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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存钱契开开心心地回去了,而迪卡则是想要借贷三十贯,说是要在庭州开酒楼。秦渭对他进行身份核实,然后告诉他,他信用度不够,借钱可以,但借了钱后就不可以离开庭州城,当然,倘若他买下一家酒楼的话,可以用房契抵押,这样就可以出城了,迪卡当然很配合地点头答应,欢欢喜喜地拿着三两黄金离开了,在庭州这种边陲之地,黄金的使用率非常高,一两黄金约比十贯大唐铜钱,甚至还要高出一点。
那些穷疯了老百姓见真的有人能借到钱,顿时开心坏了,虽然有些人因为太愚昧,还没搞懂是怎么回事,但他们认识钱,认识黄金,分明看到有人揣着三两黄金欢天喜地地走了,于是乎大家一拥而上,全都要借钱,甚至还有人问能不能借粮食。
很显然,这种人压根就是要借钱吃饭的,不是要借钱做生意,不过没关系,李浩照单全收,不过不同的人借贷需要抵押不同的东西,其中那些贫苦百姓,没有什么资产可以抵押,就抵押人,把儿子女儿抵押给李浩,至于那些有点资本想要做生意的,那就更加好办了,抵押田产或者房产。
忙碌了一天,钱庄门口还是围着大批的百姓,秦渭已经累得够呛了,毕竟只有他一个会计,哪里应付得过来,李浩只能下令打烊,让那些百姓明日再来。
第二天早上,李浩起床后心血来潮地拿着皮尺量了量身高,竟发现自己长高了两厘米,现在裸脚身高已经达到一米六五了,李浩那个开心啊,不知不觉间竟然长高了两厘米,他能不开心吗,他认为这一定跟自己练拳有关,洗漱之后匆匆喝了点粥,然后便到院中开始练拳。
练着练着,李元忠忽然急匆匆地跑进院子,一进门便急道:“大人,不好了,城中粮铺忽然关门,百姓们买不到粮,恐慌不已,尽都聚在粮铺门口闹事。”
“什么?”李浩闻言猛然皱眉,他记得城中只有一家隆昌粮铺,幕后老板是陇西李氏,正因为得知这家米铺是陇西李氏的产业,所以他才没怎么担心粮铺的问题,可现在粮铺忽然歇业,摆明了就是跟自己作对,李浩甚至怀疑曹田是不是攀上了陇西李氏这跟高枝。
但他很快就打消了这个想法,陇西李氏何等势力,曹田就算想攀,人家估计都懒得正眼瞧他,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何隆昌粮铺会如此跟自己作对呢。
李浩蹙眉想了很久,忽然抬头问:“李元忠,隆昌粮铺是谁负责掌柜?”
李元忠回答:“是一个叫做李天祥的,今年四十岁左右。”
李浩道:“你乔装打扮一下,然后去给我仔细查查这李天祥,他为何要忽然关门歇业,一有消息,立刻来报。”
“是!”李元忠领命而去。
待李元忠走后,李浩仰头看天,沉默了许久后长声叹道:“在这个时代,粮食才是最重要的,这次是我大意了……”
174章:营救行动(上)()
李元忠刚离开一会儿,忽然又回到了院里,李浩见状一愣,眨巴眼睛望着他,问:“你又回来干什么,我说话不好使了?”
紧接着,又是一人进入院子,竟是一身黑衣的陆云,陆云进院便道:“少爷,是我让他回来的。”
“哦?”李浩闻言愣了片刻,忽然反应过来,赶忙问,“粮铺关门是不是跟曹田有关?”
陆云点了点头,道:“少爷你说过曹田不会那么容易善罢甘休,还派我每天夜里去盯着曹府,昨晚我便发现曹府有异动,曹家十几个爪牙悄然出动,去了隆昌粮铺的李掌柜家里,劫走了李掌柜才刚满四岁的小儿子李小宝,那是他唯一的命根子。”
“原来如此。”李浩闻言恍然大悟,忙问,“可知道他们将人劫哪去了?”
