应该献给情郎的茅草环戴在了自己头上,径直下了桥。
“你们继续,我是去找子风玩的。”撂下一句话,云晓潇潇洒洒走了。
所有人目瞪口呆。
在部落里,没人不喜欢云晓,她率真、勤劳又善良,而且心灵手巧,所以她的举动只引起了一阵笑声,大家对此都不在意。唯有石牙,他手捧鲜花,回头看着云晓走向那座古怪的吊巢,眼睛瞪得浑圆。
大家对于云晓的举动更多是不解,这里的男女满了十四岁就可以成家了,绝大多数人都是当年就立刻找伴;可云晓不但已经连续两年不找伴了,今年还不找,难道,部落里就没有她看上的小伙子?
要知道,子归部落的男人很少,男女比例差不多二比一了
云晓看见黄子风的时候,他正坐在吊巢边摆弄着骨笛,聚精会神。
“你会吹笛子吗?”云晓轻轻巧巧一跳,和黄子风肩并肩坐着,随口问。
黄子风被吓了一跳,等看清后,忍不住指着她的头顶大笑了起来,“你怎么把这个戴在自己头上了?”
被云晓狠狠瞪了一眼,黄子风讪讪止住笑,点了下头,“笛子我倒是会吹的,可这种骨笛不会。”
云晓依旧没好脸色,她一把夺过骨笛,找了找位置,凑在嘴边竖着吹了起来。
悠扬而古雅的乐曲在林间回荡,如泣如诉,云晓的十根手指如葱兰,在笛孔间跳动不止。
黄子风听得如醉如痴,又颇为震撼,想不到,这个时代居然就有这么优美的乐曲了。不过随即又了然,既然能创造出这么复杂的乐器,就自然会有与之相对应的乐曲,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通过观察,黄子风很快就发现了自己的问题所在,这根笛子在第六和第七孔之间还有个小孔,他以前一直以为是损伤,现在发现,这个孔自有妙用。
“你怎么不去找个伴?”云晓放下笛子问。
黄子风叹了口气,“我这么没用,人家恐怕宁愿做野人也不会愿意跟我的。”
这里说的野人,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野人,雎鸠鸟鸣叫的这段时间里,在本部落找不到伴侣的男女,可以去野外游荡一段时间,如果碰见其他部落合适的,也可以结合,这也是一种遗传交换。
听见这话,云晓沉默了,黄子风其实说的是对的,她们女人在一起干活聊天的时候,的确有人说过这样的话——宁愿去别的部落找,也不会跟黄子风。这也可以理解,一个连养活自己都困难的男人,又有什么资格找伴侣?
“你又为什么不找?”黄子风问出了同样的问题,和他不同,云晓是子归部落里的明珠,没有小伙子不喜欢她的。
听见这问题,云晓憨憨一笑,“是你说的啊,我还小,女人应该过了二十岁再找伴侣。”
黄子风被呛住了,刚来部落的时候,什么都不懂的他的确跟云晓说着这样的话,没想到现在被用来反驳自己。
接下来,是一段难言的沉默。
茅河边仪式进入了尾声,男人们被一个接一个叫过去,戴上了茅草头环,等回到部落禀报给子归酋长后,他们就将住在一个巢里。
部落里男人太少了,这些单身男子全都找到了伴,只是少了一个人,石牙不见了
雎鸠鸟鸣叫在春夏之交,不但代表繁殖季,同时也预示着雨季来临。仪式刚结束,温暖的毛毛细雨如期而至,为大森林带来生机。
云晓想到了什么,跳下来慌慌张张向回跑,“哎呀,我的麻还晾在外面,赶紧回去收。”
目送花瓣一般的小姑娘离去,黄子风抬头感受了下雨丝,心情放松了下来,春雨来了,万物蓬勃,自己接下来一段时间的日子应该不会难熬。
这一场雨下来,野菜会抽芽,竹笋会破土,各种菌类全都探出了头,食物会非常丰富。动物们选择在这个时节繁殖后代,自然是有道理的,一年当中,现在是最好的时光。
吊巢边,九色一刻不停吃草,都啃秃一大块地皮了。它似乎不敢远离黄子风,就在这一片吃,每吃一会就回头看他一眼,仿佛生怕他会突然消失。
黄子风看得得趣,嘴角不由勾了起来,小家伙太可爱了。
忽然,他发现了什么,眼睛渐渐直了;只见被九色啃秃的地方,露出的泥土颜色灰白,呈均匀的颗粒状。
“这是原生黏土!”黄子风好像发现了宝,连忙跳下来扑在地上,用手捻起了地上的泥土。
第10章 文明的代价()
没有错,果然是原生黏土,黄子风是学考古专业的,成天和坛坛罐罐打交道,绝对不会看错。
并不是什么泥土都能用来烧陶,腐殖质多的普通泥土完全不行,砂砾多的泥土也不行,唯有原生黏土是最好的材料。
这个年代的气候经历过几次很大的波动,现在的华北是亚热带气候,到处都是大森林,地表一般都覆盖着厚厚的腐殖质,想要找到好的黏土太难了,没想到自己随便筑个巢,竟然就碰见宝贝!
看着仍在吃草的九色,黄子风感慨万千,当真是没白疼你啊,把我带到了一块宝地上。
一般人可能不懂这意味着什么,可他一清二楚,一旦拥有了陶器,生活品质将会大大改善,文明也将会因此推进一大步。
有了陶器,就可以用来蒸煮食物,喝热水,疾病将会大大减少,人的寿命会提升一大截。
手捧着黏土,黄子风的心脏开始加速跳动,一个接着一个计划在脑海中浮现,又渐渐串联了起来,最终完整。
说干就干,黄子风左右打量一番,连忙扑进自己的巢,把所有工具都拿出来,冲进森林里开始砍树枝。趁着现在食物丰富的时节,他要搭一个窑,烧制陶器。
一直以来,黄子风其实都接受不了现实,动不动就自暴自弃,可是这次被赶出来,让他彻底认清了状况,不接受也得接受,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生活得好一些。
像部落里的人那样茹毛饮血,不到四十岁就开始衰老甚至病死,这样的生活他不愿。而要改变现状,没有任何人可以提供帮助,一切只能靠自己的双手。
他开始像个疯子一样的干活,来回乱窜,气喘吁吁,不一会功夫,就用树枝在吊巢边搭起了一个棚子。
接下,他背上满满的一筐黏土,跑到茅河边浸透了水,又向回背。
湿了水的黏土格外沉重,他背得很吃力,上气不接下气,脑门上青筋都暴出来了。他的体力虽然比以前有所增长,可和这里的环境比起来,依然远远不够。
背回黏土后,黄子风又马不停蹄去找干树枝。
其实湿树枝也完全可以烧,甚至在烧陶的时候会有意想不到的妙用,不过最艰难的引火却只能用干燥的。
雨还在下,他必须得尽快完成,为了理想,他已经拼了。
等到一切材料都准备好了后,黄子风已经累趴下了,衣服全湿,浑身酸痛。他索性把自己的宝贝牛仔衫裤全脱了下来,光溜溜围上唯一的一块兽皮,然后用麻绳扎好。
现在的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