“知道。”陆云道,“他们劫了人后便悄然出城,一路往北,进入沙漠又行了一百六十多里,将人送到了乌尔禾风城,那里驻扎着一帮马贼。”
“乌尔禾风城?”李浩闻言一惊,庭州北边的乌尔禾风城他前世的时候去那里旅游过,在未来世界可是新疆的奇妙景观之一,又被称为魔鬼城,其实那不是什么城池,而是一个独特的风蚀地貌,其形状怪异,从远处看上去像一个阴森恐怖的城池,因而得名魔鬼城,李浩赶忙回屋拿出地图看了看,指着正北方的一处山群,道:“应该是在这里吧。”
陆云看了看,点头道:“是这里。”
“马贼有多少人?”李浩问。
陆云道:“很多,我不敢靠太近,怕被发现,初步估算,不下三百人。”
“三百人。”李浩蹙眉喃喃,“魔鬼城不在丝路之上,就算有马贼,也应该不会太多,三百人算是极限了,这曹田果然跟马贼有来往啊。”
一直没有说话的李元忠着急地问:“这可如何是好,大人,不如由卑职带人去突袭那些马贼吧。”
李浩挑眉问:“突袭?带多少人马?”
李元忠想了想,道:“两百足矣!”
“呵呵。”李浩冷笑,“两百人出城,曹田会看不到?曹田若是看到了,不通知马贼?”
李元忠闻言一怔,顿时说不出话来。
陆云双眉紧锁,是啊,想要对付那么多马贼,非大批人马不可,但大批人马出动,必然会让城里的曹田知晓,曹田又是马贼的同伙,这问题棘手了,何止棘手,简直无解。
谁知李浩却忽然昂起头,双眼微眯,缓缓道:“营救人质这种任务,自然还是要特种兵出马。”
中午的时候,庭州城北方十五里外沙漠边缘的巨石下面聚集了二十八个人,这二十八人虽然穿着平民服侍,但也掩盖他们浑身的杀气,没错,这就是李浩的二十八个特种兵,化妆成平民,先后出城,然后在这里碰头会合,李浩已经给他们交代了任务,第一:保护好自己;第二:救下隆昌掌柜四岁的儿子。
经过楼兰古城一战,李浩才知道这些特种兵儿郎在他心目中有多么重要,当然,他们的本领也证明了他们的价值,所以李浩特别叮嘱他们,救不到人不要紧,千万要囫囵着回来,李浩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就让这二十八个铁血男儿感动得鼻子发酸。
二十八人马集合完毕,策马出发,直往北而去,同时还带上了李浩的神器…军用望远镜。
当天晚上,月明星稀,李浩登上了庭州的城楼,负手远远眺望北方,只见放眼所见尽是茫茫黑色,皎洁的月光让边陲之城披上了银色纱衣,如此夜景,让李浩想起了一首很契合眼下意境的诗句,不禁缓缓吟来:“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叫胡马度边关。”
在长安的时候,他曾用这首诗装过逼,但当时只是为了装逼而已,现在他真的站在了万里之外的边关城上,望着冷月映照下的苍凉景象,心中感慨万千,他在庭州的所作所为,虽然比不上王昌龄所说的誓死守卫国家边关的那种荡气回肠的热血气概,但他也确确实实地正在守卫边关的安宁,他要让庭州的百姓们吃饱,穿暖,富足起来,一个国家不仅仅要抵御胡马,还要防止内部的动荡,如果老百姓们如果连饭都吃不饱,那么他们除了造反,还有其他的路可走吗,国家官员内部的腐败,真的比胡马还要可怕十倍,起码他就知道,宋朝和明朝就是毁在了一群腐败的文官手中。
二十八批快马一路狂奔,终于在黑夜之中看到前方沙漠中出现一座巨大的古城之影,宛若一头巨兽,匍匐于前方,飞鹰拿起望远镜看了看,只见魔鬼城那里奇石林立,有的像塔,有的像宫殿,有的像巨型雕像,如此多的怪石都是由风力自然侵蚀而成,这让人不得不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还有六里远。”飞鹰取下望远镜,缓缓道,“怪石太多,遮挡了视线,所以并未看到敌人。”
刺刀闻言道:“那派人去查探一下吧。”
猎豹闻言点头,然后道:“张寒,你前去查探,一定要小心。”
“是!”猎豹队中一名特种兵领命而出,撒腿朝魔鬼城奔去。
飞鹰用望远镜一直看着他,直到他钻入魔鬼城中不见。
过了许久,张寒的身影再次出现在望远镜中,离开魔鬼城开始往回跑,很快,张寒回到了队伍前,飞鹰赶忙问:“情况如何?”
张寒汇报道:“进入魔鬼城向北行七里,有一座比较高大的宫殿状山丘,那宫殿状山丘的底部有个巨大的扁形山洞,能避风,马贼的巢穴就在那里面。”
“好。